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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免考的通知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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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免考的通知文件格式

各位考生: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课程免考申请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办理地点:铜仁市招生考试院社考科204室(铜仁市教育局进大门左边二楼)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证书免考: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和打印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截图。 (2)自考免考: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非自考免考: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单原件。 备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里打印;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要求请参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1)请考生本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我院办理,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 (2)申请免考的考生若有伪造、涂改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取消免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历次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给于相应的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原文标题:贵州省2023年上半年铜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免考申请公告文章来源: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免试及考生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省际调入)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提交材料。 没有必要填写附件三。2 .免修及考生变更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注意: 2016年以前办理转出省省际转出的考生,证明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资格”且免试(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毕,网申和免试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6 ( 467号) )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1.2次免课/21.2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3年9月17日17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合格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有关规定免试所需的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人员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6年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4 .其他学历证书免试: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验证)5.外省自考生免试) 20166 .省际间转移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报考电子文件从其他省(区、市)移动到四川继续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转出的考生必须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转入请求。 (1)考生已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及以上、本科4门及以上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手续。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一)转出省报考基本信息与我省不一致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和代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1 .考生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材料2 .免试非学历证书1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三)非学历证书。(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明)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上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3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制作国家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免考自学申请的准考证号上的准考证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外省免试考生(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5 .省际迁移(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2)材料报送时,命名为“四川省考号姓名省际迁移确认材料”(四)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电子版资料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见附件二。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变更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本名和旧名。 户口本上没有旧用名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码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三)特殊说明:需要更换已注册专业考生的,应在申请变更考生时间内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四。(提交方法请参阅本通知的“处理流程”)四、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3年11月1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如有疑问,请向所属辅助网站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助学单位及助学考生: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免考课程办理(一)申办方式: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申请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二)申办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早于9月1日00:00、晚于9月9日24:00提交的免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三)申办要求:申办免考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1、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2、“英语(二)”可用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3、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另须提供成绩证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4、申办本科层次免考的考生,前置学历应已毕业,否则不予办理。5、其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四)申办材料及方法:1、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2、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电子图片,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片;3、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并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4、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6、若为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电子版,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2、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2。(五)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学分互认课程成绩上报(一)申办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二)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三)办理要求:各学院及助学单位,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已安排其中学分互认部分考试的,将考生合格成绩汇总,确保以考生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登录成绩,并且处于三年学制有效期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37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工作要求(一)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办理均严格采取无接触线上办理,需申办考生请勿擅自来校,我院仅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线上申办。各助学单位如有申办者,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二)请各集体申办单位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三)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特此通知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7月15日原文地址:info/1172/2210.htm【文】转载至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文件格式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15号)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办法(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二)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三)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四)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四、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二)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确认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原则上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4门课程。(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预案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否则,对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1.报考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2.报考流程及要求:(1)报考流程考生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入“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进行本期(考试期为2210)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考生登录“个人中心”的方式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身份认证为中级以上的用户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2)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报考的同时必须确认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不能办理报考手续。3.报考注意事项: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期间,不办理新生注册。二、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各主考学校具体缴费时间与考试安排,详见《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附件1)。1.北京邮电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4:00。(2)缴费网站、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平台)。(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平台()。2. 北京理工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 9月16日10:00至9月19日14:00,节假日不休息。(2)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登录网址,点击“自学考试——通知公告”查看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缴费流程,根据缴费流程进行缴费。咨询电话:。(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专栏(http://sce.bit.edu.cn/)。(4)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科)和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的课程实行现场缴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宝或微信。考生须在报考后持自行打印的“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凭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不得变更报考课程。3. 中国传媒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7日8:00至9月18日22:00。(2)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见附件2。4.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6:00。(2)缴费网站、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sce.pfc.cn/)。5.北京联合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不收费,报名后联系李老师,电话:64900166。6.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实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地点、方式和考试安排说明见附件1。考生须在报考后持自行打印的“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凭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不得变更报考课程。三、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或“开始自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2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2.考生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和相关主考学校规定的物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参加考试时,按照相关主考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五、成绩发布本次考试成绩将于12月5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附件: 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 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非笔试课程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关于自考免考的通知文件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我省2022年9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考生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二)课程免考时间安排: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9月1-7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9月8-13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9月14-29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9月30日。2.课程免考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二、办理流程(一)前置学历查验流程详见附件1;(二)课程免考办理流程:1.登录系统考生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完成网站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进入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2.提交申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中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学历免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非学历免考)”办理事项,选择学历证书免考或非学历证书免考分别进行“在线办理”,阅读书,上传申请资料,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2,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3。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所需材料后提交:(1)使用学历证书办理免考的须上传: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清晰的照片。(注: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成绩单照片,如考生成绩单有多张照片,考生需先拼图成一张成绩单照片再上传至系统。)(2)非学历证书免考的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和非学历证书原件清晰的照片。3.查看办件进度课程免考申报成功后,湖北政务服务系统会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考生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确认结果。4.网上确认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5.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1)学历证书免考。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非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直接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三、考生注意事项1.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然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注册登录后,再办理课程免考。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必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2.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照片”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4.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图片质量问题导致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5.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逾期课程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6.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仅代表存在部分课程申请不通过。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办理结束。课程免考办理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7.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下一个办理周期重新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四、其他事项(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增开考的专业,免考课程学分数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二)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文章来源: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免考管理模块拆分为两个模块: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结合我市自学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开学院免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按我市的相关办事指南提交证书材料,经市考办初审后再提交省考办审核。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必须先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考办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三、每年1月、6月、7月、12月为省自考办毕业申请审核时间,“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关闭。因此需要办理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业务的考生,请在上述功能模块关闭前至少提前1个月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如果自考管理系统显示查验不通过,则按以下规定办理免考手续: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免考手续1.考生登陆系统selfec/,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系统提交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2.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免考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说明: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粤考办〔2016〕33号)文件,在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中,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如匹配不成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县(区)自考办初审。”匹配不成功才需要到教务办提交纸质资料。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里面“原通过课程”那里要填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比如用应用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申请的,原通过课程那里就写“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用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申请时就写“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格式就是“毕业证书专业名”+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为确保每位学生免考申请成功,请已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了免考的同学(凭证书证书免考和凭前置学历免考)务必将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附件1:转发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附件2:凭前置学历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3:使用相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4: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附件5: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附件6:提交纸质转免考相关资料说明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想要知道2021年湖北省自学考试的免考要求,考生们可以查看《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网上办理须知》。同时小编也为大家把要求单独挑了出来,一起来看看。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审核认定。(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为准执行。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3.我省课改新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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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及助学考生: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免考课程办理(一)申办方式: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申请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二)申办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早于9月1日00:00、晚于9月9日24:00提交的免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三)申办要求:申办免考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1、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2、“英语(二)”可用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3、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另须提供成绩证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4、申办本科层次免考的考生,前置学历应已毕业,否则不予办理。5、其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四)申办材料及方法:1、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2、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电子图片,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片;3、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并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4、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6、若为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电子版,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2、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2。(五)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学分互认课程成绩上报(一)申办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二)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三)办理要求:各学院及助学单位,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已安排其中学分互认部分考试的,将考生合格成绩汇总,确保以考生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登录成绩,并且处于三年学制有效期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37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工作要求(一)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办理均严格采取无接触线上办理,需申办考生请勿擅自来校,我院仅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线上申办。各助学单位如有申办者,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二)请各集体申办单位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三)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特此通知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7月15日原文地址:info/1172/2210.htm【文】转载至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免试及考生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省际调入)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提交材料。 没有必要填写附件三。2 .免修及考生变更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注意: 2016年以前办理转出省省际转出的考生,证明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资格”且免试(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毕,网申和免试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6 ( 467号) )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1.2次免课/21.2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3年9月17日17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合格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有关规定免试所需的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人员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6年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4 .其他学历证书免试: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验证)5.外省自考生免试) 20166 .省际间转移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报考电子文件从其他省(区、市)移动到四川继续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转出的考生必须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转入请求。 (1)考生已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及以上、本科4门及以上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手续。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一)转出省报考基本信息与我省不一致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和代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1 .考生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材料2 .免试非学历证书1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三)非学历证书。(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明)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上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3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制作国家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免考自学申请的准考证号上的准考证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外省免试考生(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5 .省际迁移(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2)材料报送时,命名为“四川省考号姓名省际迁移确认材料”(四)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电子版资料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见附件二。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变更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本名和旧名。 户口本上没有旧用名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码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三)特殊说明:需要更换已注册专业考生的,应在申请变更考生时间内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四。(提交方法请参阅本通知的“处理流程”)四、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3年11月1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如有疑问,请向所属辅助网站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免考管理模块拆分为两个模块: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结合我市自学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开学院免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按我市的相关办事指南提交证书材料,经市考办初审后再提交省考办审核。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必须先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考办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三、每年1月、6月、7月、12月为省自考办毕业申请审核时间,“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关闭。因此需要办理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业务的考生,请在上述功能模块关闭前至少提前1个月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如果自考管理系统显示查验不通过,则按以下规定办理免考手续: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免考手续1.考生登陆系统selfec/,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系统提交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2.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免考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说明: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粤考办〔2016〕33号)文件,在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中,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如匹配不成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县(区)自考办初审。”匹配不成功才需要到教务办提交纸质资料。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里面“原通过课程”那里要填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比如用应用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申请的,原通过课程那里就写“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用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申请时就写“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格式就是“毕业证书专业名”+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为确保每位学生免考申请成功,请已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了免考的同学(凭证书证书免考和凭前置学历免考)务必将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附件1:转发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附件2:凭前置学历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3:使用相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4: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附件5: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附件6:提交纸质转免考相关资料说明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自考免考的通知文件是什么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自考免考的补充规定 一、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10月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一)、本科英语(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一)、本科英语(二);目前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通知单不能替代;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除免考公共英语外,专业英语课程均不能免考,如:涉外经济专业:基础英语;国际贸易(本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二、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1.从2004年12月起,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停止执行省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陕考办18号)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规定。 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4.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5.经济管理、文史、法学、医学、农业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图版》、《数据库》、《程序设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绘图》、《局域网》、《因特网》、《多媒体应用》等其中之一)的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6.申办免考时间:每年3月、9月的最后一周,6月、9月和申办毕业证同时进行。7.申办免考程序: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⑴.附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携带免考依据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到免考窗口申办。 ⑵.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注明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数、考试或考查成绩)。三、高等护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条件:凡年满35周岁的考生可免考外语。免考外语者必须增加14学分的三门必考课程,增加的课程为原专业考试计划中未选项的两门选考课程,另外增设一门《社会学概论》(0034,6学分;指定教材:刘豪兴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免考外语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护理学专科毕业生,若继续参加该专业本科段考试,其专科段通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课程可替代本科段该课程。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免考管理模块拆分为两个模块: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结合我市自学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开学院免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按我市的相关办事指南提交证书材料,经市考办初审后再提交省考办审核。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必须先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考办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三、每年1月、6月、7月、12月为省自考办毕业申请审核时间,“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关闭。因此需要办理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业务的考生,请在上述功能模块关闭前至少提前1个月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如果自考管理系统显示查验不通过,则按以下规定办理免考手续: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免考手续1.考生登陆系统selfec/,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系统提交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2.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免考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说明: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粤考办〔2016〕33号)文件,在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中,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如匹配不成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县(区)自考办初审。”匹配不成功才需要到教务办提交纸质资料。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里面“原通过课程”那里要填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比如用应用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申请的,原通过课程那里就写“俄语专科毕业证书”;用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申请时就写“商务英语本科毕业证书”;格式就是“毕业证书专业名”+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为确保每位学生免考申请成功,请已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了免考的同学(凭证书证书免考和凭前置学历免考)务必将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把准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省系统密码写到身份证复印件纸右上方。附件1:转发省自考办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附件2:凭前置学历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3:使用相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附件4: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附件5: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附件6:提交纸质转免考相关资料说明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我省2022年9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考生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二)课程免考时间安排: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9月1-7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9月8-13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9月14-29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9月30日。2.课程免考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二、办理流程(一)前置学历查验流程详见附件1;(二)课程免考办理流程:1.登录系统考生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完成网站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进入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2.提交申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中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学历免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非学历免考)”办理事项,选择学历证书免考或非学历证书免考分别进行“在线办理”,阅读书,上传申请资料,课程免考流程图见附件2,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3。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所需材料后提交:(1)使用学历证书办理免考的须上传: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清晰的照片。(注: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成绩单照片,如考生成绩单有多张照片,考生需先拼图成一张成绩单照片再上传至系统。)(2)非学历证书免考的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和非学历证书原件清晰的照片。3.查看办件进度课程免考申报成功后,湖北政务服务系统会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考生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确认结果。4.网上确认各确认单位查询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非学历证书查询核验网址:(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成绩查询网址:(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5.网上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1)学历证书免考。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退回修改的,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非学历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直接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三、考生注意事项1.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然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注册登录后,再办理课程免考。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必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2.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照片”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4.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图片质量问题导致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5.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需在三日内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逾期课程免考申请办件将自动办结。6.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仅代表存在部分课程申请不通过。办理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办理结束。课程免考办理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7.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下一个办理周期重新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四、其他事项(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增开考的专业,免考课程学分数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二)依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有关规定,省内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应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学历颁发学校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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