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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简章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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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简章怎么写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报考条件(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三)报考对象的限定: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注: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报考时间(一)新生注册时间:6月27日-30日,每天9:00-17:00。(二)网上报考时间:6月27日9:00开始,7月8日17:00结束。(三)已完成2022年4月自学考试注册并报考课程的新生无需到现场注册,可在规定的报考时间直接在网上选报课程。已办理4月自学考试退费手续的新生如需报考10月自学考试,需重新注册。三、报考方式江西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四、新生注册(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现场采集信息,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及缴费。(二)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新生注册及受理毕业申请。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1。(三)本省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进行注册。(四)不在户籍所在地注册的新生,除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1.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作的,须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2.外省籍在赣学习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学习的,须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3.外省籍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居住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五、网上报考(一)报名网站:考生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二)选报课程:所有考生均在报名网站选报课程。网上选报课程→确认报考信息→完成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覆盖各专业全年度所有考试课程,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因考试课程的场次调整,所有已报考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考生,需重新选择考试地点和考试课程。考生所报考课程门数需大于等于该生4月自学考试已报课程数,系统自动抵扣4月份自学考试已缴纳报考费用。(三)网上缴费:考生网上选报课程后确认报考信息,生成支付订单,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六、报考收费标准(一)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门课程40元,实行网上缴费。(二)新生准考证费:每人15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与课程报名考试费一并在网上缴纳。七、注意事项(一)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新生到报名点注册要提前做好健康管理和行程安排,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报名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测量,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并于现场报名时上交,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查确认、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二)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其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三)新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时,自行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考生全部进入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四)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八、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一)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5日。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考试通知单》下端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4.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区要向考生开展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说明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5.考试成绩于11月中下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二)专业安排1.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4天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2.2023年起,我省将对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截止2022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自2023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三)停考专业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文件。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一)实践性环节考核1.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2.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于2022年6月中下旬报名,2022年11月上旬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学校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二)省际转考手续办理1.考生从本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本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2.2022年下半年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5日-31日(工作日),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13日-20日(工作日)。(三)课程抵免申请1.2022年下半年课程抵免申请将于10月下旬开始,凡符合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由本人携带免考材料,向报名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提出申请。2.具体时间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相关通知。(四)我省自学考试有关报名、考试、专业计划、主考学校、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江西省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中查阅。附件:1.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2.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为一月三日至三十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受理报名,七月份公共政治课考试一般在五月—下旬(即公布上半年考试成绩后)受理报名,下半年考试为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受理报名,同时预订下次考试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地市一级(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有关管理局)。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影印件,暂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及户口影印 件报名,同时交纳近期正身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并由本人亲笔填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一份(报考受限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出示有关资格证明,同时交纳 资格证明的影印刊: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并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批表》后办理有关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2)因专业停考未能毕业的考生,其未合格课程可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改报其他专业相同课 程的方式补齐,所考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原停考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仍 颁发原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大沟通考试各专业也可按本办法进行考试,时间截止到2001年 底)。 (3)委托开考的护理、中医、公安管理、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律师、石油工 程、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工程等专科段专业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段、中医本科段、公 安管理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段、护理本科段、经济学本科段、计算机网络本科段、律师 本科段专业,由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的相应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助学单位统一到当地考试部 门集体报名,除公安管理、中医、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电力工程专科专业和公安管 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段外的其它专业,各市(地)招考办可同时受理个别零散考生报名。 (4)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要到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的注册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将为注册考生提供局域网和互联网实践条件,及时将全国考委对考试内容所 作的修改和调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每个考生。 三.考试: (1)我省在各市(地)及部分县和省农场总局、森丁总局及各管理局所在地设置考区及分考区。 (2)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21-22日,7月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3-14日,下半年为l0月26-27 日。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自学考试简章怎么写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11日 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 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20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附件: 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报考条件(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三)报考对象的限定: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注: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报考时间(一)新生注册时间:6月27日-30日,每天9:00-17:00。(二)网上报考时间:6月27日9:00开始,7月8日17:00结束。(三)已完成2022年4月自学考试注册并报考课程的新生无需到现场注册,可在规定的报考时间直接在网上选报课程。已办理4月自学考试退费手续的新生如需报考10月自学考试,需重新注册。三、报考方式江西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四、新生注册(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现场采集信息,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及缴费。(二)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新生注册及受理毕业申请。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1。(三)本省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进行注册。(四)不在户籍所在地注册的新生,除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1.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作的,须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2.外省籍在赣学习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学习的,须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3.外省籍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居住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五、网上报考(一)报名网站:考生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二)选报课程:所有考生均在报名网站选报课程。网上选报课程→确认报考信息→完成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覆盖各专业全年度所有考试课程,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因考试课程的场次调整,所有已报考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考生,需重新选择考试地点和考试课程。考生所报考课程门数需大于等于该生4月自学考试已报课程数,系统自动抵扣4月份自学考试已缴纳报考费用。(三)网上缴费:考生网上选报课程后确认报考信息,生成支付订单,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六、报考收费标准(一)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门课程40元,实行网上缴费。(二)新生准考证费:每人15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与课程报名考试费一并在网上缴纳。七、注意事项(一)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新生到报名点注册要提前做好健康管理和行程安排,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报名前14天进行自我体温测量,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并于现场报名时上交,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查确认、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二)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其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三)新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时,自行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考生全部进入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四)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八、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一)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5日。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考试通知单》下端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4.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区要向考生开展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说明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5.考试成绩于11月中下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二)专业安排1.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4天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2.2023年起,我省将对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截止2022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自2023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三)停考专业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文件。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一)实践性环节考核1.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2.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于2022年6月中下旬报名,2022年11月上旬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学校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二)省际转考手续办理1.考生从本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本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2.2022年下半年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5日-31日(工作日),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13日-20日(工作日)。(三)课程抵免申请1.2022年下半年课程抵免申请将于10月下旬开始,凡符合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由本人携带免考材料,向报名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提出申请。2.具体时间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相关通知。(四)我省自学考试有关报名、考试、专业计划、主考学校、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江西省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中查阅。附件:1.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2.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招生简章怎么写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哲、史、理、工学等八大门类学科的高等学校。由原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成,学校分首义和南湖2个校区,下设12个学院,有35个本科专业,64个硕士点,32个博士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教师1329人,其中教授189人,副教授461人,博士生导师87人。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9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9100余人,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4700余人。2004年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首次举办专科起点本科的二年制独立本科段衔接班。咨询报考可联系辅导员韩老师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校大专在读生和专科毕业生。 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的优势 1、时间短、费用低:通过在校大专学习期间,毕业时可以同时获得专科和本科两个毕业证,相比读完专科再读本科(专科三年、本科两年,共五年)节约两年时间和费用。 2、自考毕业证含金量高:目前世界主流国家如英、美、法、德等国家均承认我国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因此,在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同时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不仅国内国际认可,而且对于考研、出国深造或就业都很有帮助。 3、主考及免考优势:自考本科段课程均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考。根据鄂考委【2005】4号和鄂考委【2006】9号文件精神,专本套读班可免考部分专科段已学过的课程:1、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2、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成绩全部合格者,可免试英语(二)课程。3、享受主考专业优惠政策。主考院校在部分专业课上拥有出卷权和阅卷权,师资由主考院校教授领衔主讲,学生毕业时将选派优秀导师协助学生完成毕业答辩。这些优势也只有专本套读才能享有,社会上自考生不能享有。 4、就业优势:专本套读学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以后,相对于专科毕业就业更容易。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财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开考专业及课程设置 专业层次学制学费工商管理本科二年4000/年法学本科二年4000/年投资学本科二年4000/年金融学本科二年4000/年会计学本科二年4000/年注:工商管理、会计两个专业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牌专业!!以上费用包含了学费及网络助学报名费。1、《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主干课程:财务管理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管理学。 2、《国际金融》专业主要课程: 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等。 3、《物流管理》专业主干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政治经济学(财)、概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法概论(经管类)、物流企业管理、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物流案例与实践(二)、库存管理(二)、采购与供应管理(二)、运输管理(二)仓储管理(二)、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实践)、物流管理毕业考核。 4、《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财务报表分析(一)。 5、《计算机信息管理》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管理经济学、信息管理学、信息组织、文献检索、信息经济学、信息分析研究、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信息服务与用户、操作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微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 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综合答疑 1、毕业证书是否被国家承认? 答: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此自考毕业证也被全球100多个国家认可(可出国),毕业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查询认证。 2、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要求,有没有人数的限制? 答: (1)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单科课程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且论文成绩达到良好; (2)参加学士学位英语的考试合格; (3)学士学位的授予没有人数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无条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与专升本自考衔接班的比较 ? 答: (1)政策:从今年起教育部要求“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各地普通院校专升本教育。各地普通院校专升本教育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当年毕业生5%以内; (2)时间:专升本共需要5年时间。专升本衔接班采取专本衔接形式,在专科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 (3)费用:普通专升本两年总共约2万元左右,专升本衔接班总费用大大低于普通专升本。 4、有人说自考很难,你们学校自考专升(套)本通过率高吗? 答:我校组织的自考专升(套)本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一是我校自考专升(套)主要招收大专在读学生或大专已经毕业的学生,学生从大专学历升本科学历,都有一定的大学教育基础,与社会自学人员相比,学生文化基础好、学习能力强、学习习惯好,因此生源质量远优于社会考生。 二是我校星期六和星期日组织教学,学生是由我校资深教授、讲师全日制授课,规范化管理,班主任认真负责,学校还定期组织教师研究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分析难点,知识点,考核点,重点,并准备大量的辅导资料,严格要求学生正常上课,认真听讲做作业,与社会考生边工作边读书完全不同,学习时间和教学有保证,学习氛围好,紧跟教师是完全可以通过考试的。 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报名手续 1、报名条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和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者。 2、联系3、报名方法: 、持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报名; 、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蓝底一寸二寸登记照各4张; 4、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地处武汉三个高新开发区走廊腹地。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教授105人,副教授300余人。为了充分的利用我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主考院校优势,现面向在校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和高职已毕业学生招收独立本科段学生。 二、报考专业 专业设置 学制 学历层次 学习形式 学费 英语 两年 专升本 业余 4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校学习的高职学生、专科毕业生。 四.教学方式及其他 1. 全日制班教学,住宿统一安排在湖北工业大学校本部内。 2. 业余班教学,采用周末授课,视专业组织考生进行考前串讲,发放重点复习资料。 3.免考:学生取得本科主修专业计划内合格成绩,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在专科教学中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 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英语课程。 全省统一办理免考时间为每年3月1日 — 15日或9月1日 — 15日。 英语过四级的考生,学位英语可以办理免考。 五、考试形式 每年有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四次考试,由湖北工业大学教学部统一报名,统一安排考试。学生在专科教学中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与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课程名称、学分和要求一致可以免试;有大学英语三个学期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试英语课程。 六、毕业待遇 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湖北工业大学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北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 七、报名手续 专科生持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及一寸蓝底彩照片2张,二寸蓝底彩照8张报名。 联系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南苑市场2楼 注:因校园面积较大,来校之前请提前致电,我校可派学生接,以免走失、迷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3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上,我校名列第58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普通本科生367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0余人。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200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专升本公告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比例不足5%,使得大量普通高校专科生无法正常继续学习深造。对此明确指出开办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了充分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与考生的学历层次!鉴于此,现面向广大的大专生开设武汉理工大学主考专业专升本。咨询报考可联系辅导员韩老师武汉理工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专业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学费/年 工程管理 20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人力资源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广告学 150 二年 专升本 4000元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专科在读或专科已毕业者 2.热爱祖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学生免试入学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收费标准: 学费4000元学年,报名费100元,教材400元两年,报考费:学员应在学校每次统一组织报考之前主动到学校缴纳报考费,每次报考时间在考试前两个月左右。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一寸、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各4张,电子版蓝底免冠彩色登记照1份、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详情可联系: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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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自考报名要求:1、中国人 2、年满18周岁 3、报考专科的,文凭不限,不管你小学是否毕业都可以;4、报考本科的,领取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文凭。5、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凭、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6、能遵纪守法、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

消防证归消防部门管,如果想要考取资格证,以单位名义,先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等通知参加定期举办的培训班

自考报名你会吗?

自学考试简章怎么写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统(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拟停考,不接受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有关说明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从2009年7月考试开始,全部课程代码改为5位。调整办法为在现有的4位课程代码前加上“0”。 2、按全国考办要求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2007]20号文件。 3. 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省人事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信息产业厅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 4.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5.2009年有部分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大纲和教材,具体调整情况以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为准,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6.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将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7.根据考委[1999]27号及考委[2000]8号文件规定,经与省信息产业厅协商,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所规定8门课程的考试,可到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考试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申请办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国家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可以作为用人部门聘用及考核专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具体申请办法可向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咨询。咨询电话:。 8.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09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详见表一。2009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盘上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 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09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09年10月17日进行。 10.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代号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代号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1.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详情请查阅网站:和。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12、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可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北招生考试网站上查询,网址分别为:;。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沟通专业举办学校,以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6月1日-5日、12月1日-5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具体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时间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负责,也可在湖北自考信息网上或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上查询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 附件: 1. 湖北09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 2. 湖北省09年10月自考(专、本)考试计划 3. 湖北09年10月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试计划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2、3)。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 1、2009年10月20日至30日进行2010年1月中英合作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考点仅设兰州)。 2、2010年1月3日至10日进行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课程报名。 (三)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及代码、学分,然后对照《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 3、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农学、心理健康教育、经济学、小学教育,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 4、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5、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自2009年上半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代码统一由四位码升为五位码,请考生按新公布的课程代码报考。 7、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层次专业中选择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8、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不同考区重复报考。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件4)。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自2009年起,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9〕20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 (一)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不分本、专科)。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包括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 五、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课程实施办法》,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在报考期间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凡参加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电话:;省餐饮协会,电话:;省机械工程师学会,电话;省统计局(调查分析师),电话;兰州兰博新思维教育科技培训中心(市场营销),电话:;甘肃创新职业培训学校(市场营销),电话:。 (四)数学(基础科段)、林业生态环境管理(专科)、农业推广(专科)、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独立本科段)、律师(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于2009年下半年停止新生报名,已取得考籍者过渡一年,于2010年下半年停考。 (五)从2009年下半年起,新开考计算机及应用(专科、独立本科段)、旅游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请广泛宣传。 (六)2010年上半年,我省将新开考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有关报考课程及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 (八)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九)兰州市考生请于考前15日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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