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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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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

根据科目的不同,考试时间也有些不同,大部分是两个半小时左右。自考没有考试年限要求,一直到全部科目考过为止,已经合格科目的成绩也永久有效。但自考较难周期比较长所以考生结合自己情况有进度的复习,不要随意中断考试。

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8月1日至2日在全省21个市(州)举行。在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

一、牢记考试时间

8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0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考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准考证。

扩展资料

考生须按规定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点、考场纪律

1、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2、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5、考生只能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自学考试8月1日开考,这5点需注意!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0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1日-12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三、考区设置 全省共设自学考试考区9个,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6日。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0年1月10日-3月12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院(办)。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0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五)查询成绩可于2020年5月13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查询。 五、报名及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含本科二学历)由各地市招考院(办)负责受理、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各地市招考院(办)及各有关高校需按要求做好考生报名及报考组织管理工作。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须交验执业证书。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缴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在2020年2月26日-3月6日期间,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院(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登陆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应予当场验证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考院(办)安排)。资格审查表需由受理报名招考院(办)专人负责,签字长期存档。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自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所属地市招考院(办)受理,由地市招考院(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4.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院(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书》(一式两份,地市招考院(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院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7.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 (二)网上缴费办法 1.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六、打印准考证 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提醒考生注意事项等。 考生可于2020年4月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市招考院(办)负责,省招生考试院审定。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院(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入合档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20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上半年考试公布成绩后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院(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 2020年4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地点

2020年上半年自考时间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受疫情的影响,自学考试上半年4月的考试延期到8月份了。

自学考试本科考试时间在4月,10月份,每年考生可以报考两次,但一些省份考四次,考试时间在1月,4月,7月和10月份。自考考试较为严格,由全国统一进行考试。

重磅消息!!!

刚刚,教育部正式发布通知,宣布:

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

全国自考时间终于定了!

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教育部

考试时间已定,所有参加自考的同学们就要制定学习计划,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把握复习时间,争取报名的科目都可以通过!

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尽快上岸!

各位加油~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是

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原定于4月11日、12日举行的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平移推迟至2020年8月1日、2日举行;

即:原定于4月11日举行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改为于8月1日举行,原定于4月12日举行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改为于8月2日举行,每门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下午)不变。

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根据情况自主确定。近期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省此次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根据教育部2020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可知,全国自考统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日。以下是公告原文截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考考试时间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10自考04729大学语文真题 格式:PDF大小:467.01KB 2014年10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61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0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1日-12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三、考区设置 全省共设自学考试考区9个,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6日。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0年1月10日-3月12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院(办)。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0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五)查询成绩可于2020年5月13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查询。 五、报名及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含本科二学历)由各地市招考院(办)负责受理、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各地市招考院(办)及各有关高校需按要求做好考生报名及报考组织管理工作。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须交验执业证书。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缴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在2020年2月26日-3月6日期间,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院(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登陆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应予当场验证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考院(办)安排)。资格审查表需由受理报名招考院(办)专人负责,签字长期存档。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自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所属地市招考院(办)受理,由地市招考院(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4.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院(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书》(一式两份,地市招考院(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院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7.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 (二)网上缴费办法 1.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六、打印准考证 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提醒考生注意事项等。 考生可于2020年4月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市招考院(办)负责,省招生考试院审定。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院(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入合档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20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上半年考试公布成绩后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院(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 2020年4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地点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表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根据教育部2020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可知,全国自考统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日。以下是公告原文截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考考试时间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10自考04729大学语文真题 格式:PDF大小:467.01KB 2014年10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61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鲁招考〔2020〕51号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进行。

2020年上半年自考时间表

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现场报名

确认时间(包括网上报考时间):2020年9月3日至12日

报考方式:已注册的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市州规定的自学考试报考点报考,也可以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凡网上报考者,本人可在网上自行缴纳报名考试费,也可在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扩展资料

参加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习的新考生必须先到市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新生报名报考手续。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从本次报名开始我省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根据教育部2020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可知,全国自考统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日。以下是公告原文截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考考试时间2020年自考考试时间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10自考04729大学语文真题 格式:PDF大小:467.01KB 2014年10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61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参考资料来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发“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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