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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改革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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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改革2019

1.报考条件提高

自考改革后无学信网可查高中或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大专。也就是说报考大专之前需要大家先去的高中学历才能够报考,否则不能进行报考。

2.招生门槛提高

2019自考改革后绝大部分本科院校将不再招专科生。这也就意味着考取本科学历的门槛将增高,只有拥有专科学历的学生才能考取211和985等重点名校的本科,而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生将失去拥有高等本科院校学历的资格。

3.自考专业调整

总体来说各校只能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专业来开办与之相对应的成人学历专业。因此很多考生想要报考的专业可能自己报考不了。

4.取证难度加大

改革后不管哪种成人继续教育形式入学可能需要参加大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学习过程需要上课,修学分;毕业有统考,通过毕业考试之后才能拿到毕业证书。因此改革后毕业取证的难度也会随之加大。

2022年4月

自考本科政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6点。

第一:985等名校减少自考招生计划。

近年来,“名校停招”在许多省市屡见不鲜。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1年,武汉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浙江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985传统名校也退出了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预计将有更多985、211名校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但而,如果你在政策改革前报名,还是会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的办法。因此,想通过自考取得证书的同学要尽快做好准备,抓住现在还有的机会。

第二:院校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

在成人提高成人学历途径中,自考是唯一有机会拿到双证的途径。

学位证主要有以下功能:

90%以上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要求报考者持有学位证书。

考研复试如果没有学位证书,可能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对四级或本科成绩的要求。

求职时双证有竞争优势。

出国留学方便。美国的大学需要自考生在校学习一年本科的课程,取得学士学位后再申请研究生课程。

但目前,各高校对学位证书的颁发越来越严格。申请学位需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这是自考改革的重要信号。

湖南师范大学。

自2022年起,申请学位需提供湖师大继教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单及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复旦大学。

除毕业论文达75分外,学位课程分数也需≥75分,并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新规定将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华南师范大学。

学位英语不再是必考!只要考生在学习年限内通过以下任何考试,就可以申请学位:英语四级≥425;公三合格;英语学位合格;英语二合格;大学英语≥80。

第三:部分地区限外地户籍。

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需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022年,湖南省发布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生报考的消息。

第四:考试时间可调为“全国统考”。

大多数地区每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但北京和上海每次考试开放两周,广东每年三次,江苏每年四次。

自2022年起,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事实上,在此之前,很多省份自考不止两次。

2013年,浙江自考每年改为四次;

2014年,山东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19年,四川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22年,北京自考每次开考两周改为全国统考周。

第五:严格要求前置学历。

全国大部分省份不限制前置学历,均可以报名自考本科,但湖北、黑龙江等省份也有例外。

第六:打击虚假营销。

2021年,教育部等五个部门开展了成人教育违规广告整治行动,政策表明了整治虚假营销宣传的决心,这也表明教育部仍然非常重视成人教育。

总的来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学考试的政策越来越严格,更加重视这部分学历。不难看出,自学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4月份自考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要抓紧时间复习!

是真的。

自考不断得到国家重视,相关政策也与来越严格,从2020年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虽然疫情来临,但是报考人数突破700万,教育发展一直没有停歇,有大量的在职人员提升学历。

2022自考改革新政策:

1. 报考条件严格:

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

2. 户籍限制:

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

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

3. 人数限制:

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

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

4. 重点名校:

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2019自考本科改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是真的。

自考不断得到国家重视,相关政策也与来越严格,从2020年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虽然疫情来临,但是报考人数突破700万,教育发展一直没有停歇,有大量的在职人员提升学历。

2022自考改革新政策:

1. 报考条件严格:

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

2. 户籍限制:

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

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

3. 人数限制:

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

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

4. 重点名校:

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1.报考条件提高

自考改革后无学信网可查高中或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大专。也就是说报考大专之前需要大家先去的高中学历才能够报考,否则不能进行报考。

2.招生门槛提高

2019自考改革后绝大部分本科院校将不再招专科生。这也就意味着考取本科学历的门槛将增高,只有拥有专科学历的学生才能考取211和985等重点名校的本科,而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生将失去拥有高等本科院校学历的资格。

3.自考专业调整

总体来说各校只能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专业来开办与之相对应的成人学历专业。因此很多考生想要报考的专业可能自己报考不了。

4.取证难度加大

改革后不管哪种成人继续教育形式入学可能需要参加大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学习过程需要上课,修学分;毕业有统考,通过毕业考试之后才能拿到毕业证书。因此改革后毕业取证的难度也会随之加大。

自考本科2019改革

一、加考科目。任何合格的大学毕业生都要求必须通过数学内、英语考试。改革后,含金量提高容的自考也不列外,所有专业加考高数、英语,专科,加考高等数学一、大学英语三级,本科加考高等数学二、大学英语四级。 二、专业停考。2023年天津、山东、广东省、河南等停考一些专业,改革后其它省份也会逐步取消部分专业的考试,现在报考专业还有的选,以后想学的专业都报不上。 三、延长学制。为了规避不合理的现象,自考的修学年限也会做出改变,专科最少修满三年,本科最少修满四年与现在的政策相比较,拿证时间是现在的一倍。自考没有具体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即可申请毕业。 四、户籍有所限定。之前只有吉林省限制户籍,现在北京、杭州萧山等地都发布通知限制户籍自学考试只开放本地户籍考生。改革之后也会限制户籍,考生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进行考试,在其它地域无法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4月

自考本科政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6点。

第一:985等名校减少自考招生计划。

近年来,“名校停招”在许多省市屡见不鲜。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1年,武汉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浙江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985传统名校也退出了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预计将有更多985、211名校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但而,如果你在政策改革前报名,还是会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的办法。因此,想通过自考取得证书的同学要尽快做好准备,抓住现在还有的机会。

第二:院校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

在成人提高成人学历途径中,自考是唯一有机会拿到双证的途径。

学位证主要有以下功能:

90%以上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要求报考者持有学位证书。

考研复试如果没有学位证书,可能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对四级或本科成绩的要求。

求职时双证有竞争优势。

出国留学方便。美国的大学需要自考生在校学习一年本科的课程,取得学士学位后再申请研究生课程。

但目前,各高校对学位证书的颁发越来越严格。申请学位需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这是自考改革的重要信号。

湖南师范大学。

自2022年起,申请学位需提供湖师大继教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单及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复旦大学。

除毕业论文达75分外,学位课程分数也需≥75分,并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新规定将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华南师范大学。

学位英语不再是必考!只要考生在学习年限内通过以下任何考试,就可以申请学位:英语四级≥425;公三合格;英语学位合格;英语二合格;大学英语≥80。

第三:部分地区限外地户籍。

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需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022年,湖南省发布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生报考的消息。

第四:考试时间可调为“全国统考”。

大多数地区每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但北京和上海每次考试开放两周,广东每年三次,江苏每年四次。

自2022年起,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事实上,在此之前,很多省份自考不止两次。

2013年,浙江自考每年改为四次;

2014年,山东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19年,四川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22年,北京自考每次开考两周改为全国统考周。

第五:严格要求前置学历。

全国大部分省份不限制前置学历,均可以报名自考本科,但湖北、黑龙江等省份也有例外。

第六:打击虚假营销。

2021年,教育部等五个部门开展了成人教育违规广告整治行动,政策表明了整治虚假营销宣传的决心,这也表明教育部仍然非常重视成人教育。

总的来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学考试的政策越来越严格,更加重视这部分学历。不难看出,自学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4月份自考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要抓紧时间复习!

2018年是自考政策改革最大的一年,每一次的政策变动都牵动着千万考生。2019自考报名入口也已开通,一起来了解一下2019年自考的最新政策。 1.部分地区报考增加前置学历条件湖北省增加新规定: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专科毕业证。 部分省份自考允许专科与本科同时报考学习,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否则会影响本科毕业。所以考生们要珍惜可以专本套读的机会,提高考试效率,尽早取得本科学历。 2.北京吉林等地提出报名有户籍限制 北京规定具有北京户籍或者持有居住证的考生有资格在京报考。 (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条件的通知) 吉林省规定外省户籍考生需要出具“个人参保证明”才有资格报名。 (吉林省2018年10月报名要求) 如果你想在以上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却没有本地区户籍,请尽快办理居住证或个人参保证明,以便自考报名。 其他地区的非本地户籍考生也要尽快报名啦,不要等到政策调高后无法在常住地报考哦。 3.多省停考上百个专业 北京地区 北京市2019年4月过渡停考18个专业 天津地区 天津市2019年4月停考13个专业 广东省 广东省2019年4月停考8个专业 河北省

2019专升本改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应征入伍,于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三、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专业计划及形式 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及其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1。 ,普通“专升本”工作继续扩大工科专业和应用型文科专业等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将“红牌”、“黄牌”本科专业纳入到“专升本”招生范围。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报考的本科专业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举办高校应审核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鉴于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相关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指定的一所举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 长江大学 、 湖北师范大学 、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等5所院校。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确定接收退役士兵”专升本”报考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四、普通“专升本”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拔,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自主确定。举办高校应根据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改革“专升本”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在现有考试科目和方法的基础上,可采取“文化+技能”等多种方式,增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针对性、应用性。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5月13日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3.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6月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6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可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监督。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录取监督办法》(鄂教监〔2013〕17号),各高校要将普通“专升本”纳入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 7.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应于7月25日前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报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招生简章、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举办高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的复核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备案工作原则上应于8月22日前完成。我厅于9月30日前完成向教育部报送普通“专升本”录取数据备案工作。 8.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9、注册。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六、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人数少等原因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普通“专升本”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专升本”政策,积极协助举办高校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制定周密方案。各举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周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 3.严格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各举办高校的主要领导是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举办高校,将停止其普通“专升本”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我厅政务网()及时公布,本文有关附件及表样可在我厅政务网下载。各举办高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 ;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 制”学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四)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且满足前三款条件者,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 (二)“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专科生源的本科院校升本比例不超过10%;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过12%,与自治区大力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6)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和独立学院招生专业按指定的专业(详见附件7)接收升本的学生。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如因同一专业升本学生人数过多确需升入多所本科院校的须经我厅审批;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愿意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我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四)“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前,有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4月10日前,本科院校( 广西大学 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不承担“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与高职专科院校合作开展“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报我厅备案。 (三)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我厅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专科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连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的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七)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6月中下旬公布“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录取名单。 (八)“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可自行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专科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深化“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对“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本科院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接纳“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学生,为构建我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立交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对升本后的学生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必须与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同,禁止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曦,。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 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 学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 5.“专升本”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 6.自治区加快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 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部分专业 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3月18日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试行办法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本科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招生工作,选拔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

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并单列执行。未使用完的计划不得转为普通类本科计划使用。(招生学校、专业、学费及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专科学习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三)录取的考生(体育类、艺术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入学前必须:

1.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

2.通过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B类一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

3.获得云南省高校东南亚南亚语(泰语、缅语、越南语等)应用能力考试A级优秀证书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报考专升本时可以免试公共英语(外语类除外),涉及的考生由就读院校验原件、造册并附A级优秀证书复印件于3月底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获得B级良好以上或A级合格以上证书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报考专升本时可以抵用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

(四)体育成绩合格;

(五)身体健康;

(六)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12月15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12月14日前,考生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签字、盖章(表上粘贴照片,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院校招办。

(二)各考生毕业院校招办作为报名确认地点。

(三)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网报IP地址:

考生端:

管理端:

1.符合报名条件且已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登录报名工作网站网上报名(登录后,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考生须知),请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的后果自负。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与第一志愿必须是同类别。)。

2.毕业学校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网报信息确认、采集照片及收取报名考试费。

3.招生学校审核学生所学专科专业是否能报考本校“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

4.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缴纳报名费130元;按《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费〔2002〕685号)规定,高考专业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体育、艺术、英语专业考试费交专业考试院校。

5.考生体检以专科毕业时体检结论为依据,录取入学后由录取学校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审核未通过或未到报名确认点确认签字的报名无效。

7.考生必须有《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当地州(市)招办将对考生《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进行审核。

8.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身份并采集照片,严禁用考生上传照片采集照片信息。确认点采集考生照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小于取像框的2/3,照片要清晰,能如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

9.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①12月15日至12月17日,考生网上报名。

②12月17日至12月18日,毕业学校确认点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收费(报名资格审核必须要有学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否则审核不能通过)。

③12月18日至12月19日,招生学校报考志愿确认。

④12月23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数据检错纠错、编考号;州(市)招考机构考场、考务参数设置。

⑤12月26日后,毕业学校确认点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签字(只有毕业院校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志愿确认及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书面签字确认后由确认点操作员在网上进行确认才有效。

⑥3月2日前,省招生考试院进行考场编排。

⑦3月3日后,州(市)招考机构打印考场编排表。

四、准考证制作

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进行(3月15日前完成)。

五、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形式:局域网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阅读应用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排序选择题、排序选择填空题)。

“专升本”招生实行单独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命题由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制卷、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升本”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专科学习范围,命题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大纲》(2012版)。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具体工作要求,按《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工作由各考点组织实施。

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7日(时间表见附件5),“专升本”考试科目见附件6、7。

文类、理类考生公共课各科分值为150分,专业课分值为150分,总分450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公共英语二科,各科分值为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300分。

艺术类的专业课考试按附件2的规定,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统一报名考试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进行统一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8日,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0日。考生须凭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

体育类的专业统考报名时间:3月14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明德6号楼大厅),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考试时间:3月15日至3月16日。

广播电视编导和英语(1.听力2.口语)考试按附件2的规定。报名时间:1月9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考试时间:1月10日。

烹饪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4月21日,报名、考试地点:昆明学院(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烹饪楼),考试时间:4月22日。

导游经济类泰语报名时间:3月28日,报名地点:昆明学院(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考试地点:昆明学院博雅楼,笔试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口语、听力考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

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报名时间:3月18日,报名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博文苑东南亚学院,考试时间:3月19日至3月20日。

请报考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编导、烹饪、导游经济、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及英语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若不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

六、考生档案材料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成招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19自考改革

1.报考条件提高

自考改革后无学信网可查高中或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大专。也就是说报考大专之前需要大家先去的高中学历才能够报考,否则不能进行报考。

2.招生门槛提高

2019自考改革后绝大部分本科院校将不再招专科生。这也就意味着考取本科学历的门槛将增高,只有拥有专科学历的学生才能考取211和985等重点名校的本科,而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生将失去拥有高等本科院校学历的资格。

3.自考专业调整

总体来说各校只能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专业来开办与之相对应的成人学历专业。因此很多考生想要报考的专业可能自己报考不了。

4.取证难度加大

改革后不管哪种成人继续教育形式入学可能需要参加大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学习过程需要上课,修学分;毕业有统考,通过毕业考试之后才能拿到毕业证书。因此改革后毕业取证的难度也会随之加大。

自考本科考试可以弃考、缺考。但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弃考,缺考可能记录诚信档案,例如广东省就在试行考生诚信档案措施,这些省份尽量避免不要缺考。可能有考生会有疑问:缺考是会直接导致取消考试资格吗?大家可以放心,缺考并不会影响自考毕业的申请。1.只要考生继续参加考试,考过所有的课程并且通过,就可以申请毕业。2.长时间没有参加自考考试的,不会被取消自考考试资格,自考的考试政策规定中并没有规定的时限。3.只要考生参加的课程考试通过了,就不需要重新申请再考,并且成绩,是长时间有效的,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自考办。所以,同学们完全不用担心因为成绩失效而重考的问题。不过近年来对于自考缺考、弃考这一方面,已经有相关限制政策出台,也不能说是毫无影响!

没有影响建议坚持考下来自考含金量高仅次于统招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2022年4月

自考本科政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6点。

第一:985等名校减少自考招生计划。

近年来,“名校停招”在许多省市屡见不鲜。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1年,武汉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浙江大学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除此之外,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985传统名校也退出了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2022年,预计将有更多985、211名校退出自考主考院校行列。

但而,如果你在政策改革前报名,还是会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的办法。因此,想通过自考取得证书的同学要尽快做好准备,抓住现在还有的机会。

第二:院校增加学位证书授予条件。

在成人提高成人学历途径中,自考是唯一有机会拿到双证的途径。

学位证主要有以下功能:

90%以上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要求报考者持有学位证书。

考研复试如果没有学位证书,可能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对四级或本科成绩的要求。

求职时双证有竞争优势。

出国留学方便。美国的大学需要自考生在校学习一年本科的课程,取得学士学位后再申请研究生课程。

但目前,各高校对学位证书的颁发越来越严格。申请学位需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这是自考改革的重要信号。

湖南师范大学。

自2022年起,申请学位需提供湖师大继教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单及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复旦大学。

除毕业论文达75分外,学位课程分数也需≥75分,并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新规定将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华南师范大学。

学位英语不再是必考!只要考生在学习年限内通过以下任何考试,就可以申请学位:英语四级≥425;公三合格;英语学位合格;英语二合格;大学英语≥80。

第三:部分地区限外地户籍。

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需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022年,湖南省发布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生报考的消息。

第四:考试时间可调为“全国统考”。

大多数地区每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但北京和上海每次考试开放两周,广东每年三次,江苏每年四次。

自2022年起,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事实上,在此之前,很多省份自考不止两次。

2013年,浙江自考每年改为四次;

2014年,山东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19年,四川自考每年三次改为两次;

2022年,北京自考每次开考两周改为全国统考周。

第五:严格要求前置学历。

全国大部分省份不限制前置学历,均可以报名自考本科,但湖北、黑龙江等省份也有例外。

第六:打击虚假营销。

2021年,教育部等五个部门开展了成人教育违规广告整治行动,政策表明了整治虚假营销宣传的决心,这也表明教育部仍然非常重视成人教育。

总的来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学考试的政策越来越严格,更加重视这部分学历。不难看出,自学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4月份自考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要抓紧时间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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