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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自学考试法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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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法律自学考试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军自考和自考是一样的,除了考生管理等不太一样,考试科目和教材都是一样的。祝您考试成功。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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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上进啊,值得表扬!!1可以自己买一个教育机构的教材先看看,指定一套书研究,先刑事后民事,再行政法,其他法,要抓大放小的看。2觉得可以理解的话,就着重记忆了、3参加司法考试,多做历年真题,在考试的前3个月系统复习,可以报一个班,加强训练。4要坚持住,考个1.2年不过都是正常的,不要灰心。

军自考是自考的一种,专科和本科和普通的自考相同,上面有部队院校的公章。军自考专科都是保过的,常作为接考其他一本自考本科的一个跳板。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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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当然要给连长指导员报告,一般都会同意的,不报告的话,考试请假恐怕就会麻烦一点了.

可以,大多数是没问题,不过中国对统考(通过9年教育高考)的本科学历承认度更高,尤其是国家机关单位等,国外却是自考学历本本科学历承认度更高,当然也分学校 自考本科法律专业不需要到主考院校去考试,不论你在河南什么地方报考自考的法律专业,考试合格颁发的毕业证书上面都有郑州大学的章和河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章。

在部队了可以参加军自考。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为军自考,是国民教育体系之一,是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各军事院校为主考院校的国家级考试,其学历教育符合国家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生需按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组织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保持通讯流畅,自觉服从考试中心的各项安排。1、考生根据每半年公布的考试科目,自愿选报考试课程,每人每次报考的课程不超过8门(可以报8门)。2、军校自考一年只能考试2次(4月和10月考试)。3、军校自考生文凭得到国家的认可。4、军校文凭相关的认证网站可以查询相关的验证信息。5、在入党时可以作为入党的先决条件。6、《考试课程申报表》,并交纳考务管理及辅导费、教材费;首次报名的新考生需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籍管理卡片》、《准考证》等,同时需交6张1寸,2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验、汇总后统一报专业考委办公室注册,发给准考证。7、具体事项关注相关院校有关信息。

是可以考部队文职的;法律本科属于法学院中的一个系别。

军队自考法律本科试题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专业代号:C030111 ;专业名称:律师(基础科段)*#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方向或备注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4 005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5 006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必考 笔试 6 0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7 008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必考 笔试 8 009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必考 笔试 9 010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必考 笔试 10 011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必考 笔试 11 012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必考 笔试 12 013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必考 笔试 13 231 00031 3030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14 232 0457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2013年6月停考)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2门,共67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2门,共12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课程,但须加考231、232课程。 2、本专业从2011年1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10]20号文件《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行政管理(专科)等十个专业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起,上述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考,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13年4月止,实践考核课程考试安排至2013年10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14年6月止。(详细请点击查阅)

是一样的,而且考试环境相对较松。很多地方上的人都先随便在部队报一所学校和专业,考完基础课再转到地方,转到自己想考的学校和专业,这样通过难度相对降低很多。有的干脆就不转,更容易通过。

军校的自考很简单,我的侄子就考的这个,考试随便抄,很好过。

军队法律本科自考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你有教育部承认的法律专业大专文凭吗?或者有教育部承认的任何专业的大学本科文凭也行。司考证书有三类,ABC三种证书。1、三证之间的区别: A证:必须是本科(任何专业,但是党校本科学历除外)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 B证:则需要法律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 C证:则需要法律专科报名并通过照顾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线。 2、三证之间的关系: A证可以在全国使用,B、C证可以在当地使用。如果你只是取得了B证或者C证,但是志存高远想在全国执业,则可以先通过自考(非在校)或者成考(在校)拿到本科学历,然后重新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全国线。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取得A证,必须具备本科(党校本科除外)学历并通过国家线。

能够,只不过是非全日制日制自考本科文凭只有报考艰苦边远地区、海岛、西藏的岗位,及其独特岗位。非全日制日制大专文凭,也只能是定项招录目标报考驻艰苦边远地区、海岛、西藏部门的定项岗位。报考工作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海岛、西藏的岗位,及其独特岗位并不作全日制规定。驻艰苦边远地区、海岛、西藏的部门定项招录部队英烈、因公殉职军人的另一半儿女及其现役军官另一半,除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工程项目、诊疗专业技术性岗位外,报考学历条件能够放宽至专科大学。报考医护岗位的,可以为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兰州大学自考法律本科归属于法学系,实际联系电话去教育网站看。依照甘肃自学考试免考要求:交叉学科类别报考自考考试,原学过专业中公共基础课、专业专业课、专业课与自考考试方案中名字同样的,可以办免考。跨专业报考自考考试和原学过专业中名字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主干课程不可免考;别的免考课程内容不能超过新报专业规划的50%。

自考法律本科必须的前提条件。

1、达到16岁。

2、没有参加过自考的纯再生。

3、给予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照影印件、一张4寸红底免冠照数码科技彩色照片、专升本自考申请办理、毕业时给予学生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4、了解法律法规,有自考法律本科能力。

自考法律本科指通过我国自学考试报考法律法规本科文凭,是当前进到法律行业的其中一种方式。自考法律专业的就业前景:法律法规专业毕业的学生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特别是可在立法机构、行政单位、检察系统、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对外、涉侨等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本科自考一般有12—16门,实际课程内容则是由所选择的专业确定。本科自考开考科目一般包括四一部分:基础课、专业课、换考课程内容、论文(设计方案)。

可以,大多数是没问题,不过中国对统考(通过9年教育高考)的本科学历承认度更高,尤其是国家机关单位等,国外却是自考学历本本科学历承认度更高,当然也分学校 自考本科法律专业不需要到主考院校去考试,不论你在河南什么地方报考自考的法律专业,考试合格颁发的毕业证书上面都有郑州大学的章和河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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