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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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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税法

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大部分省份只考两次,考试时间在4月和10月。报考自考专升本考生申请毕业证书时须具有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年龄不限。

自学考试考生在报名的时候,考生可以登录各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在省市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考。

大自考考试及命题方式:由全国考委和省自考委联合出题制卷;

小自考考试及命题方式:科目设置分为统一考试课程和学校考试课程两类。统一考试课程由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学校考试课程由学校设置。

大自考认可度:毕业证书由国家考试委员会和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认定。走遍全国,出国有效;

小自考认可度: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国家承认其具有学历。取得证书的,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书,也可以向发证单位查询证书。

2021年10月自考考试每天考两门,两天的考试时间设置相同,上午9:00-11:30一门,下午14:30-17:00一门。自考考试每次可报名科目数量为四门,可以报满,可以不报满,通过所选专业的全部考试科目即可申请毕业。

自考申请毕业需要把自己所报专业的所有的课程考完,并且通过,达到60分,其次是论文成绩优秀或者良好,最后是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分别是在5月和11月,具体的时间看自己所报学校的官网通知。

自考注意事项

自考要准备充分,而不是看了几天的书就放在一旁不理会了。因为书本上的知识是需要不断的积累,如果停止阅读就有可能导致最后重新再来。

知识点要记牢,因为自考大部分都是考书本上的内容,如果能够把书吃透,自然考试就会顺利很多了,如果自学比较困难,那么可以选择在网上寻找学习班,这样也能更全面的去学习。

自考一般是考试前1-2个月开始报名,但根据省份不同,也有一定的差别以下是2021年10月考期的部分省份报名时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江苏 5.25-29天津 5.28-6.4河北 6.10-15山东 6.18-24江西 7.1-12 新疆 8.16-20湖北 8.23-9.1云南 8.23-9.3安徽 9.1-5北京 9.1-9重庆 9.1-15陕西 9.5-11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10月税法自学考试

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和23日、24日举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0〕20 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在籍考生报考、缴费1.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2. 请使用电脑、IE浏览器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L3级以上用户)。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根据考试安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添加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已生成缴费账单的需要完成缴费后再增报其它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仅在一个考区开考的专业除外)和添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4.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二、2021年10月北京自考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带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陆“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1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三、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五、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6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六、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2837200(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八、注意事项1.更正注册信息的在籍考生,须在报考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办理前需要提前与相关考区电话预约。2.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考区应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3. 按照市财政要求,从2021年开始,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热点推荐:自考小白必看!北京10月报考攻略来了!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2021年10月汕头自考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23日17:00。(二)新生报名方法: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选定的区(县)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7月27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各区(县)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联系电话88634223;(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联系电话88831116;(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联系电话85856200;(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联系电话87398767;(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联系电话88711378;(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联系电话87795463;(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联系电话86804863。(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1)和《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2)。二、2021年10月汕头自考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一)考生报考时间:考生填写保存报考信息的时间是7月26日14:00-29日17:00,考生确认报考信息的时间是7月26日14:00-30日17:00,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27日10:00-30日17:00。(二)考生报考方法:按省考试院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各区(县)自考办解绑。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三、2021年10月汕头自考考试时间根据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四、2021年10月汕头自考考试地点本次考试汕头市共设汕头市金平区(考区代码0511)、汕头市龙湖区(考区代码0507)、汕头市潮南区(考区代码:0514)三个考区,具体考点待定。五、收费标准报考费37元/科。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在管理系统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汕头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六)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八、其他(一)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选定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点击下载】1.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5.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周六、日)进行。现将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条件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时间(一)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7:00。(二)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7月26日14:00至7月29日17:00;缴费时间:7月27日10:00至7月30日17:00。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三、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3)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补摄像后,方可报考。(四)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后方能报考。本次我市继续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省考办文件,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我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6),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7),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2021年10月深圳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或深圳招考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事项(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深圳招考网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附件2-7点击下载】1.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请点击查看)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6.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7.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10月自考税法真题

《税法》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

2.【单选题】关于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超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全部数量为基础,按同一税率计征税款

B.超额累进税率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现跳跃式递增,不够合理

C.与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征税相比,超额累进税率累进幅度比较缓和

D.与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征税相比,超额累进税率比较简单

3.【单选题】税收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防止税务机关滥用权力,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B.有利于体现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有利于税务机关执行新税法

D.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4.【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5.【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调整手段较单一

B.税法与民法调整的都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税法中经常使用的居民概念借用了民法的概念

D.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和规则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个选项均正确。选项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选项C:税收公平原则,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实体法。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

(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就越复杂。

(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差。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包括: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二者调整的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刚刚结束,以下是深空网根据同学们第一场考试后反馈回忆的《税法》真题整理,答案并非官方答案,由于题干回忆不一定完整严谨可能发生偏差,仅供同学们参考本场考试考核了哪些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汇总(回忆版)一、单选题1、下列与稿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说法正确的是()。A同一作品在两处以上出版的,应当合计一次缴纳稿酬所得B同一作品再版的,应该按另一次稿酬缴纳所得税C同一作品出版,再连载的,应当合计一次缴纳所得税D同一作品出版再加印的,应该按另一次稿酬缴纳所得税【参考答案】B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未转运出口,申请退关的,能退税的最长年限为()。A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3年B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1年C.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5年D自缴纳关税之日起的2年【参考答案】B【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3、下列BEPS行动计划各项目中,属于协调各国所得税税制类别的是()。A利息扣除B无形资产C多边工具D常设机构【参考答案】A【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共五类15项,属于“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的行动计划包括4项,包括混合错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利息扣除、有害税收实践。4、下列与批发卷烟相关的消费税说法中,正确的是()。A.总部机构与分支机构地点不同的,由分支机构缴纳B.批发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C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D纳税地点为批发企业机构所在地【参考答案】D【解析】卷烟批发环节的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5、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是()。A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汽修厂B按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拆除违章建筑所耗用的建筑服务C为了生产企业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而购买的生产设备D因管理不善毁损的在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相关的运费【参考答案】C6、下列有关增量留抵税额,正确的是()。A.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从年3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B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上一年度末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C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上一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D增量留抵税额为自从2016年4月起新增加的增量留抵税额【参考答案】A7、下列环境保护征收管理的事项中,正确的是()。A.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为税务登记地B.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排放污染物的次日C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缴纳D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污染物进行监控管理【参考答案】C【解析】选项A,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选项B,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选项D,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监测管理。8、王某自2022年2月14日从4S店购买一台小轿车,含增值税税额为36.16万元,该类轿车车船税年税额为720元,2022年王某应缴纳车船税()。A600元B630元C660元D720元【参考答案】C【解析】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向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王某应缴纳车船税=720÷12×11=660元。9、下列属于国家征税依据的是()。A分配权力B政治权力C领导权力D财产权力【参考答案】B10、企业所得税评价70分,未出现漏税行为。该企业纳税信用评级为()。A.M级B.C级C.B级D.A级【参考答案】A二、多选题1、下列属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的有()。A.烟尘B.二氧化碳C.一氧化碳D.甲醛【参考答案】ACD【解析】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三、计算题1、资源税:资料一,销售原煤300吨,单价是700元每吨,另外赠送70吨原煤。资料二,外购原煤,销售额30万,自产原煤一起加工成洗选煤销售,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其中关于运输费3万,还有装卸费1万,仓储费1万。资料三,因生产安全问题抽用煤层气,销售额70万。问题:(1)资料一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自产的矿产,用于赠需要缴纳资源税)(2)运杂费是否计入销售额。(涉及的知识点:相关运杂费取得发票,可以扣除)(3)资料二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外购原矿混合加工为选矿的计算)(4)资料三需要缴纳的资源税是多少?(涉及的知识点:煤炭开采企业为安全生产抽采煤层气,免征资源税)2、个人所得税2021年,钱某家中独子,父母80岁。资料一:每个月工资24000元,三险一金5000元。资料二:父亲名下有套房对外出租,一个月租金4500元,10月,父亲去世。资料三:对外咨询取得收入30000元。问题:(1)10-12月房子纳税人应该是谁,房子租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2)房子一年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3)咨询服务代扣个人所得税多少?(4)钱某2021年综合个人所得税多少?3、土地增值税xx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款8000万,闲置费用xx万,契税税率5%。(1)开发成本5000元。(2)开发费用利息支出1000万,可以提供贷款凭证,扣除比例5%。(3)相关税金1250万(4)销售80%,取得不含税价款20000万,已经按照3%预缴税款600万。剩下20%投资,共担风险。问题:(1)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2)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确定。(3)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4)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规定。4、国际税收甲境内企业甲在境外A国设立全子公司乙,设立分支机构。(1)甲发生研发费用3000万,委托乙2000万。(2)甲向乙支付10万的租金,汇率6.5。(3)甲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0万(4)分支机构在A国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5)乙在A国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A国税率25%问题:(1)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扣除规定,计算甲委托已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甲向乙支付的租金,是否需要备案(3)境内机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解缴税款期限。(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综合题综合题一(消费税+增值税+小税种)市区的涂料生产企业的业务如下:资料一:涂料生产企业向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涂料,价税分离。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批涂料,给的是价税合计金额339万。问题:增值税销项税额、消费税的计算资料二:涂料生产企业,向外关联企业赠送一批涂料,最高价格110万,平均价格100元。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资料三:企业流动资产存款利息收入。问:该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资料四:某商场向企业销售劳保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企业能否抵扣进行税额,商场销售劳保产品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五:甲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给了加工费和料件费,委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问题: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资料六:预收租金12万元,该房产为2015年购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料七:电子发票行程单6140元,燃油费4000元。问题:计算进行税额。资料八: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问题:是否需要增收契税。资料九:建筑噪音问题:需不需缴纳环境保护税最后三小问综合性问题:问题十:计算增值税问题十一:自行申报的消费税问题十二: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及教育费附加综合题二(企业所得税+小税种)某高新技术企业,自行计算会计利润4380万。1、资料一:新购置地下商铺,价款800万,6月交付,7月取得权属证书。没有缴纳房产税和契税。2、资料二:购买安全生产设备600万。问题: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3、资料三:投资收益里面包含从证券投资基金中分回900万。问题:是否需要纳税调整。4、资料四:成本费用中工资薪金4000万,职工福利费570万,教育经费,工会经费800万。问题: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5、资料五及问题:混合型投资利息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应该符合什么条件。6、计算利润综合,公允价值400,成本290,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342,问调整应纳税所得额。7、广告费的纳税调整。8、管理费用中新工艺规程制定费500万,问如何进行纳税调整。9、计算应纳税额持续更新中~注册会计师考后估分及对答案的交流,欢迎大家入群和小伙伴们沟通哦~

备考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看书与做题是不能剥离开的,看书是一种对于知识的输入,而做题是为了检测我们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是一种输出。以下是深空网为大家整理的税法一考试真题-多选题,赶快来看~1.年6月1日起,部分先进制造业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满足的条件有()。A.自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B.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D.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100万E.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考点】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相关规定【答案】ABCE【解题思路】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自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税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缴纳行邮税B.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人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作为进口环节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D.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超过单次交易限制,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E.物流企业可作为进口环节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考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税规定【答案】BCE【解题思路】选项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选项D: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3.3月,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当月发货。合同规定,不含税总价款300万元,自4月份起分三个月等额收回货款。4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80万元,5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12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企业4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100万元B.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300万元C.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D.甲企业5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120万元E.甲企业3月份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点】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征收管理相关规定【答案】ABC【解题思路】选项ADE: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故甲企业4月、5月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应收的100万元,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为约定收款的4月、5月、6月。选项BC,全额开具发票的,根据开票金额计税。4.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实际收款的当天B.视同销售无形资产,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当天C.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的当天D.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E.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的当天【考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案】BCD【解题思路】选项A: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选项E: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税务师考生如何备考起到最佳效果?零基础如何快速上岸?直接点击下方图片↓↓,可报名参加2022税务师备考特训班,帮你快速解决以上备考问题,助你成功上岸!

2021年10月自考税法答案

1.单选题

下列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表述,错误的是()。

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B、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

C、对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D、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答案】B

【解析】

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2.多选题

某演出公司进口舞台设备一套,实付金额折合人民币185万元,其中包含单独列出的进口后设备安装费10万元、中介经纪费5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期同程运输费计算的运费为25万元。假定关税税率为20%,该公司进口舞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A、34

B、35

C、40

D、40.12

【答案】D

【解析】

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计入完税价格。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不得计入完税价格。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该公司进口舞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185-10+25)×1.003×20%=40.12(万元)

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关税特定减免的是()。

A、价值10万元的残疾人专用品

B、关税税额在人民币30元的一票货物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答案】A

【解析】

选项A属于关税的特定减免;选项BCD属于关税的法定减免。

4.单选题

甲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周六)进口一批货物并于当日申报进境,当日纳税人收到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则该公司最晚向银行缴纳税款的期限为()。

A、5月13日

B、5月14日

C、5月15日

D、5月16日

【答案】D

【解析】

关税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单选题

下列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出境地海关申报

B、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的情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计算关税滞纳天数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可以扣除

D、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以内可以追征

【答案】A

【解析】

选项B,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C,计算关税滞纳天数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选项D,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可以追征,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特定减免税的有()。

A、科教用品

B、残疾人专用品

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

D、慈善捐赠物资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属于法定减免税。

7.单选题

下列从境外进入我国港口的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是()。

A、拖船

B、养殖渔船

C、非机动驳船

D、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上下客货的船舶

【答案】B

【解析】

选项A、C为减半征收吨税的船舶,选项D为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税。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的具体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税法》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

2.【单选题】关于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超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全部数量为基础,按同一税率计征税款

B.超额累进税率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现跳跃式递增,不够合理

C.与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征税相比,超额累进税率累进幅度比较缓和

D.与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征税相比,超额累进税率比较简单

3.【单选题】税收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防止税务机关滥用权力,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B.有利于体现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有利于税务机关执行新税法

D.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4.【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5.【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一章 税法总论)

A.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调整手段较单一

B.税法与民法调整的都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税法中经常使用的居民概念借用了民法的概念

D.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和规则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个选项均正确。选项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选项C:税收公平原则,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选项D: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实体法。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

(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就越复杂。

(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差。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包括: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二者调整的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税法二》每日一练-2021年税务师考试

单选题

1.2018年1月1日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2 800万元,期限1年。同时公司接受张某投资,约定张某于4月1日和7月1日各投入400万元;张某仅于10月1日投入600万元。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该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171.5

B.178.5

C.175

D.196

2.2018年某居民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 2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 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16.2

B.16.8

C.27

D.28

3.某居民企业2018年开始筹建,当年未取得收入,筹办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广告费用1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上述支出可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万元。

A.200

B.230

C.250

D.330

4.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不含税销售收入2100万元;销售成本1200万元;期间费用650万元(其中支付给残疾人职工工资1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200万元;广告宣传费用200万元);假设该企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8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A.21

B.13.5

C.62.5

D.137.5

5.下列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规定的是()。

A.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B.被取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

C.捐赠方无法提供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证明的,相关部门可按市场价格开具捐赠票据

D.公益性社会团体前3年接受捐赠总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比例低于8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解析: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额时扣除。2018年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 800×7%×3/12+(2 800-400)×7%×3/12+(2 800-800)×7%×3/12+(2 800-200)×7%×3/12=171.5(万元)。

2.【答案】D。解析:(1 200+400)×0.5%=8(万元),20×60%=12(万元),二者比较,应按8万元扣除,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12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 200+400+100-1 600+12)×25%=28(万元)。

3.【答案】C。解析: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可计入企业筹办费并税前扣除的金额=200×60%+30+100=250(万元)

4.【答案】B。解析: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2100×15%=315(万元),实际发生200万元,能够据实扣除。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00×75%=150(万元)残疾人职工支出加计扣除额=10×100%=1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100-1200-650-150-10)×15%=13.5(万元)

5.【答案】A。解析:选项B,应该是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选项C,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选项D,前3年接受捐赠的总额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7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1年10月自考税法重点

在税务师考试中,税法一是难度最低、较为基础的学科,虽说如此,大家也不能够“轻敌”,税法一的考题计算量是比较大的,对此深空网今天就跟大家着重分析下关于税法一核心考点内容。2021年《税法一》考情分析税法一考点分值在税务师考试中,《税法一》科目考试考查的大部分知识较为基础,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的考点主要集中在第2章,分值达到了78分,可以说第二章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其他章节也均有涉及,其中第3章、第7章也比较重要,所占分值分别为17分和16分。学习建议在往年《税法一》考试中,第2章增值税的相关内容永远都是重点考查的对象,考查的分值可以说是占据了整套试卷满分的一半。所以,建议备战2021年的考生一定要额外重点学习第2章,同时也别忽略了第3章以及第7章的内容。另外,从出题情况上就可以出来,考查记忆题最多,其次就是套公式题。在备考2021年考试的时候,就需要考生多花费时间来记忆教材上的考点和法条。2021年《税法一》考点预测第二章增值税法根据目前税收政策,预计2021年会延续增值税13%的基本税率的,对于大家学习显然是一个好消息,可以提前预习。当然每年都会新增的增值税政策,建议大家学习的时候稍微记忆一下即可,不会影响整体学习。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已立法,预计会对2021年的教材收录会有影响。虽然城市维护建设税已立法,但根据新法内容计税原理变化不大,可以先做了解。第五章资源税法资源税在年8月正式立法后,在出台了一些新的细则,预计这部分内容将影响2021年教材资源税这一章收录情况。大家在预习的时候可以先放一放,等教材正式下发再学习也不晚。第六章车辆购置税法关于车辆购置税是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新能源车等税收优惠内容进行补充及延续,预计会被收录2021年教材中,建议提前了解。

税法自考必背知识重点如下:

1、会计法律制度必背知识点:对于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生应当熟练掌握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及相关知识点;另外对于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负哪些法律责任要清楚。

2、支付结算必背考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生必背知识点年分别是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开立、变更及撤销;对于银行结算账户该怎么管理;预付卡又是什么;违反了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增值税、消费税必背重点:对于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这一张,考生必背重点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人、税收优惠的相关考点,同时也要掌握增值税征收管理及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这些内容。

4、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必背考点: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相关内容很重要,每年都会考到。考生必背考点分别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涉及的相关知识,并且个人所得税涉及的税收优惠,也要熟练掌握并运用。

5、税收征收管理必会考点: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规定,考生需对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清楚;掌握税务涉及的行政复议范围、复议管辖相关知识点;对于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决定这部分内容要熟悉。

2021年度税务师考试将在11月13日以及11月14日举行,目前距离开考仅剩1个多月的时间,对此,深空网给大家详解关于税务师各科目重点章节及当天考试时间安排,希望有所帮助。税务师各科目重点章节介绍税务师各科目的考试要求不同,所以考察内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各科目的重点章节,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1、《税法一》:该科目备考难度偏低,零基础的学生也可自行备考。重点章节: 二、三、五、七、九章;重点考察消费税、增值税、资源税等。2、《税法二》:重点章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涉税服务实务》:该科目综合性较强。重点章节:七、八、九、十三、十四章。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本科目记忆的内容较多。重点章节:财务篇:三、四、五、七;会计篇: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八、二十章。5、《财务与会计》:重点章节:七、八、九、十、十一章。税务师考试时间安排税务师资格证一共需要通过5门科目的考试,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以及《涉税服务实务》。这5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均为140分,考生只需要达到满分的60%(即84分)就可通过该科目的考试。2021年度的税务师资格证考试将在2021年11月13日与2021年11月14日这两日举行,税法的考试时长为150分钟也就是2小时30分,其余科目的考试时长也与税务师一样,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所示: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 《税法(I)》下午:13:00—15:30 《税法(II)》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 《财务与会计》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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