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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自考大纲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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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自考大纲哪里看

法考内容大纲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科目。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

二、主观题考试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你好,自考书籍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可以网上试试,或是有卖那种历次考试真题的试卷的辅导资料的可以,或是模拟试题都是可以的。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根据 教材信息 购买教材 根据考试科目安排 报考科目 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 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 报考时在购买。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一、自考教材都是全国自考办指定的教材,一般考试大纲都是根据指定教材来出的,所以教材一定不能买错。自考教材一般在每次考试前发布考试安排与计划时同时公布各科目的指定教材,考生在选购时根据办发布的各课程的代码、主编、版本号等信息进行选购就可以了~ 二、购买自考教材或辅导教材的方式一般有三种:1、自考办教材服务部:正版教材、一般原价出售,无折扣2、自考实体书店:一般都是6~9折左右,根据书的质量有些差异,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几个自考书店的3、网上书店购买:个人比较推荐的方式,一般网上都还是非常容易购买的,而且折扣也比较大。你直接网上搜书名就可以了。 以上,满意的话别忘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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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自考大纲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行政一、行政的概念(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第二节 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与行政权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行政法的形式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第三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涵义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二、行政法学的主要内容1、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2、行政法的价值与功能3、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4、行政法律关系5、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包括三大类规范和制度: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制度四小类:1、调整行政组织和职能的狭义行政组织法。 2、调整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行政编制法 。3、调整行政工作人员任用和管理的公务员法。4、调整行政设施、国有资产等公务的公物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制度五小类:1、行政诉讼法 2、行政复议法 3、行政赔偿法4、行政申诉、控告、检举法 5、行政监察法

行政诉讼法自考大纲哪个好

资料建议根据复习计划去选择,同时也可以考虑跟着老师进行学习备考如备战,既需要战术,也需要战略。法考考查范围宽广、知识点庞杂,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能够事半功倍、如虎添翼。根据中公法考的调查总结,备考法考(客观题)需至少800小时的有效复习时间。中公法考建议客观题分三个阶段备考:第一阶段:打基础(约占总复习时间的二分之一)。 打基础阶段,建议考生(即使是法学专业的考生)完整过一遍各学科纳人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边看边按自己的习惯做好笔记,标记出重点,对于没有理解的知识点,及时查清弄懂。建议考生对照讲义或者教材听老师的课,音频、视频、面授均可,网络课程价格较低(有的免费),相对来说,性价比较高。法律知识专业性强,教材文字比较枯燥,听老师讲授比自己埋头苦背,会轻松很多,并且老师在讲课中会提醒重难点、易错点、易混淆点,有的会穿捕典型案例,有助于理解,学习效率会更高。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建议考生在学完每个专题后进行分类习题的练习,即使时间紧张,也一定要重视讲义中自带的习题,随学随巩固,尽量达到透彻理解、掌握相关知识点的程度。第二阶段:强化(约占总复习时间的八分之三)。在强化阶段,建议考生仔细阅读、整理自己的笔记,压缩教材讲义,将重要的、高频的、易错的知识点再从头过一遍,强化掌握。同时,按学科做历年真题(时间允许的话,至少练习5年的真题),认真对待每一道题,仔细研究答案对每个选项的详细解析,再- -次强化考点,做到正确理解和运用知识点,提高做题正确率。对于错题的知识可进行重点标注,方便后续有针对性地复盘,加深记忆。第三阶段:冲刺(约占总复习时间的八分之一-)。在这个阶段,考生应当对各学科的知识点没有理解上的问题,此时建议考生画出各学科的思维导图.标注出重要知识点,对着思维导图即可快速回忆考点、检查自己的掌握程度,不断巩固和消化知识点。此阶段做题重点看错题、易错考点,也可做- - 些高质量的模拟题,冲刺法考。以上备考攻略主要针对客观题的备考,考生可以按照下列学科顺序复习: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经法-→理论法一→三国法,每一学科则按照“知识点+题”至少三轮复习。理论法和三国法纯记忆的知识点较多,但也是性价比较高的学科,在考前花一些时间去背 、去强化记忆,容易得分,最好不要放弃这些学科。法考改革后,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开考试,客观题通过以后,考生有一-个月多点的时间准备主观题。主观题除了理论法以论述题为主,其他题多为案例分析题,并呈现学科的融合性。例如,2018 年法考主观题中有一道案例题融合了民法、商法、民诉的题目,因此,建议考生备考主观题时注重案例分析的练习,多关注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并且有意识地训练处理综合性问题的处理能力.学会融会贯通民法、商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行诉的知识点,在综合性.融合性案例面前做到临场不惧、游刃有余。值得提醒的是,备考主观题同样不能忽略基础知识,知识点依然是作答主观题的根基。

经验:1、放弃是100%的失败,坚持是99%的成功。他成就了我,现在我把他送给你们,当想要放弃的时候,看看他,希望给你动力。 2、不要把运气当实力,有实力才会有运气。诸位也许认为我是幸运的,没怎么费力就过了司考,我相信这有运气成分,但是更多的是靠的实力:(1)法本刚毕业,涉世未深,记忆尚佳,不易受外界干扰,容易潜下心学习。(2)学习的高效率。也许我的学习时间不多,但是我有状态时可以花3个小时记住别人一天记忆的东西。(3)科学的方法。虽然当初的学习方法不及现在所悟的五成,但是人是不断进步的,掌握一层就有一层的进步。对待考试,我是踩着考点走的,这一下就命中要害啦。 3、任何面对前人的学习经验。觉得适合自己的,就要积极掌握。“积极”二字,至关重要。自己觉得前辈的经验是正确的,就要相信,并且要不折不扣的吸收,这也是我最大的感悟!否则到头来,就会发现,原来成功竟是这样简单,可惜自己一直的怀疑态度使自己走了弯路。“有志者事竟成”,谁都知道,可是又有多少人去“积极实施”了呢?学习方法:1、掌握讲座是50%的成功。除民刑外,都要先从讲座开始,这会给你省去很大力气,听完后要不折不扣的把讲义背下来,再看教材就很轻松了。 2、听完讲座做真题(按科目,听完一门做一门)。这时讲义已经被你消化啦,意味着你已经掌握了考试的精华。 3、做完真题就会有自己的见解,再回到讲义,教材复习重点,分析考点,心里就有底了。 4、做“白皮书”,练习题十分重要,我买了白皮书,但是没做,直接上了考场(尤其卷一真题都没做),见到大量题目,岂一“晕”了得。 5、复习下一门。附:讲座每门课程只选一人即可,多选反而不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体系,多选多记反而不利于我这以讲义不变应司考万变之理。刑法:韩友谊,他的课程把刑法讲活了,讲透了。嘿嘿,真不是盖的,我答刑法都是上手就选,对了答案感觉也是这几门错的最好的,再说谁让他与两个出题人关系好呢!民法:张翔、马特。听着课还可以,就是考试时,感到民法比较迷糊,可能是我没掌握扎实的原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的88表。把行政法讲得深入浅出,88表总结的也挺漂亮,背起来也挺爽的,不过最好在最后阶段听听别人的,毕竟林鸿潮的比较基础,可以弄懂行政法,却不一定能答好行政法。刑诉:汪海燕。称霸武林是不能的,但是拿到80%分是可以的,但是应该重视法条。民诉:杨秀清。同上三国:杨帆(女)。嘿嘿,那声音!升入浅出,总结的也不错。法史、宪法、法理等:杨帆(男)。对着三大本第一本自己划去,一遍过。商法、经济法、产权法:鄢梦萱。鄢姐姐,讲得挺中肯的,也挺温柔的。论述题:邹建章。“你们就把我这12道题看了,别的不用看”。真中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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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自学考试大纲

必考科目:公共政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毕业论文、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务员制度、领导科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社会学概论、行政组织理论、西方政治制度。选考科目:行政管理学、机关管理、企业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自考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自考毕业条件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行政一、行政的概念(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第二节 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与行政权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行政法的形式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第三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涵义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二、行政法学的主要内容1、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2、行政法的价值与功能3、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4、行政法律关系5、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包括三大类规范和制度: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制度四小类:1、调整行政组织和职能的狭义行政组织法。 2、调整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行政编制法 。3、调整行政工作人员任用和管理的公务员法。4、调整行政设施、国有资产等公务的公物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制度五小类:1、行政诉讼法 2、行政复议法 3、行政赔偿法4、行政申诉、控告、检举法 5、行政监察法

谢谢你们的回答,很详细,对我来说很有帮助

根据全国考办函《关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处理考委[2013]3号文件要求停考“民法原理与实务”等10门课程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将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7学分)调整为行政法学(00261,5学分),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总学分调整为69学分。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做好课程考试准备工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 D) 4-60A.民主集中制 B.集体负责制C.合议制 D.首长负责制2.下列属于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是(B ) 10-197A.行政确认 B.行政给付C.行政复议 D.行政征收3.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这种权属纠纷解决方式属于(B ) 15-266A.行政调解 B.行政裁决C.行政仲裁 D.行政处分4.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是( A) 29-538A.10日 B.15日C.30日 D.60日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C ) 9-151A.地方人民政府作出解释或裁决 B.部委作出解释或裁决C.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D.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或裁决6.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是(B ) 28-503A.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可诉 B.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成立C.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合理 D.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7.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C ) 17-294A.变更 B.重做C.撤销 D.维持8.在我国,行政监察的对象是(C) 20-340A.公民、法人和组织 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D.涉嫌违法犯罪的组织或者个人9.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B) 6-99A.开除 B.辞退C.惩戒 D.调离10.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是(B) 21-369A.30日内 B.60日内C.90日内 D.180日内11.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B ) 24-440A.检察监督原则 B.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C.司法审查原则 D.独立审判原则12.行政补偿的产生是因为( A) 23-403A.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 B.不当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C.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 D.过错的行政行为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13.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C) 2-31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 D.各部委14.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是指(C ) 13-233A.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B.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C.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D.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15.行政诉讼变更判决适用于(C) 31-564A.行政许可显失公正 B.行政裁决显失公正C.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D.行政强制显失公正16.在下列情形中,应列入行政赔偿范围的是(B ) 22-377A.某高压电设置不当致人死亡 B.某公安机关将某人错误拘捕10天C.某镇政府征收500亩农田 D.某执法人员执法中将小商贩打伤17.对行政裁判案件的执行,原则上由(C ) 32-585A.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B.中级人民法院受理C.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18.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A) 16-276A.优益权 B.受偿权C.豁免权 D.处置权19.对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B ) 19-326A.改变 B.撤销C.改变和撤销 D.确认无效20.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其一审管辖法院是(B) 26-474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专门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行政关系主要包括(ACBE ) 1-8A.行政管理关系 B.企业、法人等组织的内部行政管理关系C.内部行政关系 D.行政法制监督关系E.行政救济关系22.在受到执法人员的不利处理时,行政相对人享有(ADE) 7-107A.陈述申辩权 B.知情权C.拒绝处分权 D.申诉权E.请求赔偿权23.下列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有(ACD) 25-449A.行政处分 B.行政处罚C.行政调解 D.行政仲裁E.行政合同24.在我国,间接行政强制的种类有(CD) 14-250A.警告 B.罚金C.执行罚 D.代执行E.抵缴25.关于行政许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 11-201A.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B.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要符合比例原则D.任何规范性文件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E.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以自主转让26.行政行为的特征有(ABCDE ) 8-111A.服务性 B.从属法律性C.裁量性 D.单方性E.强制性27.行政救济的种类有(ABCDE) 18-310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C.行政赔偿 D.行政补偿E.信访制度28.在我国行政征收的类型有(AB) 12-219A.税收 B.排污费C.机场建设费 D.五险一金E.滞纳金29.在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ABCDE) 9-147A.国务院 B.国务院各部委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较大市人民政府E.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30.当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事业法人在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他们的法律地位体现为(ABC) 5-83A.具有与行政主体相同的法律地位B.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职权C.对其所行使的行政职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D.在不行使行政职能时也享有行政权E.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

自考行政诉讼法

是的,已经替换了,差别应该不大吧,都是关于法学方面的。学习时把书看一遍,做做题,遇到不明的再看回书,因为是新课程,所以没有往年考题,如果有往年考题,做下往年的考题就最好了,这样的话考试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我也是一名自考生,也是通过这方法,基本都能考过。买学习资料的话就建议买自考通或者一考通吧,我用的是自考通,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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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考顶替课程需要有通知才可以按照顶替课程考试,具体看自考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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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6版)》是日本著名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二十余载精雕细作之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描绘了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体系。《行政法(第6版)》既注重对传统行政法学体系和经典理论的承继.亦强调对现代行政法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充分运用,大量引用判例,并结合近年来日本行政领域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行政法问题进行了精到的诠释,提示了行政法教材建设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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