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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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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

自考最近报名了,很多同学都留言咨询。 因为自己工作的调整,在本省考试很不方便。 自考可以跨省申请吗自考到一半,剩下的2-3科可以换省继续考吗? 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那么我来介绍一下:01自考可以跨省报名吗? 是的,可以了。 自考可以跨省报名。 自考报名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工作证,只需要身份证,所以自考没有地域限制,没有规定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考试。例如,如果你来自广西,现在在福建工作,可以直接在福建参加自考,然后参加考试。 很方便。福建自考不限考生居住地,外省考生可以在福建自考,福建地区考生也可以到外省自考。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省市自考报名存在户籍和社会保障限制。02A省自考能报b省学校吗? 不可以! 这里有一个疑问。 自我考试没有地方限制。 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自考是以省为单位的。 在广东要参加自考。 报考的学校只有广东省内的学校。 广东地区的考生可以去外省参加自考。 也就是说,跨省报考的学校只能报考省内的自考学校。在03a省申请后,可以在b省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 比如福建省自考,在广东省内进行现场确认,在指定地点参加分科考试,其他省是做不到的。在04a省自考到一半的话能跳槽到b省吗? 是的,可以了。 如上所述,报考地和报考地不能跨省。 在福建省报名自考后,因为工作去了广西,但自考还没有结束。 此时,如何才能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在广西参加福建省的自考,但如果能进行转考,将报考籍迁移到自己现在所在的省,就可以继续未报考的课程。自考跨省参加考试的流程如何跨省试点调入主要分为外省调出和外省调入。以广东省为例进行说明吧。01如何办理外省转出手续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入外省,应符合转出相关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核实个人信息后,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 在当地市考点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点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单位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入登记表,经省考点审核通过后,可于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入考试具体情况见广东省自主考试管理系统公告。02如何办理外省转户手续的考生需要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的,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报考籍后,到原试点省办理转户手续,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广东省独立确认文件到达后,应网上提出调入申请,打印调入登记表,报送当地县(区)30项工作日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处理结果。具体情况见广东省自主考试管理系统公告。03如何办理合并报考手续考生具有2个以上我省自学考试报考资格的,需要办理合并报考手续,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个人信息核实后,可在网上提出合并报考申请,在当地市报考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提交报考资格、目的报考资格、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处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考证,原考证无效,不能继续使用。04文件迁移到广东后,如需迁移到其他地区,请办理好外省转户手续后,再申请外省转户手续。05文件已经转出省外,如何回广东考生需要自己联系对方省进行自考,按照对方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文件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办理。06为什么我实际转入广东的课比我从外省转出的课少。 如果外省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没有在广东省开设,我省是不能接受的。实践考核课程,省考核办不直接转入。 考生可与转入地主考学校联系,主考学校同意接受本实践考核课程成绩的,由主考学校按照实践课程报告流程报告成绩。07考研期间不想继续参加原专业考试,如果想转为其他专业考生,需要从A专业转到B专业。 完全不需要手续。 按照b专业的专业计划完成课程,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就可以了。08你搬到其他省生活,已经取得的自考成绩还有效吗? 通过所在市自考办理转出报考手续,并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发至目的省,确认转出后方可到目的省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后的录取成绩在我省自动失效。09外省(本)办自考文件转出(入)手续,可以自己拿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吗?从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省际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考试中心函( 2016 ) 71号)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开展电子考试。因此,我省自考考生的准考证材料转发或调入本省时,省考生不是通过机器寄送纸质准考证材料,而是通过电子转发平台将考生的准考证电子材料发送过来接收。各省具体的标准考试规定和流程不尽相同,需按照各省要求,具体关注省自考考试院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上半年免除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和变更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流程(一)申请时间1 )省际调入)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提交材料(填写附件三),无需在线申请。2 .免课及变更报考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必要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 2016年以前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书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考证”类型提出免课申请。)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并缴纳豁免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7 ) 467号)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2.1次免课/22.1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2年3月18日18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规定,考生通过考试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在籍学生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注意:自考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非学历证书原件(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检验证明)5)非学历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记载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豁免,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ook020.cn ),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制作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识别免试课程。 )6)学历证书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考号下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5 .外省自考报名资格免试(指2016年前成功参加外省报考籍(纸质文件)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进行的免试。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需要提交电子版资料一、注册错误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准考证号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由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的详细核查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报考、参考及监考等情况二、公安机关合法变更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变更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下列相关证明原件)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现用名称和使用名称: 户口本上没有使用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码应当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交公安部统一方式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四、省间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间转,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的考生,将报考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间电子转入学考试平台”连续移动到四川省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调入的考生必须先到调出省办理省际调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出的省(区、市)成功转移报考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在“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开通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0日)内发送给我省考生的,本人为准考证号码所属(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3上); (三)调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报名专业必须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须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室申请变更。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的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全国专项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在拟转出的省(区、市)转出前应当调整为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必须先取得我省注册专业下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含免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的合格成绩。 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不得转入以下情况: )1)省(区、市)报考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试验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或者省(区、市)拟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的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以后课程合格成绩未收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不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设置。(四)调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对“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接收的调入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调入确认的电子公文由我省接收。 考生可在2022年4月15日以后登录管理系统凭报考信息查询。 2 .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生手下已有合格成绩的,按高原则计入考生; 3 .不符合省际调入规定或不提交调入确认材料的,视为调入不成功,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返回计划调出省份。(五)特别注意1 .“全国省际高考考试平台”不能接受或退回电子文件中的部分课程,对电子文件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 建议考生熟悉两省的调入政策,调入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处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报考文件)转我省的考生,需要在我省使用文件中合格课程的,可以申请免试课程,无需进行省际调入。五、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2年5月0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自考省内转考是有两个准考证吗)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江苏省内自考本科转考,怎么办理啊?综述:不需办理手续。江苏省内各个市、各个区间的自学考试转考不需要办理任何转入、转出登记手续。只要申请毕业、自考免考时上交以往本省的准考证即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想问一下,自考可以转考吗?怎么操作?楼上瞎说对于村官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是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考考试的也比较简单,据我们从河南新乡本次考试的调研来看,试卷相对公务员考试来说,相当简单如果你的学历够,可以试一下?field=title&classid=&keyword=%b4%e5%b9%d9这里有全国各地村官招考的信息你看一下自考转考怎么弄?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自考省内转考是有两个准考证吗)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

省内转考指的是自考考生持有准考证可以在省内不同的地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推荐阅读:2022年10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tg/?bdlk 】一、专业转考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需要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二、地域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自考省内转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04月自考06634园林植物遗传与育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4.7KB 201610自考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 格式:PDF大小:184.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tg/?bdlk自考生跨省能转学籍吗?怎么转?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在本省内要怎么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省内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出和省内转入。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可以转考。自考转考依情况不同有不同的意义,具体来说,可分为转专业、省内转考、外省转考。转专业:转专业就是指考生想要更改报名时报考的专业。大部分省市转专业需要考生重新注册和办理准考证,继续报考就可以,具体要求需要看各省自考办的要求。省内转考:省内转考就是需要到省内其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办理的相关程序。自考考生持有准考证可以到省内不同的地区报考,报考不同的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持有两个以上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个准考证号上,以后持有一个准考证就可以参加考试。外省转考:外省转考包括外省转入以及外省转出。要在本省参加自考时要求使用外省自考合格成绩的,需要办理考籍档案转移手续。要将本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往外省的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指的是自考考生持有准考证可以在省内不同的地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推荐阅读:2022年10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tg/?bdlk 】一、专业转考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需要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二、地域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自考省内转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04月自考06634园林植物遗传与育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4.7KB 201610自考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 格式:PDF大小:184.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tg/?bdlk自考生跨省能转学籍吗?怎么转?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在本省内要怎么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省内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出和省内转入。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自考省内转考是有两个准考证吗)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江苏省内自考本科转考,怎么办理啊?综述:不需办理手续。江苏省内各个市、各个区间的自学考试转考不需要办理任何转入、转出登记手续。只要申请毕业、自考免考时上交以往本省的准考证即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想问一下,自考可以转考吗?怎么操作?楼上瞎说对于村官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是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考考试的也比较简单,据我们从河南新乡本次考试的调研来看,试卷相对公务员考试来说,相当简单如果你的学历够,可以试一下?field=title&classid=&keyword=%b4%e5%b9%d9这里有全国各地村官招考的信息你看一下自考转考怎么弄?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自考省内转考是有两个准考证吗)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自学考试省际转考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变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可按如下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报考,不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本人的需要选择新的报名点报考。 二、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考籍档案转出时,不再以机要形式递送,也不接受外省转入的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统一通过转考平台进行转发和接收。 转出受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转发考籍电子档案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10日和9月1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本人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申请办理转出。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考生在申请转出时须遵循以下转出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省准考证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申请办理,并对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同一考生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省份。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我省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4.在转入省手续未办理完结前,我省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5.助学单位进行专业课程改革设置的衔接课程成绩,只能在本省使用,不予转出。 转入受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下载考籍电子档案的时间为3月1日-31日和9月1日-30日。省考试局自考办将在此期间通过转考平台集中下载各省转入我省的考籍电子档案。考生在我省办理转入手续应遵循以下要求: 1.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出省准考证等材料,于每年的3月11-31日和9月11-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并对转入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逾期将退回转出省。 2.考生转入我省后,须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由我省按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最近报名了,很多同学都留言咨询。 因为自己工作的调整,在本省考试很不方便。 自考可以跨省申请吗自考到一半,剩下的2-3科可以换省继续考吗? 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那么我来介绍一下:01自考可以跨省报名吗? 是的,可以了。 自考可以跨省报名。 自考报名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工作证,只需要身份证,所以自考没有地域限制,没有规定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考试。例如,如果你来自广西,现在在福建工作,可以直接在福建参加自考,然后参加考试。 很方便。福建自考不限考生居住地,外省考生可以在福建自考,福建地区考生也可以到外省自考。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省市自考报名存在户籍和社会保障限制。02A省自考能报b省学校吗? 不可以! 这里有一个疑问。 自我考试没有地方限制。 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自考是以省为单位的。 在广东要参加自考。 报考的学校只有广东省内的学校。 广东地区的考生可以去外省参加自考。 也就是说,跨省报考的学校只能报考省内的自考学校。在03a省申请后,可以在b省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 比如福建省自考,在广东省内进行现场确认,在指定地点参加分科考试,其他省是做不到的。在04a省自考到一半的话能跳槽到b省吗? 是的,可以了。 如上所述,报考地和报考地不能跨省。 在福建省报名自考后,因为工作去了广西,但自考还没有结束。 此时,如何才能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在广西参加福建省的自考,但如果能进行转考,将报考籍迁移到自己现在所在的省,就可以继续未报考的课程。自考跨省参加考试的流程如何跨省试点调入主要分为外省调出和外省调入。以广东省为例进行说明吧。01如何办理外省转出手续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入外省,应符合转出相关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核实个人信息后,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 在当地市考点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点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单位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入登记表,经省考点审核通过后,可于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入考试具体情况见广东省自主考试管理系统公告。02如何办理外省转户手续的考生需要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的,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报考籍后,到原试点省办理转户手续,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广东省独立确认文件到达后,应网上提出调入申请,打印调入登记表,报送当地县(区)30项工作日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处理结果。具体情况见广东省自主考试管理系统公告。03如何办理合并报考手续考生具有2个以上我省自学考试报考资格的,需要办理合并报考手续,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个人信息核实后,可在网上提出合并报考申请,在当地市报考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提交报考资格、目的报考资格、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处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考证,原考证无效,不能继续使用。04文件迁移到广东后,如需迁移到其他地区,请办理好外省转户手续后,再申请外省转户手续。05文件已经转出省外,如何回广东考生需要自己联系对方省进行自考,按照对方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文件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办理。06为什么我实际转入广东的课比我从外省转出的课少。 如果外省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没有在广东省开设,我省是不能接受的。实践考核课程,省考核办不直接转入。 考生可与转入地主考学校联系,主考学校同意接受本实践考核课程成绩的,由主考学校按照实践课程报告流程报告成绩。07考研期间不想继续参加原专业考试,如果想转为其他专业考生,需要从A专业转到B专业。 完全不需要手续。 按照b专业的专业计划完成课程,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就可以了。08你搬到其他省生活,已经取得的自考成绩还有效吗? 通过所在市自考办理转出报考手续,并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发至目的省,确认转出后方可到目的省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后的录取成绩在我省自动失效。09外省(本)办自考文件转出(入)手续,可以自己拿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吗?从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省际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考试中心函( 2016 ) 71号)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开展电子考试。因此,我省自考考生的准考证材料转发或调入本省时,省考生不是通过机器寄送纸质准考证材料,而是通过电子转发平台将考生的准考证电子材料发送过来接收。各省具体的标准考试规定和流程不尽相同,需按照各省要求,具体关注省自考考试院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做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现将办理相关流程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4日,通过下列几种方式进行网上申请: 1.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招生考试”→“便民服务系统”→青岛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成绩省外转出。 2.“爱山东”APP,选择“青岛市”→搜索“青岛市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外省转出”。 3.“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青岛市→搜索“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选择“进入办理”。 二、待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将系统导出的《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外省转出信息核对确认单》打印并签字,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用于自考合格成绩省外转出,并签字)(样例见附件),一并快递至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青岛市招生考试院309室自考处)”,上述材料需在2月28日前送达。未尽事宜,请致电。 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样例 原文标题:我市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文章来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大专自考法律考试科目有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自考大专报考条件及要求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自考本科。 2、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 3、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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