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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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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籍流程图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

请先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申请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需自行联系对方省自考办,按对方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关手续,将档案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

自考转到别的省流程如下: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教育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材料,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例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最好致电当地考办。

自考转籍流程图片

新疆自考办规定: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区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区自考办负责寄出并留存根备查。未经区自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转考办理程序 ①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0日和9月1日至30日,区自考办对考生个人以及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区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是否可以来回转新疆考办没有有关的规定,你最好问一下本地考办,一般来说是转出之后数年内不可以转回,但是也有地区规定转出就不可以转回。无论是否在校学习,考试的安排都是一样的。沿海地区广东、浙江、山东、天津都是一年考四次,福建一年考三次。

到转出地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区招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区招考办开具《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去北京自考次数多,跨省很麻烦,本省就借考就行了,不用转考籍

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可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转迁手续.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转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办入报名.转出省转迁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由省考办统一邮寄.

自考转籍流程图示

建议当地自考办咨询有权威。但是有点麻烦。

自考生转考籍流程: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需要去异地参加自学考试的,按如下规定办理。 (1)我省转出省外的考生,本人必须带上所有的课程合格证书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的区(市)县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若是请人代办,本人写委托书,代办人还要出示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是:考生在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交纳考籍转移手续费用并登记,确认无误后,由省自考考籍管理系统打出的转考证明,考生在存根栏留下电话并签字,至此,考生的考籍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若自考无合格课程,则不需要办理考籍转移手续,到省外后以新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当地的自学考试。 (2)省内各市(地、州)各区(市)县之间转移考籍的考生在转出地不办理转籍手续。如考生已有接受地准考证,则可持转出地准考证及单科成绩单(或加盖转出地区县自考办公章的考籍表)在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免考手续,在所有课程合格后在转入地自考办办理毕业证;如考生只有转出地准考证,则不需办理任何考籍转移手续,在报考时可选择全省任意地点参加考试,全部考试合格后回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毕业证。望采纳!谢谢~~

你好,我来帮你解释下:

1、你如果目前在安徽还没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是不涉及到自考学籍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在上海报考此专业的自考本科。

2、自考转学籍的意思是你在安徽参加的自考相同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其中一门或者几门课程,需要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专业的考试,可以把安徽的成绩直接转到上海去,然后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就可以在上海申请毕业的意思。

3、你并不涉及到自考转学籍的问题,自考的学籍与在校生的学籍不是一个系统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报考上海的自考后,你之后的10多门课程的所有考试都需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哦~

如果你是想在安徽考的话,建议你直接找一个安徽的相同专业的进行学习并考试吧~

加油!!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籍流程图解

河北自学考试如何办理从外省转入考籍手续 一、外省市自考考生欲将考籍转入我省,须在我省获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取得有效考籍。 二、考生须先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电子转考手续)。 三、转籍考生可在我院官网自考相关栏目查到本人转籍到档信息后,根据官网上安排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四、考籍转入手续办理每年两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9月份,具体见官网通知。考生须本人亲自前来,不得代办。 五、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 六、转入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须与欲转入替代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方可转入。 七、已在我省办理过自考考籍转出的考生,不能办理考籍转入。 八、我校考生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不办理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自考学籍转移流程图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转学籍具体流程如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2、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有哪些情形的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自考分为小自考和大自考,小自考分为学校命题考试和统考,学校命题考试就是学校老师出题监考改卷评分,另外还有部分科目就要参加全省统一的自考。大自考就是所有科目都要参加自考办以省为单位统一的自学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扩展资料;

首先,自学考试考生,只有考籍,没有学籍。

其次,自学考试考生的考籍,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的。

在该文件第三章“考籍档案”第七条考中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按照报考通知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完成新生注册、报考、网上缴费,完成新生照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科以上的合格成绩,即可自动获得考籍,无需单独办理考籍。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自考网-自考有学籍吗?考籍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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