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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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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申请表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表填写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三份,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工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寸黑白免冠登记相片。 2.《毕业生登记表》上专业的填写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3.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4.毕业时间的填写: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时间在上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六月三十日;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时间在下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有免考课程的,其合格时间以本人所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5.成绩栏的填写:专科毕业生填写专科段成绩;本科毕业生只填写本科段成绩,本科生加试课程成绩填写在专科段成绩栏内。 6.课程名称的填写:以新考试计划的课程名称为准,老计划中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新计划课程名称不同的,附在新课程名称下面。 7.考试成绩的填写:以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分数为依据,左边栏填写满后,再填写右边栏。 8.自我鉴定栏填写:按思想、工作、学习方面进行总结书写,写满一面纸不另加页。 9.单位意见栏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单地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单位意见栏时间要按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实际毕业时间填写。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即可申请自考毕业。在5月底、12月初报名期间登录自学考试网报系统进行提交毕业申请,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所有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登记手续(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逾期延至下一次办理。1、自考毕业证什么时候能拿到?申请毕业的考生,毕业申请完成两个月左右可到所在地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具体时间及方式以当地自考办公布的要求为准。自考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查询时间:一般是毕业证书上打印的毕业日期的半年后。2、该如何辨别真假自考毕业证书?如果对自考毕业证书真伪有疑问,可以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查询认证。3、毕业证书遗失可以补办吗?只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为: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

一、字迹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自考毕业生从接到登记表之日起5天内将表返回当地考办。 二、各栏实填写,考生是在职的填全民或集体所有制,非在职是农民填农民,城镇的填待业。 三、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年满16岁以上,以及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兄弟姐妹。 四、毕业时间上半年6月,下半年为12月。 五、考生在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时,应照证件如实填写。身份证件只包括以下四种: 1、公安户籍部门发放《居民身份证》。 2、士兵、军官、武警、警官人员证件。 3、未成年人户口本。 4、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由公安户籍部门开据的身份证号码证明。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由自考办负责打印,经自考委及主考院校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印章后放入该表内。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籍表,毕业生本人应妥为保管或即时交给相应的人事部门存档,遗失后不能补办。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关于毕业证书:可以找你之前申请毕业的自考办去申请打个毕业的证明,但是能不能补办毕业证也要咨询自考办,同样也可以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有在线的,也有纸质的,纸质的学历证明费用大概是200字以内是国家盖章证明的。

学生登记表其实就是成绩单,你可以登录学信网去申请一份成绩证明,是要交一定的费用, 到时候会寄给你有盖了章的成绩单。

要求出具相关证明等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需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附上报纸原件(一份)。

2、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扩展资料:

补办具体步骤: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二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

一、字迹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自考毕业生从接到登记表之日起5天内将表返回当地考办。 二、各栏实填写,考生是在职的填全民或集体所有制,非在职是农民填农民,城镇的填待业。 三、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年满16岁以上,以及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兄弟姐妹。 四、毕业时间上半年6月,下半年为12月。 五、考生在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时,应照证件如实填写。身份证件只包括以下四种: 1、公安户籍部门发放《居民身份证》。 2、士兵、军官、武警、警官人员证件。 3、未成年人户口本。 4、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由公安户籍部门开据的身份证号码证明。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由自考办负责打印,经自考委及主考院校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印章后放入该表内。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籍表,毕业生本人应妥为保管或即时交给相应的人事部门存档,遗失后不能补办。

马鞍山自考毕业生登记证明怎么补办?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证书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盖章,自考处留存一份。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自考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 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10.收费标准:不收费。 11.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毕业证没法补,如果急用的话,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学历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毕业证。如果有时间,可到当时毕业的院校,因为是自考的文凭,所以需要去找那个院校的成教部,虽然毕业证和学生登记表都是没法补发的,但是成教部可以在查询你的学籍以后,补打学历证明给你,这也是等同毕业证的,并开具学生登记表相关证明。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的登记证明

毕业证没法补,如果急用的话,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学历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毕业证。如果有时间,可到当时毕业的院校,因为是自考的文凭,所以需要去找那个院校的成教部,虽然毕业证和学生登记表都是没法补发的,但是成教部可以在查询你的学籍以后,补打学历证明给你,这也是等同毕业证的,并开具学生登记表相关证明。

自考毕业证和学生登记表都丢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六、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三、经省级考办、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省级考办打印毕业生名册,组织地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省级考办、地级考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五、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遗失虽然不能补办原件,但能补办“毕业证明“!不过毕业证明和毕业证原件虽然一字之差,但还是有区别与不同之处哦,原件的说服力是无可替代的。

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2、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其中包括:毕业证书的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申明遗失的报纸经核实无误后,就可以拿到毕业证明书了。一般情况下,补一张毕业证明书需要三月,要补的一定要合理安排好时间,以免耽误要事。

自考毕业申请登记表

这里有济南市的填写须知,给您参考,您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问问是否有填写指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表须知(2009年下半年过程性考核)2005年3月-2007年3月注册过程性考核,且所有课程和毕业环节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毕业申请。一、“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填写说明 “地市”栏填“济南”; “毕业日期”栏填“2009年12月”,“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其余根据实际上交材料内容准确填写。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1.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档案,必须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认真、规范、真实填写。一式两份,不得复印,禁止使用涂改液。2.毕业证书号栏。专科填写:“6637”+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准考证号码, 例如:准考证号码为:01025100000的考生,如果是专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63701025100000” ,如果是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53701025100000”。“准考证号”为网上本人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码。3.“准考证号”栏填写网上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填写15或18位的准确身份证号码。4.主考院校一栏应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公布的填写。5.“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6.填表日期及表内自我鉴定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6日;所在单位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7日;主管部门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8日。7.相片由考生本人网上毕业申报时下载,并自行冲洗为一寸彩色相片。此相片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不得更换。8.“家庭出身”和 “本人成份”栏填写“农民”、“干部”、“工人”或“学生”。9.“联系电话”栏是考试机构与考生联系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保持通畅。10.本人主要简历从上小学开始填写,每次变更应另起一行,至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止。11.“本人鉴定”栏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12.所在单位意见应简要写明单位对毕业考生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的总体意见。学生或暂无职业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请到学校(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私营企业、公司,无主管部门的可在“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处同盖本单位公章。不能缺章。13.“考试成绩”栏,由考生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顺序,按照“合格科目证书”上的科目名称如实填写,每栏填写一科,中间不得留空行,不得涂改。免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免考”字样。校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校考”字样。14.“毕业环节”栏,属于课程技能的写明课程名称、成绩;属实习的要写明实习主要内容、地点;属毕业设计的要写明设计题目;属毕业论文的要写明论文题目和论文指导答辩院校(专业开考计划无此项的,此栏不填写)。三、上交材料1. “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 由院校单独收取后统一到市考办盖章,“毕业手续办理回执单”联交由考生保管,“信息确认联”考生签字并由院校保存备查。2.上交所考专业规定课程(含实验课)全部合格证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签发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以后的专科毕业证书本次不得申办本科毕业。如在签发期内,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待毕业证书发放后上交市考办。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大三、大四在校生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在读证明》。4.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5.各类证书原件须用铅笔在证书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四.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材料提交和审核。五.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5月上旬到各就读院校领取毕业证书。这里还有无锡的,您结合着看看吧,不过还是建议您联系当地主管,会好一些~根据省自考委有关规定:凡自学考试本、专科段考试课程(含论文、实践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个人作自我鉴定,所在单位作思想品德鉴定。为防止错过规定时间填表,漏填、错填,造成延缓毕业情况发生,现对填表和鉴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填表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二、登记表正面内容一律由自考办打印,考生不得填写。登记表反面 “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小结,不能草率、简单的几句,不要忘记签名盖章。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好后,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盖上单位一级公章(不能则加盖部门公章)。请考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送交我办,切勿拖延,逾期将延至下一次毕业。 四、考生交《毕业生登记表》时应同时交:①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②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淡蓝底色) 二张;③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课程免考证明 (有办过的提交);⑤《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 ;⑥专科段实践考核或本科段论文答辩合格的成绩通知单;⑦外省转入的合格成绩证明(指参加过江苏省外其他省市自学考试的考生) 五、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在2009年7月底。领取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纳40元毕业生审定费。具体时间以我办发出的通知为准。 考生单位对考生作思想品德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由考生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具体意见,本人是单位负责人的由上一级组织签署具体意见;在校学生由学校、待业人员由街道、镇政府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 鉴定要加盖单位一级公章,不能盖部门公章。 (2)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生产)现实表现等方面。具体反映:该同志平时政治表现,文化学习的情况和其它方面。干部还应反应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总之,考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生产)负责,其思想品德鉴定应予合格。 (3)按省考办“逾期不办,谁耽误谁负责”的意见,请各单位重视,以免造成延缓考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一、《毕业生登记表》需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晰。 二、《毕业生登记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专业:请严格按录取专业全称填写,如“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2、学制:高升本学制为五年,高升专、专升本为三年。 3、层次:分为高升本、高升专、专升本三类。 4、姓名:填写工整,必须与身份证、报读信息上姓名一致。 5、工作单位:有则填,无则空起。 6、民族:民族按照56个民族划分标准填写,必须与当年报读信息及身份证的民族一致。 7、籍贯:按照本人户口原始所在地填写,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8、出生年月日:填写形式为xx年xx月xx日,如“1990年01月01日”。 9、现在住址:详细、真实填写现在家庭固定居住地。 10、照片:由学院统一粘贴电子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底。 11、自我鉴定:根据个人情况填写,通常包括个人受教育或培训背景、求职意向、工作经验或经历、专业能力及特长、奖励和荣誉、兴趣爱好及自我评价等内容。 12、各学科总成绩:填写本人在本专业学习期间所学的所有课程的名称和成绩,并加盖专业学院公章。 13、生产实习或社会调查:有则填,无则为空白,评语或鉴定由实习单位填写。 14、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本科或专升本学生由学院填写,专科生不填。 15、班级鉴定意见:由班主任进行填写,签字或加盖公章。 16、学校复审意见:以上信息填好后交由学院审核盖章,再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填写意见及加盖公章。 自考的优势 1、是国家认可学历,均可在学信网可查。 2、宽进严出的学历提升形式,没有入学考试。不分年龄、性别、学籍、籍贯、种族限制均可报名。 3、开学考试均为985/211重点院校。 4、分考期安排考试,考试成绩60分合格均可毕业,最快专业均可1年完成,考试安排(4、10)。 5、考试成绩终身有效制,不受时间限制。 6、含金量、认可度高,考公务员、职称、资格认证、研究生、出国留学、司法考试、办理当地居住证均可用。 7、学费低,无需投入太多资金。 8、学习时间自行安排,无需固定时间必须去学校上面授课。 9、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论文答辩为良以上即可申请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表填写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三份,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工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寸黑白免冠登记相片。 2.《毕业生登记表》上专业的填写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3.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4.毕业时间的填写: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时间在上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六月三十日;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时间在下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有免考课程的,其合格时间以本人所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5.成绩栏的填写:专科毕业生填写专科段成绩;本科毕业生只填写本科段成绩,本科生加试课程成绩填写在专科段成绩栏内。 6.课程名称的填写:以新考试计划的课程名称为准,老计划中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新计划课程名称不同的,附在新课程名称下面。 7.考试成绩的填写:以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分数为依据,左边栏填写满后,再填写右边栏。 8.自我鉴定栏填写:按思想、工作、学习方面进行总结书写,写满一面纸不另加页。 9.单位意见栏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单地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单位意见栏时间要按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实际毕业时间填写。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字迹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自考毕业生从接到登记表之日起5天内将表返回当地考办。 二、各栏实填写,考生是在职的填全民或集体所有制,非在职是农民填农民,城镇的填待业。 三、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年满16岁以上,以及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兄弟姐妹。 四、毕业时间上半年6月,下半年为12月。 五、考生在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时,应照证件如实填写。身份证件只包括以下四种: 1、公安户籍部门发放《居民身份证》。 2、士兵、军官、武警、警官人员证件。 3、未成年人户口本。 4、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由公安户籍部门开据的身份证号码证明。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由自考办负责打印,经自考委及主考院校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印章后放入该表内。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籍表,毕业生本人应妥为保管或即时交给相应的人事部门存档,遗失后不能补办。

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登记表

按你的实际情况填。

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是比较重要的东西;但是自考毕业之后,成绩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书,需要一年的时间;成人大专需要通过一定的考核,考核通过之后可以领取,大概需要两年的时间。

毕业登记表不是自己打印的,自考办给发的,需要填写信息,填好后,找个单位盖章子。申请毕业时间就7天,时间还是紧凑的。用人单位的章随便找个单位盖。

毕业登记表背面的相关栏目需要盖章。并且需要在职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公司财务章和业务章是无效的),没有单位的同学可由本人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加盖公章。

毕业生登记表是人事档案材料,应该放入人事档案中。考办和主考院校章盖好,回去把跟自己个人有关的空白部分填一下,再找个单位盖个章,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扩展资料:

毕业生登记表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备案,由毕业生所属学校管理、存档,由毕业生本人和校方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全面并客观记录、评价毕业生在校学习及行为表现。毕业生登记表不仅是毕业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记录,也是校方认定其毕业资格的基本依据。

《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前先安装PDF软件,最好用80g/m2(或以上)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需要办理自考学历认证的和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需要打印三份《毕业生登记表》,交学校二份,另一份自己备用。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表填写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三份,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工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寸黑白免冠登记相片。 2.《毕业生登记表》上专业的填写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3.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4.毕业时间的填写: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时间在上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六月三十日;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时间在下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有免考课程的,其合格时间以本人所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5.成绩栏的填写:专科毕业生填写专科段成绩;本科毕业生只填写本科段成绩,本科生加试课程成绩填写在专科段成绩栏内。 6.课程名称的填写:以新考试计划的课程名称为准,老计划中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新计划课程名称不同的,附在新课程名称下面。 7.考试成绩的填写:以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分数为依据,左边栏填写满后,再填写右边栏。 8.自我鉴定栏填写:按思想、工作、学习方面进行总结书写,写满一面纸不另加页。 9.单位意见栏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单地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单位意见栏时间要按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实际毕业时间填写。 广东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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