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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公共课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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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基础课法律基础

自考法律专科考试科目有: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自考课程设置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5、实践性环节。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社会上很多培训机构广告称的1年自考是夸大其词,并非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西安自考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自学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 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实践性环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公共课法律基础

自考有40多个专业,每个专业的自考科目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专业各省份也是不一样的,建议你登录当地教育考试网或自考网,看一下你所在的地区有哪些自考专业,某个专业有哪些科目,这样比较准确一些。

自学考试大专有哪些考试科目需要根据学习者所选择的专业而确定。一般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程考试科目和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其中同一层次同一类型的自学考试的公共课程考试科目是差不多的;而专业课程的考试科目是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而开设的考试科目,每个专业都不一样。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大专的具体考试科目需要根据具体的专业进行介绍,介绍其中部分的考试科目如下:

1.饭店管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市场营销学、旅游经济学、旅游与饭店会计、饭店管理概论、旅游法规、中外民俗、饭店餐饮管理、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饭店服务。

2.广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市场营销学、新闻学概论、广告学(二)、广告设计基础、广告文案写作、广告策划、广告法规与管理、广告媒体分析、广告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公共关系学、英语(一)、企业形象与策划。

3.市场营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市场营销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消费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定价、广告学(一)、公共关系学、大学语文。

参考资料:

自考专科_百度百科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要考哪些课程?答:公共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法律基础、应用写作学专业核心课: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政治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领导科学、公共经济学、电子政务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中国文化概论、中国行政史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3年07月自考02356数字信号处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43.87KB 2013年10月自考00596英语阅读(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0.3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公室实施方案》:自学考试公共科目一般包括:专科:毛邓三,英语(一),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英语(二)因每个地区的自考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一下当地自考。公共课程是指高等教育自学

自考公共基础课法律基础怎么免考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2.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免考办理条件: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免考网上申请流程一般是: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

2、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申请。

3、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报名系统,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查看审核结果。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1、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

自考公共课免考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免考要求是: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是学分≤原所学课程的考试。 2、想要申请自考公共课免考,需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之后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审批过关之后才属于真正免考。 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注意事项 一.目标的定位 目标的选择和定位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始然每个参加自学开始的考生出发点不同。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目标,根据自己的目标详细的规划出具体实施过程、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学习方法 1.点线面法 “点”是指,每一个学科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中的每一知识点; “线”是指,各个上面所说的点象串珍珠项链一样串起来成为一条线; “面”是指,把线通过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知识面结构。 2.影射法 第一快速的把教科书测览一遍,主要目的是要掌握这门课大的框架,即看树干有多少个分枝; 第二是从分枝到树叶的过程,即第二精读过程,要求掌握本课程的各个知识点,必须要弄懂弄透; 第三遍时先作辅导试题,看那里作错了,再有针对性的看教科书的相应部分。到考试前夕,只要列出这门课的大纲,联想记忆,看着大纲搜索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轻松上考场。 3.围攻法 “围攻”是指针对一门比较难的课可以先找来一些与之相关的较浅的书浏览一下,进入这种学习环境,即轻松的广泛吸收过程;然后翻一遍教科书后直接做题,做题时遇到的重点难点再看书,即重点突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公共基础法律

自考本科考什么?自考本科一共要考几门?今天我们就来大家科普清楚!一、自考本科要考多少门?自考本科科目设置一般在11到16门之间。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课程数目也有所不同。二、需要考哪些课程?1、公共基础课①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即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②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与计算机应用》。③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必不可少的课程。2、专业核心课一般在8~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根据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自考本科专业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其中还有学位课程专业课和非学位课程专业课。想拿学位的话,一般要求其学位课程专业课总分不低于210分,单科不低于65分。3、专业选考课选考课程是指根据专业方向选择几门有关的课程。自考本科考生只需要根据学分要求选择自己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三、自考本科毕业条件所有考试科目考试合格(60分合格),学分达到毕业申请的条件,本科需要进行论文答辩,于每年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先网上申报,6月份和12月份进行现场确认,有湖北省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共同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温馨提示:现在不报考,毕业晚一年!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自考本科公共课法律基础2021真题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法律基础自考本科教材,自考本科法律基础题库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重庆2012法律自考基础段科目及教材资料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版刘瑞复、李毅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3707毛邓三重要思想概论4《毛邓三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版钱淦荣、罗正楷北京大学出版社300243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法学》2003年版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4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刑事诉讼法学》2005年版王国枢北京大学出版社500242民法学7《民法学》2001年版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600245刑法学7《刑法学》2006年版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700247国际法6《国际法》2007年版黄瑶北京大学出版社80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2006年版徐中玉、陶型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905679宪法学4《宪法学》2005年版魏定仁北京大学出版社1000244经济法概论6《经济法概论》2008年版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1100223中国法制史5《中国法制史》2008年版王立民北京大学出版社1205677法理学7《法理学》2007年版周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300261行政法学5《行政法学》2005年版罗豪才北京大学出版社本回答由网友推荐没有法律基础 自考律师专业一开始专业书看什么比较好建议选择比较通俗易懂的司法考试辅导材料。从民法和刑法开始,因为这两个科目理论深度最大,由难入简入门了就好了。民法建议选择段波的讲课录音,张翔的也可以,他们都属于讲课通俗易懂的典范,同时讲义做得也非常浅显易懂。刑法建议选择柏浪涛的,配套教材是指南针系列的刑法攻略。讲课录音比较一般,讲授的风格是比较易懂,但是缺乏一点激情。不过教材编的非常不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426. ( )是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A. 司法审判制

B. 司法追责制

C. 司法履职制

D. 司法责任制

427.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 张某突发心梗死亡

B. 小赵在超市买了一箱牛奶

C. 孙某与王某自愿登记结婚

D. 小李与某公司签订了合同

428. 王某经营一家服装店,近期想进一批动物皮草大衣。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时发现贩卖国家珍稀动物皮草是触犯法律后,谨慎选择了人造皮草大衣。这能体现法律的( )

A. 教育作用

B. 强制作用

C. 评价作用

D. 指引作用

429. 在当代中国法的溯源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是( )

A. 法律

B. 宪法

C. 法规

D. 规章

430. 下面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依法治国比以德治国更重要

B. 以德治国比依法治国更重要

C.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都不重要

D.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26. D【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实施。司法责任制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即在赋予法官审理裁判案件主导权和决定权的同时,强调办案法官对裁判结果予以负责。司法责任制固然强调对法官错判的责任追究,但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错案追责,其核心在于通过追究法官的行为责任,取代错案的结果责任追究。短短五个字,直指要害。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司法责任制改革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427. A【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一类,可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①绝对事件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自然死亡与出生、时间的流逝等自发性质的现象。②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国家调控银行利率。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以发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例如:杀人未遂、肇事、等。本题中 A 项属于法律事件,BCD 三项都是法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项。

428. D【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2)评价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3)教育作用。这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4)预估作用。这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5)强制作用。这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题意表述符合指引作用。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429. B【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430. D【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实现。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以德治国需以依法治国为补充与保障。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所属范围不同,不存在谁比谁重要的说法,两者一样重要,都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因此,ABC 项说法错误,D 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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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选题)法律形式又称() A. 法律规定 B. 法律渊源 C. 法律条文 D. 法律文件 【答案】B 【解析】法的渊源含义是指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效力来源。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非正式渊源:习惯、判例、政策 2. (多选题)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 守法的最低限度是不违法 B. 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正式法律渊源密切相关 C. 守法不仅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而且包括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D. 守法仅指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不包括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 【答案】ABC 【解析】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但某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D项表述错误,其余三项表述正确。故答案为ABC。 3. (单选题)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2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 法的适用 B. 法的遵守 C. 法的执行 D. 法的解释 【答案】B 【解析】守法,也称法的遵守,广义上即法的实施,狭义上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本题中黄某以公民身份做出举报行为,是依照法律行使公民监督检举权利的活动,属于法的遵守。B项正确。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解释,是指特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法律条文中的一些模糊不清的规定进行的一种解释。A、C、D项均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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