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发布时间: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著作权法,专利权法

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主要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 考试依据 依据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教材和中央电大杂志社编《知识产权法复习指导》。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注意问题 教材中对驰名商标的定义错误应以复习指导为准。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国对驰名商标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 复习中注意掌握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其特征表现为: 1、 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 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广义上主要为两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当包括: (1)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 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 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部分第一条所界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范围是: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位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它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标志,是一种识别性标志,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 商标的构成要素,2001年《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所谓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商标权的内容 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的概念、原则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我国是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在商标注册的原则上,各国主张不同,有自愿注册原则和全面注册原则。我国商标法在规定采用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又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的强制注册的办法。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两类:一类使人用药品;一类是烟草制品。所以说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商标注册的条件 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2001年的商标法对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作了规定。 1、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我国采用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对商标注册采用审查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对商标权的授予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按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复审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商标局依法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并通知当事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异议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所谓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局对商标异议进行裁定。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商标法》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在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做出裁定,撤销或维持被争议的注册商标。 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标准注册日期。 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 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我国负责处理注册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机关。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不当商标由以下两类: 1、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以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2、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取得注册的商标。 对上述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商标局可以依照职权予以撤销,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上述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字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独占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10)违约责任。 商标管理 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我国对商标实行统一注册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设有专门的商标主管机关来进行商标管理。《商标法》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由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方式。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表现形式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 1、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是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的行为。 2、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5、其他侵权,包括《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即使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也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使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3、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以善意适用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的声誉;在申请人或的商标权后,先使用人又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先用权是一种抗辩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侵犯自己权利的恶意抢注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4、在先权利,是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 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消除影响 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的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商标声誉被毁掉非常容易,而要建立和维系良好的商标声誉则非常困难。因此,对那些已有较佳声誉的注册商标而言,要求侵权人消除其侵权行为给注册商标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尤为重要。一般而言,侵权人应当在其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在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等方式消除其侵权行为的不良影响,拘回被侵权的注册商标声誉。 3、赔偿损失 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权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奠定了现代专利法律制度的基础。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标志着专利申请国际化。 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与此相对是三种专利权。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不可专利的项目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概念,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讨论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条件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我国专利法第22条也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中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了三种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1)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对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给予一段时间不丧失新颖性的优惠,是发起缔结巴黎公约的直接原因。这种保护的原则从一开始就载入了巴黎公约,并成为其成员国所承担的义务。这里的国际展览会应是由中国政府主办或他国主办而被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 (2)在学术会议和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的规定,这类会议限制在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这种会议一般限于被邀请的人士参加,如果参加者参于发明创造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那么在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不构成公开。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规定。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第三人用盗窃、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发明创造的内容。这两种公开都是违背申请人本意的,属于非法公开。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故作出此项规定。 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形的,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从事的发明创造活动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以及申请被批准后获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均作出了做出创造性贡献,则全体人员成为该发明创造的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 各国的专利法一般将自然人的发明创造分为三类:职务发明创造;从属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从属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 1、 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其表现在两方面。 (一)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制造权 (2)使用权 (3)许诺销售权,所谓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4)销售权 (5)进口权 (二)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使用专利方法 (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转让权 3、许可权 4、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保护请求权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7、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 1、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是指为维持专利权的效力,专利权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期限内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年费一般是预先缴纳,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时,除应缴纳专利登记费以外,还应缴纳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未按期缴纳年费或缴纳的年费数额不足的,其结果是专利权终止。专利年费的数额每3年递增一个幅度。 因缴年费问题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情况,属于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专利年费交纳,造成权利丧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其权利。具体规定为,当事人因在该不可抗拒的事由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最迟在该期限届满后2年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请求恢复权利。 2、其他义务 (1)保证充分公开专利的内容 (2)正确行使专利权 专利申请原则 1、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指一项专利申请只能要求一种类型的一项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一项外观设计。 2、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给予最先申请的人。 3、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我去年考过知识产权,最好办法是做一考通。还有一个多星期,看上两遍,包你没问题!特别是后面的案例。名词解释就看上面的就可以了,考试的时候如果忘记了,可以自己想想编一下就可以了。祝你好运~~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智力成果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也有不同的存在与利用形态: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而是表现为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智力成果虽具有非物质性质的特点,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这种表现形式通常称为“载体”。智力成果的物化载体所体现的是有形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上述使用不会像有形物的使用会发生损耗,如果无权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亦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有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的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换言之,非权利人有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并未实际“占有”的智力成果。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知识产权,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 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不同,后者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即可设定和取得,并不需要每次由国家机关认可或核准,而知识产权则具有国家授予的特点。知识产权需要由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如上所述,智力成果不同于传统的客体物,它没有形体,不占据空间,容易溢出创造者的实际控制而为他人利用。换言之,只要智力成果公布于世,其他人能容易通过非法处分途径而获取利益。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不可能仅凭创造活动的法律事实即当然、有效、充分地享有或行 使其权益,而必须依靠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即通过主管机关授予专有权或专用权。例如,专利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申请,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并由国家发给专利证书予以确认。商标的产生,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并取得注册证后方可为有效。 (三)知识产权的双重性 在知识产权领域内,除商标权不直接涉及人身权利内容外,其他各类权利均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内容。人身权是指基于智力成果创造人的特定身份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署名权、荣誉权,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与智力成果创造人人身不可分离,因而不能转让、赠予和继承。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是指知识产权人依法享有获得一定报酬和奖励的权利,如专利权、商标及作品的许可使用费等。财产权可以转让、赠予和继承。 (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智力成果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知识产权有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于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将其权利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申请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果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同所有权一样都具有独占或排他的效力,但其效力内容和范围是有区别的:首先,所有权的专有性意味着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不法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则意味着权利人排斥非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其次所有权的专有性是绝对的。所有人行使对物质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的积极协助,其权利效力且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相对的,该项权利除在效力方面受到限制外,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使用制度,还具有地域范围及保护期限的限制。 (五)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性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仅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财产权的特点是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般说来,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不论公民把有形财产从一国移至另一国,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入另一国家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它是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也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域外的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域外的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这一地域性的特征,究其原因主要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成果基于无形而缺乏象有形物质那样可认知的界定,所以知识成果的产权必须依法加以确认,由法律直接认定。但知识成果的精神性特点使得各国在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因而文化和价值观也各异的情况下,对其认定范围、认定方式、认定内容也千差万别,因而各国不可能自动承认依照别国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 从十九世纪末期,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商品、贸易、技术越来越国际化,这样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与各国垄断集团希望把知识成果的垄断权从国内推向国外的迫切要求,及知识成果的国际化要求出现了巨大的矛盾。所以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成立了一些全球性或地域性的国际组织,以适应这些要求、解决这些矛盾,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世纪下半叶,知识产权的严格地域性在一些有限区域内被突破了。某些国家之间通过国际公约建立了知识产权具有国际性效力的原则,但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只有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公约的成员国之间才具有效力。而且即使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仍然坚持地域性这一原则。因此,要想使某项知识产权在境外也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必须依照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双方签订的协定,到请求保护国去提 出申请或进行登记。否则,它是得不到外国法律保护的。另外,知识产权在某一国家失效,丝毫不影响该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已取得权利的效力。 (六)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法律赋予创造者对精神成果享有专有权,这一方面激发了创造者继续进行创造活动的志趣与信心,但另一方面对精神成果的传播和广泛应用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发展科学技术、繁荣文化艺术,精神成果不宜被知识产权人长期独占。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它具有时间性特点,一旦超出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动消灭,知识成果就会转化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的主要区别之一。有形财产权是依附于财产实体上的,只要财产没有灭失,权利就存在。但知识产权并不永远依附于知识成果,因为知识成果具有永恒性的特征,一经产生便永远存在,与人类共始终,所以不可象有形财产权那样,要求知识产权永远和知识成果共始终。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是世界各国为了促进科学文化的发展,鼓励知识成果公开而普遍规定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特殊的法律手段调整因知识成果创造和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既要促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知识产权社会性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时间性规定,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这种社会需要。 凡属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各有特点,因此法律对每种具体的知识产权都分别规定了期限,各项权利的保护期并不相同。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文学艺术作品和发明创造对于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使智力成果从个人的专有财产适时地变为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

我去年考过知识产权,最好办法是做一考通。还有一个多星期,看上两遍,包你没问题!特别是后面的案例。名词解释就看上面的就可以了,考试的时候如果忘记了,可以自己想想编一下就可以了。祝你好运~~

一般城市里都有自考书店,那里卖自考科目的小册子,只有巴掌大小,考试知识点一应俱全,就是为考生突击用的。我考《莎士比亚研究》《美学》等等全是靠它。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3、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4、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5、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6、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著作权法,专利权法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汇总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共有九类: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是委托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根据《著作权法》,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如果作者身份不明且没有合法的原件持有人,则其财产权由国家所有,其人身权由国家保护。2 第一,是指专利权。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第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如“这项技术是我的专利”这句话中的“专利”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第三,是指专利文献。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记载着发明的详细内容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的法律文件。我们所说的“检索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发明分 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

知识产权法的名词简答暂时找不到,提供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复习指导,希望对你有用!第一部份 课程考核说明1.考核目的考核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的理解能力和和案例分析能力。2.考核方式期末考试闭卷。3.适用范围、教材本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适用范围为成人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程。考试命题的教材《知识产权法》,由黄勤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7月第1版。4.命题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意见。5.考试要求本课程的考试重点包括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的理解能力和和案例分析能力。6.考题类型及比重考题类型及分数比重大致为: 单项选择题(10%);多项选择题(10%);名词解释题(20% ); 问答题(32%);论述题(14%)。案例分析题 (10%);第二部份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概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一、重点名词知识产权二、一般掌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重点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1.一般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第二编 商标法一、重点名词商标 驰名商标 证明商标第一章 商标概述 一、一般掌握1.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商标的分类。第二章 商标保护制度的概述 一、一般掌握1.我国《商标法》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三章 商标权一、一般掌握1.商标权的概念;2.法律特征和内容;3.商标权的取得。三、重点掌握1.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方式;2.商标权的终止。第四章 商标注册一、一般掌握1.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的概念和程序;2.商标注册的原则和条件。三、重点掌握;1.运用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方法和程序注册商标及变更注册商标。2.运用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对申请的审查、复审、商标异议、核准注册及程序。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一、一般掌握1.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2.运用商标争议裁定解决商标争议;3.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与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第六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利用一、一般掌握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及续展;2.注册商标转让的概念;3.掌握并能运用注册商标转让的制度;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概念和意义,二、重点掌握1.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并能够运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七章 商标管理一、一般掌握商标管理的概念;1.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2.商标印制管理。第八章 商标权的保护一、一般掌握1.保护商标权的概念及保护范围、方式;2.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3.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二、重点掌握;1.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2.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例外。第三编 专利法一、重点名词: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录像制品 职务发明创造 外观设计第一章 概述 一、一般掌握1.专利的概念;2.专利权的性质;3.专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第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一、一般掌握1.发明的概念、种类;2.掌握实用新型的概念及其特征;3.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掌握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概念、保护方式。三、重点掌握1.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第三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一、一般掌握1.实质条件的概念及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第四章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一、一般掌握1.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概念、范围;2.专利权的归属;3.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4.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和认定。第五章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重点掌握1.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2.职务发明人的权利。第六章 专利申请与审批程序一、一般掌握1.专利申请的原则;2.运用专利申请的程序、文件申请专利;3.中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及批准程序。第七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一、一般掌握1.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条件、程序和后果。第八章 专利权的保护一、重点掌握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规则;2.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态;3.运用基本理论进行专利侵权判断,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第四编 著作权法一、重点名词展览权 邻接权 汇编作品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发行权 第一章 概述一、一般掌握1.著作权的概念;2.法律特征;3.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一、重点掌握1.作品的含义及其构成;2.作品的分类及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第三章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一、一般掌握1.著作权的概念及其种类。二、重点掌握1.运用著作权人的权利;2.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行使一、一般掌握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及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二、重点掌握1.著作权的继承及转让。 第五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一、一般掌握1.邻接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二、重点掌握1.表演者权的概念及权利和义务内容;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概念及权利义务内容;3.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 对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 一、一般掌握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主要条款;2.作品合理使用的概念及条件;3.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情形。第七章 著作权的行政管理和集体管理一、一般掌握1.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性质、作用和任务。第八章 著作权的保护和执法措施一、一般掌握1.运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理论和构成要件,分析和解决著作权侵问题;2.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3.著作权侵权处罚的条件和方式;4.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5.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执法措施。第九章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一、一般掌握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权利归属。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重点名词不正当竞争 平行进口 商业诋毁行为第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一、 一般掌握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2.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第二章 植物新品种权一、一般掌握1.品种权的取得及其内容;2.品种权的申请和审批。第三章 地理标志权一、一般掌握1.侵犯地理标志权的法律责任。第四章 商业秘密权一、一般掌握1.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2.商业秘密的范围;3.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4.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第三部分 综合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 )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者国家。 A、著作权人 B、作者 C、著作权主体 D、著作权继授主体 2、在众多类型的出版者中,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只有( )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 A、报纸出版者 B、期刊出版者 C、图书出版者 D、多媒体出版者 3、( )主管全国的与著作权有关的管理工作。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法院 D、国务院设立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4、《伯尔尼公约》将作者的( )列为保护的著作财产权的首位。 A、复制权 B、广播权 C、翻译权 D、公开表演权5、我国著作权立法始于清朝未年,( )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A、1899年 B、1919年 C、1910年 D、1905年6、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取得采用( )原则。A、自动取得 B、注册取得 C、登记取得 D、发表取得7、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 )。A、发表权 B、复制权 C、表演权 D、汇编权8、我国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从该作品( )起25年。A、完成 B、发表 C、使用 D、登记9、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且没有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该著作权由( )享有。A、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B、作者C、国家 D、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原上级主管部门10、( )主管全国的与著作权有关的管理工作。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C、法院 D、国务院设立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11、世界上最早对发明创造给予专利保护的法规是( )颁布的。A、1474年威尼斯 B、1475年威尼斯C、1474年英国 D、1475年英国12、( )是著作财产权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A、复制权 B、发行权 C、汇编权 D、表演权13、在我国,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提供保护。A、50年 B、30年 C、20年 D、10年14、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 )之日起产生。A、首次发表 B、首次出版 C、创作完成 D、首次公开15、(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A、口述作品 B、曲艺作品 C、历法、数表 D、地图16、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有( )。A、发表权 B、修改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复制权17、( )是电影等视听作品的作者。A、导演 B、编剧 C、作词人 D、摄影人 18、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永久受法律保护。A、修改权 B、复制权 C、演绎权 D、发行权 19、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即( )。 A、《商标法》 B、《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C、《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D、《商标管理条例》 20、根据新修改的《商标法》的规定,( )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B、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C、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D、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 21、在我国,在商标注册时实行( )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归属。 A、先申请原则 B、先申请原则,附以先使用原则 C、先使用原则 D、先使用原则,附以先申请原则 22、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竞争对手的( )。 A、商业机密 B、商业利益 C、商品质量 D、商业信誉 23、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以( )。 A、申请在先为原则 B、使用在先为原则C、申请在先原则为主导,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D、使用在先原则为主导,申请在先原则为补充24、《世界版权公约》主要是由( )发起签署的版权保护的国际公约。A、英国 B、法国 C、中国 D、美国25、在我国,注册商标在期满前6个月内没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 ) 的宽展期。A、9个月 B、8个月 C、7个月 D、6个月26、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 )其注册商标。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C、责令限期改正和撤销 D、撤销27、我国商标法规定,本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包括( )。A、法人 B、个体工商户C、个人合伙 D、所有自然人28、我国( )为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A、国务院 B、地方人民政府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D、国家税务机构29、我国专利法规定,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A、发明 B、专利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30、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进行( )。 A、实质审查 B、形式审查 C、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D、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31、我国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专利( )之日起计算。A、使用 B、申请 C、授予 D、发明32、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 )年。A、20年 B、15年 C、5年 D、10年33、( )是第一个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A、《伯尔尼公约》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34、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A、采用登记制 B、主要采用登记制C、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 D、主要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3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C、独立保护原则 D、自动保护原则36、专利申请中,一份申请的权利要求中,应当有( )独立权利要求。A、一项 B、两项 C、两项以上 D、至少一项37、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期为(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38、( )是授予专利的最基本的积极条件之一。A、创造性 B、实用性 C、新颖性 D、适用性3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C、独立保护原则 D、自动保护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著作人身权包括( )。 A、复制权 B、播放权 C、发表权 D、修改权2、我国,视听作品的作者包括( )等人。A、导演 B、编剧 C、表演者 D、录音制品制作者3、下列( )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A、法律 B、时事新闻 C、口述作品 D、戏剧作品4、以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将知识产权划分为( )。A、创造性智力成果权 B、工商业标记权C、著作权 D、工业产权5、美术作品包括( )。A、绘画 B、书法 C、雕塑 D、建筑6、表演者的人身权利有( )。A、对表演录音、录像 B、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其表演C、表明表演者身份 D、表演形象不受歪曲7、著作权转让的特点有( )。 A、著作权的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让B、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着严格的区别C、著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有多种选择D、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应当视为著作人身权同时行使完毕8、我国《专利法》规定了( )等专利。 A、科学发现 B、发明 C、外观设计 D、实用新型9、不能授予专利的有( )。 A、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B、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C、动物和植物品种 D、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10、在我国,( )不进行实质审查。A、实用新型 B、外观设计 C、适用新型 D发明11、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 A、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B、在国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C、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D、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12、我国专利法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A、发明 B、专利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13、依照商标的使用对象,可将商标分为(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平面商标 D、立体商标 14、《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商品上引人误解的表示行为包括( )。A、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 B、伪造产地的行为 C、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D、伪造名优标志的行为15、在我国不能用作商标标志的有( )。 A、本商标通用的名称和图形 B、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C、夸大宣传并带有欺性的标志 D、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16、( )可导致注册商标撤销。 A、依法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B、依法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D、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消费者17、目前,世界上商标确权终审制度主要有( )。 A、最高权利机关终审制 B、行政终审制 C、司法终审制 D、司法与行政的混合终审制18、目前各国立法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制度可分为( )的制度。A、使用制度 B、注册制度 C、使用与注册混合的制度 D、其他制度19、《世界版权公约》有( )基本原则。A、国民待遇 B、独立保护 C、非自动保护 D、自动保护20、著作权转让的特点有( )。 A、著作权的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让B、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着严格的区别C、著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有多种选择D、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应当视为著作人身权同时行使完毕三、名词解释题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汇编作品 著作权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 展览权 录像制品 商标权 商标 驰名商标 证明商标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商业诋毁行为 邻接权 专利权转让合同 发行权不正当竞争 外观设计 平行进口 职务发明创造 独占实施权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四、简答题1、具备哪些条件的作品才能确定为合作作品?2、职务作品应具备哪些条件?23、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几方面的条件?4、简述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5、我国专利法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有哪些?6、在我国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7、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8、外观设计的特点。9、商标的功能有哪些?10、发明的特点是什么11、在我国职务发明创造中,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哪几种情况?12、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有哪些?13、商标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4、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5、依照《巴黎公约》要求专利申请优先权须具备的条件。16、假冒作为的构成要件。1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18、简述商标注册人享有哪些权利。19、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20、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五、论述题1、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规定。2、论述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3、论述我国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异同4、论述商标专有使用权与商标禁止权在效力范围方面有什么不同5、试分析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重要性,你认为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注意哪些问题。六、案例分析题1、著名画家张某创作的一幅画《荷花图》,在一次慈善拍卖中卖给了赵某。后来,赵某应某展览馆的请求,将该幅画送到该展览馆展览。在展览中,某出版社见到此画,便与赵某协商并达成协议,约定由出版社将此画复制制成年历发行,赵某由此提成发行收入的15%。此年历发行后被张某发现,张某提出异议。问题:(1)此画的著作权应属于谁所有? (2)赵某能否将此画送去展览,能否将复制制成年历发行并收取报酬?为什么?2、A厂于1993年7月3日成功研制出一种漏电触电保护产品,并于7月25日进行了小批量试产,销路较好。于是,A厂于同年9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B公司于1993年8月2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漏电保护器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两种漏电触电保护装置的构想、结构、性能相同或相近,于是,确定B公司的专利申请,并予以公告,同时驳回了A厂的专利申请。B公司获得专利申请后,立即提出A厂继续生产该类产品是侵权行为,要求A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赔偿其损失。问:1、该专利申请依法应当核准授予A厂还是B公司?为什么? 2、A厂继续生产是否构成对B公司的专利侵权?为什么?3、A酒厂为了改善生产经营形象,拟推出一种新酒,新酒的名称取材于一著名的历史传说。为进行前期宣传工作,该厂发现著名画家B曾就该历史传说创作的一副画,正好可以将其印刷于宣传品上,为推出该酒的前期宣传助阵,该厂在征得画家同意并支付一定费用后,将该画印刷于前期宣传品上进行宣传。由于宣传策略对路,加上名画效应,该酒在附近几个省市已成为知名品牌。酒厂于是将该画作为新酒的装潢推出,使该酒的营销形势看好,销量愈来愈大。B画家认为A酒厂未经其同意将该画用于新酒装潢,侵犯了自己权利。为此B画家对A酒厂提起侵权诉讼。问:A酒厂是否侵犯B画家的权益?为什么?4、甲厂生产某食品的历史以久,由于其食品的口味好,加上食品的装潢很受人喜爱,该食品在附近几个省市成为知名品牌。乙厂看到此形势,也用该食品的装潢,推出一种新食品。新食品名称与甲厂的不同,但普通消费者对此却容易发生误解,以为是同一厂家的产品。由此,甲厂的销售受到一定的冲击。问:(1)乙厂是否侵犯甲厂的商标权?为什么? (2)甲厂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5、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邮寄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期为1990年4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问:如何处理?为什么?

第一编总论 1、(2000上,单选,1分) 1.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 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 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 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 2、(2000上,简答,5分) 36.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浙江2002.07,单选,1分) (1)。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 著作权 B. 商标权 C. 专利权 D. 商业秘密权 4、(浙江2002.07,单选,1分) 15. 知识产权法属于()的范畴。 A. 经济法 B. 民法 C. 商法 D. 行政法 5、(浙江2002.07,单选,1分) 20. 知识产权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但是()不具有这些特征。 A. 著作权 B. 商标权 C. 商标秘密权 D. 专利权 6、(2003.04卷,单选,1分) 2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日出日落》电影文学剧本B.可口可乐商标 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D.内联升厂商名称 7、(2003.07浙江卷,多选,2分) 1.知识产权具有( )等特征。 A.国家授予性 B.财产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E.专有性 8、(2003.07浙江卷,多选,2分) 2.知识产权可分成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标记性成果权主要是指( )。 A.商标权 B.商号权 C.地理标志权 D.反不正当竞争权 E.商业秘密权 9、(2004.04卷,多选,2分) 31.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所列的知识产权有( ) 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D.发现权 E.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10、(2004.04卷,简答,5分) 38.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11、(2004.07卷,单选,1分) 1.知识产权具有的四个基本特征是()。 A.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实用性 B.国家授予性、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C.国家性、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D.国家授予性、独占性、地域性和实践性 第二编著作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 1、(99上,多选,1分) 作品若依其创作方式来划分,则可分为() A.组合作品 B.合作作品 C.原创作品 D.演绎作品 E.我作品 2、(99上,简答,8分) 著作权与肖像权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3、(2000上,简答,5分) 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4、(2001.04,单选,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实施的时间是 A、1983年3月1日B、1985年4月1日 C、1991年6月1日D、1993年12月1日 5、(浙江2002.07,单选,1分)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 A. 思想内容 B. 创作构思 C. 创作题材 D. 表达形式 6、(浙江2002.07,多选,2分)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在于( ) A. 保护对象不同 B. 保护条件不同 C. 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 D. 法律责任不同 E. 适用领域不同 7、(2003.07浙江卷,多选,2分) 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 )。 A.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B.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 C.协调作者与公众利益原则 D.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E.禁止剽窃、抄袭原则 8、(2004.04卷,单选,1分) 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次修订案发布并实施的时间是() A.1991年6月1日 B.2000年12月11日 C.2001年7月1日 D.2001年10月27日 9、(2004.07卷,单选,1分)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是()。 A.前者只是财产权,而后者同时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B.前者的客体是无形物,后者的客体是有形物 C.前者同时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而后者只是财产权 D.前者有时间限制,而后者没有时间限制 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 1、(99上,多选,1分) 作者作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可以组受方式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移给其他人,其继受方式 是通过()进行的。 A.委托 B.转让 C.赠与 D.继承 E.购买 2、(99上,多选,1分) 在电影作品中,一般仅享有权,而不能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的合作作者是() A.制片者 B.导演 C.编剧 D.词曲作者 E.摄影 3、(2000上,单选,1分) 报影师甲于1947年3月10日拍摄了一幅摄影作品;1989年8月3日去世;其子乙于1998年7月15日首次将甲的该作品发表。1999年2月5日,丙未经乙许可便将甲的该作品收入其制作的《名人摄影作品集》中,并在其作品上注明甲为摄影者。在此实例中,丙( )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4、(2000上,多选,2分) 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 A.著作权 B.原产地名称权 C.专利权 D.新植物品种权 E.商标权 5、(2001.04,单选,1分) 陈某(7岁)在学校美术课上画了一幅“小鸭嬉戏图”,被某画刊登载于1998年第三期,享有著作权的是() 、他的学校 B、某画刊 C、他的美术老师 D、他本人 6、(2001.04,单选,1分) 1995年1月,甲县话剧团委托自由撰稿人舒某创作一个剧本,准备排练成话剧在建国五十周年大庆时上演,双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舒某于1999年1月完成剧本。该剧本的著作权人是() A、甲县话剧团 B、舒某 C、甲县话剧团和舒某 D、全体演员 7、(2002.04,单选,1分) 电视剧《三国演义》的著作权人应该是() A、导演 B、主要演员 C、剧本作者 D、制片人 8、(2002.04,单选,1分)14、我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与下列哪一项系同一概念() A、作者权 B、出版权 C、版权 D、专有权 9、(2002.04,简答,6分) 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10、(浙江2001上,单选,1分) 张明7岁,有绘画天分。其画作颇受人喜爱,并屡有获奖。张明对其画作( )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利 B.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1、(浙江2001上,单选,1分) 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应由谁享有?( ) A.张某 B.工厂 C.张某与工厂共同享有 D.张某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工厂享有 12、(浙江2001上,案例,10分) (一)某广播电台播出由评书演员陈某播讲的长篇评书《呼家将》。这部评书是陈某根据方某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评书播出后,社会反映不错,听众日渐增多,广播台利用演播前1分钟投了两条广告,获利颇丰。评书演播到1年后,方某始得知此评书是自己小说改编而成。方某就到广播电台询问稿酬,广播电台称该稿酬已付给了陈某,方某找到陈某,陈某称广播电台付的酬劳只是其演播费,并没有其他稿酬。问: (1)评书《呼家将》属何种性质的作品?由何人亨有著作权? (2)评书《呼家将》的写作与播出须经何人授权?为什么? (3)此案中广播电台应尽何种义务? 13、(浙江2002.07,多选,2分) 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有( ) A. 公民 B. 法人 C. 其他组织 D. 国家 E. 无国籍人 14、(浙江2002.07,案例,9分) 李成是某市小有名气的画家,1998年因该市一家礼品公司的委托,创作了“小城风光”系列山水画共10幅,李成将原作交与公司,公司按约定支付了酬金2万元。后礼品公司制作了100套瓷瓶,每套10个,瓶的釉面用的是李成所画的10幅山水画。李成认为礼品公司未征得自己的同意擅自将自己的作品在瓷瓶上使用,并公开销售,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礼品公司则认为这批画李成本来就是接受自己的委托而创作的,公司付了钱,取得了作品,以后对作品如何使用,已与李成无关,故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当。问: (1)从李成与礼品公司的关系而言,这批画属于什么作品? (2)这批画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礼品公司在这批画上享有什么权利? 14、(2003.04卷,单选,1分) 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辅助活动。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 A.甲B.甲和乙 C.丙D.甲和丙 15、(2003.04卷,单选,1分) 小说《师长》的作者甲授权乙将该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制片人丙委托导演丁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该片拍摄完成后,其著作权归属于() A.甲B.乙C.丙D.丁 16、(2003.04卷,单选,1分) 甲公司职工乙退休一年后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你认为乙的发明应属于() A.职务发明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D.委托发明 (2003.07浙江卷,多选,2分) 演绎作品是指( )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A.汇编 B.改编 C.翻译 D.注释 E.整理 17、(2004.04卷,单选,1分) 刘某从画家孙某处购买了一幅画,刘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 A.改编权 B.出租权 C.复制权 D.展览权 18、(2004.04卷,单选,1分) 法人作品的保护期限起始日为() A.作品完成日 B.作品发表日 C.作品登记日 D.作品出版日 19、(历届律考题) (单选)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20、(历届律考题) (单选)张强7岁,有绘画天才。他作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张强对他的绘画作品。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B、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1、(历届律考题) (多选)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一规定的范围? A.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以合法方式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C.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注释、整理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D.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作者(单位视为作者的情况与职务作品的区别) 22、(历届律考题) (单选)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A.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丁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戊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23、(历届律考题) (单选)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两种情况的区别(作者只享有署名权的情况与单位只享有优先使用权的情况) 24、(历届律考题) (单选)刘某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 15000 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 A.应全部归刘某所在单位 B.归刘某所有,由刘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C.归刘某所有,但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归刘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刘某 25、(历届律考题) (单选)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 A.归张某享有,与该厂无关 B.该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张某享有,但该厂在两年内可以使用 C.该书著作权由张某享有,该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张某同意,该厂不得许可第三人优先使用 26、(历届律考题) (多选)工程师何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编制计算机财务惯例软件一个,该单位决定销售该软件,并承担全部责任。依照法律: A.该软件著作权全部归本单位享有 B.单位可对何某予以奖励 C.何某仅享有该软件署名权 D.该软件发表权归何某享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27、(历届律考题) (单选)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 A.甲、乙均不享有 B.甲、乙共同享有 C.甲一人享有 D.乙一人享有 28、(历届律考题) (单选)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关系 29、(历届律考题) 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 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 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 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C; 2.A; 3.D; 4.B; 5.D; 6.B; 7.B; 8.D; 9.B; 10.C; 11.B; 12.D; 13.C; 14.D; 15.B; 16.C; 17.C; 18.B; 19.C; 20.B; 21.C; 22.B; 23.C; 24.D; 25.D; 26.B; 27.D; 28.C; 29.B; 3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CD; 32.BCD; 33.AB; 34.ABCD; 35.AB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1分)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1分)②专有性;(1 分)③地域性;(1分)④时间性;(1分)。 37.(1)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1分) (2)表演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2分) (3)表演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或者“经济权利”)之一;表演者权则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或者“精神权利”)两部分。 38.(1)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较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分) (2)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商标违法行为,是指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于商品的行为。它并未侵犯特定的商标专用权。(2分) 39.(1)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2分) (2)构成条件 ①被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1分) ②使用的目的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研等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1分) ③必须注明被使用作品的名称、其作者的姓名,并且不得损害作者的其他权利。(1分) 40.(1)“专利权穷竭”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3分) (2)“专利权穷竭”并不导致专利权本身终止,而只是及于已被合法投放市场的具体专利产品。(2分) 41.(1)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先于被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2分) (2)申请争议裁定的日期,为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1分) (3)申请依据的理由,为两个商标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1分) (4)申请依据理由在此以前尚未提出过。(1分) 四、案列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2.(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3分) (2)理由如下: 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2分)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张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张某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署其名,故侵犯了其著作权。(2 分) ③王某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3分) 43.(1)C; (2)B; (3)B; (4)A; (5)B。(每小题2分) 44.(1)①不能。“香脆”二字直接说明了土豆片、锅巴的特点,违反禁用条件,或者说不具有显著特征。 ②能。“香脆”二字经过使用,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生了对商品的识别作用。 【评分标准】 可有两个答案,凡能说清理由支持答案的,均可得4分。 (2)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1分)商标评审委员会。(1分) (3)①能。在一般商品上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或者说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 ②不能。该商标违反商标禁用条件,工商部门有权禁止其使用。 【评分标准】 可有两个答案,凡能说明理由支持其答案的,均可得4分。

自考房地产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部2016年工作总结范文已传附件,请参考,望采纳

今年我的学法重点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税法》和《房地产法》,其中前两门通过了自考。在此我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学习税法的心得,而重点主要放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税法是一个大类,关系到国计民生,当然,勘测处的经营活动也与之密切相关。对勘测处而言,如何正确理解、运用、筹划自身的所得税是管理人员应考虑的大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勘测处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根本目的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支出完全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税务筹划予以减轻,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增加企业发展的后劲和竞争力。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避税不是相同的概念。税务筹划不违反税法,不会受到处罚,又能获得额外收益。因而,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单位的利润是收入减去成本后的所得。利润额的多少是应缴纳所得税多少的关键。在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如何减少经营帐面收入、多列支出是减小所得税负担的关键。勘测处的收入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补助收入,此为非税部分;二是经营所得,此为应税部分。支出也分两个部分:一是国家承认的人员工资、福利和经营过程中所必须的燃润料支出等,此为非税支出;二是不为国家所承认的年终奖、过节费等,此为应税支出。减小所得税支出的办法也很简单:调增上级补助收入,调减经营收入;调增非税支出,调减应税支出。减少所得税真的就能这么简单地办到?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存在一个可以操作的大前提:若将泸州航道局当作一个经营实体,它是年年亏损的。那具体的运作是不是非常复杂呢?也不是。下面我就从四个方面来略加解释,大家就明白了。一、调增上级补助收入这个最简单,就是让泸州航道局多给勘测处一些补助,并且是越多越好。这样,即使要上所得税,应税支出也得先按比例进行抵扣后才执行,压力就小多了。有人会问,那个单位不想多得补助收入啊?可上级不会随便给钱啊!其实大家多虑了,这钱本来就是勘测处挣的,细节留待下一点讲述。二、调减经营收入每年勘测处要对内对外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单位的经营收入也由此而来,若这些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都由泸州局来签订,不就减少经营收入了吗?但实质的经营合同仍存在,这些收入通过泸州局以上级补助收入的形式再转给勘测处,不就能做到上面说的“调增上级补助收入”了吗?三、调增非税支出什么是非税支出?国家认可的合理支出就是非税支出。这里所说的国家,税务部门一般是指财政部发了文的规定就是国家的规定。比如航道工人的伙食补贴就有文件,是非税支出,可以正常发放而不必缴纳所得税。再者,差旅费也是财政部有文件的,虽单位内部认为工人外出施工不算出差,但国家是认可的,一些应税支出,如劳务费就可以进入差旅费这个科目来发放。四、调减应税支出前面已经说过差旅费这条合理合法发放各类奖金的重要途径,其他还有就是获得的种类省部级以上荣誉而可以合理发放的奖金。对招待费这种开支比例控制得极为严格的项目应严加控制,这也符合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归结起来,第一条和第二条是从根本上解决勘测处所得税压力过大的好办法,后两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相应压力。

房地产部门的工作总结与自我批评1、工作概述、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不足、原因分析(少写)3、改进方向

房地产基础知识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1、 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2、 房屋的开发和建设;3、 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4、 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5、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6、 房地产物业管理;7、 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三、房地产的特性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房地产的前景1、城市化水平走势稳步提高,形成对房屋越来越高的需求。2010年城市人口达6.1亿,每年需新建住宅3.27亿㎡;2、人口流动增加形成对住宅的需求;3、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4、城市的旧城改造,增加居民对住宅的要求;5、深化改革与市场发展的促进对住宅的需求。政府改革深化内需1、 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宅货币化;2、 开发二手房市场;3、 下调存款利率,吸引大批投资性客户;4、 下调税费,出台法律法规,激励住房需求。五证两书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名词解释一、基本参数※ 复式:区别于跃层,受跃层启发,经济型跃层结构(上下不一样高);※ 错层:户内楼板面高度不一样,错开出有楼梯连接,但未分成两层,适合大面积住宅;※ 进深:一幢建筑物(房子)从前墙皮到后墙皮的距离(长度);※ 开间:住宅的宽度,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的长度(3m~3.9m较舒适);※ 层高:房屋一层的高度,指下层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的高度(2.9m);※ 静高:一间房屋内楼板面与屋顶的高度(2.7m);※ 户型:根据家庭人口组成情况和国家规定的居住面积定额所确定的每户居室;※ 建筑系数:“建筑占地系数”的简称,指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计。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卫生条件及土地利用率。合理的建筑系数应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尽可能满足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空间要求,并保证足够的道路、绿化和户外活动场地。※ 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现场达到:路通、电通、水通,土地平整。※ 七通一平:大的开发区域需要的施工现场要求: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热力通、煤气通,场地平整。二、与产权有关的概念※ 房屋产权:泛指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房屋权属登记: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题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权登记:通常称“产权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是人民政府为了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屋的管理,依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法定手续,在规定登记范围内的房屋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屋管理机关发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屋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房屋抵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过户:即更换房屋承租人姓名。三、与面积有关的概念※ 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角以上截面计算,包括使用、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公摊面积:1、 公共门厅、过道、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房等为整座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 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分摊公用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阳台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使用面积系数:用百分率表示,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之和除以总建筑面积。※ 辅助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楼梯、走道、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均为投影面积)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使用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板楼:80%;塔楼75%;写字楼70%;商场65%。使用率与人流量密切相关,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 实用率:套内建筑面积和住宅面积之比。※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分摊的功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阳台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非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为室内各居室面积,如壁橱等,以及不包含在结构面积中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 公用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公用建筑面积 = 整栋楼的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所用建筑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之比。※ 建筑覆盖率:又称“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与规划用地之比。※ 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荫面积(包括绿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之比。四、与银行贷款有关概念※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做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换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按揭所用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户口本复印件;3、 结婚证复印件;4、 学历证复印件;5、 收入证明;6、 购房合同复印件;7、 营业执照复印件;8、 三个月的连续税单;9、 固定资产的发票;10、 借款申请表。※ 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布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它是针对房地产产权变动的专门税种,也是购房过程中购房所承受的最大税额的一次税费,约为房价的1.5%五、与住宅相关的概念※ 公寓式住宅:相对于独门独院别墅,大多数为高层,每层有若干个可以单独使用的套房,里面一应俱全。※ 花园式住宅:一般带有花园、草坪、车库样式为二、三层,特点:建筑密度低,内部居住功能相当完备,装修华丽、富有变化。※ 双拼:连拼,叠拼。※ 商住住房(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是住宅观念的延伸,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了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发达,能使居住的同时从事商业活动的居住形式。事业一些小公司,以及依赖网络进行社会活动的人群。※ 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即比市场商品房价格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指住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上强调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标准。六、经济适用房我国在1998年房改的同时就实行了经济适用房政策。※ 经济适用房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客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审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小区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人防建设费等),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成本结构不同;•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销售技巧一、购房客户的类型、特征,如何应付1、理智稳健型(40岁左右)特征:考虑问题深思熟虑、冷静、稳健,不易被推销员言辞打动,认为疑点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措施:加强产品品质,公司性质、实力。独特优点,出奇制胜。有理有据,虚心解决问题。2、热情冲动型(年轻男性较多)特征:天性爱激动,易受外界怂恿和刺激。措施:趁热打铁狂轰炸。成交量不到50%3、沉默寡言型特征:出言谨慎,外表反应冷漠。措施:静、引导。亲切诚恳态度拉近感情。4、忧柔寡断型特征:犹豫不决,反反复复。措施:从我的角度坚决的给他自信,让客户慢慢产生依赖于帮他的决定,分析清楚。5、喋喋不休型特征:过分小心,想用言语说服你措施:取得信任,加强产品信心、不会跑 适当引导,适当快刀斩乱麻,交定金一定要快,无后悔余地。6、盛气凌人型特征:趾高气昂、吓唬、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外强中干。措施:不卑不亢,保持原样,寻找弱点,不抵怵。7、求神问卜型特征:做决定之前找风水先生,决定权取决于此(别人手中)措施:不要否定他的世界观,以现代观点配合其风水观。适时提醒他一下,可接触些了解些谈得来 先肯定在否定,否定时强调任的价值。8、畏首畏尾型特征:前怕狼后怕虎,一个问题反复忧虑,缺乏经验,考虑太多。措施:有力的业绩品质和保证,强调肯定,不必产生其他想法。9、神经过敏型特征:悲观、什麽事都能刺激他。措施:慎言 少说话、少说多听,重点严肃说服10、斤斤计较型(似5)特征:心思细腻,什麽都想要,想占便宜。措施:要用气氛逼他,尽快做决定,马上调价,强调已经有优惠11、借故拖延特征:个性迟疑,推三推四。措施:追查客户不做决定的真正原因,路过闲人、市调,参考资料: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怎么写

性质1: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 性质2: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性质3: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特征:综合性和技术性 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2.专有性,即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3.地域性,即知识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 4.时间性,即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所以,知识产权法在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 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这些论文也可以参考一下。

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与传统民事权利相比,有许多突出的特点。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知识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专有性即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绝对性,其专有性表现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第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第四,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另一种重要的特征,所谓地域性,是指根据一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异于物权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请参考这个网站:总结之后:(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二)特征: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2)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限制(地域性);(3)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 索引序列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汇总
  • 自考房地产法简答题总结与反思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总结怎么写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