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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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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

自考本科的学历国家是承认的,请参考广东自学考试简介“证书”和“学位”,希望可以帮到你

1983年开始试点实行1988年3月3日开始全国实施

81年批准成立

北京自考试1980年11月22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各行各业普遍需要各类人才,据当时北京市管教育的副局长白介夫同志回忆,他当时下班以后家门口堵着一堆人,要政府解决上学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就此产生。1980年10月29日,北京市成立了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这也是第一个自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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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3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始于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什么意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目前除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04月自考00262法律文书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3.45KB 2018年10月自考06057生理心理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67.9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70年代末,创建于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酝酿于70年代末,于1981年正式经国务院批准创立。

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

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是除普通高考统招外,所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中最高的,远高于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及电大等。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创举,是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产物。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急需大批专门人才。普通高校很难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去发现、培养和扶持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 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教育部征求有关部委和北京市的意见,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始于

自考作为学历提升的一种形式,可以说有不少人想要通过这种形式提升学历,很多人认为自考学历非常难。那么,自考本科文凭到底难不难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1 自考本科文凭难吗 所谓自考就是自己学习自己考试。这过程是相当考验人的自律能力的。 自考不论是专科还是本科,需要考试的科目大概在10-15门左右。也就是说考试的科目是相当多,并且专业不同每个课程的难易程度也不同。而自考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地方在于,你要进行自考是固定的学习场所的,也没有老师为你做讲解课程。 参加自学考试是相当麻烦的,说自考难也不是完全不对的。也有不少人表示自考并不难,至少对于高考来说,真的不难。而造成自考通过率极低说法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其中80%的未通过的人中有50%的人中途放弃,并不是说通过率低,而是坚持到最后的人很少。 据有关的数据显示,自学考试于1981年开始试点,三十几年来累积有9048万人参加考试,本专科毕业人数达244.2万人,被称为中国的“第一考”。但其中80%的未通过的人中有50%的人中途放弃,并不是说通过率低,而是坚持到最后的人很少。自考可以说是自律和坚持的大考验! 没有具体的学习场所和老师,你可以在家或者在图书馆,通过网络视频课的学习方式。不知道自考应该是该如何操作,你完全可以在网上搜索自考资讯了解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毕业证获取等问题。 参加自考的同学会发现,虽然自考考试的科目非常多,但其实有些内容还是很浅的,在考试的时候不可能一整本的知识点都会出,只要熟记重点,通过是没有问题的。并且还有免考政策,除去免考的,自考又容易一点。 从自考的试题难度上看,自考不可能比高考难,比公考和考研难的。因此,说自考难的,不能说不对,但大部分都是自己懒得坚持学习、懒得花时间整理和规划考试。世上所谓难易的事情其实都是相对的,决定难易程度的从来都不是外界的因素,而是我们的决心。 1 自考本科含金量高不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称“自考”,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自考已经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教育部的数据显示,全国13亿人口中,平均每30人就有1人参加自考。 50.6%的人认为“与同等学历、同等院校的统招文凭相比,自考文凭含金量更高”,80.0%的人认同“自考需要极大的毅力和努力,自考生会比统招生更优秀”。但同时,72.1%的人认为自考生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社会广泛存在的歧视和不理解”,70.4%的人认为“自考生更容易受到用工单位的歧视,就业更难”。 现在统招院校的关卡主要在高考这一道,是“严进宽出”。普通高校生入学以后,学校的要求就比较宽松,不好好学也能混过去,毕业“放水”现象比较严重。其实普通高校应该是“严进严出”的,但目前很难达到这个要求。 自考却是“宽进严出”,虽然门槛不高,但要求学生一门门考下来,需要很大毅力,这样取得的文凭含金量会有所保障。我的学生中有不少就是通过自考取得本科文凭,然后再读硕士、博士的。我感觉他们都很珍惜学习的机会,不像有些统招生那样容易懈怠。 自考将来的发展应该多样化,它的职能、功能应该拓展,不能仅仅定位为一种“学历文凭考试”。有学者认为自学考试可以向农村、农学方面推广,有人建议往职业化方向发展,都是有一定道理的,自考的“爪子”可以伸到更多的地方。另外,就是加强自考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沟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这样自考才有能力向多重方向发展。

1981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

1、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

2、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扩展资料

自考和统考区别

1、学籍管理不同:全自考考生只需在县区自考办报名或者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即取得考籍,统招全日制本科在报考院校报名后,学籍档案在省教委备案。

2、考试时间不同:自考由考试院、考办在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组织考试,可重复报考,无合格时间限制(本科学位申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应用型自考由统考和校考组成;统招全日制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

3、参考形式不同:全日制自考参加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形式,考生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统招全日制本科是通过正规的普通高考进入高校学习并取得大学学历的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本科含金量高。自学考试要求非常严格。因此自考毕业证文凭含金量高。自学考试更是对考生个人人格、品质、毅力、耐力及自我学习能力的一种考验和锻炼。体现出非常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

自考本科的概括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1981年1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决定北京、天津、上海进行试点,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始于多少年

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发文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进行试点。6月,中央领导要求辽宁也进行试点。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创举,。。。其实完全可以考虑读美国Churchman University的中英双语远程MBA课程,现在国内读这个的人很多,拿美国学位还学到实用技能,学位对在外企就业很管用,学费也不太贵,比出国留学或读国内大学的MBA要务实很多。

1980年颁布的。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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