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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本科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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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本科知识点汇总

自考的法学类专业有法律、律师、经济法等专业,每个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都有区别,请说明省份、专业名称与专本科。

你哪个省的,每个省都不同的,具体的可以上你们省的自考网看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法律自考本科都考什么? 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如何学习法律专业? 1、理解记忆 自考法律类的专业,也算是文科性的专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面对庞杂的知识点,大家可以把知识点进行分类归纳,把同类知识点归纳一起,再按照逻辑顺序将这些知识点按照标题等级大小排列,这样就将知识点的零碎内容从小到大归纳成一个整体。 在整理的过程中,同学们对法律专业的知识会有一个总体和全面的了解,框架性的东西了解清楚了,然后再进行理解记忆,会比较容易。 2、联想记忆 联想记忆主要是利用实际案例进行联想记忆,比如说在学习中,将身边发生的,或听说的、或在媒体上见过的实例来辅助记忆,用学过的知识分析案例,往往比记忆那些空洞的理论要容易得多。 近年来,法律专业各门课考试中,案例题越来越灵活,和实际联系也很密切,突出考察考生实际运用能力。 3、自我检测 自我检测,主要是指对复习情况的检测,最好的检测方式就是做真题了,通过做题看看自己到底能拿到分,了解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 同学们可以把法律相关专业的历年真题找出来,都做一遍,这里提醒下,尤其要关注错题。把错题都做对了,记牢了,学习的效果会更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基础自考知识点汇总

看考试大纲,重点一目了然!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法律基础知识选择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 )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纲领。

A、社会福利

B、社会优抚

C、社会救助

D、社会 保险

2、下列做法符合《 劳动合同 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3、劳动者依法享受以下哪些假期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A、年休假

B、探亲假

C、婚假

D、丧假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 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5、关于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 教育 、计生指导等任务

B、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家庭自我保健

C、以让农民”看病不出乡镇“为发展目标

D、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

答案及解析:

1、答案: D解析: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故正确答案为D。本题相关知识点:1、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和目标。2、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3、社会优抚安置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

2、答案: A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B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D项错误。所以选择A选项

3、答案: ABCD解析: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假期有:1、法定节假日。2、年休假。3、探亲假。4、产假。5、婚丧假。6、病假。7、工伤假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4、答案: 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这一规定,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A解析: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是指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BD项错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主要承担着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卫生监督、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任务,为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提供保障。A项正确。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实现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目标,使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1、 选择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 地方性法规

B、 部门规章

C、 国务院决定

D、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

2、 选择题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应报请( )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国务院

3、 选择题李某为了牟利,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为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 侵犯着作权罪

C、 非法经营罪

D、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 选择题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 )。

A、 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给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B、 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 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 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5、 选择题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

A、 全国人大会

B、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 国务院各部委

D、 国务院

参考解析:

1、【解析】B。《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A项正确;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正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D正确;B项部门规章只能作出具体规定,当选。

2、【解析】D。《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选项D正确。

3、【解析】B。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视、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的,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犯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着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4、【解析】A。《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措施 ,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5、【解析】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各部和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故应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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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湖北自考需要考试的科目比较多,所以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复习时能抓住重点很重要,那么自考民法的重点是什么。全面自学没有重点,大纲都可能会考,这就是自考的特点。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民法学自考通和一考通的出版社不同,内容差不多的。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民法学的内容取决于民法的内容,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民法学习方法把握理论体系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把握住整本书的理论体系,然后串成串,这种体系性地把握知识,可以减少记忆量,便于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学习《民法》更需如此。也许很多考生会觉得民事法律理论所包含的具体民事制度较多,互无联系,又缺乏系统性。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民事法律理论中的各项民事制度绝非一盘散沙,彼此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并有较强的系统性的。我是用民事法律关系将民法所包含的各项民事制度串联成一个整体。因为每项民事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而均通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来表现该民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关键点串知识平时学习要具体全面,学习时要针对细节有重点地进行。如在复习婚姻继承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挑出了这样几个关键词:婚姻的生效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离婚标准;离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点”。而对于继承法中的内容,可以找一条时间的主线,例如:确定死亡时间——确定遗产——确定遗嘱——遗赠或遗嘱继承。联想理解记忆民法中,相近的概念太多了,有些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这时我就采用联想和理解的方法,因为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它们之间都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地记住它们。比如:看见合同的成立,我就会想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等一系列问题。这样,知识就不是独立的了。也就是说,有的时候,掌握合适的学习技巧才是重点,因为每年的考试是不断变化的,正如湖北自考大纲猎考布的内容只有每门科目的教材辅导书,也就是说自考的复习点很多,所以对于自考生来说,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让复习更轻松。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文书自考知识点汇总

自考作为国家大考,考试比较严格。总体来讲,对于自考生这个特殊群体来讲,自考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毕竟自考考试科目较多,而且专业性较强。在这方面对上班族和自身知识基础较差的自考生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英语(二)必考科目有: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一)。选考的有(选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你是大一 时间充裕 最好去上个周末那种培训的班 这个机构 去学习一下 这样比较好 现在这样的机构 很多 不要不是为了证书 学习不防 但是要是考试的话 我觉得还是要看自己以后的发展需求了 1084382996Q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律知识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哪位有法学自考的书籍?邓小平理论概论 教材:邓小平理论概论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04.22 08:30考试时间:2006.10.28 14:00考试时间:2006.01.07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08:3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考试时间:2006.07.09 14:0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10.29 14:00考试时间:2006.01.08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14:002 必考 笔试 查看0002 大学语文 教材:大学语文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04.23 08:30考试时间:2006.10.29 08:30考试时间:2006.01.08 08:30考试时间:2006.07.09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007 计算机应用基础 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教材:计算机应用基础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363 英语 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考试时间:2006.04.23 08:30考试时间:2006.07.09 08:307 任选一门 笔试 查看0837 日语 考试时间:2006.07.02 08:307 笔试 查看0838 俄语 教材:大学俄语作者:丁树杞等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时间:1994考试时间:2006.01.15 14:007 笔试 查看0094 公司法 教材:公司法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4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117 国际贸易法 教材:国际贸易法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1998考试时间:2006.07.02 14:005 必考 笔试 查看0127 合同法 教材:合同法作者:王利明 崔建远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4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5 必考 笔试 查看0179 经济法概论 教材:经济法概论作者:杨紫煊 徐杰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06年10月以前)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教材:经济法概论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自06年10月起)考试时间:2006.10.29 14:00考试时间:2006.01.08 14:006 必考 笔试 查看0209 民法学 教材:民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1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7 必考 笔试 查看0211 民事诉讼法学 教材:民事诉讼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3考试时间:2006.10.29 08:30考试时间:2006.01.08 08:305 必考 笔试 查看0320 宪法学 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考试时间:2006.04.22 08:30考试时间:2006.07.08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333 刑法学 教材:刑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14:007 必考 笔试 查看0469 税法 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7 法理学 教材:法理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考试时间:2006.07.09 14:007 必考 笔试 查看自学自考法律专业,要买哪些书呢?你问的有点笼统,你是准备考法律专业呢,还是律师专业?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序号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使用教材备注教材名称版次编者出版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8年版王顺生、李?捷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08年版卫兴华、赵家祥北京大学出版社300015英语14《大学英语自学教程》99/98版高远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共课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法律文书写作》2006年版宁致远北京大学出版社50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2005年版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2005年版陈安北京大学出版社700230合同法4《合同法》2004年版王利明、崔建远北京大学出版社8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6年版金瑞林北京大学出版社900227公司法4《公司法》2008年版顾功耘北京大学出版社1000226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2003年版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1100167劳动法4《劳动法学》2003年版贾俊玲北京大学出版社1205680婚姻家庭法3《婚姻家庭法(一)》2004年版杨大文、马忆南北京大学出版社1300263外国法制史4《外国法制史》2000年版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考生任选三门。免试英语者另选四门加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14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杨鹤皋北京大学出版社15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2008年版徐爱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605678金融法4《金融法》2008年版吴志攀、刘燕北京大学出版社1700233税法3《税法》2008年版徐孟洲北京大学出版社1800257票据法3《票据法》2007年版付鼎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900258保险法3《保险法》2000年版覃有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公证与律师制度》2006年版陈光中、李春霖北京大学出版社2100169房地产法3《房地产法》2006年版程信和、刘国臻北京大学出版社司法考试的教材司法考试教材里面的内容法律知识全吗,是不是包含了法司法考试的教材是针对司法考试内容范围的.你如果想参加司法考试,只需学习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范围即可.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教材有什么?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那要看你是要考成教呢?还是自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英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法概论、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一)时间多那就去读一个专升本呗 这样你专科毕业本科也就差不多考完了 一举多得 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

自考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内容基本上差不多的,每个科目的必考科目不一样的,祝你自考成功,过程会很辛苦,坚持下来,你就成功了。

首先是从教科书入手,了解法律基本常识;其次是选择《法理学》,认真看一看,会对你有好处,对了解法律特别是部门法有很大的好处;第三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法,还有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还有部门法。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概论教材内容,2023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法学概论是什么这本《法学概论》。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有利于法制观念的树立。其次,学好法学概论对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再次,学好法学概论对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决定的科学性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学中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与政治、道德密切相连。学好法学概论对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请问《法学概论》2005版和1999版教材内容是否一致?肯定有区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到当地自考办去看看,那里有报考指南及报考简章。先考专科,再考本科,要考英语

自考法律本科税法重点知识汇总

专段考15门,本科30门

1,按照考试说明大纲。明确目标。2,平时多做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自考的内容基本就是这些教辅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性,考前三周多做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过关不成问题。3,光看教程效果不显著,要以教辅为主,多做习题和试卷。

本科段要15门课程左右。公共课:英语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专业课:婚姻家庭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房地产法,保险法,劳动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民法学和刑法学

说下哪个地区的。

一般的话第一次报名要去当地自考办的,需要办理准考证现场入电子照片。之后报名有些地区可以去承办的银行报名,或者继续去自考办。

自己看书然后四月,七月,十月,一月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教材可以自考办预定也可以书店购买。以下是浙江省的科目,不知道一样不。图片是专科的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选修课是不低于8个学分,英语二可以不考,但是需要考三门选修课来抵,最后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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