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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跨省转成绩的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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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跨省转成绩的流程怎么走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一)转出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 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动理转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 ,不得转出。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二)办理步骤如下: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 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 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 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一并上交省办。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三)转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6.以下情况不得转入:(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四)转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2. 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3. 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五)特别提醒1. 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需要拿着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去自考办提出这个申请;需要学的科目有英语,房地产法,保险法。

外省重新注册,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省办成绩转出,外省办成绩转入。毕业论文、四川大学自考法律本科要考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

自考跨省转成绩的流程怎么走的

为了提升学历,很多人都会选择自考,因为自考报名条件宽松,时间自由,那么,怎么跨省转考自考?

怎么跨省转考自考?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自考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自考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自考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自考报名条件有哪些?

1、凡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不限制性别、年龄、民族还有现在的所持有的学历,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到时可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了。

2、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一)转出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 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动理转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 ,不得转出。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二)办理步骤如下: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 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 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 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一并上交省办。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三)转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6.以下情况不得转入:(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四)转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2. 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3. 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五)特别提醒1. 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

请先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申请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需自行联系对方省自考办,按对方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关手续,将档案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

自考跨省转专业流程怎么走

自考转专业的办理流程: 转专业的手续是:要求改报专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所在单位证明,到地、市自考办领取并填写应考者转专业报考登记表。 考生转专业后,要按照新报专业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报专业(转出专业)已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新报专业(转入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 如果课程名称、考试范围、要求均相同,学分相同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不再重复考试。 自考专业如何选择? 如何选择自考专业是困扰很多新自考生的问题。选择专业时要综合考量自身优势、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才能更加轻松、顺利地通过自考。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文科类大部分课程要求有较高的英语和语文水平。财经类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工科类除对数学水平有要求外,可能还对物理、计算机等学科水平有要求。考生如果特别不擅长某一学科,可以选择专业设置中不包含该学科的专业,充分发挥优势,避开劣势,以免在某科上花太多时间,耽误整体学习进度。自考生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更加快乐地学习。 总之,自考生要慎重选择专业,结合自己的情况从多方面综合考量,不要盲从追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跨省转成绩的流程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一)转出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 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动理转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 ,不得转出。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二)办理步骤如下: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 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 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 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一并上交省办。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三)转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6.以下情况不得转入:(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四)转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2. 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3. 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五)特别提醒1. 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第一种情况就是你之前在A城市之前没参加过考试只是报考了,或者说是没有通过的考试成绩,那么想转到B城市话,就直接在B城市重新以新生身份注册报考即可第二种情况就是你在A城市有通过的成绩要把他转到B城市,这种情况的话,首先需要在B城市以新生身份进行注册并且参加一次考试有了B城市准考证以后,然后向A城市自考办提出成绩转出申请,A城市自考办申请通过以后然后在B城市提交转入申请即可。但是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规定的科目需要在当地完成才能同意转入,具体要求可以看当地自考办政策规定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自考本科跨省转学籍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转学籍的流程:

1、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一、转出受理机构

(1)、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二、跨省转出材料

转出地准考证(重庆市)、转入地准考证(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审核原件,需本人签名。

三、应如何办理手续

(一)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

(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市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重庆市自考考生凭已注册的准考证,可在市内任意办考区县报名参加四月和十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1.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及时查询外省转入重庆是否到达。已到达者应在申请转入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转入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网上完成交费即完成转入办理手续。

3.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怎么办理自考成绩跨地区迁移

自学考试考生在申请转考办理手续前,必须要先在转到地获得学籍信息。申请办理转考时遵照下列步骤:

1、考生依照转出地规定,先申办转走办理手续,再点转到地规定申请办理转到办理手续。

2、考生的相关情况信息、测试信息(含字迹信息)、奖惩记录等学籍档案资料,由转出地遵照国家规定的,形成合乎全国各地“转考服务平台”标准的档案资料。省界考试中心网通过全国“转考服务平台”开展档案资料数据库的寄送和接受。

3、省界考试中心网根据全国各地“转考服务平台”的数据传输结论,分别从转走考生的在读档案资料开展升级和心态变动,转考进行。

自学考试可以考的学科:政冶基础课、公共性基础课、技术专业基础课、专业科目。政冶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毛泽东观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观念总论,中国近现代史规划纲要,马克思现实主义基本概念总论。

公共性基础课:语文、英语一、英语二、高数工专、高数工本费、高等数学一、离散数学经济类、概率统计与数理统计经济类、离散数学、概率统计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学工、电子计算机应用基础。

免试目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准许或允许备案全国成人高考下称各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学生含大学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没有学习大学毕业生及其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毕业生,报名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试确已教过且考试合格的那一部分课程内容。

拓展材料学习方式:自考大专的学习方式主要有三种:全日制教育、业余组制和彻底通过自学。全日制教育是指考生自付入校,教师专家教授学习培训。入读时长大学本科能是3年,还可以是4年。一般是4年,和统招一样。3年时间和课程内容有缩小,大专便是3年多。

业余组制是运用礼拜天或者晚上去培训机构上课时,由作业辅导,有什么问题能够明确提出,让考生学得更加扎扎实实。彻底通过自学是本人购书在家学习,有什么问题根据书籍或其他途径解决,这类学习培训难度大,许多自考生挑选彻底通过自学。网络班:指通过网络开展网络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无住宿费用用。自考大专。

需要在参加考试后以新生的身份去注册,准考证,然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转移成绩;他会考英语税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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