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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怎么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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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怎么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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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是全国统一的 自考里面有三门公共课 三门公共课无论你将来再选择什么专业的考试都可以免考 2012年全国已经取消A类与B类考生的区分 不存在报考专业对口与不对口 即使非专业报考者 不在多加考别的科目了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福建自考法律教材,自考法律专科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么?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一共要通过: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英语4劳动法学5房地产法(选考)6知识产权法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0税法(选考)11国际经济法概论12国际私法13票据法(选考)140258保险法(选考)15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16法律文书写作17外国法制史(选考)18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19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20金融法21婚姻家庭法(一)加考课程:22民法学23民事诉讼法学24刑法学25法理学26宪法学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可以免考一些吗?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英语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9月10日社会考生PETS3–4级笔试标准80元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月的中旬,4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月上旬,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月下旬,5月中旬,8月下旬。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我是福建厦门的自考生,关于教材问题。现在,福建公务员考试是相对透明的,你可以去测试一下,看看但是,如果你可以买到结算的房子是比较快你的家人和朋友也可以申请落户下属或年龄还小可以测试的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结算涉及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我希望能帮助你去淘宝上买,科目+省份,卖教材的人卖的肯定是最新的,不然大家退货不是做亏本生意了吗你买盗版的才十几块一本,没必要省这个钱吧厦门自考网上面有专业介绍也有书籍 出版 作者这些的介绍 我自己也是用03年的 考的内容都一样那里有自考法律教材电子书全套17门-有个不错的教育网站: 中的中国精品课程里有吧。那里有自考法律教材电子书全套17门-有个不错的教育网站: 中的中国精品课程里有吧。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考英语要加3科的,具体的你找个自考的培训学校一问就知道了,我也自考过不过没有加考,三科也是比较难考的

自考民法怎么学

当然要全面自学,重点是物权、债权、继承权和侵权行为。

自学法律需要从最基础的法律知识学起。自学法律,首先要买齐法律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教材。1、《法理学》2、《中国法制史》3、《宪法》4、《民法》5、《刑法》6、《民事诉讼法》7、《刑事诉讼法》8、《商法》9、《经济法》10、《国际法》11、《国际私法》12、《国际经济法》1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14、《知识产权法》。这些都是每个学校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其次你要结合法律条文来看,包括各种司法解释。重点法条及司法解释一定要记住。(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条文一般比较多而混,你一定要耐下心,反复看)而《法理学》《民法》刑法总论里面的理论知识比较多,一定要理解掌握。

去读个开放大学(电大)法律专业,只交几千元就拿个文凭,法律自学了没文凭如果找工作没用。如果自己想解决自己的法律纠纷可以到书店查法律规定或咨询律师

你可以去参加自考,学习法律不是死记硬背的,要灵活运用,这个嘛,学学《法理学》,其实法律都差不多,最基本的也就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法,你现在想了解哪方面就可以看哪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书,在新华书店,法律书店等都能买到,用心学,结合现实中的案例去学,你会事半功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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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虽然民法学学习不能死记硬背,最重要的是理解应用。但是自考复习必须以教材为主,结合考试大纲复习,不然考试时会发现很多重点内容漏学了。 民法学简介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民法学的内容取决于民法的内容,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自考复习三步四遍法: 第一遍,速读,就是不用急着画书,花三天左右看把书整体过一遍,形成初步印象; 第二遍,细读,根据后面考纲。把每个章节,都考查那些知识点在看书前了解一下,然后,在带着这些点去看书,并把他们标注出来。最好在五天左右。 第三遍,精读,找最近三年的真题,在第二遍精读的基础上,你应该能够形成对每道题目,大体考查点的在考纲和教材的位置和侧重,带着这些真题,把书细细的读一遍,这一遍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把每一个考点出现标注出来(比方说,某段话曾经在2005年单选题出出现过你就用一支别外色的笔注明一下),并且体会一下,这些题目都是从那些角度去考察知识点的(即出题方式);二就是要在脑中形成一个大体的科目考试重点,因为知识点很多,不可能在一个考试中全部考查,考试又要求考生对科目有一定的撑握,因些,每年对于那些是重点就如同一致了。通过这次标注,应该就能很好的撑握了考查重点了,至少选择题,是没有问题的。 一般,前三遍就能把试考过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小技巧,因为前三遍保证客观题拿分是没问题的,主观题就要通过之前对考查方式和侧重点的了解做一些记忆,具体方法看第四遍) 第四遍,这一遍主要目的是把主观题(问答、简述、论述、解释等)的分值提高,怎么做呢,你在第三遍的基础上,一定会发现,那此章节,是每年考查必须会出题的,那些章节是基本不会出题的,那么这一遍,你就把这些有可能出题的点,总结成精简的笔记(精简就是方便记忆尽量把一段话压成一句话,一句话压成几个关键词,因为考试的时候,你只要通过这几个词就能把整个点串起来,阅卷的人实际也是看书关建词给分的),在此基础上背一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按照爱好自学法律的路子来说(法律专业的同学们不在此列,他们要跟着教学大纲和教材走)初入法门,你要培养、巩固你对法律和法学的兴趣,这是一门枯燥、繁杂、极为现实的学科,兴趣是最好的动力,不坚持住的话要么半途而废,要么学成个半吊子。第一,法理学不要最开始学容易被弄得晕头转向,然后丧失兴趣,导致放弃。法理学是法学的灵魂,但你最好先具备一定的法学思维,然后才能碰它。普通人与法律人的是非判断、道德准则、思维方式不太一样,这点你会逐渐明白的。有些事情在法官看来顺理成章,但大众却觉得匪夷所思;有些事情大众觉得再正常不过,法官听了却一头雾水。所以国内有些法院尝试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在一些民商案件中,聘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协助法庭分析某些“常理”性的问题。第二,刑法学推荐你看的头一本书,张明楷《刑法学》,也就是俗称“太皇太后”的那本。刑法学可以激发每个人心中的正义感,坚定你的兴趣,增长自学能力,这对于自学法律的人来说太重要了。并且刑法学难度不大,完全可以自学,这本书篇幅很长,论述非常详细,思路清晰,是国内刑法学著作里面最优秀的一本。假如连这本书都搞不定,那别的书也没必要学了,纯粹不适合学法。第三,《刑事诉讼法学》北大出版社的红皮教材,在网上随便一搜就找到了。刑法之后紧接着刑诉,思维连贯,学起来也容易。第四,《宪法学》这个也比较容易提起兴趣,你肯定愿意了解一下我国的部门组织机构。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其他所有法律的“祖师爷”,必须要学的。随便谁的宪法书都可以看,但要注意书的版次,2018年我国通过了最新的宪法修正案,有些宪法书没修订,比较旧,不宜看。(其实每本书都要注意版次,有多新就买多新的,毕竟法律三不五时就会修正,旧书中夹杂着过时内容)第五,《行政法学》或者《行政诉讼法学》跟在宪法后面,也算连贯吧,这两本随便看一本就行,也有把二者写作同一本书的。看似生活中有用,实际上没什么用(民告官的成功率闭着眼也能想到啊),稍微了解一下就行。第六,《经济法概论》这本书可以给你打下坚实基础,因为里面涉及了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票据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等,一大堆干货。你若问怎么这会儿才排到《经济法概论》呢?因为它太杂了啊,刚学法就往脑子里灌这么多东西,非迷糊不可。现在你掌握了刑法、刑诉、宪法、行政法(或行诉),脑中搭起框架,再学经济法概论就容易多了。第七,《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与生活息息相关,但自学有难度,因此直到现在才让你接触民法、民诉。第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这四本属于交叉学科(法学和史学),有兴趣的话可以读一读。其实,无论自学考试还是全日制法律本科,都有这四门课(有时也是法律专科的课程)如果你是学历史的出身,那这几本可以略过了。第九,《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对于前一个来说,你已经有了宪法、刑法的基础。对于后两个而言,你学过了民法和经济法概论。有木有太轻松啊。第十,《律师与公证制度》《法律文书写作》你不可能去当律师,现在司法考试门槛变高了,但是这两本还是有用处的。没准哪天可以帮自己写份律师函,省个1000大洋不成问题,哈哈(虽然律师函不是那么好写的)。第十一,现在你可以看《法理学》和其他各种法律了。你已具备法学本科的水平,以及法律人应有的思维和理性(虽然你暂时当不成法律人啦),知法懂法守法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如果你时间精力充裕,也可以报名自学考试,你大学时公共课肯定过了吧,各省都有自考免考政策,以前成绩合格的公共课一般能免考,直接考法学的专业课就行。自考其实就是为了督促你学习,比较考验毅力,你得有个坚持下去的理由。这些都通过了还能拿个第二文凭。假如你以前没有学位证的话,还能趁这机会拿个学位证,现在这世道,证多不压身。我前面说过,法学是极为现实的学科。现实二字的意思,就是你不但要学会法律,还要学会如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坏人很狡猾,因此你要比坏人更狡猾。至于书怎么买,你去网店找就行啦,狗东、天猫都可以,或者找认识的学过法的朋友借书,也是可以的。书尽量别一次买齐,买一本看一本比较好,免得增加太多心理压力(看着厚厚一摞书肯定压力山大),节省金钱(万一坚持不下去了呢),最重要的是这些书足够你学三四年以上,期间我国可能会修正法律,教材也会相应跟着修订,你当初买了一大堆书,现在买新的也不是,接着看旧的也不好,两难。(如果不怕辛苦,去实体书店也行,只是教材类的在书店里不太好找)这里先恭祝你学法有成!

建议学点有用的法 例如宪法 刑法 民法 婚姻法 合同这些与生活有关的 要是有兴趣 经济法 行政法 甚至国际法 书店都有书 在网上下来看也行

法律包括多门学科,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法理虽然是法律的基础理论,但如果自学可能很难理解,所以建议先从与生活关系密切的民法入手,理论联系实际便于理解,另外多看看法院的生效判决,少看新闻报道(因为部分新闻报道有明显的实质错误,容易误导思路)。 祝你早日学有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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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法律要先从基础学起。首先,建议您先学法理学,掌握基本原理以及基本概念,培养法律思维。您可以参考一些法学院的教材。其次,可以先学一些比较简单易懂容易学习的法律。比如劳动法,合同法等等,然后再学习日常生活,比较能用得上的物权法,婚姻法等等。民法典的比较全面。可以在书店买一本。第三,个人感觉刑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是比较难的,如果自己看不懂的话,可以在网上看教学视频,第四,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到附近的大学旁听,或者加入他们的法学学习研究群,平时多和他们交流,多向他们请教,这样自己会容易理解一些。以上只是个人见解,仅供参考啊

整个民法的核心在于民事法律关系,大家可以从民事关系出发,在每一个知识点中寻找关系的影子,从主体、客体、内容再到其他细节。建议用笔记本自己写一遍整体思维图,经过自己的笔头才记得牢。

多刷题,现在网络上,模拟题真题都好多的,练习题做多了自然就有感觉了分享我的个人经验希望能帮到你法考经验分享事件起因:本人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2009年毕业,2009、2010、2011连续参加三年司法考试,由于当时年纪小,加上当时正在热恋中,注意力没集中,还有就是当时信息网络没现在这么发达,可参考资料有限,导致三次考试都差几分没有通过,后面就没有坚持,于是放弃梦想,参加工作、经商没有太多空余时间,于是梦想一直搁置。今年2019年,打算转行做茶庄,空余时间较多,于是又想起自己曾经的梦想是通过司法考试。于是抱着再花两年时间去拼一下的心态,在今年5月8日临时决定参加今年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的备考经过:说做就做,立马上网查关于法考的一些信息,看到现在网络信息确实发达,有专门的法考APP,于是凭着感觉,选择万国深蓝法考APP(上大学时有个老师就是当时万国副校长,所以对万国印象比较深刻),还看了一个瑞达的APP。因为今年没有充分准备,所以只是抱着试试水的态度去学习,没有打算花钱培训、花钱报辅导班之类的想法,因为已经做好不过的准备,打算明年再多花时间努力冲刺一把。客观题备考阶段:1、主要看万国APP里面的免费视频由于中间间隔太长时间没有学习法律知识,上学时的内容基本全部还给老师了。于是心里想法就是要多摄入法学相关知识,因为离主观题考试只有四个月不到的时间,时间比较紧凑,没有时间看官方出的三大本教材。就看万国APP里面的一个免费视频,讲课内容比较冗长,不够精炼,但毕竟是免费的,有就已经不错了,不能要求太多,于是每天一有时间就看视频,免费视频时长印象中是四五百个小时的视频,部分是用倍速1.5的速度看的,整整花了28天,刷完所有免费视频。2、主要做万国APP里面的免费模拟题第一阶段看完免费视频后,就立即进入刷题模式,刷的也是万国深蓝里面的免费试题,模拟题,历年真题,根据软件里面推荐的刷题次数,反复练习,到考试时刷题数量保守估计有三万+++以上。这期间也还是有看里面的免费视频,走路时,睡觉时,刷题刷累时就看看视频,把看视频当成是一种娱乐、催眠等作用。这期间看视频主要就挑着看,自己有兴趣的、感觉没记住的,平时做题时不懂得。这一阶段看视频属于一种巩固练习吧。3、辅助资料有买了一套《命题人400题》的纸质试题,买了一本《2019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买了两本官方出的《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在客观题备考阶段看过一遍。还有就是加入一些法考备考群,偶尔看些群里发的资料。临近考试前,刷近十年客观题真题。刷的次数N次吧,具体几次忘记了,个人感觉历年真题确实挺重要的。考试结果:客观题208分超过180过线的28分,挺意外的。主观题备考阶段:考完客观题之后有一周左右的时间等出成绩,这期间只看了一遍之前买的官方版《案例分析指导用书》,因为成绩没出,过不过自己心里其实一点底都没有,怕看了浪费,但又抱着侥幸的心里还是看了一遍这两本书,不能浪费时间。9月7日客观题成绩出来知道自己通过后,果断选择报个培训班,临时抱佛脚,虽然没信心能通过,但是买个心里安慰,为给自己吃个定心丸。选择报万国的“考前冲刺+押题班”学费3288元。(成绩没出来前就有去了解各培训机构的学费、培训内容之类的,所以成绩一出来就报了万国的这个班,价格也是自己能接受的)。主观题备考阶段主要以官方的两本《案例分析指导用书》++主观题历年真题为主,看完一遍继续再看,反复不停的看,配合报班的内容学习。辅助材料有《2019年主观题应试重点法条解读》,《理论法学考前一本通》马群编著的,这本书主要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其他没看。由于主观题时间只有一个多月,加上太多年没接触法律知识。所以心里还是很紧张。理论法题目每天早上起床花一个小时时间大声朗读《理论法学考前一本通》马群编著的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那一部分,大概十几页纸吧,因为自己背不下来,只能强迫自己每天朗读一个小时左右。接着就是看案例,抄案例的答案(一个月时间水笔写了20几只,草稿纸用了十几本,用笔到手起茧、主要是太久没用笔了,客观题阶段没写过),电脑打字也是抄案例答案。 进入考场状况:考前第一天心里压力太大,到凌晨一点多躺在酒店床上还睡不着,第二题凌晨4点50分就醒了,喝了两瓶超市买的咖啡,吃点早餐,进考场头疼的厉害,但还是得坚持。心情波动第一次:进考场落座后监考老师宣布纪律,讲注意事项。我那考场老师讲删除文字只能按DELETE键不能按BACKSPACE键,不然会死机。平时用习惯了BACKSPACE键删除文字,临场要改,试了一下,太难了我做不到,果断选择不听他的,还是按自己平时的操作习惯去做,全程无死机无风险(糟老头子坏得很,我,影响我考试的心情)。心情波动第二次:老师宣布可以开始答题。全场键盘声响起。心想不是吧,题目还没看就开始答题,心情一下被乱了,负面情绪一下爆棚,心想完了,都是大神,我这不是注定要挂吗?心情低落3分钟……,想想反正要挂也不能空着呀,大不了明年再来,收拾心情赶紧答题。心情波动第三次:第二题刑法综合题,题目超长又一次心理波动,想着完了,平时训练没遇到这么长的题目啊,要完蛋了,但还是咬咬牙分点写吧,写了九点、一千两百多字,实在不敢再写下去了,因为平时训练没有遇到这么长答案的。事后看都不敢看,不敢检查这题。由于平时没有按看场时间训练题目,怕时间不够,所以不敢打草稿,怕浪费时间,全凭感觉写的答案。到选做题的时候,行政法跟商法选做,行政法题目短、小问少,商法题目长、小问多,果断选择行政法,(主要还是担心时间不够)。全程快速答题两个小时把所有题目做完,后面时间就是修修改改坐等时间,因为抱着不过的心态,后面心情也平静了些。 等主观题成绩的时间很难熬,跨度太长了,要一个多月后才出成绩。想着过不了,又抱着一丝希望。所以在纠结难过中度过。主观题成绩出来,结果118顺利通过,那会心情简直是激动到想哭,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实现梦想,通过法考了。 几点建议:1、客观题备考要多刷题,我刷了至少30000题以上,由于时间不够,最后还有8000错题没刷,临考前以历年真题为主,再查缺补漏,做几份模拟题;2、主观题备考要多写多打字(我一个月用了20几只水笔,十几本草稿纸),对第一题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多朗读、多写,让脑子有东西(那十几页纸我读了一个多月,每天一个小时,最终我还是背不下来的);3、进考场心态一定要放平了,不要带太多负担,监考老师说的不一定是对的。调整好心态,保持充足睡眠;4、考试时间4个小时按正常打字速度应该是足够了,不用太担心时间(除非你平时打字确实很慢);5、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特备是法考,没有捷径,不能投机,运气只是很小一部分,多花时间学习才是通过的唯一途径(我每天的有效学习时间应该是6-10小时左右)。希望我的经验能对正在备考的你有一点点启发,祝愿你能够一次通过,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不行,虽然民法学学习不能死记硬背,最重要的是理解应用。但是自考复习必须以教材为主,结合考试大纲复习,不然考试时会发现很多重点内容漏学了。 民法学简介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民法学的内容取决于民法的内容,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自考复习三步四遍法: 第一遍,速读,就是不用急着画书,花三天左右看把书整体过一遍,形成初步印象; 第二遍,细读,根据后面考纲。把每个章节,都考查那些知识点在看书前了解一下,然后,在带着这些点去看书,并把他们标注出来。最好在五天左右。 第三遍,精读,找最近三年的真题,在第二遍精读的基础上,你应该能够形成对每道题目,大体考查点的在考纲和教材的位置和侧重,带着这些真题,把书细细的读一遍,这一遍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把每一个考点出现标注出来(比方说,某段话曾经在2005年单选题出出现过你就用一支别外色的笔注明一下),并且体会一下,这些题目都是从那些角度去考察知识点的(即出题方式);二就是要在脑中形成一个大体的科目考试重点,因为知识点很多,不可能在一个考试中全部考查,考试又要求考生对科目有一定的撑握,因些,每年对于那些是重点就如同一致了。通过这次标注,应该就能很好的撑握了考查重点了,至少选择题,是没有问题的。 一般,前三遍就能把试考过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小技巧,因为前三遍保证客观题拿分是没问题的,主观题就要通过之前对考查方式和侧重点的了解做一些记忆,具体方法看第四遍) 第四遍,这一遍主要目的是把主观题(问答、简述、论述、解释等)的分值提高,怎么做呢,你在第三遍的基础上,一定会发现,那此章节,是每年考查必须会出题的,那些章节是基本不会出题的,那么这一遍,你就把这些有可能出题的点,总结成精简的笔记(精简就是方便记忆尽量把一段话压成一句话,一句话压成几个关键词,因为考试的时候,你只要通过这几个词就能把整个点串起来,阅卷的人实际也是看书关建词给分的),在此基础上背一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民法视频免费

不行,如果不考试,可以。若考试,必须买自学考试指定的民法教材

我是在橙鹿学历宝找到了民法专业的真题,他们的网站还是有挺多各种专业真题的。还有会及时更新报考的政策信息,各省都有。感觉这个网站还不错。 百度里面也有详细介绍。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6.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高分强化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提供担保。3.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取乙的羊的所有权,并使得乙受到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授权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指授予代理权,由代理人为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很明显也不存在这种问题。据上,排除选项ACD。4.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的范围。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如卖方发出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出借人支付所借款项,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等都是有偿合同。相反,就是无偿合同。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并非完全按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有些是法律为了更好地调整相关社会关系作出的特别规定,如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等。《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本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表明,法律规定的这两类合同都属于有偿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当然也是有偿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合同法没有要求必须支付保管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9.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担保物权的分类。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10.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项继承遗产、B项受赠图书、D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C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C项。11.D[解析]《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12.A[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1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4.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15.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提存。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故D项正确。16.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认定。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律行为。《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选项A应选。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据此排除选项C。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排除选项D。22.D[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D。2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实践性合同的范围。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交付实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要求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而诺成性合同不要求交付实物,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故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A项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根据本法第251条的规定,B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定义表明其为典型的诺成性合同。根据本法第365条的规定,C项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该定义表明合同成立应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根据本法第288条的规定,D项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托运人一经约定即产生约束力,故运输合同也为诺成性合同。综上分析,只有C项符合题干要求,其他三项均为诺成性合同。24.D[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就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因此应当归受托人所有。25.D[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26.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27.C[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其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28.A[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29.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认定。一份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哪种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项。30.D[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二、判断题31.×[解析]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由于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其意思的作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但自然人为法人作出的意思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32.×[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而使第三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33.√[解析]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34.√[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原则上只能为其设定权利,而不能设定义务。35.×[解析]此种情况为正当防卫而非紧急避险。36.√[解析]《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37.×[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形成之日起产生,而非发表之日。38.×[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39.×[解析]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既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又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40.√[解析]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参考资料: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1、首先,在百度上搜索“捷速文字识别软件”,找到相关网站,下载下来,安装运行就可以了。2、双击打开已经下载好的软件,可以看到弹出的对话框,选择“从PDF读文件”。接着会弹出打开对话框,选择保存PDF的文件夹,打开需要编辑的PDF。或直接进入到操作界面,点击“读取”按钮,然后到打开对话框中选择你需要识别的PDF,添加进去。之后操作界面的窗口就会显示出文件内容。3、文件添加成功,直接用鼠标选中需要识别的文字直接点击“识别”按钮,软件会自动进入到识别程序,不需要任何操作,瞬间就会出现识别结果在原文件的右手边。4、最后得到的识别结果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保存格式,这里需要保存为word就直接点击Word就可以了。浙江自考民法学和民诉现在的考试教材是哪本?浙江省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是翁晓斌编写的,98版的,2001年第四次印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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