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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律师制度自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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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律师制度自学考试试题

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律师执业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2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高律师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应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的是() A.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 B.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C.诱导当事人向法官行贿 D.扰乱法庭秩序 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与辩护律师相对等 B.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其职务活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C.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与公诉人都承担控诉职能 D.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不能与公诉人进行辩论 3.张律师是某一行政诉讼原告方委托的代理人。代理合同中注明是“全权代理”。张律师可以进行的诉讼行为有() A.起诉 B.申请回避 C.申诉 D.上诉 4.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最突出的特点是() A.律师提供咨询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B.律师的咨询意见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C.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必须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D.律师事务所与咨询人之间需要订立咨询服务合同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B.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C.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D.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 6.陈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突然因病不能进行工作,并且与当事人联系不上。在这各种情况下,陈律师应当() A.拒绝为该当事人继续代理 B. 请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帮助代理自己的当事人 C.先行转委托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之外的其他律师,然后尽快取得原委托人的书面意见 D.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是否拒绝代理 7.律师应受到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为有() A.泄露国家秘密的 B.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C.提供明知其为虚假的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D.向法官行贿的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的辩护人数量为()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9.张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与他人恶意串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违法所得3000元,对张律师的最适当的处罚是() A.警告 B.停止执业3个月 C.停止执业3个月,没收3000元 D.吊销执业证书,没收3000元 10.有权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机关是() A.不设区的市司法局 B.设区的市司法局 C.县级司法局 D.原颁发执业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 11.在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应当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费用是() A.律师服务费 B.鉴定费 C.公证费 D.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 12.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律师协会是社团法人 B.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C.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13.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要求退伙时,如果合伙协议没有规定通知时间的,应当提前通知的时间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4.律师执业,应当取得() A.律师许可证和执业执照 B.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证 C.律师资格和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协议 D.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 15.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开始的法律文件是北洋政府1912年制定的() A.《律师暂行章程》 B.《律师章程》 C.《律师暂行条例》 D.《律师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律师性质界定为() A.法律工作者 B.国家法律工作者 C.社会法律工作者 D.自由职业者 17.山东省律师孙某拟领取律师执业证,其注册机关是() A.孙某所在县司法局 B.孙某所在市司法局 C.山东省司法厅 D.山东省律师协会 18.下列有关同时性利益冲突表述错误的是() A.在同一案件中,律师不得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B.在同一案件中,律师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进行代理 C.曾经在前一法律事务中代理一方法律事务的律师,即使在解除代理关系后,亦不能接受与前任委托人具有利益冲突的相对方的委托 D.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对方当事人进行代理 19.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负有监督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部门是() A.司法行政机关 B.全国律师代表大会 C.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D.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 20.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开始建立于() A.1994年 B.1995年 C.1996年 D.2000年

公证律师制度是公证制度与律师制度的融合,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下是公证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

1. 公证法律制度:公证法律制度是公证律师制度的基础,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法律原则、程序规定等。

2. 公证律师法律职责:公证律师是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的双重身份,需要承担公证职责和律师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律师的法律职责和权利。

3. 公证职责和程序:公证职责是公证律师的核心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职责的范围、程序、证明力等。

4. 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是公证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行为的效力认定、证据力及公证律师的法律责任。

5. 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公证律师除了承担公证职责外,还需承担律师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

6. 公证律师行业管理:公证律师行业管理是保障公证律师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律师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等。

总之,公证律师制度是一项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制度,自考生需要全面掌握公证法律制度、公证职责和程序、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公证律师行业管理等相关内容。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公证实践中,遗嘱公证一般由()的公证处管辖。 A.遗嘱人户籍所在地B.遗产所地地 C.继承人住所地D.遗嘱成立地 2.有权确定管辖的机关是() A.人民检察院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D.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3.当公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充分时,() A.公证处拒绝公证B.公证处终止公证 C.公证人员有权亲自调查核实D.公证人员无调查权 4.办理收养关系公证由() A.收养人提出办证请求 B.送养人和收养人各自提出办证请求 C.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提出办证请求 D.收养人、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和送养人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办证请求 5.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则() A.公证中止B.公证撤销 C.公证中断D.公证终止 6.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C.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7.()律师才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公诉案件辩护人。 A.公安机关侦查后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C.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D.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 8.代理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提供其他新的证据属于() A.一般代理B.普通代理 C.特别代理D.转托代理 9.律师有权拒绝代理的情况为() A.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就委托事项存在争议 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委托人隐瞒事实 D.委托事项重大、复杂 10.律师承办法律事务需向有关单位调查情况时,必须经()同意。 A.律师事务所B.该单位 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11.对违纪律师,律师行政处罚最为严重的惩戒措施是() A.警告 B.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C.没收违法所得 D.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12.律师在民事案件中,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不得() A.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B.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C.另外推荐律师担任原委托人的代理人 D.推荐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所谓 非讼案件 ,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 A.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 C.公证处D.律师 14.一般来说,律师对于(),可以作出具体回答。 A.涉及程序法的询问 B.对于事实含糊不清的问题 C.对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等问题 D.对当事人应如何定罪量刑 15.签订涉外经济合同,一般都要求() A.公证处进行公证B.律师进行见证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签证D.使、领馆进行鉴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2分,共12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公证处受理公证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B.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处业务范围 C.申请公证事项争议不大的 D.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E.申请人陈述了真实的办证目的 2.公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有() A.是由于公证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是公证人员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 C.是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 D.重点是财产责任 E.是国家责任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有() A.赠与标的物的产权 B.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C.受赠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D.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E.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审查起诉时,郑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郑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以下哪些有关本案的书面材料?() A.讯问笔录B.起诉意见书 C.法医鉴定D.证人证言 E.立案决定书 5.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主要有() A.原告B.被告 C.第三人D.法定代理人 E.法定代表人 6.不予代书起诉状的情形有() A.属刑事公诉案件 B.属行政诉讼案件 C.属重大经济合同 D.属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 E.属诉讼请求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的案件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公证复议 2.法律行为公证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4.律师的职业道德 5.律师民事诉讼代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公证的效力有哪些? 2.公证机构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 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1.试述我国公证机构的性质。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1.2003年8月5日晚,某市轻工机械厂发生一起盗窃案,该厂工人陈某因平时游手好闲,被公安机关列为重点怀疑对象。8月21日,陈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期间,陈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有盗窃行为,并提出8月5日晚他在王某家与几名牌友打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许某、张某不仅没有到王某家调查,反而认为陈某不老实,对陈某严刑拷打,逼迫陈某作了有罪陈述。事后,陈某要求更改讯问笔录中的内容,并要求自己重新书写供述,被办案人员拒绝执行。 陈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万分焦急,在得到王某确认其儿子案发当晚确实不在场时,又向公安机关反映,但公安机关一直未派人调查此事。陈某的父亲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该市江南律师事务所,要求委托律师给以帮助。 问:(1)陈某的父亲能否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如果你作为律师,你认为应该如何办理此案? 2.吴红霞,女,1992年7月8日生,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区。 吴青霞,女,1998年6月23日生,住址同上。 吴红霞和吴青霞是亲姐妹,他们的母亲孙文华于2003年8月13日因病去世,她们的父亲在2002年11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吴红霞的父母去世后,暂时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在黑龙江生活。除了爷爷奶奶外,吴红霞的外公孙某已经80多岁,和吴红霞的姨妈孙丽华在新疆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没有能力照顾吴红霞姐妹俩,家住北京的吴红霞的舅舅孙强提出将吴红霞过继过来抚养。孙强已经有一个19岁的儿子。吴红霞的爷爷奶奶也同意将吴红霞过继给孙强抚养。现本案当事人拟申请收养关系公证。 问:(1)本案当事人应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公证? (2)公证处能为本案办理公证吗?为什么?

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律师制度是公证制度与律师制度的融合,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下是公证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

1. 公证法律制度:公证法律制度是公证律师制度的基础,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法律原则、程序规定等。

2. 公证律师法律职责:公证律师是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的双重身份,需要承担公证职责和律师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律师的法律职责和权利。

3. 公证职责和程序:公证职责是公证律师的核心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职责的范围、程序、证明力等。

4. 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是公证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行为的效力认定、证据力及公证律师的法律责任。

5. 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公证律师除了承担公证职责外,还需承担律师职责,自考生需要了解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

6. 公证律师行业管理:公证律师行业管理是保障公证律师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自考生需要了解公证律师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等。

总之,公证律师制度是一项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制度,自考生需要全面掌握公证法律制度、公证职责和程序、公证行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律师职责和律师服务规范、公证律师行业管理等相关内容。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中的公证与律师制度相比其他几门选考的难吗?自考题目都不会很难,主要以书本知识为主,出的题目也很直接,基本上在书本上都有现成的答案,如果把书看个两三遍,再配合一本习题集基本上都能通过,你考几次就知道了。其实学法律专业的真正的考验是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的题目都不会太容易,有时间你看看司法考试的真题就知道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sdfsdfc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公正和律师制度哪个比较好过1、公正和律师制度比较好过一些。2、公正和律师制度课本里面的内容相对简单,易记,考试的试题也较简单。3、西方法律思想史涉及知识面广,内容也比较多且抽象,考试比较难。4、公正和律师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内容新。本书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和《律师法》为依据,结合司法部新发布的行政规章,对法律规定的最新内容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二是内容全。本书对公证、律师制度的各个方面都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三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公证、律师制度均分为制度和实务两个部分,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便于读者理解和运用。因此更便于通过考试。请问,谁有《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复习资料以“本”为本,以“纲”为纲。纲本结合,所向披靡。2007年4月份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串讲音频2006年版,陈光中主我一般在这里下载历年的试题及其答案这里的自考资料比较全的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学考试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公证律师制度自考好考。主要考律师制度,公证很少涉及,记忆的东西会比较多,难易程度属于比较简单的。所以公证律师制度自考好考。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律师与公证制度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公证实践中,遗嘱公证一般由()的公证处管辖。 A.遗嘱人户籍所在地B.遗产所地地 C.继承人住所地D.遗嘱成立地 2.有权确定管辖的机关是() A.人民检察院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D.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3.当公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充分时,() A.公证处拒绝公证B.公证处终止公证 C.公证人员有权亲自调查核实D.公证人员无调查权 4.办理收养关系公证由() A.收养人提出办证请求 B.送养人和收养人各自提出办证请求 C.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提出办证请求 D.收养人、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和送养人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办证请求 5.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则() A.公证中止B.公证撤销 C.公证中断D.公证终止 6.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C.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7.()律师才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公诉案件辩护人。 A.公安机关侦查后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C.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D.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 8.代理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提供其他新的证据属于() A.一般代理B.普通代理 C.特别代理D.转托代理 9.律师有权拒绝代理的情况为() A.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就委托事项存在争议 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委托人隐瞒事实 D.委托事项重大、复杂 10.律师承办法律事务需向有关单位调查情况时,必须经()同意。 A.律师事务所B.该单位 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11.对违纪律师,律师行政处罚最为严重的惩戒措施是() A.警告 B.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C.没收违法所得 D.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12.律师在民事案件中,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不得() A.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B.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C.另外推荐律师担任原委托人的代理人 D.推荐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所谓 非讼案件 ,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 A.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 C.公证处D.律师 14.一般来说,律师对于(),可以作出具体回答。 A.涉及程序法的询问 B.对于事实含糊不清的问题 C.对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等问题 D.对当事人应如何定罪量刑 15.签订涉外经济合同,一般都要求() A.公证处进行公证B.律师进行见证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签证D.使、领馆进行鉴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2分,共12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公证处受理公证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B.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处业务范围 C.申请公证事项争议不大的 D.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E.申请人陈述了真实的办证目的 2.公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有() A.是由于公证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是公证人员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 C.是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 D.重点是财产责任 E.是国家责任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有() A.赠与标的物的产权 B.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C.受赠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D.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E.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审查起诉时,郑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郑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以下哪些有关本案的书面材料?() A.讯问笔录B.起诉意见书 C.法医鉴定D.证人证言 E.立案决定书 5.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主要有() A.原告B.被告 C.第三人D.法定代理人 E.法定代表人 6.不予代书起诉状的情形有() A.属刑事公诉案件 B.属行政诉讼案件 C.属重大经济合同 D.属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 E.属诉讼请求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的案件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公证复议 2.法律行为公证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4.律师的职业道德 5.律师民事诉讼代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公证的效力有哪些? 2.公证机构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 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1.试述我国公证机构的性质。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1.2003年8月5日晚,某市轻工机械厂发生一起盗窃案,该厂工人陈某因平时游手好闲,被公安机关列为重点怀疑对象。8月21日,陈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期间,陈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有盗窃行为,并提出8月5日晚他在王某家与几名牌友打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许某、张某不仅没有到王某家调查,反而认为陈某不老实,对陈某严刑拷打,逼迫陈某作了有罪陈述。事后,陈某要求更改讯问笔录中的内容,并要求自己重新书写供述,被办案人员拒绝执行。 陈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万分焦急,在得到王某确认其儿子案发当晚确实不在场时,又向公安机关反映,但公安机关一直未派人调查此事。陈某的父亲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该市江南律师事务所,要求委托律师给以帮助。 问:(1)陈某的父亲能否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如果你作为律师,你认为应该如何办理此案? 2.吴红霞,女,1992年7月8日生,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区。 吴青霞,女,1998年6月23日生,住址同上。 吴红霞和吴青霞是亲姐妹,他们的母亲孙文华于2003年8月13日因病去世,她们的父亲在2002年11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吴红霞的父母去世后,暂时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在黑龙江生活。除了爷爷奶奶外,吴红霞的外公孙某已经80多岁,和吴红霞的姨妈孙丽华在新疆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没有能力照顾吴红霞姐妹俩,家住北京的吴红霞的舅舅孙强提出将吴红霞过继过来抚养。孙强已经有一个19岁的儿子。吴红霞的爷爷奶奶也同意将吴红霞过继给孙强抚养。现本案当事人拟申请收养关系公证。 问:(1)本案当事人应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公证? (2)公证处能为本案办理公证吗?为什么?

考的人少科目比较容易过??没有这个说法的,外国法制史考的相对简单,因为大家都不熟悉这个嘛,所以考的没那么深。公正和律师制度其实也好过,我就是选的这科。一次性过的。每天抽1个小时看书就可以了。其实所有的这些都不难,可以说考的很简单,如果你参加过司考的话...你会知道这些真的是特别简单了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中的公证与律师制度相比其他几门选考的难吗?自考题目都不会很难,主要以书本知识为主,出的题目也很直接,基本上在书本上都有现成的答案,如果把书看个两三遍,再配合一本习题集基本上都能通过,你考几次就知道了。其实学法律专业的真正的考验是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的题目都不会太容易,有时间你看看司法考试的真题就知道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sdfsdfc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公正和律师制度哪个比较好过1、公正和律师制度比较好过一些。2、公正和律师制度课本里面的内容相对简单,易记,考试的试题也较简单。3、西方法律思想史涉及知识面广,内容也比较多且抽象,考试比较难。4、公正和律师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内容新。本书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和《律师法》为依据,结合司法部新发布的行政规章,对法律规定的最新内容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二是内容全。本书对公证、律师制度的各个方面都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有利于读者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三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公证、律师制度均分为制度和实务两个部分,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便于读者理解和运用。因此更便于通过考试。请问,谁有《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复习资料以“本”为本,以“纲”为纲。纲本结合,所向披靡。2007年4月份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串讲音频2006年版,陈光中主我一般在这里下载历年的试题及其答案这里的自考资料比较全的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专业分为两类,一种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而另一种就是委托开考专业,我们常常看到的自学考试就是面向社会开考的,委托开考专业并不对社会开放,考生只能通过指定的机构、部门以及学校才能注册报考,有一些委托开考专业还需要由机构或者是学校组织面授辅导进行。自学考试委托开考专业最早期是行业为了提升行业系统内部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业务能力委托当地自学考试办开设的专业,所以绝大多数的委托开考专业是不对外开放报名的,自学考试新生在报名专业的时候也不要选择委托开考专业。委托开考专业是指由行业或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升本系统内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委托自学考试办开考的专业。但一些委托开考专业也会面向社会招收一定的学生。这些同学参加这些专业的考试,必须通过委托单位进行注册和报考。一些委托开考专业还会对本专业学生举办辅导面授等。新生第一次报考委托开考专业,不能自行注册,必须通过委托单位进行。部分委托开考专业在注册后,允许考生自行报考,大部分专业则统一由委托单位进行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具体要求和委托单位联系方式,在每次报考通知中都会有一个附件标明,请考生在注册报考时注意。委托开考专业自考委托开考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20年08月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17KB 2019年04月自考00596英语阅读(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294.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大专要什么材料?自考大专要的材料有:2寸浅蓝底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正反面高清扫描件;缴费用银行卡;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时候还要能提供学信网可查的真实大专毕业证。自考报名材料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8年10月自考11752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5.62KB 2020年08月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51.1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历年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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