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考本科法学视频

自考本科法学视频

发布时间:

法学本科自考视频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教材分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么?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一共要通过: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英语4劳动法学5房地产法(选考)6知识产权法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0税法(选考)11国际经济法概论12国际私法13票据法(选考)140258保险法(选考)15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16法律文书写作17外国法制史(选考)18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19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20金融法21婚姻家庭法(一)加考课程:22民法学23民事诉讼法学24刑法学25法理学26宪法学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可以免考一些吗?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英语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9月10日社会考生PETS3–4级笔试标准80元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月的中旬,4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月上旬,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月下旬,5月中旬,8月下旬。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网上能买到日本法学教材么?很难买到,你上当当网、卓越网上找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2013年济南自考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材是哪?2013是2013版的。现在基本都是13版的了如果能帮到你,麻烦点击“有用”,谢谢!自考法律什么教材最好?好考,我之前宿舍有个就是考法律的,他现在已经考完了,最好考的应该是营销吧,有好几科是自选,相对好考一些,也可以选择工商,考个资格证,能定好几门我是江苏的,我想自考法学本科,需要学习哪些课程,以及对应的教材,越详细越好,谢谢自考科目视频辅导课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简介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是由天津自考办公室组织的一项专业性的学习活动,旨在培养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主要包括法律理论课程、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律实践课程三大部分。法律理论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基础课程,包括法律概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社会法学等。法律实务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婚姻家庭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等。法律实践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法律文书撰写、诉讼证据收集、庭审辩护、仲裁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文献研究等。二、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在于,它融合了理论与实践,强调实践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变更加有效。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另一个特点是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它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国内外网络资源,如视频、网络课程、电子书籍等,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在课程设置中,注重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如律师实务技能、法律文书技能、仲裁调解技能等,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三、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在于,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这里,学生可以接受全面的法律教育,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实践能力,从而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可以在一些法律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等从事法律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学本科考试有什么科目? 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自考法律专业备考攻略: 1.自考生可以通过在线视频进行学习。 若是觉得自学自考法律专业的难度较大的话,自考教务老师建议可以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自学相关法律知识。 2.复习时需要依靠自考大纲。 自考考试以自考大纲为基础。考试大纲将考试重点划分给自考考生,可以帮助大家更有针对性的学习。所以一定要彻底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把考试大纲上的重点和自己看书后划出来的重点进行比较。 3.根据自考教材进行复习。 要知道自考的重点是基于自考教材,所以学好教材的知识还是比较重要。买好自考教材后,可以先仔细看好目录,分析好教材章节之间的联系,是总分还是总分。然后按自考教材章节翻看,可以更好找出难点在哪里,大致的知识比例如何。也更容易理解难点,看一遍不会可以先放下,在下一轮学习时再看。 4.多做自考真题进行练习。 备考的时候可以多做自考法律历年的试题,进行模拟试题,可以通过自考真题更好的掌握一些自考出题的规律,也能便于自考法律省巩固好税法知识点。进行自考模拟试题,可以帮助自考法律考生学更多的知识。 自考的法律专业虽然具有一定难度,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但是自考生若是科学合理认真的备考,相信顺利通过的可能性不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自考本科视频

法学自考本科不难。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法学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截至2020年,中国大陆拥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授予权的院校为52所。

阶级社会中法学的特征:

历史上,出现过4种为不同阶级利益服务的、体现不同意识形态的法学,即奴隶主的、封建主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以法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必然具有实践性的特征,即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又转过来为社会实践服务。

分两个方向:

一、如果你大专就是学的法律,那自考法律本科科目就是这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其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综合英语(四)是选考科目。

二、如果大专学的不是法律专业,那自考法律本科科目是这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综合英语(四)、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学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其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综合英语(四)、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是选考科目。

扩展资料: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专业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参考资料:法学(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_百度百科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不难。

法学是一门关于法律的专业学科。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的分类:

1、理论法学

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理论法学主要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

2、应用法学

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产生的理论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

3、历史法学

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4、综合法学

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自考本科法学视频

如果你是要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报考首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大是211、985名校,法学学科是中南财大的传统优势学科,实力不容小觑。中南财大法学院是学校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设有理论法学系、宪法与行政法系、诉讼法系、民商法系等。其中民商法是最强的,是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很有名气。湖北省2023年自考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自考本科报名入口 线上报名:学生联系招生老师,将报名资料报名信息给到招生处赵老师,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登记照片,招生老师给录入系统,注册成功后,会发给学生注册回执单,学生确认无误,加班群,缴费,辅导员寄书本资料,开 通学习账号,报考。(下面是汉语言文学学习群为例) 线下报名:对于心中有不放心或是不清楚的,想直接到我校办公室报名的学生: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照片,到办公室找赵老师报名即可,当场可以完成注册和缴费,领取书本,加班级群,辅导员安排学习。 自学考试报名流程 ①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 ②找学校或者助学站点报名,注册,并缴纳学费 ③备考,领取教材,网课视频,刷历年真题,开始进入学习阶段 ④参加考试,在指定时间报考自己要考的科目,并准时参加,考试时间在4月和10月 ⑤重复步骤③和④ ⑥毕业论文答辩 ⑦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全部科目+论文合格,开始申请毕业证。拿到本科毕业证之后,达到学位要求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学士学位证。 ⑧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大功告成,成功上岸。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有:法学、经济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房地产管理、投资学,其中法学尤为突出!所以一般报考法学本科基本都会选择财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徽中间图案实体部分为“人”字,虚体部分为“文”字,表示学校人文社科类大学的性质。人形还表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张开双臂以示开放办学,迈开双腿以示稳步发展。中间图案为一奋发向上的箭头,冲破内圈,表示“冲出中国、走向世界”,代表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人文社科类大学的奋斗目标。 “1948”和“中国武汉”表示学校建校的时间和学校所在地点。 上半圈为邓小平题写的中南财经大学校名(政法两字为集字)。下半圈为校名英文,代表学校面向世界、建设国际知名人文社科类大学的奋斗目标。 自考法学报名咨询一般报考法学本科基本都会选择财大!那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自考本科到底难不难呢? 我们先一起来看看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 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 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自考本科基本3次可以考完全部科目,一次最多可以报考6科,最少可以报1科,主要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来报考,基本1.5年可以考完取得毕业证。 自考学习方式:学生注册报名后,学生找辅导员领取书本、复习资料,以及开通网上视频课程学习,手机刷题app等,学习方式是多样性的,为了减轻学生考试难度,更快更容易取得毕业证书,也会给学生开通网课助学加分,开通助学加分的科目,对于自考的考试,卷面是直接起到加分作用,学生自考笔试只需要43分以上就合格了。 所以说财大的自考法学本科如果报名助学班其实没有那么难的哈! 报名详情联系自考法学报名咨询电话:邱老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简介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是由天津自考办公室组织的一项专业性的学习活动,旨在培养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主要包括法律理论课程、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律实践课程三大部分。法律理论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基础课程,包括法律概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社会法学等。法律实务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婚姻家庭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等。法律实践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法律文书撰写、诉讼证据收集、庭审辩护、仲裁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文献研究等。二、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在于,它融合了理论与实践,强调实践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变更加有效。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另一个特点是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它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国内外网络资源,如视频、网络课程、电子书籍等,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在课程设置中,注重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如律师实务技能、法律文书技能、仲裁调解技能等,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三、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在于,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这里,学生可以接受全面的法律教育,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实践能力,从而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可以在一些法律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等从事法律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学本科视频

一、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简介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是由天津自考办公室组织的一项专业性的学习活动,旨在培养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主要包括法律理论课程、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律实践课程三大部分。法律理论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基础课程,包括法律概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社会法学等。法律实务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婚姻家庭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等。法律实践课程是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法律文书撰写、诉讼证据收集、庭审辩护、仲裁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文献研究等。二、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特点在于,它融合了理论与实践,强调实践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变更加有效。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另一个特点是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它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国内外网络资源,如视频、网络课程、电子书籍等,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在课程设置中,注重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如律师实务技能、法律文书技能、仲裁调解技能等,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三、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的价值在于,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这里,学生可以接受全面的法律教育,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实践能力,从而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此外,天津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还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可以在一些法律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等从事法律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有:法学、经济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房地产管理、投资学,其中法学尤为突出!所以一般报考法学本科基本都会选择财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徽中间图案实体部分为“人”字,虚体部分为“文”字,表示学校人文社科类大学的性质。人形还表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张开双臂以示开放办学,迈开双腿以示稳步发展。中间图案为一奋发向上的箭头,冲破内圈,表示“冲出中国、走向世界”,代表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人文社科类大学的奋斗目标。 “1948”和“中国武汉”表示学校建校的时间和学校所在地点。 上半圈为邓小平题写的中南财经大学校名(政法两字为集字)。下半圈为校名英文,代表学校面向世界、建设国际知名人文社科类大学的奋斗目标。 自考法学报名咨询一般报考法学本科基本都会选择财大!那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自考本科到底难不难呢? 我们先一起来看看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 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 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自考本科基本3次可以考完全部科目,一次最多可以报考6科,最少可以报1科,主要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来报考,基本1.5年可以考完取得毕业证。 自考学习方式:学生注册报名后,学生找辅导员领取书本、复习资料,以及开通网上视频课程学习,手机刷题app等,学习方式是多样性的,为了减轻学生考试难度,更快更容易取得毕业证书,也会给学生开通网课助学加分,开通助学加分的科目,对于自考的考试,卷面是直接起到加分作用,学生自考笔试只需要43分以上就合格了。 所以说财大的自考法学本科如果报名助学班其实没有那么难的哈! 报名详情联系自考法学报名咨询电话:邱老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有哪些课程?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课程:00230 合同法、00227 公司法、00263 外国法制史、00015 英语(二)、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169 房地产法、05678 金融法、00257 票据法、05680 婚姻家庭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62 法律文书写作等;自考课程学习如何安排一、学习总体安排:1、把近1年的考试计划拿到手,分上下半年,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计划毕竟是计划,不可能完全和现实一致,但是有了上述的安排,相信可以克服很多盲目性。2、课程的难度和学分成正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安排自己的学习。3、公共课尽量放在后面考,一般公共课是上下半年都开考的,关键时刻可以起到调节作用,比如自己要考的专业课没有开考,就不必空等半年了。二、具体学习程序在报考前购买教材和模拟试卷--看书(精读,从头至尾一字不落)--对照大纲再看一遍教材(主要看大纲规定的重点)或者是到网上找笔记看--考前做模拟试卷--参加考试。教务老师整理的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有哪些课程的内容到此就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下方推荐话题,或者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学视频

之前我们说了很多自考相关的专业,今天我们将来走进另外一个专业,那就是比较高大上的法学了,今天就让我们详细的介绍一下,仔细看一看自考法律的难度怎样,该如何自考吧!怎样自考法律相关的专业怎么样?这是我和你一样想探讨的自学法律去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的意愿!但我要说、这条路很难通过!一要有决心。二要有信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登攀!就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可以告诉你的是几年前有位70岁的老者、考了九年司法考试得到了及格的司考证书!完成了自已的园梦实现人生中最有价值的心愿!最近我有看见一位女同胞!因为一_官司、辞掉了工作专心学习法律知识、最后取得司法考试的证书!并且打嬴了官司!这样的情景很多、找出样板对自已说?我能做到么?只要有信心铁缒磨成针!这是我35年前看的一部永远都不忘的印度电影流浪者、我喜爱丽达喜欢拉兹、尽管在那困苦的贫民窟长大!可骨子里确是法官先生'的血、丽达是拉兹小时侯的伙伴!长大时的恋人!不同生活的背景彰、显真诚的友情、和爱情!法庭中意正言词的辩论、正、辩双方的质证、法官的儿子当法官、强盗的儿子是强盗的谬论!让法官的父亲低下了头!心低中的反思可想而知。自考法学到底难不难?其实我觉得难就难在司法考试上,司法考试无论是对本科还是研究生都是比较难的考试,可以报自考的法律本科,毕业拿到毕业证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当律师。如果自己学的话,那就要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等,或者在网上购买法律方面的学习视频,通过在线观看学习,也是可以达到一定效果的。教育点评最后祝你考试成功,能够早日当上一名律师,这比较重要。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6.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高分强化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提供担保。3.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取乙的羊的所有权,并使得乙受到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授权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指授予代理权,由代理人为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很明显也不存在这种问题。据上,排除选项ACD。4.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的范围。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如卖方发出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出借人支付所借款项,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等都是有偿合同。相反,就是无偿合同。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并非完全按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有些是法律为了更好地调整相关社会关系作出的特别规定,如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等。《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本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表明,法律规定的这两类合同都属于有偿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当然也是有偿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合同法没有要求必须支付保管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9.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担保物权的分类。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10.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项继承遗产、B项受赠图书、D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C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C项。11.D[解析]《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12.A[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1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4.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15.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提存。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故D项正确。16.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认定。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律行为。《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选项A应选。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据此排除选项C。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排除选项D。22.D[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D。2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实践性合同的范围。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交付实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要求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而诺成性合同不要求交付实物,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故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A项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根据本法第251条的规定,B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定义表明其为典型的诺成性合同。根据本法第365条的规定,C项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该定义表明合同成立应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根据本法第288条的规定,D项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托运人一经约定即产生约束力,故运输合同也为诺成性合同。综上分析,只有C项符合题干要求,其他三项均为诺成性合同。24.D[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就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因此应当归受托人所有。25.D[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26.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27.C[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其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28.A[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29.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认定。一份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哪种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项。30.D[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二、判断题31.×[解析]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由于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其意思的作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但自然人为法人作出的意思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32.×[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而使第三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33.√[解析]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34.√[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原则上只能为其设定权利,而不能设定义务。35.×[解析]此种情况为正当防卫而非紧急避险。36.√[解析]《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37.×[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形成之日起产生,而非发表之日。38.×[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39.×[解析]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既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又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40.√[解析]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参考资料: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1、首先,在百度上搜索“捷速文字识别软件”,找到相关网站,下载下来,安装运行就可以了。2、双击打开已经下载好的软件,可以看到弹出的对话框,选择“从PDF读文件”。接着会弹出打开对话框,选择保存PDF的文件夹,打开需要编辑的PDF。或直接进入到操作界面,点击“读取”按钮,然后到打开对话框中选择你需要识别的PDF,添加进去。之后操作界面的窗口就会显示出文件内容。3、文件添加成功,直接用鼠标选中需要识别的文字直接点击“识别”按钮,软件会自动进入到识别程序,不需要任何操作,瞬间就会出现识别结果在原文件的右手边。4、最后得到的识别结果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保存格式,这里需要保存为word就直接点击Word就可以了。浙江自考民法学和民诉现在的考试教材是哪本?浙江省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是翁晓斌编写的,98版的,2001年第四次印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自考全套视频不好找,网上其他资料还是不少的,包括各种试题。自考制定学习计划要根据你的时间考试计划来安排你的考试,时间多学习就快一些,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上下载资料学习,按照教材与考试大纲相结合的方法来学习,毕竟自考需要靠自己的真实力才可以。此外就是多做一些历次的真题。自考学习以自己学习为主,主要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加上一些网上学习资料,此外就是历年的考试真题。重点就是吃透考试大纲,用好教材,这是出题的根本,最好是在买一套模拟题做做,巩固学习成果,要制定计划花时间好好学习的。自考要靠真知识才能通过的,多努力吧总体上讲自考课程考试安排要先易后难,基础课程简单,专业课程难一些,一次考试最多报考4科,所以一次考试选择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相结合,有难有易,提高备考效率与考试信心。此外,有自考免考的课程不需要再考。

法律视频|基础视频|考点预测班8讲全免费下载

链接:

法律 视频|基础 视频|考点预测班(8讲全)|精讲班(42讲全)|机考押题班(18讲全)

  • 索引序列
  • 法学本科自考视频
  • 法学自考本科视频
  • 自考本科法学视频
  • 自考法学本科视频
  • 自考法学视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