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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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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自考

你好同学:有的科目可能只有教科书,其它资料比较难找,我这里有一份,参考下希望对你有用1 证据法学 一.名解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2.法定证据制度 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成,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3.相关证据规则 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4.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1)证据力又曰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2)证明力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5.直接言词与证据裁判 (1)直接言词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2)证据裁判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6当事人.承认与自认 (1) 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2)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7.刑诉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 (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8.优势证明标准的概念和含义 (1)所谓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政的事实成立 (2)最高院《关于民诉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是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为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二.简答 无罪推定与我国刑诉法第12条的规定关系。(见自己的作业)2 三.案例 (1)证据种类、分类 物证与书证的辨别 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2)证责任——特殊罪名(刑诉)非法持有类犯罪。如非法财产来源不明罪(3)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一) 书证;的(二)物证;的(三)视听材料;的(四)证人证言;的(五)当事人的陈述;的(六)鉴定结论;的(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老师第一次说范围的时候有下列知识点(补充)1. 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1) 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2) 内容:对神宣誓、水审、火审、决审2.古代证据制度的特点: (1) 坚持“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的原则 (2) 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 (3) 诬告者反坐,伪证者受罚 (4) 继承了“以五声听狱诉,求民情”的审判方法。 (5) 疑罪惟轻,有罪惟定 (6) 据众证定罪 (7) 重视勘验检查3.交叉询问 是英美法系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证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反询问,其目的在于揭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4.最佳证据规则 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产生的。5.传闻证据规则 指用以证明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6.证据与证据材料 (1)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证据资料,或曰证据材料。 (2)证据是指经查证属实的,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3 7.证人的资格条件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在刑诉中占有优先地位 (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 (6)刑诉中有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8.鉴定人应具备一下条件 (1)鉴定人必须是被指派或被聘请 (2)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具有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9.列举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5)本证与反证10.间接证据的运用问题 (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 (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 (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11.收集证据的方法 ①询问②讯问 ③辨认④勘验⑤检查⑥搜查⑦实验⑧鉴定12.证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毁灭,人为的毁灭或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公安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13.证明制度的构成 (1)证明对象 (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 (3证明标准 (4)证明方法 (5)证明程序 14.刑诉的证明对象 (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3)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15.行诉的被告举证期限——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16.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辨析(P288)4 证据法 一、名词解释 1. 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意旨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2. 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3. 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4. 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5.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诉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6.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7. 承认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8.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9. 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成立。 10.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作一下理解: (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以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11.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 12.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二、简答 1.证据的种类有:(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结论(8)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9)视听资料;(10)电子证据2.证据的理论分类 (1)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4)依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5)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本证与反证

这个因人而议,一般的说不难

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二)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1.合法的刑讯逼供主要存在于()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B.法定证据制度 C.形式证据制度 D.神示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 B.证明标准 C.犯罪的概念 D.推定 3.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A.存在 B.表现形式 C.来源 D.证明方向 4.被害人陈述是我国()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三大诉讼 5.书证可能是()。 A.原始证据 B.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机关 D.审判机关 7.当事人陈述特指()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 A.刑事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 8.审查判断物证的内容有:() A.真实性 B.相关性 C.合法性 D.科学性 9.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三大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标准 B.民事、行政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刑事诉讼不同 C.民事、刑事诉讼具有相同的证明标准,但与行政诉讼不同 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0.询问证人的主体有()。 A.被害人 B.侦查人员 C.检察人员 D.审判人员 11.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2.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自然科学定律 C.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D.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13.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能够作()。 A.证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当事人 14.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是 A.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 B.证据事实 C.犯罪事实 D.量刑事实 16.在我国,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的人员范围有()。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B.目击人 C.被害人 D.侦查人员 17.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可能成为()。 A.物证 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 D.实物证据 18.当事人承认的分类有()。 A.全部承认 B.默示的承认 C.有利的承认 D.诉讼外承认 19.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控诉证据 B.直接证据 C.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 20.视听资料的特点有()。 A.形象性 B.直接性 C.不稳定性 D.综合性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 BC 2 C 3 C 4 A 5 ABCD 6 CD 7 BC 8 ABC 9 D 10 BCD 11 ABD 12 ABD 13 BCD 14 B 15 A 16 AB 17 BC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论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自诉人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其承担的控诉职能相联系。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程序法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 (3)自诉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即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并不享有沉默权。 3.在下列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1)涉及"资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他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 (3)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 (4)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提出请求,此时也负有举证责任。 2.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3.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1)确定侦查范围; (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祈祷兼听则明的作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4.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其次,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可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互相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核实,也可以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5.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法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1)直接证据有:A.妇女张某的证言;B.司机刘某的陈述;C.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法医的鉴定结论。 (2)辩护证据有:A.地上刹车的痕迹;B.摔坏的手表、里程碑和出车表三个书证所证明的内容(共同构成一个辩护证据);C.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有二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D。司机刘某的陈述;E。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

自考证据法学

目前中南财大的自考本科的法学专业一共要考13科,主要分为三大块: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需要大于等于13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学分70分,以及毕业论文合格(助学班网课加分,即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 自考本科的报名资料: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4、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报考流程:湖北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确定报考专业:考生在报名前,需要先想好自己想考什么专业、什么学校。一般以专业为主,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主考院校。 2,学生提供注册材料: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一两寸蓝底彩色照片各四张及同底电子照片, 办理入学注册(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使用91Kbox录入蓝底登记照;全年可报名,参加4/10月考试,需在考前至少2个月前注册) 3,缴纳费用,领取教材,安排加入新生班级群 自学考试的费用有两期:每期3500+600+500+100元报考费,第二年补缴余下的3500+600。 4,生成自学考试专/本科准考证号,报考当次考试科目。 5,参加自学考试(携带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文具(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 6,查询自学考试成绩 7,参加2-3次自学考试后可考虑上报本科毕业论文,自学考试本科符合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8,领取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学位证申请标准: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三门学位课程单科不低于65分,总分大于210分;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学位英语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刑事证据学知识点整理 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 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 (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 (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 (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 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 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 (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 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受到法律的约束 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8、客观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 9、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办案人员绝不能用主观臆断来代替这些客观事实,更不允许任意改变或者替换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10、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的意义: (1)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 (2)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 11、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与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12、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 (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13、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反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合法,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14、合法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属性,并且是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 15、刑事诉讼证据为什么要有证据的合法性?(理由) (1)理论依据(2)法律依据(3)事实依据 16、刑事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属性的关系:客观性和关联性是 刑事诉讼证据的根本属性,合法性是保证刑事诉讼证据客观事实的外在的、法律上的条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今的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都意识到了学历的重要性,试图通过自考的途径来提升学历。广东可以报考的自考学校不少,专业也更是五花八门。考生报考专业时,一般都会显得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选择怎样的专业。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报考。现在有不少考生越来越向往法律学这个专业,但是有很多考生都不了解法律学自考科目有都有哪些。法律学是个相对特殊的专业,自考本科法律学专业,法律学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和非法律学专业专科的毕业生考试的科目会有所不同。在广东可以报考法律学专业的学校有自考院校推荐,法律学专业自考科目必考课程为15门,选考课程4门,加考课程6门。类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类型考试方式00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0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00300249国际私法4必考笔试004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必考笔试00500226知识产权法4必考笔试0500230合同法5必考笔试00700228环境与资源保学4必考笔试00800015英语(二)14必考笔试009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必考笔试01000262法律文书写作3必考笔试01100263外国法制史4必考笔试01205680婚姻家庭法3必考笔试01300227公司法4必考笔试01400167劳动法4必考笔试015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0105678金融法4选考笔试102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选考笔试10300169房地产法3选考笔试10400229证据法学6选考笔试20105679宪法学4加考笔试20200245刑法学7加考笔试20305677法理学7加考笔试20400242民法学7加考笔试20500243民事诉讼法学5加考笔试231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加考笔试港澳台考生可以不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但需要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除了以上课程,非法律学毕业的考生还需要加考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如果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可以看出,非法律学毕业的学生想要通过考试,有一定的难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律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咨询在线老师。

证据法学自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自考专升本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

自考专升本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

报考不同院校的话,其所考试的科目是有点出入的,这里整理的是一般情况下都会考的科目:

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法理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大学语文、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而法学这门专业分为独立本科和本科段,其所对应的考试科目和细节计划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大体整理区分如下:

1、法学独立本科段

考试科目有必考的18门,选考的15门,而如果是法学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则必考是18门,法学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则是16门,如果本身不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那么其考试科目也可以看看是否有于之前的重叠,如有相同的科目成绩,可申请免考这部分的科目。

2、法学本科段

考试科目有必考的15门,选考的4门以及加考的6门,如果是港澳台的考生则无需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但需要加考西方法律思想史。也可以不考英语(二),但要换成其他科目来凑足学分,如金融法、房地产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证据法学等。

自考专升本可以跨专业吗?

自考专升本可以跨专业的。自考专升本其官方名称是独立本科段,就是说专科升本科的阶段,由于其灵活性,所以被称之为专套本、自考衔接本、自考专升本等名词。即专科升本科阶段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大多数省份对专升本报名的专业要求都是“对应专业”“相近专业”“相关专业”。因为如果专业跨度太大,升入本科之后学起来也会非常吃力。

刑事证据学知识点整理 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 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 (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 (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 (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 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 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 (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 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受到法律的约束 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8、客观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 9、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办案人员绝不能用主观臆断来代替这些客观事实,更不允许任意改变或者替换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10、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的意义: (1)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 (2)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 11、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与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12、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 (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13、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反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合法,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14、合法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属性,并且是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 15、刑事诉讼证据为什么要有证据的合法性?(理由) (1)理论依据(2)法律依据(3)事实依据 16、刑事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属性的关系:客观性和关联性是 刑事诉讼证据的根本属性,合法性是保证刑事诉讼证据客观事实的外在的、法律上的条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搜集整理了湖北自考00229证据法学课程考试大纲的相关信息,以供考生查看。课程代码:00229课程名称:证据法学本大纲对应教材版本为:《证据法论》(第三版),占善刚、刘显鹏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点击下载:湖北自考00229证据法学课程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证据法

你好同学:有的科目可能只有教科书,其它资料比较难找,我这里有一份,参考下希望对你有用1 证据法学 一.名解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2.法定证据制度 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成,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3.相关证据规则 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4.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1)证据力又曰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2)证明力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5.直接言词与证据裁判 (1)直接言词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2)证据裁判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6当事人.承认与自认 (1) 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2)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7.刑诉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 (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8.优势证明标准的概念和含义 (1)所谓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政的事实成立 (2)最高院《关于民诉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是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为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二.简答 无罪推定与我国刑诉法第12条的规定关系。(见自己的作业)2 三.案例 (1)证据种类、分类 物证与书证的辨别 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2)证责任——特殊罪名(刑诉)非法持有类犯罪。如非法财产来源不明罪(3)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一) 书证;的(二)物证;的(三)视听材料;的(四)证人证言;的(五)当事人的陈述;的(六)鉴定结论;的(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老师第一次说范围的时候有下列知识点(补充)1. 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1) 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2) 内容:对神宣誓、水审、火审、决审2.古代证据制度的特点: (1) 坚持“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的原则 (2) 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 (3) 诬告者反坐,伪证者受罚 (4) 继承了“以五声听狱诉,求民情”的审判方法。 (5) 疑罪惟轻,有罪惟定 (6) 据众证定罪 (7) 重视勘验检查3.交叉询问 是英美法系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证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反询问,其目的在于揭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4.最佳证据规则 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产生的。5.传闻证据规则 指用以证明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6.证据与证据材料 (1)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证据资料,或曰证据材料。 (2)证据是指经查证属实的,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3 7.证人的资格条件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在刑诉中占有优先地位 (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 (6)刑诉中有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8.鉴定人应具备一下条件 (1)鉴定人必须是被指派或被聘请 (2)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具有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9.列举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5)本证与反证10.间接证据的运用问题 (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 (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 (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11.收集证据的方法 ①询问②讯问 ③辨认④勘验⑤检查⑥搜查⑦实验⑧鉴定12.证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毁灭,人为的毁灭或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公安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13.证明制度的构成 (1)证明对象 (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 (3证明标准 (4)证明方法 (5)证明程序 14.刑诉的证明对象 (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3)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15.行诉的被告举证期限——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16.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辨析(P288)4 证据法 一、名词解释 1. 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意旨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2. 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3. 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4. 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5.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诉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6.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7. 承认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8.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9. 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成立。 10.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作一下理解: (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以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11.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可以被采用为证据的资格。 12.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二、简答 1.证据的种类有:(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结论(8)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9)视听资料;(10)电子证据2.证据的理论分类 (1)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4)依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5)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本证与反证

这个因人而议,一般的说不难

不难,建议多看司法考试相关专家编著的书籍,论文,他们开的特训班资料,非常有用。因我弟弟就是律师。

证据法自学考试

法律本科(专业代码:B03010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过渡课程代号]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5中国革命史,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26) 3 0015 英语(二)[006] 006英语19俄语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342] 015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5 0249 国际私法[353] 353国际私法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347] 347国际经济法概论 7 0230 合同法[350] 350合同法学、商标法、专利法、商标与专利法、工业产权法、劳动改造法 8 0227 公司法[359] 359公司法、证据学、证据法 9 0167 劳动法[358] 358劳动法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44] 360环境保护法学 11 0226 知识产权法[357] 357知识产权法 12 0855 婚姻家庭法(一)[340] 0263 外国法制史[351] 351外国法制史 六门中任选两门;申请免试英语(二)者另加考四门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352] 352中国法律思想史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349]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343] 0256 金融法(一)[328] 0258 保险法[327] 7077 毕业论文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报考,但必须取得自学考试的民事诉讼法学的合格成绩: 3.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取得自学考试法理学(一)〔法理学、法学基础理论〕 宪法学(一)〔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概论、经济学)等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4.说明:已取得原计划“行政诉讼法学”及格成绩可代替任一门选考课。取得原计划必考课行政法学、刑事 侦查学等两门合格成绩可分别代替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等四门中任一门。 5.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的要 加考中国近现史纲要;

可以自考本科。需要学校以下课程:

理论课程:形势与政策、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法学导论、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制度与实务、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证据法、中国法制史、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基础知识;

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应用写作、英语、法律文书写作、秘书学理论与实务、专业技能操作等。

实践课程: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

不难,建议多看司法考试相关专家编著的书籍,论文,他们开的特训班资料,非常有用。因我弟弟就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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