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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社会学自考知识要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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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社会学自考知识要点归纳

军事理论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中国国防

国防基本要素

1.国防的含义:国防是国家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的军事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国防的目的: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保卫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

3.国防的手段: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国防的基本类型:侵略扩张型,互助联盟型,中立型,防御自卫型。

第二章:军事思想

军事思想的基本概念

1.军事思想的定义。

2.军事思想的体系和内容。

3.军事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4.军事思想的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强烈的时代性,明显的继承性。

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1.中国古代军事思想。

2.近代军事思想。

3.现代军事思想。

第三章:国际战略环境

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和特点

1.国际战略格局,是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在其消长和分化,组合过程中所形成的,对世界战略全局具有重大影响而有相对稳定的力量结构。

2.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国际战略布局的特点,国际战略布局的发展趋势。“多极化”将是未来国际战略格局发展的必然趋势。

3.国际战略力量失衡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中国在“多级格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愈显突出,热点问题将会持续升温。

扩展资料:

军事理论简介

1.军事理论是以国防教育为主线,通过军事理论课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2.本着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事理论

军事社会学自考知识要点归纳图

军事理论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中国国防

国防基本要素

1.国防的含义:国防是国家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的军事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国防的目的: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保卫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

3.国防的手段: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国防的基本类型:侵略扩张型,互助联盟型,中立型,防御自卫型。

第二章:军事思想

军事思想的基本概念

1.军事思想的定义。

2.军事思想的体系和内容。

3.军事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4.军事思想的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强烈的时代性,明显的继承性。

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1.中国古代军事思想。

2.近代军事思想。

3.现代军事思想。

第三章:国际战略环境

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和特点

1.国际战略格局,是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在其消长和分化,组合过程中所形成的,对世界战略全局具有重大影响而有相对稳定的力量结构。

2.国际战略布局的现状,国际战略布局的特点,国际战略布局的发展趋势。“多极化”将是未来国际战略格局发展的必然趋势。

3.国际战略力量失衡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中国在“多级格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愈显突出,热点问题将会持续升温。

扩展资料:

军事理论简介

1.军事理论是以国防教育为主线,通过军事理论课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2.本着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事理论

应该分为常态军事社会环境和非常态的军事环境,常态的军事环境即正常的生活秩序下,利用社会学的各种方法分析与军事相关的各项事业,例如军人、军营、军事系统与外界环境的交互作用;非常态的军事环境即混乱的社会秩序下,突发事件如战争、恐怖袭击、大灾难等情况下,军事系统各要素的变化。

基本知识点:

1、人民战争的两个基本特征是战争的正义性和群众性。

2、国家军事法规的制定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3、中国的海洋国土面积约为300多万平方公里。

4、在我国历史上,城池的建设最早始于商朝。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综合性的调整和规范国防与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律。

6、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国防现代化的关键。

7、在兵役登记方面,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女性公民不进行兵役登记。

8、“两把菜刀闹革命”说的是我军十大元帅之一的贺龙。

9、大三通是实现海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的简称。

10、在我国“国防教育”一词,最早是由孙中山在他的著作中提出的。

11、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红军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对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进行了5次反围剿作战。

12、中美建交后,第一位访问美国的中国领导人是邓小平,第一位访问中国的美国总统是尼克松。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14、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三种。

15、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根据侦察设备的运载工具及其使用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地(水)面、水下 、 空中 、空间 四种。

16、当代高技术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 、航天技术 、海洋技术六大领域。

17、国防的基本类型主要有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中立型。

18、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9、我国古代军事思想产生的主要标志是西周时期的《军政》、《军志》两部专著。

20、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法律是《反分裂国家法》。

21、春秋时期,军事家孙武在他的《孙子兵法.计篇》中论述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时谈到了五个方面:道、天、地、将、法。

现代军事科学包括军事理论科学和军事技术科学两大部分

军事社会学自考知识要点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军事科学是研究战争的本质和规律,并用于指导战争的准备与实施的综合性科学。又称军事学。

军事科学的根本任务,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透过极其复杂的战争现象,探索战争的性质和规律。

现代军事科学包括军事理论科学和军事技术科学两大部分。

军事理论科学

大体可分为军事思想和军事学术两个门类,以下再分为若干学科。军事思想是研究战争观和战争与军事问题的方法论、战争指导思想、建军指导思想等。

从而揭示战争的本质和基本规律;研究武装力量建设和使用的基本原则;研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家、军队,主要领导人和军事家在战争与军事问题上的基本思想、观点和理论等。

军事学术是研究战争指导和军队建设的规律和方法。通常包括: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队指挥学、军事运筹学、军制学、战争动员学、军事教育训练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队后勤学,以及军事历史学、军事地理学等。

军事技术科学

主要研究现代各种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以及军事工程和军事系统工程等。

军事技术科学的分类,包括基础理论和各个应用学科,后者按现代武器装备在各军种、兵种中日益专门化和综合化的趋势划分为:海军技术、空军技术、战略导弹部队技术、装甲兵技术等。

按武器装备的种类划分为:枪械、火炮、坦克和装甲车辆、军用飞机、舰艇、导弹、核武器,以及自动化的通信、指挥、侦察系统等。

军事科学体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军事和军事科学的发展而发展。新的军事专业不断出现,学科随之增加。如战略理论的研究,除了总体的研究外,还分别有各种战略的研究,诸如核战略、海洋战略、空中战略、外层空间战略以及战区战略。

后勤战略等等。另一方面,由于军事与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关系密切,军事科学同其他领域中一些学科的联系日益加强,互相交叉,互相渗透,从而又逐渐形成一些新的边缘学科,如国防经济学、国防外交学、国防教育学。

军事管理学、军事社会学、军事人才学、军事伦理学、军事心理学等,军事技术科学的边缘学科则为数更多,如军事工程地质学、航空航天系统工程学等等。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法学自考重点知识点归纳

军事法学这个专业怎么样?可以考研吗?就业方向、去向是否是军事及部队相关领域,律师事务所,出版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这些?今天跟随小编整理分享“法学专业考研:军事法学这个专业怎么样?”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未来的法治进程中,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我院的军事法学教学和研究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2002年,武警学院军事法学研究所成立,军事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工作启动;2005年,在取得教育部通讯评议100分的优异成绩后,顺利通过了河北省教育厅军事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认定;2007年,招收首批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军事法学学科成为学院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本专业已经建立了具有公安现役部队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学科理论体系,形成了特色鲜明、成熟稳定的研究方向,拥有一支理论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的学术队伍,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成果,建立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明确了人才培养的系统方案,奠定了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促进了学院专业建设的完善。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为"军事法学理论与公安现役部队实践相结合"。现设3个研究方向:(1)军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公安现役法制建设研究)。本方向紧密结合公安现役部队的军事法制实践,研究公安武警部队作为军事法律关系主体在权(力)利与义务、行为与后果、功能与作用以及依法从严治军(警)、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等问题。(2)军事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公安现役刑事法律制度研究)。本方向紧密结合公安武警部队的军事刑事法制实践,研究军事刑事法制基本理论、军事刑事实体法律制度和军事刑事程序法律制度等问题。(3)军事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公安现役行政法律制度研究)。本方向紧密结合公安现役部队行政法制实践,研究军事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军事行政具体法律制度和公安现役部队行政执法任务等问题。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团队由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力量构成。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7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9名。学科带头人李佑标教授现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廊坊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地区军队院校协作中心法学专业组组长;廊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武警学院军事法学硕士生首席导师。2002年12月被河北省法学会评为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近年来,团队成员独著、合著《军事法学原理》、《军事刑法研究》、《军事刑事诉讼原理》、《边防刑事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等著作10余部,主持、参加《公安现役本科院校基础课程体系研究》、《非传统因素对边境安全稳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兵役法律制度研究》、《军事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军事征用法律制度研究》等科研项目30余个,发表《军人合法权益的概念和特点》、《军事民事司法管辖研究》、《军内行政诉讼研究》、《军事法与军事法学的概念研究》、《海上治安特点与海上治安防控体系》、《军事立法与法律保留原则》等学术论文180余篇,主编、参编《军事法学》、《公安学概论》、《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等教材2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科研奖2项、教学成果奖3项。本专业的软、硬件建设日趋完善。现已能够满足军事法学教学、科研的基本需要。在充分实现与学院以及相关专业资源共享的同时,建有军事法学专修室,藏书5000余册,订阅专业学术期刊50余种;建有刑侦实验室,拥有仪器设备130余台(件),总价值逾130万元;建有"军法在线"网页,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同时,我院兼具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和高等院校于一身,这为掌握、了解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一些具体案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建立、保持与国内外同学科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紧紧围绕服务公安现役部队这一目标。现主要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法律职业道德,愿为公安现役部队、院校的法制工作、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掌握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学术前沿,具有较强的独立进行军事法学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本学科知识独立从事军事法学教学、科研和执法实践以及相关工作;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学科的外国文献资料,具备较好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并能用外文撰写学位论文摘要。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未来的法治进程中,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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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自考重点知识点归纳图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我还没有听过地方大学生可以直接考入军校的研究生的,与制度不合啊!

不能读的,不过你可以读继续教育学院。就是成人自考,然后你今后有兴趣继续读的话,可以转本然后才能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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