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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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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对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觉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办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注重开考社会急需的专业。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三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全国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高等教育自觉考试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凡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必须在全国考委指导下组织实施。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根据全国考委开考专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考专业和拟定专业考试计划。第五条省级考委开考专业可直接面向社会,也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提倡和鼓励省际协作或区域协作开考。未经有关省级考委准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考。第二章开考专业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应以专科为主,适当发展本科。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可拓宽专业服务范围,增设选考课或设置专业方向,以增强适应性。开考本科专业,应以独立设置的本科段(即以专科毕业为起点)为主。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如需开考专业目录中未有的专业,必须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专业名称,规范专业知识结构。第八条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关专业的设置和专业考试标准的拟定,对各地开考本专业的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未分管的专业,全国考委可视情况组成临时专业设置评议小组进行论证、审查或评估工作。第九条为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国教委要定期审查、调整改造已有的专业,制定并公布各地普遍适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第十条全国考委审批的开考专业,是指全国未颁布或批转的、各省级考委准备开考的专业。审批开考专业,一般应在两个月内批复。暂不批准开考的,应及时说明原因。省级考委按照全国颁布或批转各地的专业考试计划开考专业的,应在开考条件和课程是否有所调整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说明,并在开考前七个月报全国考委备案。第十一条省级考委拟开考专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至少在开考前十个月向全国考委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开考。第十二条省级考委申报开考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经费保证;(二)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应有自学考试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三)有较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和措施。第十三条省级教委申报开考专业,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开考专业的申请报告;(二)开考专业的论证材料;(三)专业考试计划以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第十四条省级考委根据当地开考专业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情况,可决定停考专业。对决定停考的专业,须报全国考委备案,并认真做好停考的善后工作。部门委托全国考委协调开考专业的停考,双方应共同协商,做好停考的善后工作,并提前一年通知各地。个别地区要求提前停考的,须经全国考委同意。第三章专业考试计划第十五条专业考试计划从总体上确定专业考试标准,是开考专业和实施考试的依据,体现造就和选拔专业人才的规格与要求。第十六条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当前与长远三方面的关系。第十七条专业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或省级考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或拟定。各省级考委拟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应报全国考委审批后,方可公布实施。第十八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专科、本科(含本科分段)、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民众民众不知道

学生申请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毕业证、原学过课程名称及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去当地自考办办理流程,经检查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仿冒或者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来即取消录用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合格,并告知其企业。

专科生自考本科的申请办理免考是怎么样的?

学生申请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毕业证、原学过课程名称及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去当地自考办办理流程,经检查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仿冒或者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来即取消录用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合格,并告知其企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种高等院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限课程名字同样、学分制相当于或小于原学过课程的课程。

自考这是所有在职人员社会人士学历提升含金量最高的方法,都是最难。不过目前汉语言文学学院是自考里非常简单的。最先来讲是文科类专业,并没有数学课等课程,次之学科总数比较少,比较合适考。汉语言文学技术专业培养具备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可在新闻报道文艺范儿出版部、科研机构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策划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

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带领下,承担全国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国家教育委员会”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监督机构,这家机构与此同时做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部门。

2、全国考委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多个专业委员会,承担制订专业课考试规划和课程自学考试考试大纲,机构撰写和建议合适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内容,对本专业课考试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价。

3、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会。省考办: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省考委工作监督机构,与此同时做为省考委的日常工作部门。

考前考后都归教育局管吧自考归和教育厅管,所有考试成绩都是进入备案,只有参加考试才有成绩,一份成绩保留在教育厅,另一份上传给。这个是不能作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那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呢?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

2、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3、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专业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

4、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5、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

6、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大自考是什么意思?大自考指的就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论就其发文机关(国务院、全国人大)、开办历史(全国1982年开考、河北省1983年开考),还是社会信誉(国内通行、国际认可)来说,惟高教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文凭相当。其毕业证加盖全国考委认定的主考学校章和省自考委章。通行全国,出国有效。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育部,同时作为教育部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覆盖了哲学、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历史学、理学、矿业、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农科、医药和军事等23个学科,共有专业400多个。大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大自考和小自考有什么区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又称长线自考或大自考)与定点应用型自学考试(又称短线自考)一样都是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办学和组织形式。短线自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解决各地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发挥各高校的潜力为地方经济服务,国家同意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同当地高校联合举办应用型自学考试,由高校组织助学,省自考办组织考试,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文凭,其文凭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享受同等待遇。二者的差别如下:1.学习形式不同,长线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短线自考一般要在经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学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2.学籍管理不同,长线自考考生只需在县区自考办报名即取得考籍,短线考生则在报考院校报名后,学籍档案在省教委备案。3.考试时间不同,长线自考由省考办在每年的一、四、十月组织三次考试,可重复报考,无合格时间限制(本科学位申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短线自考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4.考试及命题方式不同,长线自考由全国考委和省自考委联合出题制卷;短线自考科目设置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两类,统考课程由自考委组织命题和考试,校考课程由学校命题考试。5.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长线自考报考费用全省统一;短线自考收费根据主办院校专业设置及开办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由于要占用学校教学资源,费用一般比长线要高。“大自考”的毕业证书和“小自考”的毕业证书格式是一样的,上面有两个章,左边是主考院校所在省自考委的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章。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在工作及参加其他资格类考试时有相同效力。毕业证上的区别就是一是证书编号,这个编号可以识别出是通过“大自考”或“小自考”,即报名的方式是“县区自考办”还是“报考院校”;二是主考院校的章,如果是通过电大报考学习的小自考,则主考院校的名字是**广播电视大学,而大自考则是自己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名称(如: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大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0087英语翻译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91.23KB 2018年04月自考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2.89KB 2016年04月自考00504艺术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17.71KB 201804自考00067财务管理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533.6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需要条件为: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自学考试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专科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自学考试机构:

1、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2、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3、地方考试机构: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全国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考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国范围的自学考试的日常管理方面和指导工作,各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承担本辖区内的自学考试管理方面,接纳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因而实际自学考试信息内容可以咨询本地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自学考试)应该是自学考试参与者(下称学生)开展以学历考试为主体的高等教育全国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全国考试结合的高等教育方式。学生按省部级考试院组织要求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报考,在获得一门之上(含)课程内容合格考试成绩后,由省级考试院组织向其创建学籍管理档案。

同学们在获得技术专业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考试成绩、进行主考官大学毕业考评或毕业论文答辩等其它实践教学每日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合乎大学毕业要求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得到自学考试大专、本科毕业证者,国家认可其文凭。合乎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官院校按照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能开在读证明吗?

自考可以开在读证明,自考的在读证明能够直接到去当地的自考办开展出具,还可以在本地自考办官方网站去提交申请。

开在读证明就是为了干什么?

在读证明简单来说是为给对方证实一下自己确实在某一院校读书。在读证明有许多用途,比如国外留学,在学校申请前如果还没大学毕业,那样必须学生们的在读证明原材料,学生们必须在本学校教务处出具中英文互译的在读证明,随后扫描仪给海外学校,以证实确实在材料上的大学读书。如果需要仍然需要去当地公证处开展在读证明的公正,并把公证材料也交到外国大学或出国留学机构。各个方面,比如申请实习时,也要向企业提供在读证明。

这简单嘛,全国自考下面分很多个市级的啊,北京自考就是他的分支啊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不同机构,全国的属中央考试机构,北京属地方考试机构 中央考试机构(一)全国考委。中央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 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二)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 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三)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地方考试机构(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 各省(市、区)jiaoyuxingzhengbumen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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