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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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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专升本招生简章

有没有物理教育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市场营销六个专业进行招生。

1、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3、专升本专业录取规则,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过程性考核合格的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的政策规定。

5、男女生比例不限。

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等),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于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专科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②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由承担高职升本科考试的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点由区招办设置。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月7日至10日登陆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中,考生还可以填报一个服从该批次院校调剂志愿。在录取中,考生未被第二批次所填报的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且符合调剂学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调剂学校的录取。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本市高职专科往届毕业生和被外地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就近到承担高职升本科报名的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按照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无误后签字负责。交验考生相关资格证件和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等。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由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赋予考生高职升本科报名考生号。 3.考试组织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1月15日至1月25日举行。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文化报名的考生号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1月3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120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9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文化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0: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10:30—12:00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14:00—15:30大学英语。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考务费。 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3)为适应招生学校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选拔和培养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交纳考试费。英语听说测试3月27日进行,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三、录取 1.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 2.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三个批次顺序进行。第一批次为普通高校录取;第二批次为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第三批次为独立学院录取。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录取。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四、推荐免试工作 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市教委批准免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五、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1.凡符合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在全市报名时,要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就近到相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可以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 2.按照规定,高职升本科的退役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实施录取。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经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和学籍管理、学费标准等,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高职升本科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3)真实、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考试信息、志愿信息等有误的,应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因本人原因使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交纳招生考试费用;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自觉接受录取学校对新生的复查。 4.高职升本科各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2)招生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工作; (3)严格执行市高招办有关工作信息标准,按照规定的信息标准报送专业考试成绩; (4)认真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及时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工作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5)招生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本校,考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不得作无原则的招生许诺; (6)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实施录取、公布录取情况、组织新生报到; (7)招生学校按照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2019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你好北京外国语大学是北京自考的主考院校,开设有语言类的专业自考,不是全日制的,是社会自考,自己报名自己考试。1、自考报考专业,主要看自己的需要,如果只是弄个本科学历,选专业越简单越好,如果要自己的工作相关的,有职业目标与学习能力的选择与自己工作相关的专业最好。2、自考简单专业就是纯文科性质的专业,比如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还有就是师范性质的教育专业等等。管理类的专业记忆的东西多,理科专业实践比较强,建议还是选择与专科专业一致或是相关的专业,有些课程自考可以免考,考试科目少点。3、学习资料只要是教材,按照考试院公布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和做一些练习题。同时自考也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对于专业前景是各有所需的,自己努力就好,起码这是一个社会认可的学历,可以证明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这个你需要到你当地的自考办询问,他给的信息会更全一点,比如有哪几门,分数要求,怎么报名,在哪里考试等等

各省市教育考试招生官方网站——自考频道。 报考简章中要注意哪些重点信息呢? 1.报名条件 自考报名条件并不算高,但有些地区有户籍的限制,比如北京市和吉林省。有些专业也会有特殊要求,比如:报考护理学专业本科段的考生要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证。 2.报名报考时间 每个省市的报考时间不一样,有些省份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结束后有一次补报机会,比如山东省。但有些地区,比如河北规定: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考生务必要知晓报考时间,错过报考意味着只能再等半年才能参加考试! 3.报考办法 对首次报考的新生来说,需要先新生注册再报考,老考生只需在报考时间完成科目报考即可。有些地区从注册到报考到缴费,全程在网上操作,比如广西省。但对于一些地区来说,除了网上注册及报考外,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报考专业 从2018年起,全国各省市公布了大批自考停考专业。有些专业虽然在当期安排了考试,但因为文件,停考,已经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对于已经报考了停考专业的老考生,也要特别注意查看报考专业表。确认当期是否有该专业的考试安排,还有几次考试机会。 5.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是考生复习的重要依据,你必须保证复习的科目在考试安排中。同时,要想尽快拿到毕业证,合理安排报考科目的数量是关键。一般,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除北京以外的地区每期考试开考两天,每期最多报4门课程。北京地区每期考试开考4天,每期最多可报8门课程。 6.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部分省份取消准考证的发放,只需在考前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有些则需要在首次报名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关于准考证的问题,自2013年以来,自考准考证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即一直有效(除非另有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自考本科课程招生简章

各省市教育考试招生官方网站——自考频道。 报考简章中要注意哪些重点信息呢? 1.报名条件 自考报名条件并不算高,但有些地区有户籍的限制,比如北京市和吉林省。有些专业也会有特殊要求,比如:报考护理学专业本科段的考生要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证。 2.报名报考时间 每个省市的报考时间不一样,有些省份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结束后有一次补报机会,比如山东省。但有些地区,比如河北规定: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考生务必要知晓报考时间,错过报考意味着只能再等半年才能参加考试! 3.报考办法 对首次报考的新生来说,需要先新生注册再报考,老考生只需在报考时间完成科目报考即可。有些地区从注册到报考到缴费,全程在网上操作,比如广西省。但对于一些地区来说,除了网上注册及报考外,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报考专业 从2018年起,全国各省市公布了大批自考停考专业。有些专业虽然在当期安排了考试,但因为文件,停考,已经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对于已经报考了停考专业的老考生,也要特别注意查看报考专业表。确认当期是否有该专业的考试安排,还有几次考试机会。 5.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是考生复习的重要依据,你必须保证复习的科目在考试安排中。同时,要想尽快拿到毕业证,合理安排报考科目的数量是关键。一般,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除北京以外的地区每期考试开考两天,每期最多报4门课程。北京地区每期考试开考4天,每期最多可报8门课程。 6.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部分省份取消准考证的发放,只需在考前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有些则需要在首次报名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关于准考证的问题,自2013年以来,自考准考证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即一直有效(除非另有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音乐教育专业为例,自考本科的课程有: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创新与创新教育、现代生物学导论、声乐(一)、键盘、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伴奏、简明配器法、音乐分析与创作、音乐教育学、中外音乐欣赏等课程。

对英语、计算机没有级数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自考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①声乐演唱4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②钢琴演奏4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③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合唱指挥专业:①钢琴演奏25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②指挥法55分(指挥自选合唱作品一首,自带曲目录音或双钢琴伴奏人员);③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3、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专业:①声乐演唱8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通俗唱法考生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4、钢琴专业:①钢琴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5、手风琴专业:①手风琴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6、管弦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7、民乐专业:①乐器演奏80分(演奏自选曲目一首);②视唱练耳2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二、美术类专业

动画、影视动画专业:①素描(静物或人物)50分;②色彩(风景或静物)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

三、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调号范围在1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合唱指挥专业:调号范围在2个升降号以内的单声部曲调)。练耳(听力测试):模唱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扩展资料:

四川音乐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招生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统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集够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自考时需要注意: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

4、选购教材(参看2011年统考教材表)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1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省内招生简章

经考试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 相应层次自考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可以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湖南大学自考报名资料:①. 报名时带好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蓝底相片(2寸免冠)4张.(专升本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毕业生应交毕业证复印件)业余自考学生准备好个人资料和第一年学费。——END——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我!关注微信公众号:cwjedu-com,海量真题免费做,轻松备考,快速毕业!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级数没要求,音乐教育本科段要考的课程如下:希望帮到你。

2019年自考专科本科招生简章

专科已经毕业,还能报考全日制本科吗?大专在读可以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报考全日制本科学历,但是大专毕业之后就只能通过成人学历报考本科了,一般来说全日制自考本科的形式比较常见。大专考本科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1、如若还未毕业,可在大专的最后一年下学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对象仅限于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考上后可提升第一学历为本科。湖北普通专升本报名时间:一般于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2、如若已经毕业,也可选择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自考:自考采取宽进严出的模式,考生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但必须每科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毕业,自考没有时间限制。自2016年起,湖北省每年4月份、10月份考试。自考毕业证:自考的毕业证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另外,自考本科与成考本科均达到条件者国家也可授予学士学位。全日制自考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进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这里所说的全日制自考学历并不是指统招学历,自考不属于统招,一般是指在学校参加学习考试的自考形式。点击查看部分自考院校全日制自考招生简章:2019年武汉工商学院全日制自考高起本招生简章公布2019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自考高起本招生简章公布2019年武汉工程大学全日制自考高起本招生简章公布2019年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最新招生简章公布(2)成人高考:国家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比较容易,录取率高。成人高考分为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每年仅有一次报考机会。学习形式为函授或业余,每年 10月参加考试。(3)网络教育:网络远程教育是兼容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形式,多种媒体优化组合的教育方式。适合工作忙,不方便到校上课,上网比较方便,学习自觉性比较高的人员,全国仅68所重点一类大学开设。(4)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的前身是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和创办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有学籍和学历查询。报名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主要通过网络学习。

经考试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 相应层次自考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可以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湖南大学自考报名资料:①. 报名时带好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蓝底相片(2寸免冠)4张.(专升本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毕业生应交毕业证复印件)业余自考学生准备好个人资料和第一年学费。——END——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我!关注微信公众号:cwjedu-com,海量真题免费做,轻松备考,快速毕业!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北的工商大学,全日制的自考本科当然是需要面试的,因为本身来讲的话,不管你是多高的,学历多优秀的学校都是需要面试的,毕竟需要一视同仁。那个就是公平公正吧,我认为是这种情况,因为本身来讲你要知道有一点,这个确实是这样的,要保证绝对的公平,也在面试的时候当然是需要面试的,再说了,即使现在的全日制的这种自考本科,其实它的含金量并不高,这种含金量又不是特别高的,就更需要面试。

西科大2019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一、校 名: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City College, Southwest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 二、办学举办者: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6]73 号)批准设立,由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西南科技大学举办。 三、校 址: 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花荄镇启明星大道北段 四、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录取批次:艺术类(美术)本科、本科、二专 七、学制:本科除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制外其它专业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均为三年制。 八、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招生政策: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新生进校不分专业,一学期以后可以在大类中自主选择专业。所有的跨类别转专业都在一学期以后进行。(即:一学期期满即可转专业,转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注: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换。 十、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控制在105%以内) 3、我院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加分政策。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与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5、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1、我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实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美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本科理工类专业14000元/生?年,本科文史类专业13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0500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 2、学生公寓费、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军训服装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交纳。 3、学生公寓卧具费由学生自愿购买。 4、所有符合学院退费范围的学生依据西城院字 [2006]19号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退学退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十二、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800元)以及勤工助学等。各类奖助学金覆盖全校55%的学生。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十三、毕业文凭: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颁发国家统一验证的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招生男女及身体状况说明: 学院招生专业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即可。 十五、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免费热线: 电 话:、6285111、6285222、6285278 传 真: 网 址: 新浪微博:

西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有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本科招生专业79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8个,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

第十三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兼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78个本科专业、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 第七条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第三章招生计划、入学考核与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根据学校和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专业学生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西南科技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和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外语、综合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学校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是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艺术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科目总分*文化科目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太差不适应专业学习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学生若不服从调配可申请退学。 第二十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若有变更以四川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区的学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业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查询和咨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网站();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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