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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办邮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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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办邮箱是多少

西南政法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收自学考试考生一、招收专业:1.专科(学制二年):法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贸易。2.高中起点本科(学制四年):法律、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3.本科(学制二年):法律、新闻学、民商法学,国际贸易。二、办学形式:有全日制住读、走读、周末班。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毕业后可推荐就业。三、报名咨询: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起开始接待自考报名;2.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招生办公室(办公大楼南楼2楼2013);咨询电话,023-65382610、65382591、65383003、65382536、传真:校内设报名点负责接待来人咨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学邮政编码:400031;★重庆火车北站乘821路公交车可直达;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火车站>乘210路公交车可直达;沙坪坝火车站坐210路公交车,215、265、467路公交车到烈士墓站下。★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教育网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等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专业)。 第二十六条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三十条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21级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21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 1.普通专业(除英语、德语、法学(中外合作办学)外)及“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办学外的其他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 2.英语、德语专业、“法学+法语”联合办学项目、“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 3.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上公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本科招办电话:,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本科招办邮箱: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电话: 招生监察邮箱: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西南政法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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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法律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2002]8号文件精神,申报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3.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4.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 (论文成绩不计算在内) ; 5.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不能低于80分); 6.参加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申报学士学位时限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报学士学位程序 1.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 2.申请人出示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学校自考办或区县考办加盖公章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3. 办理学位申报的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原件后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自考办公章),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其申请,并将上述材料整理后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对审查有疑义的,及时书面请示学校学位办,学校学位办同意接收其申请的才予办理申报手续。 4.缴纳工本费55元。 四、申报学士学位时间 学位申报每年两次,具体时间是:第一次是3月底左右;第二次是9月底左右。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 五、申报学士学位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楼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车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5382626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授位。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优良。 (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2.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获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市学位办每年受理学位两次。3.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怎么办理手续? 自愿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应首先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考学校的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半身标准照片二张)。4.经审核未通过的学位申请者,能否申请补授学位? 已受理的学士学位授位申请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决定不授予学位的,不得申请补授学位。5.原已有学位者能否再次申请授位?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6.申请学士学位,其外语统考有哪些规定? 根据市学位办的统一要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参加由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具体规定如下: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第一门课程合格后至获得毕业证书一年以内,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半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半也不能申请学位; ③自学考试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生,从第一门课考试到申请学位,其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一、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2.已取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和重庆市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3.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论文成绩不含在内)。4.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违纪、作弊行为。6.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时间:2018年9月17—21日上班时间申报。二、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时限: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起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三、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流程:1.《学位申请表》在“西政自考”网站中的下载专区下载(只填写个人信息)。2.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同时提交与彩色免冠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图片尺寸(像素):宽140、高200、大小:≤8K、格式、JPG、照片背景:单一白底。)自备优盘提交,如有差错考生自行负责。3.申请人必须出示自考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含内页成绩表)原件、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单。身份证、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用A4纸复印在一张上,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四、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地点:1.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002室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2.学位申报按毕业证书颁发一年两次,大致时间为:上半年3月中下旬、下半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五、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领取自考学位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具体时间见“西政自考”网上通知。凭本人身份和证准考证(工作日)在办理处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者,需出具委托人亲笔委托书、身份证、准考证、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并复印。(用A4纸)点击页面左下角“了解更多”查看:更多有关自考考试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西南政法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收自学考试考生一、招收专业:1.专科(学制二年):法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贸易。2.高中起点本科(学制四年):法律、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3.本科(学制二年):法律、新闻学、民商法学,国际贸易。二、办学形式:有全日制住读、走读、周末班。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毕业后可推荐就业。三、报名咨询: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起开始接待自考报名;2.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招生办公室(办公大楼南楼2楼2013);咨询电话,023-65382610、65382591、65383003、65382536、传真:校内设报名点负责接待来人咨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学邮政编码:400031;★重庆火车北站乘821路公交车可直达;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火车站>乘210路公交车可直达;沙坪坝火车站坐210路公交车,215、265、467路公交车到烈士墓站下。★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教育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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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授位。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优良。 (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2.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获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市学位办每年受理学位两次。3.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怎么办理手续? 自愿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应首先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考学校的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半身标准照片二张)。4.经审核未通过的学位申请者,能否申请补授学位? 已受理的学士学位授位申请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决定不授予学位的,不得申请补授学位。5.原已有学位者能否再次申请授位?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6.申请学士学位,其外语统考有哪些规定? 根据市学位办的统一要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参加由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具体规定如下: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第一门课程合格后至获得毕业证书一年以内,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半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半也不能申请学位; ③自学考试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生,从第一门课考试到申请学位,其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65.29万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6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招办电话: 67258828 招办网址: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 招生监察电话: 招生监察邮箱: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法律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2002]8号文件精神,申报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3.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4.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 (论文成绩不计算在内) ; 5.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不能低于80分); 6.参加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申报学士学位时限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报学士学位程序 1.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 2.申请人出示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学校自考办或区县考办加盖公章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3. 办理学位申报的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原件后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自考办公章),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其申请,并将上述材料整理后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对审查有疑义的,及时书面请示学校学位办,学校学位办同意接收其申请的才予办理申报手续。 4.缴纳工本费55元。 四、申报学士学位时间 学位申报每年两次,具体时间是:第一次是3月底左右;第二次是9月底左右。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 五、申报学士学位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楼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车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5382626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西南政法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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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授位。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优良。 (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2.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获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市学位办每年受理学位两次。3.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怎么办理手续? 自愿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应首先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考学校的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半身标准照片二张)。4.经审核未通过的学位申请者,能否申请补授学位? 已受理的学士学位授位申请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决定不授予学位的,不得申请补授学位。5.原已有学位者能否再次申请授位?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6.申请学士学位,其外语统考有哪些规定? 根据市学位办的统一要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参加由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具体规定如下: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第一门课程合格后至获得毕业证书一年以内,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半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半也不能申请学位; ③自学考试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生,从第一门课考试到申请学位,其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必考课程的平均分在六十五分以上,通过英语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在‘良’以上,并且在自考中没有违规现象,必须在毕业一年之内申请,过期不再给予办理。

西南政法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收自学考试考生一、 招收专业:1.专科(学制二年):法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贸易。2.高中起点本科(学制四年):法律 、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3.本科(学制二年):法律、新闻学、民商法学, 国际贸易。二、 办学形式:有全日制住读、走读、周末班。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毕业后可推荐就业。三、 报名咨询:1.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起开始接待自考报名; 2. 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招生办公室(办公大楼南楼2楼2013);咨询电话,023- 65382610、 65382591、 65383003、 65382536、传真:校内设报名点负责接待来人咨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 西南政法大学 邮政编码:400031;★ 重庆火车北站乘821路公交车可直达;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火车站>乘210路公交车可直达;沙坪坝火车站坐210路公交车,215、265、467路公交车到烈士墓站下。 ★ 西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教育网址: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法律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2002]8号文件精神,申报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3.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4.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 (论文成绩不计算在内) ; 5.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不能低于80分); 6.参加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申报学士学位时限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报学士学位程序 1.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 2.申请人出示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学校自考办或区县考办加盖公章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3. 办理学位申报的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原件后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自考办公章),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其申请,并将上述材料整理后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对审查有疑义的,及时书面请示学校学位办,学校学位办同意接收其申请的才予办理申报手续。 4.缴纳工本费55元。 四、申报学士学位时间 学位申报每年两次,具体时间是:第一次是3月底左右;第二次是9月底左右。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 五、申报学士学位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楼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车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53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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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中心、自考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23.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111号)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四川籍应用型自考考生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报考和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9:00至12月7日17:00(逾期不再组织补报)。 2. 报考流程:考生自行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操作,考生只能选择已注册专业下的课程报考(详见附件),完成缴费后即为报考成功。 3. 报考管理:省考课程报考期间,助学中心登陆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管理端(网址:)及时掌握本中心考生的报考及缴费情况。 4. 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6日9:00至2023年1月8日17:00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5. 考试时间安排:(1)笔试:2023年1月7日至8日,具体安排届时关注西科在线相关通知。(2)机(网)考: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8日,具体以各助学中心安排为准。6. 特别提示:(1)报考开始后可能因系统原因不能查询课程成绩合格情况,考生若需查询成绩合格情况,请在报考开始前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查询。(2)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对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3)同一浏览器不能同时登录多个考生账号,若需在同一电脑进行多次报考,考生应按登录、报考、缴费、退出、再登录另一账号的流程进行报考。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南科技大学23.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开考计划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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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及表格下载:

系统地址:

教职工及对公邮件申请流程的两种方式:

Ⅰ.无纸化网上申请(通过OA)

①登录OA系统

②点击“事务办理-事务申请-邮箱域名门户-学校邮箱申请”,按提示相关信息完成填写,转交下一步即可。。

Ⅱ.使用纸质文件

① 准备申请

学校教师准备使用学校邮件系统,填写申请表,点我下载

②提交申请表

将申请表交到东8C座201室,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现场审核并开通。

③申请完成;

研究生申请流程

01.准备申请

请带上学生证或一卡通到逸夫图书馆1楼21号(即学校宽带用户收费处)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点我下载。

02.接收申请表

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处理申请

03.申请人查询结果

申请人带上证件每周一到逸夫图书馆1楼21号查询结果。

04.申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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