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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自考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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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自考考试时间

2022年自考考试时间如下:

2022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1月8至9日

2022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4月16至17日

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10月22至23日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有的地区只考4月和10月两次,也有些地区考三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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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自考考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的容第三个双休日、10月的第四个双休日,7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加考一次,具体日期请见当次《报考简章》。体制改革专业自学考试: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前一个月左右。 考试规律总结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报名)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 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第一次一定要去报考点交钱办准考证,以后在交通银行办张交行卡在网上报考。 3,自考的内容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平时多做教辅习题,考前多做历年试卷和模拟试卷,过关不成问题。 4,如果中学基础差就报:行政管理,法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无数学的专业,这些专业是自考高过关率专业,很多只有初中基础的考生都已过关拿证。 5,有的地方是每年两次,有的地方是每年四次考试,也有三次考试的地方。如: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四月,七月,十月)。 6,一般一次四门全部报满最好。 7,自考的难度无法与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础差的考生报无数学的专业应该可以过关。 8,专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专科是无任何限制的,但是办本科毕业证必需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时间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时间是什么?这是许多考生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本文将对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时间进行详细介绍。一、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自考办公室的最新通知,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为:第一学期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28日,第二学期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二、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资料。三、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报名要求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报名要求是:考生必须具备高中学历以上的学历,并且必须是我国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才能报名参加考试。四、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考试形式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试系统,在网络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考试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型,给考生出题,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五、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成绩查询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查询考试成绩。六、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准考证打印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准考证将在考生报名成功后的2-3个工作日内发放,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查询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总结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28日和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和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公布,准考证将在考生报名成功后的2-3个工作日内发放。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查询考试时间、报名、准考证和成绩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021年,福建自考本科体制改革试点,我的专业有小学教育吗?这个有的有小学教育都在改

可以去集美大学自考官网查看下。集美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大学,其学历文凭的含金量是很高的,企业认可度也不错。

2021年集美大学全日制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本科招生专业有:软件工程(大数据管理、AI人工智能、机器智能工程、Java开发、UI交互设计方向);电子商务(网站设计、新零售、跨境电商、店铺运营、媒体推广等方向);学前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各省自考委开设的专业,其专业课由各省自行命题,而自考专科和本科专业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但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毕业证书与专科完全一致,国家也承认其专科学历的。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而开设的。由主考院校按全日制教学方式,开办助学班,按考纲要求进行助学、管理和考试。每年开考四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专本衔接”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有余力,可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和考试的一种新型自学考试。参加“专本衔接”学习的学生,一定是国家批准的有“专本衔接”资格的高校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在籍专科生。也就是说首先考生要具有一定的高考成绩才可以被这些有资格的院校录取命题、考试、阅卷、登分以及考籍管理等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并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执行。凡取得“专本衔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者,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若考生在校期间未完成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仍可在两年内回原高职、高专学校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自考

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各省自考委开设的专业,其专业课由各省自行命题,而自考专科和本科专业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但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毕业证书与专科完全一致,国家也承认其专科学历的。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而开设的。由主考院校按全日制教学方式,开办助学班,按考纲要求进行助学、管理和考试。每年开考四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专本衔接”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有余力,可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和考试的一种新型自学考试。参加“专本衔接”学习的学生,一定是国家批准的有“专本衔接”资格的高校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在籍专科生。也就是说首先考生要具有一定的高考成绩才可以被这些有资格的院校录取命题、考试、阅卷、登分以及考籍管理等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并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执行。凡取得“专本衔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者,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若考生在校期间未完成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仍可在两年内回原高职、高专学校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而开设的。由主考院校按全日制教学方式,开办助学班,按考纲要求进行助学、管理和考试。每年开考四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 目前福建省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主考学校及其专业主要有: (1)厦门大学。开考专业有: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网络、工业工程、电子商务、秘书、广告、生物工程。 (2)华侨大学。开考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 (3)福州大学。开考专业有: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建筑工程、保险、会计(电算化方向)、市政管理、英语(外贸英语方向)、室内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房屋建筑工程、化工工艺。 (4)福建师范大学。开考专业有:日语、音乐教育、证券投资与管理、涉外秘书、视觉传达设计、信息管理与服务、环境工程与管理、工业分析技术。 (5)福建农林大学。开考专业有:计算机网络、农学、土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农产品贮运与加工、农村机电、园艺、畜牧、农业经济管理。 (6)集美大学。开考专业有:企业财务管理、通信技术。 (7)福建教育学院。开考专业有:人口学。 (8)福建工程学院。开考专业有:工程造价与管理。 (9)漳州师范学院。开考专业有:电子商务。 自考选专业 1、自考报考专业,主要看自己的需要,如果只是考个本科学历,选专业越简单越好,如果要自己的工作相关的,有职业目标与学习能力的选择与自己工作相关的专业最好。 2、自考简单专业就是纯文科性质的专业,比如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还有就是师范性质的教育专业等等。管理类的专业记忆的东西多,理科专业实践比较强,建议还是选择与专科专业一致或是相关的专业,有些课程自考可以免考,考试科目少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大自考也叫长线自考,社会自考,是面向社会生开放的自考。小自考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短线自考,应用型自考,也称体制改革试点的自考。

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中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莆田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与社会自考都执行全国考委公布或批复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制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省考课程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制定考试大纲、指定教材。专业代码、课程代码与全国考委公布的一致。实践环节考核在主考学校进行,实践考核费用相同。考试由市级考办统一组织,考后同时评卷、登分、建档,同时办理每年两次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相同。福建自考体制改革试点实际上属于自考助学的一种形式。 二者不同之处 自考助学和普通自考 学校自考助学直接到学校报名。不报培训班可以到当地自考办报名也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 自考分普通自考和全日制助学方式。 针对你自己的情况如果能力强可以普通自考,花费少、效率高,兼顾工作和生活;如果自己能力一般,业余时间少,暂时不工作可以选择助学自考,也就是高校的自考班,还是不要选择社会上的教育机构,毕竟高校还是有很好的信誉的。 普通自考就是自己报名自己考试与学校无关;助学就是学校组织的自考,有老师上课学习,在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和考试。 普通自考自己学习和考试,按照自己的计划学习备考,时间紧,任务量大,花费少;上培训班或是助学自考,人家给你安排考试计划和学习、备考,相关的教学安排,省心,但花费高。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你首先要选择好你本科所要学的专业,这个很重要,然后选择哪种方式,成人的相对容易点,自考有点难但是含金量高,无论哪个国家都是承认的学历。 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文件,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 根据 教材信息 购买教材 根据考试科目安排 报考科目 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 教材信息文件,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 报考时在购买。 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哪些

//210.29.192.25/againLearning/articleView.aspx?id=92 给你来参源考这个

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学历层次和类型有哪几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有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在专业考试计专划中又分为专科属、本科(专、本衔接,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 专科专业(A):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的水平相一致,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并完全按照专科要求设置课程,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其中理论课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15门。专科专业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度、保证必需”,强化实践技能的训练和考核。 独立本科段(B):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本科学历层次专业,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本科的水平相一致,专业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为12门左右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 本科(专、本衔接)(C):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相一致。本科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其课程全部按本科要求设置,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为126分左右,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22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13门,全部通过基础科段课程考试后,可按规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③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依据和目标是什么在哪里报名好一些呢

你可以抄去招考网上看看关于自考的一些介绍,楼下的写得也很清楚。至于去哪里报名这个问题就要看学生个人的情况。如果你自己自学也觉得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就在规定时间里自己在报考网上报名就可以了,只是报名的话只要能报,哪里都关系不大。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

如何快速通过自学考试? 如何快速通过自学考试,第一、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 当今社会是无情的,要想立足,必须会别人不会的。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电子、律师、英语、会计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的教育总是与实际错的太远,故不能保证您学完以后,就可以投入实战。但这些的的确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学文凭与普通文凭还是有差别,但真功夫就是真功夫,不论找工作还是其它,这东东就是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腰板就是要直一些。 如何快速通过自学考试,第二、劝诫想直接专科报考研究生的朋友。 说一句不中听的话,那就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管你信还是不信!当今体制决定了,您不信也得信。虽然国家表面上可以让报考,但真正能够让报考的院校有几多呢?姑且不说专科生必须工作两年以上这个条件,仅有的这些院校自己又出台了不少限制。如要求英语通过了国家四级考试、加试所报专业X门本科课程,并且各门课程分数不能低于XX分、在省部级发表了X篇论文等等。仅发表论文一项就足以让您死悄悄,对专科生的要求,比“正规”院校的本科生要求还要高几个数量级。总之,“不拘一格降人才”那是地道人的鬼话。(注:不过视情况,有些大学条件可能比较宽松些) 如何快速通过自学考试,第三、专科报本科的朋友。 如果您的专科与所报本科专业不同或相近的话,你就面临着要加试所报专业的专科课程X门。千万万不要犯幼稚病,不要误认为报名都通过了,到时候本科课程一过关,毕业论文一写,便可拿毕业证了。要知道,最后办本科毕业证是在省自考办,还必须专科毕业证的原件,不够条件再退回,那时就晚了,连办证费都不会退。当然,如果您不是专科毕业或专科毕业证有问题,到时候您就更惨了。此外,加试课程与本科课程的考试没有谁先考,谁后考的问题,也不用再办个专科准考证,用本科准考证直接报考加试课程就可以了。 如何快速通过自学考试,第四、免考注意事项。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外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关于上述,我想谁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下述您可能就不知道了:免考必须先到当地自考办,再由省自考办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不是说您够免考条件,就可以高忱无忧了,没办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也到不了手。此外,免考审核很严,对于想免其它专科加试课程的,必须要求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并且要有该门课程成绩证明(如档案中的毕业生成绩单)。因此,强烈建议,要早办免考手续,不然到最后就晚了。要知道,免考手续一年办两次,并不是随到随办,搞不好,您就可能推迟一年毕业了。对于可能够免试条件,又可能不够免试条件的课程,建议您作两手准备,即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⑤ 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自学本科考试可以报考以下专业:

1、汉语言文学专业。

2、行政管理专业。

3、金融专业。

4、商务管理专业。

5、会计专业。

6、法律专业。

7、英语专业。

8、学前教育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5、实践性环节。

⑥ 自考跨专业不再设置加考,毕业前报名的毕业后有同等待遇么

如果按照那份文件的要求,跨专业的话就不用再加考其他课程了。以前自考跨专业考的话,是要加考一定的课程的。

⑦ 自考三种专业类型有什么区别

高等教育自学考的三种专业类型为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它们的区别是:

1、层次不同

专科段属于专科学历;本科段属于本科专业的一部分;独立本科段属于本科学历。

2、文凭不同

专科段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起点不同

专科段是独立的、封闭的、完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与同专业的独立本科段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本科段包括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两段,接受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继续学习,参加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学习的人,最终均可获得本科学历,还可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

独立本科段是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继续学习而设置的。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扩展阅读

自学考试对专业类型划分的简化规定

专科、本科(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这种专业类型划分模式是一种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好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例如:北京市、上海市、吉林省、广东省)也是按照这种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进行实际工作的。

但还有一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例如:天津市、安徽省、湖北省)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完全采用这种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而是将专业类型统一简化为“专”、“本”。

这里的“专”即是指基础科段和专科,“本”即是指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不论是实行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还是实行简化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在专业管理上,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基础课段和专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实行的都是相同的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⑧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上面的专科段和本科段是什么意思

1、可以报考本科段的英语专业。 2、专科段是全部课程合格后发给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段是全部课程合格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高中毕业生只能先读专科段,等毕业再读本科段。大专生才能报读本科段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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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一、创建与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70年代末,创建于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在这15年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1、已具相当规模。目前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开展了高教自学考试,并辐射到港、澳、台地区。 2、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有了一个自学考试的工作队伍。 3、加强了法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 对高教自考的性质、任务、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考试经费、奖励和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成为我国一项有法可依的制度。 4、加强了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了社会助学的开展,积极发挥作为教育形式的作用。 5、加强了管理,使考籍、考务、考试标准、命题工作逐步规范、完善,考试研究工作已逐步展开。 6、拓宽了功能。除高教自学考试外,又开展了中专自学考试。此外,还开展了外语单科水平考试、专业证书考试、以及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学历予以认定的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同时也在积极开考面向农村的专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等。 当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已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作为规模大、范围广、层次多、功能全、具有完整组织机构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系统、协调的管理体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着重要地位,成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性质与任务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国家考试,1、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2、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3、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特点及质量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高教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每个学科的考试,均属该科结业考试,及格一门即获得该科的单科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育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四、考试机构 中央机构: (一)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二)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 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三)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 13个专业委员会和 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任务是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设高教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的工作由省考办主管。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五、学历层次、专业设置及证书 高教自学考试设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包括专科段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另有中专层次专业设置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目前证书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还有中专毕业证书。 六、使用及待遇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生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一、创建与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70年代末,创建于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在这15年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1、已具相当规模。目前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开展了高教自学考试,并辐射到港、澳、台地区。 2、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有了一个自学考试的工作队伍。 3、加强了法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 对高教自考的性质、任务、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考试经费、奖励和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成为我国一项有法可依的制度。 4、加强了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了社会助学的开展,积极发挥作为教育形式的作用。 5、加强了管理,使考籍、考务、考试标准、命题工作逐步规范、完善,考试研究工作已逐步展开。 6、拓宽了功能。除高教自学考试外,又开展了中专自学考试。此外,还开展了外语单科水平考试、专业证书考试、以及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学历予以认定的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同时也在积极开考面向农村的专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等。 当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已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作为规模大、范围广、层次多、功能全、具有完整组织机构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系统、协调的管理体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着重要地位,成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性质与任务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国家考试,1、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2、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3、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特点及质量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高教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每个学科的考试,均属该科结业考试,及格一门即获得该科的单科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育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四、考试机构 中央机构: (一)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二)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 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三)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 13个专业委员会和 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任务是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设高教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的工作由省考办主管。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五、学历层次、专业设置及证书 高教自学考试设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包括专科段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另有中专层次专业设置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目前证书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还有中专毕业证书。 六、使用及待遇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生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与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异同点一、自考“试点专业”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各省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有关主考院校积极支持和参与下,选择了一些实用性强,本省经济建设又急需的部分专业进行开考模式的改革试点。这些专业统称为“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简称“试点专业”。二、自考“试点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区别1、试点专业的开考首先是由主考学校提出申请,专业计划经省考办严格论证,符合条件后报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方能开考。报考试点专业的考生在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联合署印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其证书的使用效力与所有自学考试专业的毕业证书完全相同。2、参加“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主考学校所组织的助学辅导,有关考务事项由主考学校统一负责办理(包括报名、成绩发放、转免考手续和办理毕业证书),最后汇总到省考办。省考办只接收主考学校的报名。3、试点专业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4、7、10月份,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委有关规定执行。4、由于试点专业的考试机会多,应用性强,加上有主考院校助学辅导,只要考生努力,毕业周期可大大缩短,因此深受考生、家长、办学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欢迎。三、自考“试点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同点1、都执行全国考委公布或批复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制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省考课程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制定考试大纲、指定教材。专业代码、课程代码与全国考委公布的一致。3、实践环节考核在主考学校进行,实践考核费用相同。考试由市级考办统一组织,考后同时评卷、登分、建档,同时办理每年两次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相同。

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各省自考委开设的专业,其专业课由各省自行命题,而自考专科和本科专业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但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毕业证书与专科完全一致,国家也承认其专科学历的。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而开设的。由主考院校按全日制教学方式,开办助学班,按考纲要求进行助学、管理和考试。每年开考四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专本衔接”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有余力,可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和考试的一种新型自学考试。参加“专本衔接”学习的学生,一定是国家批准的有“专本衔接”资格的高校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在籍专科生。也就是说首先考生要具有一定的高考成绩才可以被这些有资格的院校录取命题、考试、阅卷、登分以及考籍管理等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并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执行。凡取得“专本衔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者,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若考生在校期间未完成第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仍可在两年内回原高职、高专学校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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