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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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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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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第七章的知识点包含金融法概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证券法等等。

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知识汇总

报考时,一般来讲,不要先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考两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即非公共课),这样一旦当您本次专业课不及格时,而下次考试该课程又没有,这样,您就可以报考公共课来补上,而不会出现什么课程也不能报的尴尬局面。又同时加快了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进程 . 答案补充 自考无入学考试,有自学和助学两种学习方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约16门左右).毕业发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大学毕业证书(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办盖章).教学一般与主考院校关系不大.自考助学单位一般都是私立的助学机构.自考不是全日制,最多全天上助学班的课.一般自己学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自考办)报名即可.若你想学习省心,且能过得轻松点(有人帮你报名,有人辅导,有人给你复习资料等),参加当地助学班即可.当然要交不少学费.学习方式可选择全天上课,晚课等方式.自考学习需要时间和毅力.最短时间为二年以上. 自考难,成考容易多了. 一般选高校各系部主办或长期主办自考助学的单位的质量能有所保证. 答案补充 自考是有一定的难度但不是特别的难自考的考试内容很广,但并不深所以只要你把书上的内容看透了,过关不问题的我就是自考毕业的如果感觉自已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差,可以看看你们那里有没有自考的辅导班,有的话,可以参加学习下作用嘛不是太大,想过关主要是靠自己,辅导班只起辅助作用,不要抱太大希望在上面加油. 答案补充 以前修过的课程不需要修.... 答案补充 都一样,找工作无非集中方式:1,通过学校找,毕业证影响就不是很大。2,通过招聘大会,人才市场找:就是纯粹个人能力了。3自己出去找,看你运气了,国企对统招待遇好。民企对自考待遇高。 答案补充 说来说去,都是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端,只能认命了... 答案补充 应该是要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问自考主办方....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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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济学专业,还是经济法(这是一个法律单科)。没听说过。上自考网查下

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总结

金融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学员学习金融法课程,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这里的重点突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贷款法律制度、信贷担保法律制度等等。(二)是各章重点。每章的具体内容较多,但各章有各章的重点问题。如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一章中,其重点是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等。再如第七章储蓄管理法制制度,重点是第三节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第四节《储蓄管理条例》。(三)是具体的重点问题。如担保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及资产运用业务的基本内容、外汇管理的基本内容等等。(四)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金融本身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会起到加速或抑缓的作用。制订金融法的目的就在于使金融活动纳人法制的轨道,学习金融法的目的。则是通过学习,以理论指导实践。加上金融体系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就要学员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好金融法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出题点。但由于自学考试测试的实际问题是不固定的,这就要求学员更全面地了解有关具体规定。为帮助大家学习金融法课程,下面就各章重点及难点问题作一简单提示。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证券法等等。

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知识

自考中一共有三个金融专业(2个专科,1个本科),依次如下:金融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 2003-09-26 1.专业代码:020105 2.学科门类:经济学经济学类 3.主考学校: 4.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大学专科学历层次。本专业考试计划为专科考试计划。凡取得本计划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8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5.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 版次 l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赵家祥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邓小平理论概论 钱淦荣 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版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巩献田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4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顾学荣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 5 0010 大学语文(专) 4 大学语文(专科) 徐中玉 华师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6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计算机应用基础 杨明福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1年版 7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 28 0020 高等数学(一) 6 高等数学(一)微积分 高汝熹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9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基础会计学 王俊生 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版 10 O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刘文华 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4年版 11 0055 企业会计学 6 企业会计学 方正生 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4年版 12 0060 财政学 4 财政学 赵春新 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0年版 13 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陈允明 中国人大出版社 2000年版 14 0066 货币银行学 6 货币银行学 王克华陈雨露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15 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5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庄毓敏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16 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银行信贷管理学 吴慎之史建平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17 0074 中央银行概论 5 中央银行概论 潘金生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18 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5 证券投资与管理 任淮秀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学分 80说明:0018(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考试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 2003-09-26 1.专业代码:020116 2.学科门类:经济学经济学类 3.主考学校: 4.学历层次和规格: 中英合作的金融管理专业属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 本专业的考试课程(模块)采用学分计算,课程考核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其中合作课程合格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联合签发。获得8门合作课程(企业组织与环境、商务交流、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金融法)合格证和商务英语课程合格证的考生,UCLES负责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获得本专业15门课程合格证,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同时,由UCLES授予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5.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 版 社 版 次 l O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邓小平理论概论 钱淦荣 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版 2 O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顾学荣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 3 0010 大学语文(专) 4 大学语文(专科) 徐中玉 华东师大出版社 1999年版 4 0796 商务英语 75 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4 企业组织与环境 马龙龙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6 0798 商务交流 4 商务交流 王秀村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7 0799 数量方法 6 数量方法 钱小军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8 0800 经济学 5 经济学 刘凤良 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9 0801 会计学 6 会计学 耿建新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lO 0802 管理信息技术 4 管理信息技术 伊娜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11 0803 财务管理 6 财务管理 黄慧馨 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12 0804 金融法(二) 5 金融法 强力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13 0805 管理会计二) 3 管理会计 王化成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14 0806 财务报表分析二) 5 财务报表分析 荆新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15 0807 金融概论 6 金融概论 彭龙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学分 74说明:商务英语课程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和UCLES合作的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的l级,合格标准为BECl的c等,免口试。自学用书与BECl考试相同。金融(独立本科段) -------------------------------------------------------------------------------- 2003-10-14 1.专业代码:020106 2.学科门类:经济学经济学类 3.主考学校: 4.学历层次和规格:凡专科毕业后取得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门课程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72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5.报考条件及说明 ①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货币银行学(6)、财政学(4)、银行信贷管理学(6)。 ③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基础会计学(5)、货币银行学(6)、财政学(4)、银行信贷管理学(6)。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国际金融(4)课程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国际金融(6)课程。⑤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保险学原理(4)课程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保险学原理(5)课程,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 版次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毛泽东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2 0015 英语(二) 14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3 0021 高等数学(二) 9 高等数学(二)第一、二分册 姚慕生唐国兴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4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汪星明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5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l6 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郭丁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7 0054 管理学原理 6 管理学原理 杨文士李晓光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8 0058 市场营销学 5 市场营销学 郭国庆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9 0067 财务管理学 6 财务管理学 王庆成 中国财经出版社 1999年版 10 0076 国际金融 6 国际金融 刘舒年 中国人大出版社 2000年版 1l 0077 金融市场学 5 金融市场学 周升业王广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版 12 0078 银行会计学 5 银行会计学 许明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3 0079 保险学原理 5 保险学原理 张拴林陈继儒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14 8801 毕业论文 O学分 72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顾学荣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加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基础会计学 王俊生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考课 0060 财政学 4 财政学 赵春新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程0066 货币银行学 6 货币银行学 王克华陈雨露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银行信贷管理学 吴慎之史建平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说明: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以一万字左右为限,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经审查答辩后,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自考金融学本科有哪些科目?自考金融学(Y020301K)本科科目有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国际市场营销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率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国家税收、社会保障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020301K)本科科目有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B020301K)本科科目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毕业论文、保险学原理、财务管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金融、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社会保障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国家税收、线性代数(经管类)、市场营销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银行会计学、英语(二)。自考金融学(B020106)本科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原理、经济学原理、金融法概论、投资银行学、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企业会计学、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国际财务管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网络金融与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020301)本科科目有保险学原理、财务管理学、财务报表分析(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国际金融、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金融毕业论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市场营销学、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线性代数(经管类)、银行会计学。自考金融学就业前景:1、目前我国金融人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下面几类人士还是比较缺乏的:一是能够充当领军人物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精通外语、法律及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法律、咨询、中介和会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金融人才和金融服务人才匮乏。2、另外,金融行业内部诸多中间业务的开展,也需要高级专业人才进入,比如个性化金融产品设计、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收益等。3、金融学专业薪酬水平:金融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在薪酬收入方面差距比较大,这跟学校、导师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及自身的能力塑造、实践经验紧密关联。其中,融资和资本运作、咨询服务方面,发展前景更广一些,而且收入也颇丰。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金融法概论自考重点知识点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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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题1.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 2.信用证。3.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4.国际许可合同。5.MIGA6.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7.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8.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案例第三章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难点第一章 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性质 2、国际经济法经历了哪三个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代表是什么 第二章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首要的是什么 2、经济产权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世纪之交的争论的要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有助于贯彻公平互利原则 4、以洛美协定为例分析南北合作、以七十七国集团为例分析南南合作的依据 5、有约必守的内容及两个限制 第三章 1、国际货物买卖法有哪几部分组成 2、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公约适用的、不适用的、不涉及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公约允许各国有哪三项保留、我国有哪两项保留 5、公约对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是如何规定的、中国合同法与之有何区别 6、公约对发价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7、公约对接受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8、公约对买卖双方的义务 9、违约与逾期违约的概念、违约时担责(归责)与免责的原则。根本违约的概念及结果 10、买方、卖方及共同可采取的违约补救措施有哪些 11、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12、买卖合同消灭的情况 13、国贸惯例的性质、常用的三种术语 FOB 、 FCA 、 CIF 的规则 14、中国合同法与外贸法的主要内容、倾销与反补贴的概念 15、国贸支付的三种方式、每种又可分为哪几种 16、信用证( L/C )的概念、种类、当事人 第四章 1、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内容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2、TRIPS 协议的特点和规则 3、禁止对技术受让、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内容 4、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标的、类型 5、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6、国际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五章 1、发展中国家对外贸的管制与鼓励措施各包括哪几方面 2、国有化征收及补偿的政策如何 3、发达国家鼓励海外投资的措施 4、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有哪三种种类 5、区域性世界性的国际投资法有哪些 6、TRIMS 、 GATS 、 ICSID 、 MIGA 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第六章 1、 国际金融法由哪三部分组成 2、《基金协定》关于国际货币亿兑、鉴金支持,关于货币储备的规则 8 、 14 条 3、特别提款权的概念特点、定值分配、使用、限制 4、国际融资协议有哪几项共同条款、各自的内容有哪些 5、国际定期信货协议有哪几种、欧洲货币货款的概念、特点及特殊条约 6、国际银团及项目货款协议的概念及种类 7、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8、国际证券的发行的两种审批制度、上市条件、禁止行为 9、国际融资担保制度有哪种形式 见 即付但的概念、特点 10、跨过银行有哪种形式 东道国在哪些管制措施 第七章 1、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点 2、税收管辖权如何分类,自然人的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确定各种所得的来源地如何确定 3、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法律上、经济上)产生原因、构成要件及危害 4、国际税收协定中营业所得及劳务所得、征收权的划分 采取什么原则 5、避免国际重复 征税两种方法的含义、分类、优点、缺点、采用 6、国际逃避与避税的概念、特征、方式、管制 第八章 1 、《基金协定》《世行集团、世贸组织、贸易会议、的员资格组织机构 表决方式 3、 欧盟、东盟、欧配克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表决制度 第九章 1、处理国经争端的规范有哪两种、解决方式有哪三种 2、国际司法解决方式的管辖权及局限性 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优点、方式、机构程序及效力 4、仲裁与调解诉讼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撤销裁决 5、对国内及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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