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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法理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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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法理学答案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概论教材内容,2023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法学概论是什么这本《法学概论》。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有利于法制观念的树立。其次,学好法学概论对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再次,学好法学概论对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决定的科学性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学中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与政治、道德密切相连。学好法学概论对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请问《法学概论》2005版和1999版教材内容是否一致?肯定有区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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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刑法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二/56)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

1.【考点】缓刑的适用

【答案】ABD

解析: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此处的3年应当包括3年本数。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的3年也包括3年本数。故如果甲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A项错误,当选。

拘役与管制数罪并罚时,应先执行拘役,再执行管制。对于拘役部分,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仍可以适用缓刑。B项错误,当选。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属于恐怖活动犯罪,丙构成特殊累犯,对其不得宣告缓刑。C项正确,不当选。

《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成立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已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丁犯抢劫罪时才17周岁,故其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的,不成立累犯。既然丁不是累犯,犯盗窃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就可以适用缓刑。D项错误,当选。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二/60)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

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犯罪。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对丁合同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

1.【考点】追诉时效

【答案】AC

解析:《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还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其最高法定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但是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只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且得到核准,即便经过30年,仍可以被追诉。A项正确,当选。

《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2013年1月10日,乙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既不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也不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故只有超过3个月未还时,即2013年4月10日仍未归还的,乙的挪用行为才成立挪用公款罪。换言之,在2013年1月10日,乙挪用5万元公款用于结婚的行为尚未成立挪用公款罪,自然不应从该日起计算追诉期限。B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故意轻伤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故对该伤害罪行的追诉期限应为5年,即李某应当在2005年之前提出控告,才属于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丙的伤害罪行才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已不属于“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故对丙的伤害罪行,不应适用《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而应认定追诉期限已经届满。C项正确,当选。

对于共同犯罪,追诉期限不具有连带性,应独立计算各个共犯人的追诉期限。在合同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此时仅对王某适用“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对丁不能适用该规定。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2021年10月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

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成绩都发布了。

10月30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频道,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2日—4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频道中“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材的摇篮。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0年10月自考税法答案

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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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每日一练-2020年税务师考试

计算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万元。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不含税总价为32万元,货已经交付,合同约定6月31日付款。

(4)将剩余90%的葡萄酒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万元、税额7.65万元。

已知:上述配制酒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其他酒消费税税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

B.1.20

C.0.60

D.0.80

(2)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5.00

B.0.50

C.3.20

D.0.32

(3)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3.60

B.7.65

C.9.00

D.4.50

(4)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合计为( )万元。

A.7.00

B.9.70

C.11.50

D.2.50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解析: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0。

(2)【答案】B。解析: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属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属于视同销售,移送环节要交消费税。按照同类葡萄酒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45÷90%×10%×10%=0.5(万元)

(3)【答案】D。解析:葡萄酒按“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45×10%=4.5(万元)

(4)【答案】A。解析:税法规定,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①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②酒精度低于38度(含)。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0×10%=2(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合计的=0.5+4.5+2=7(万元)。

《税法》每日一练-2020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1.【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务机关

B.海关

C.财政机关

D.履行纳税义务的外国企业

2.【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

3.【多项选择题】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4.【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适用原则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B.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C.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D.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5.【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对象是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

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课税对象质的规定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D。

解析: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2.【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个选项均正确。选项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选项C,税收公平原则,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3.【答案】BCD。

解析: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原则;因此选项BCD正确。选项A,法律优位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4.【答案】BCD。

解析:选项B,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选项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选项A,无此项原则。

5.【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不一定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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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A. 税收实体法

B. 税收程序法

C. 税收救济法

D. 税收处罚法

【答案解析】

根据课税客体不同,税收实体法可以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与特定目的税法以及资源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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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国际法自考答案

没答案!去买习卷吧,后面有,但是近两年的估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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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真正义务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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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环保法自考答案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掌握考试知识点,我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10月自学考试韩静保护法必背考点”,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

考试知识点1:公众环境权益的内容。

(1)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2)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3)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4)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和控告权;

(5)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考试知识点2: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种类。

一般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七种。

考试知识点3: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

(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2)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通过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4)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5)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考试知识点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体现并且法制化的结果。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许多国家被视为行政法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主导性、政策性等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行政法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

(1)立法目的不同。

(2)运用的手段不同。

(3)专业性不同。

考试知识点5: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

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有:

(1)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2)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4)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

考试知识点6:环境污染侵权的特征。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主体的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

(2)加害行为在价值判断上的社会妥当性、合法性。

(3)侵害状态的间接性、继续性、反复性、广阔性和累积性。

(4)环境污染侵权兼有私害性和公害性。

考试知识点7:国际环境法中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各国应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资源,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的原则。从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文件来看,这一原则至少包含四方面的内容:

(1)代际公平,即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妨碍和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

(2)代内公平,即本代内所有的人,不论其国籍、种族、性别、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都享有平等利用自然资源和享受良好和清洁环境的权利;

(3)要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4)环境保护与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应相互协调、兼顾。

考试知识点8:我国政府的环境资源保护职能和政府实施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

中国各级政府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能主要有:

(l)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既是对国家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保护。

(2)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政府的重要目标。

(4)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有:

(l)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管理权。具体包括: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决策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及其相关行为的许可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监督管理权;规章制定权、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2)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

考试知识点9: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制度是指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利用者等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生态补偿”的本质是由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向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付费,真正体现了“受益者负担原则”。

考试知识点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

(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加以解决。

(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区别:

(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运用公法手段保护环境。

(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相对比较被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保护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且更侧重于事前预防,趋向于主动。

(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考试知识点11:实施预防原则的制度措施。

(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2)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通过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4)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5)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考试知识点12: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分区规定。

(1)核心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法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

(2)缓冲区:核心区外围,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3)实验区:缓冲区外围,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

考试知识点13: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后果、污染行为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污染行为表现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排放噪声的行为、排放固体废物的行为、向土壤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等。

污染物侵权的损害后果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财产权。

考试知识点14: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的内容。

(1)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

(3)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

(4)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

(5)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

(6)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7)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

(8)对中国生效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考试知识点15:排污费的使用。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考试知识点16:我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的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对违反者,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考试知识点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以及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

(1)预防和预警: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四级。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2)应急响应机制主要包括:

①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②实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考试知识点18:环境问题产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特点。

第一个阶段:地域环境问题时期(18世纪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

第二个阶段: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至80年代)。

第三个阶段:全球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

考试知识点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1)具有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2)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3)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考试知识点20: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第2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D)

A地球日 B节水日 C爱鸟日 D世界环境日

2.一般认为,我国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是(C)等酸性气体进入大气后,逐步形成酸性降水.

A盐酸 B二氧化碳 C二氧化硫 D氯氟烃

3.臭氧是一种天蓝色、有臭味的气体,在大气圈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可以吸收和滤掉太阳光中大量的(B),有效保护地球生物的生存。

A红外线 B紫外线 C可见光 D热量

4.噪声的来源主要有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噪声。人耳开始感到疼痛的声音叫痛阈,其声级为(C)分贝。

A 60 B 90 C 120 D 140

5.如果大气中没有”温室气体”,地球表面温度将降低至-23`C,但是,如果温室气体量增加过多过快,就会造成(A).

A全球性气候变暖 B海平面下降 C植物生长缓慢 D无线电通讯中断

6.1956年,发生在日本熊本县的水俣病是由于人们食用被(B)污染的鱼类后,在体内积累,逐渐引起的神经性疾病。

A铅 B甲基汞 C黄曲霉素 D农药DDT

7.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周报,目前主要有污染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三项内容。当污染指数在(C)之间时,空气质量为3 级,属轻度污染。

A 50以下 B 50-100 C 101-200 D 201-300

8.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有关(D)的系列标准。

A健康标准 B食品工业 C药品生产 D环境管理

9.为确保2000年我国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国家重点治理淮河、(A)、辽河(三河),太湖、巢湖、滇池(三湖)和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两区)的污染。

A海河 B黄河 C汾河 D大运河

10.1994年3月,中国政府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中国(B)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

A 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B可持续发展 C生态保护 D防治污染

11.是联系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中心环节,也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一种环境要素。(D)

A、大气圈 B、水体圈 C、土壤圈 D、生物圈

12.如果一个地区的(C)元素分布异常,可引起地方性甲状腺肿或克汀病。

A、铁 B、硒 C、碘 D、钙

13.生态系统中的(C)包括绿色植物、光能细菌和化能细菌,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

A、生产者 B、消费者 C、分解者 D、还原者

1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设在(B)的首都。

A、泰国 B、瑞士 C、肯尼亚 D、美国

15.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方面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B)

A、森林 B、湿地 C、海洋 D、草原

16.汽车尾气是全球范围最严重的(B)污染源。(B)

A、铬 B、铅 C、锌 D、铬

17.不属于清洁能源。(C)

A、沼气 B、太阳能 C、煤炭 D、风力

18.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项(A)。

A基本国策 B政策 C方法 D工作

19.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统称为(D),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A环境系统 B环境认证 C环境质量 D环境标准

20.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森,在(A)一书中,第一个勇敢地站出直言,呼吁人类要保护好自己的生息地。从此开创了善待环境的******。

A寂静的春天 B只有一个地球 C环境医学 D我们共有的地球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A任何单位和个人 B环境保护部门 C利害关系人 D公民

22、生物多样性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C)。

A、基因(遗传)的多样性;B、物种的多样性;C、种群的多样性。

23、创建绿色社区的硬件要求较多。其中,哪项不是硬件必备的(C)。

A、节水节能设施;B、社区绿化;C、建有亭台池榭。

24、下列关于绿色学校概念的叙述,不够准确的一项是绿色学校(A)。

A、首先是一所花园式学校;B、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学校;

C、是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25、《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英文简称是什么?(A)

A、CBD B、CITES C、WTO D、GEF

26、我国于1956年建立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是(C)

A、内蒙古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B、江苏盐城

C、广东鼎湖山D、贵州草海

27、国家环保总局和中科院于2002年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的外来入侵物种是(B)

A、桉树 B、紫茎泽兰 C、食人鲳 D、大头蚁

28、PH值小于___的雨水称为酸雨,小于___被称为重酸雨。(C)

A、5.6 4.9 B、7 4.9 C、5.6 4.5 D、7 4.5

29、我国于(A)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A. 1980年12月25日 B.1980年9月26日 C. 1980年5月22日

30、塔里木盆地中心生长着我国古老树种“沙漠英雄”的原始森林,沙漠英雄指的是(B)

A.梭梭 B.胡杨 C. 红柳

31、(C)会给人类生存带来一系列危害,例如导致水土流失、导致大气条件恶化、导致物种绝灭。

A.垃圾清洁处理 B.植树造林 C.滥砍乱伐森林

32、今年6月5日是第(D)个世界环境日。

A、36 B、37 C、38 D、39

33、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那年制定的?(B)

A、1984 B、1989 C、1990

34、2003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决定,通过考核环境指标,管理指标和产品指标共22项子指标,对审定合格的企业授予(A)的称号。

A、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B 清洁生产企业 C 绿色企业 D 无污染企业

35、为保护蓝天,我们在出门时,应该尽量选择乘坐(A)

A 公共交通工具 B 私人汽车 C 出租车 D 高级轿车

36、在全国各地发现污染环境行为,向环保部门举报应拨打免费热线(C)

A、12315 B、12345 C、12369 D、12318

37、工业三废是指(C)

A.废水、废料、废渣 B.废水、废气、废料 C.废水、废气、废渣

38、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B)

A.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改造 B.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C. 同时设计、同时改造、同时投产

39、绿色学校的特点是(B)工作突出。

A 、校园绿化 B 、环境教育 C、清洁卫生 D、房屋绿色

40、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是为了将(B)落实到社区。

A 环境管理 B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C 绿化建设 D 清洁卫生

41、绿色购物,我们应该选择购买(A)

A 大包装的商品 B 小包装的商品 C 一次性用品 D 高级包装

42、保护水环境,我们应该选择使用(B)洗衣粉。

A 普通 B 无磷 C 高磷 D 多用

43、联合国于(A)年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

A、1972 B、1973 C、1974

44、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B)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A、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B、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

4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区、文教机关区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B)分贝。

A、40 B、45C、50

47、空气污染指数值(API)在101-200范围时,空气质量为(C)级。

A、一 B、二C、三

48、可吸入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B)的颗粒物。

A、5μm B、10μm C、15μm

49、“十一五”期间国家对(A)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

A.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 B.化学需氧量(COD) 一氧化碳

C.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二氧化碳 D.一氧化碳 碳氢化合物

50、当前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要坚持污染防治与(A)并重的原则。

A.生态保护 B.节约资源C.废物利用 D.强化管理

51、减少“白色污染”我们应该(A)

A.自觉地不用、少用难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B.乱扔塑料垃圾

C.尽量使用塑料制品 D.尽量不使用塑料制品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指的(A)

A.晚二十二点到晨六点B.晚二十四点到晨六点 C.晚二十四点到晨七点D.晚二十二点到晨七点

53、目前我们常用的垃圾分类可分为(A)

A.可回收、不可回收B.有机垃圾、无机垃圾 C.干垃圾、湿垃圾 D.工业垃圾、农业垃圾

54、绿色食品指什么食品?(C)

A、蔬菜、水果 B、绿颜色的食品 C、安全无污染食品D、有丰富营养价值的食品

55、“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两个约束性指标为(A)

A.节能降耗,污染减排 B.节能降耗,节约用电 C.节能减排,合理利用节能减排,合理利用

56、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08年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A)起施行。

A.6月1日 B.5月1日C.10月1日

57、噪声对人体哪个系统有害(A)

A 、心血管系统 B、消化系统 C、呼吸系统 D、泌尿系统

58、按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B)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

A、Ⅰ B、Ⅱ C、Ⅲ

5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几类(B)

A、2类 B、3类 C、4类

60.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B),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A.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B.全面协调可持续 C.可持续发展

61、居室中什么地方污染最重?(C)

A、卧室 B、客厅 C、厨房 D、洗手间

62、在大气污染中对植物危害较大的是(B)

A、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B、二氧化硫和氟化物 C、一氧化碳和氟化物

63、从“低碳生活”角度,以下哪些是正确使用冰箱的做法?(B)

A.将温度高于室温的食品放入冰箱 B.尽量减少开门次数 C.经常把插头拔掉

64、下面属于可再生能源的是(A)

A.太阳能 B.电力 C.煤炭

65、废电池乱丢对人体可能造成(A)

A.镉中毒 B.氰中毒 C.铅中毒

66、含磷洗衣粉中的(B)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罪魁祸首。

A.磷酸B.磷酸盐C.甲醛

环保知识竞赛证书

学生完成答题且得分≥60分为合格,可在答题平台自动获得电子版《2017年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优秀荣誉证书》,作为评奖评优及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证明,及格者可选择下载电子版证书,也可选择申请邮寄纸质版证书(费用自付),两种方式的证书都真实有效。

奖项

1、全国赛评奖

全国赛只颁发《2017年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优秀荣誉证书》,作为评奖评优及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证明。

2、各高校分赛评奖

有联合主办单位的高校,且参赛人数超过50人,根据比赛分数、答题时间,取前10%(限前20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与各校联合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盖章)纸质获奖证书。

组委会会在奖项评定出来后将各奖项证书统一快递邮寄至本校联合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校参赛人数未到达50人,或无联合主办单位参与的高校,组委会将不评选一二三等奖。

2022年10月自考真题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一、什么是2022年10月自考真题?2022年10月自考真题是指2022年10月份举行的自考考试的真题,也就是说,考生在参加自考考试时,会参加一系列真实的考试,考题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准备的,这些考题都是由某个教育机构或者某个学校准备的,考试的内容也是根据考生的学习情况和考试要求而定的。二、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内容有哪些?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内容主要包括:通识教育、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论文写作等。具体而言,通识教育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文学、艺术、体育等;专业课程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管理学、工程学、统计学、信息技术、环境科学、农学、医学、药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综合技能等;论文写作包括:撰写论文、论文答辩等。三、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准备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考生需要熟悉考试大纲,熟悉考试内容,掌握考试要求;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掌握考试要求的知识点,掌握考试的技巧;考生还需要多做真题,多练习,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考生还可以利用资源,查阅考试资料,了解考试知识;考生还可以参加考前培训,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四、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考试形式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考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和实践考试两种形式。笔试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等;实践考试主要包括实验操作、实习报告、综合技能等。五、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通过条件2022年10月自考真题的通过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考生必须取得达到考试要求的分数;二是考生必须取得达到考试要求的绩点,考生必须取得达到考试要求的绩点,才能通过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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