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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合同法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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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2021年4月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有关规定,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限制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报考点进行注册报考。新生统一注册(入籍)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9日。为更好的服务考生,便于考生就近报考,现将2021年4月湖南各市州安排的自考限制性专业的现场报考点、报考时间以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点击查看:2021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报考公告序号所属市州报考点名称报考点具体地址报考时间报考点电话1长沙市芙蓉区自考办芙蓉区人民中路585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1439052天心区自考办天心区黄兴南路小古道巷磨盘3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5820433岳麓区自考办岳麓区银盆岭南路254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9267054开福区自考办开福区知行路75号北栋5楼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4581385雨花区自考办雨花区曙光中路27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1126016长沙县自考办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一路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0179277望城区自考办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0636578浏阳市自考办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36820239宁乡市自考办宁乡市玉潭街道东沩西路38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180022510株洲市株洲市区报考点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1-2266370511湘潭市湘潭市区报考点岳塘区双拥路128号教育局办公楼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1-555888170731-5558881012衡阳市珠晖区自考办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11号(珠晖区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33147713雁峰区自考办衡阳市蒸湘南路123号(雁峰区新政府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13415814蒸湘区自考办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82754115石鼓区自考办石鼓区政府机关院内(石鼓区教育局石鼓区政府机关院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17710616邵阳市邵阳市区自考办邵阳市教育局412办公室(大祥区宝庆中路505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560396017洞口县自考办洞口县教育局(桔城东路299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22058818绥宁县自考办绥宁县教育局(人大路2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60108219城步县自考办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大楼二楼招生考试办室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38033620岳阳市岳阳市市区报考点岳阳市教体局207室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880553221云溪教育局招办云溪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841396022岳阳县教育局招办岳阳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763000323临湘市教育局招办临湘市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375363324华容县教育局招办华容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421776825汨罗市教育局招办汨罗市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518244326湘阴县教育局招办湘阴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222965027平江县教育局招办平江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622386228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成教办武陵区朗州路399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6-722466029汉寿县教育局招考办汉寿县教育局招考办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6-286281530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考试中心永定区西溪坪区直大院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859687031慈利县教育考试中心慈利县零阳中路园丁巷005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323775032桑植县教育考试中心桑植县澧源镇和平路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623845733益阳市安化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安化县城南区陶澍路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722401034赫山区教育局招考办赫山区体育路14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442403035资阳区教育局招考办资阳区资江西路53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66385736桃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桃江县桃花中路14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882536537沅江市教育局招考办沅江市桔城南路1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73486738南县教育局招考办南县南洲镇德昌完小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79548839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招考中心娄星区湘阳街教师新村院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851295540涟源市教育局招考中心涟源市人民路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442458341冷水江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冷水江街道锑都中路26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696685642双峰县教育局招考中心双峰县工农路256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683222443新化县教育局招考中心新化县富康路100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353549844郴州市北湖区自学考试报名点郴州市北街张家巷北湖区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212107945苏仙区自学考试报名点郴州市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区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247350346资兴市自学考试报名点资兴市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332615147桂阳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桂阳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442623348永兴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永兴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552730349宜章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宜章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375835050嘉禾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安仁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520274251临武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嘉禾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689398552汝城县自学考试报名点临武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632376853安仁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汝城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822274954桂东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桂东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862850955永州市冷水滩区考试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路516号凯悦大酒店后面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846547556零陵区考试中心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东路3号零陵区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633163557东安县考试中心永州市东安县东安一中里面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421229658祁阳县考试中心永州市祁阳县民生北路61号祁阳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322250859双牌县考试中心永州市双牌县紫阳东路双牌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772938060道县考试中心永州市道县濂溪街道濂溪南路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523107761江永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江永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37200862江华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路17号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32662363蓝山县考试中心永州市蓝山县塔峰中路蓝山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21309164新田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新田县文化路2号新田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471267765宁远县考试中心永州市宁远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732593766永州市教育考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10号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821196067怀化市鹤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怀化市迎丰东路168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223342068洪江区教育招生试中心洪江区南岳路17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766201769洪江市教育考试中心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773628370溆浦县教育局招生办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街168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1897507911971沅陵县教育局自考办沅陵县疾控中心大院内三楼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422435072辰溪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辰溪县丹山路10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522549373麻阳县教育局招生办麻阳县富州路24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588371974芷江县教育局招生办芷江县芷江镇东正街22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682154575新晃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晃县晃州镇晃山路1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622170176会同县教育局招生办会同县教育局招生办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82228377靖州县招生考试中心靖州县渠阳镇新建中路19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22325378通道县教育局招生办通道县双江镇长征中路10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62601979中方县招生考试中心中方县生态城玫瑰路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292261380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教体局招考中心吉首市市政大楼附楼2021年1月4日至13日热点推荐:各省2021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与广东省于2021年1月也安排了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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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2021年4月自考考前准备:1.提前熟悉考场考生要根据自己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提前去熟悉考点的位置、乘车路线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从开考前30分钟调整为开考前40分钟,要提前合理安排出行时间。2.准备考试用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必要的考试用具以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每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参加考试,根据所考课程内容可自备圆规、三角板、直尺等。

2021年4月合同法自考

你好!全国各省的自考时间皆分布在4月与10月,如若报考,记得留意各省的报名时间

2021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时间是如何安排的?一起来看!2021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2021年4月自考考前准备:1.提前熟悉考场考生要根据自己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提前去熟悉考点的位置、乘车路线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从开考前30分钟调整为开考前40分钟,要提前合理安排出行时间。2.准备考试用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必要的考试用具以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每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参加考试,根据所考课程内容可自备圆规、三角板、直尺等。

2021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与广东省于2021年1月也安排了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4月份和10月份各一次

2021年4月自考合同法

全书都是重点,只能你学出及格的水平,然后加上一些做卷子等技巧,就能及格

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 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六章里的 第二 .三节,四节都是重点。 第七章的第三节。 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 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 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 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一 , 合同法的概念二 ,合同法的调整对像三,《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四、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条款的内容4.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及其解释5.合同的形式6.合同成立的要件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8.缔约过失责任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合同法教材重点,成人自考合同法重点归纳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法律本科需要买哪些书籍你好,自考书籍资料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可以网上试试,或是有卖那种历次考试真题的试卷的辅导资料的可以,或是模拟试题都是可以的。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根据考试科目安排报考科目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报考时在购买。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一、自考教材都是全国自考办指定的教材,一般考试大纲都是根据指定教材来出的,所以教材一定不能买错。自考教材一般在每次考试前发布考试安排与计划时同时公布各科目的指定教材,考生在选购时根据办发布的各课程的代码、主编、版本号等信息进行选购就可以了~二、购买自考教材或辅导教材的方式一般有三种:1、自考办教材服务部:正版教材、一般原价出售,无折扣2、自考实体书店:一般都是6~9折左右,根据书的质量有些差异,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几个自考书店的3、网上书店购买:个人比较推荐的方式,一般网上都还是非常容易购买的,而且折扣也比较大。你直接网上搜书名就可以了。望采纳谢谢这么才能把自考本科的合同法背下来自考学习以自学为主,关于学习网上有资料视频,有些社会教育机构有课程培训,有的自考助学有学校组织教学和学习。普通自考学习要教材大纲、练习题、历年真题、网上一些学习资料综合复习才可以。自考制定学习计划要根据你的时间考试计划来安排你的考试,时间多学习就快一些,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上下载资料学习,按照教材与考试大纲相结合的方法来学习,毕竟自考需要靠自己的真实力才可以。此外就是多做一些历次的真题。自考学习以自己学习为主,主要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加上一些网上学习资料,此外就是历年的考试真题。重点就是吃透考试大纲,用好教材,这是出题的根本,最好是在买一套模拟题做做,巩固学习成果,要制定计划花时间好好学习的。自考要靠真知识才能通过的,多努力吧我个人觉得考合同法还是很简单的。其实说白了扯上法律的就是一个关键,背。合同法内容也不多,就是合同有效性,出现问题判断赔偿性这些的。做大题时先得看看合同成立与否,再者重要的一点就是约定大于法定。关于标的的认知,分析以前的合同签订。债权法和合同法的重点是什么??债权法秘合同法的重点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合同法的重点,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债权法。其主要内都在合同法里,原来的民法通则里规定的,不如合同法里规定的明确具体。合同法的重点就是: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效力及违约责任。自考会计有哪些教材?不同个省份,安排的科目是不一样的,但没有多大的差别,可以去省自考网官网去看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合同法自考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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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根据并执行后,现行标准《合同法》将废除,相关合同书的民事法律关系标准将由《民法典》中的合同书编取代。但是《民法典》合同书编大致承继了现行标准《合同法》的内容,整体上没有作出很大的调节,可是对一些内容开展了再次标准和整理,将文化生活中日渐普遍的合同类型增加来到典型性合同书里边,用专业的条文开展管束和标准,实际由此可见:《民法典》执行后,合同书编增加的典型性合同书对大家会出现如何的危害。新的合同书编除开增加所述典型性合同书之外,在细则一部分对现行标准的《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也开展了一些调节,主要表现为下列一些内容:1、合同书订立方法有增加现行标准《合同法》对订立合同书的方法只要求了二种,分别是要约和承诺。《民法典(草案)》对订立合同书的方法增加了一种其他方法。即当事人订立合同书,能够 采用要约、服务承诺方法或是别的方法。增加别的方法的描述会更为有效,由于《民法典》做为私法大量的主要表现为一种裁判员标准并非行为准则。换句话说公平行为主体中间的合同书究竟该怎样订立是当事人中间的事儿,若当事人中间没有就合同书引起纠纷,那么就压根用不到裁判员标准,而只能当事人中间就合同书造成了纠纷案件,最终判断合同书是不是订立,处理纠纷案件时才会用裁判员标准开展辨别。说白了目不识丁的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合同书买卖,实际上她们压根无需了解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服务承诺,若她们中间就合同书订立引起纠纷,只需依照要约-服务承诺的标准判断就可以,并不一定限于某类方式。2、增加对于网上购物的合同文本现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是十分普遍的一种买卖形状,现行标准《合同法》并没有就网上购物合同书开展专业的标准,大多数根据法律条文和合同书的原则问题条文对相关网上购物的合同书开展标准和管束。《民法典(草案)》第五百一十二条专业对于网上购物个人行为,对相关合同书的交付时间开展了确立。根据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底为交付产品并选用物流快递方法交付的,收件人的查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底为出示服务项目的,转化成的电子凭证或是商品凭据中注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上述情况凭据没有注明时间或是注明时间与具体出示服务项目时间不一致的,具体出示服务项目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底为选用线上传输技术交付的,合同书标底进到另一方当事人特定的特殊系统软件而且可以查找鉴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法、交付时间另有承诺的,依照其承诺。确立交付时间的意义取决于区别义务的迁移。针对顾客而言要是未签收,网上购物产品在中途产生的一切难题和自身不相干。3、要约邀请提升了债卷募集说明书、 股票基金征募使用说明说白了要约邀请是期待别人向自身传出要约的表明,较为典型性的便是广告宣传。而要约是期待和别人订立合同书的意思表示,例如摆在货架上产品,上边也有实际的价钱,要是承受要约人即顾客服务承诺,要约人即商场便受该意思表示的管束,当顾客履行承诺即支付后,商场即交付相对产品。《民法典(草案)》在现行标准《合同法》中的几类要约邀请的方法中澳提升债卷募集说明书和股票基金征募使用说明,也是为融入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必须所做的调节。依据《民法典(草案)》第四百七十三条要求,拍卖公告、招标信息、招股书、债卷募集说明书、股票基金征募使用说明、的校园广告和宣传策划、邮递的价格表等为要约邀请。的校园广告和宣传策划的内容合乎要约要求的,组成要约。4、文件格式合同文本有增加格式条款是大家生活起居中拿笔签过的数最多的一种合同书。依据《民法典(草案)》的有关要求,说白了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事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书时未与另一方商议的条文。格式条款的典型性特点便是不会有某些商议将会的条文,不论是被列入到能够 商议的书面形式合同书中还是独立成一部分,那样的条文就可以视作格式条款。出示格式条款的一方有表明责任。出示格式条款的一方未执行提醒或是表明责任,导致另一方没有留意或是了解两者之间有重特大利益关系的条文的,另一方能够 认为该条文不变成合同书的内容。这儿得不变成合同书内容的描述与现行标准《合同法解释二》中的撤消该格式条款的描述更为有效。说白了撤消格式条款的前提条件是认可它是格式条款,而将其判定为不变成合同书的内容会看起来更为的完全,也更接近合同书的基本原理。通俗化一点说便是没有执行表明责任的条文就并不是合同书,即然并不是合同书当然也不造成一切约束。本次《民法典(草案)》修定,为健全格式条款规章制度,还要求了电、水、气、供热供货人及其公共性托运人对广大群众的强制性意思自治责任。《民法典(草案)》第六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要求,向广大群众供电系统的供电系统人,不可回绝用电量人有效的订立合同书规定。5、增加预约合同内容说白了预约合同就是指当事人承诺在未来一定期内订立合同书的认购协议、购买书、订购书、意向协议书等。订立预约合同后,若当事人一方不执行预约合同承诺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另一方能够 恳求其担负预约合同的合同违约责任。6、将情势变更条文提升来到法律等级情势变更针对合同的效力而言是非常关键的。在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期内,许多 铺面都涉及到房租的难题。针对租赁协议,因为遭受肺炎疫情的危害,能够 将其归到不可抗拒,承租方就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认为变动合同书。说白了情势变更一般就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书的基本标准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书时没法预料的、不属于商业服务风险性的重特大转变,再次合同履行针对当事人一方显著不合理的一种情况。受情势变更产生的不好危害,当事人能够 与另一方再次商议;在有效期内商议不了的,当事人能够 恳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变动或是终止合同。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理应融合案子的具体情况,依据平等原则变动或是终止合同。在《合同法》时期,情势变更条文处在《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民法典(草案)》将其载入第五百三十三条,能够 说成紧靠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必须若能给你带来帮助,请采纳或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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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 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六章里的 第二 .三节,四节都是重点。 第七章的第三节。 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 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 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 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自考合同法2021年4月真题

【答案】:A、C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点: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内容是用人方对劳动者劳动的具体要求,也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依据;工作地点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凡是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和企业都应当依法参加国家强制性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的合同 B.无法理基础的合同C.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 D.非正式的合同2.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有( )A.企业咨询协议 B.离婚协议C.技术引进合同 D.旅客运输合同3.私人间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应采取的形式是( )A.公证 B.鉴证C.登记 D.审核4.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称为( )A.意向书 B.初步协议C.本约 D.预约5.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A.拍卖行关于拍卖房产的公告 B.标明“仅供参考”的商场告示C.某上市公司的新股招股说明书 D.招投标中的投标行为6.下列有关要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B.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C.要约是种法律行为 D.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7.下列情况中合同已经成立的是( )A.必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形式尚未履行B.要求签定确认书的合同,尚未签定确认书C.要求承诺必须通知,但一方以行为做出承诺D.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且对方接受8.2000年9月11日,甲公司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出售100吨大米的要约,要求乙公司在收信后10日内予以答复。9月18日信件寄至乙公司。乙公司于9月25日寄出承诺信件,表示接受甲公司在信件中的要约内容,但务必请附上植物检疫证书。9月30日信件寄至甲公司。10月1日,甲公司打电话回复乙公司,同意乙公司附上植物检疫证书的请求。该承诺何时生效? ( )A.9月18日 B.9月25日C.9月30日 D.10月1日9.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电子邮件属于(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C.推定形式 D.其他形式10.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A.不成立 B.成立C.无效 D.成立但无效1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自( )A.发生纠纷时起无效 B.开始履行时起无效C.订立时起无效 D.被确认时起无效1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 )A.效力待定 B.无效C.有效 D.可撤销13.标的物提存后,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主体是( )A.债务人 B.债权人C.提存机关 D.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14.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见表示,称为( )A.欺诈 B.胁迫C.显失公平 D.乘人之危15.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下列情形中,属于特定承受的是( )A.企业合并 B.债权人承继债务人的财产C.营业的概括承受 D.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16.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委托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力B.违约解除有溯及力时,增加的返还费用,应由违约方和守约方共同负担C.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当事人之间当然回复原状。给付人请求受领人返还给付物的权利是债权请求权,而不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D.协议解除不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17.《合同法》赋予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享有法定优先权,下列有关“法定优先权”表述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承包人工程款债权优先于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但不优先于其他民事主体在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得到实现B.具有法定优先权的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也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C.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人D.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18.当事人对合同中价格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依法按照下列价格履行(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B.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D.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19.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时间应自( )A.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B.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C.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次日起一年内D.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次日起五年内20.下列不属于合同变更的是( )A.甲将其电影票转送给自己的朋友乙B.丙经丁的同意将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延迟一个月C.戊银行同意将己公司的抵押贷款转为信用贷款D.庚同意减少辛的还款利息以期能够准时还款21.关于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经过债务人同意B.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回,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D.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债务人同意的除外22.下列陈述中不符合债务承担定义的是( )A.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B.附义务的遗赠,在遗赠发生效力时,受赠人应该履行义务C.甲同意向乙履行丙欠乙的货款D.丁公司向戊银行承诺,如果己公司不能清偿贷款,则由丁公司偿还,于是戊银行与己公司签定贷款合同23.花瓶出卖人为便于买受人安全携带,应妥善包装花瓶,该义务是( )A.附随义务 B.原给付义务C.不真正义务 D.先合同义务24.“修理、重作、更换”责任形式主要适用的违约形态是( )A.拒绝履行 B.迟延履行C.不适当履行 D.部分履行25.买卖合同的出售人应是出售物的有处分权人,下列人员中不具有处分权人资格的是( )A.所有权人 B.抵押权人C.委托代理人 D.占有人26.在租赁合同中属于承租人的不作为义务是( )A.不得随意转租义务 B.支付租金义务C.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D.承租人的容忍义务27.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一般认为预期违约侵犯的是( )A.当事人的期待权 B.当事人的绝对权C.当事人的追认权 D.当事人的抗辩权2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的,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对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可( )A.选择适用 B.同时适用C.补充适用 D.混合适用29.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下列不属于双务合同牵连性的是( )A.发生上的牵连性 B.存续上的牵连性C.责任上的牵连性 D.履行上的牵连性30.下列关于技术合同中合作开发技术成果权归属问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B.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C.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其他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D.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专利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C.保证合同 D.借款合同E.保险合同32.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 )A.股票 B.珠宝C.房产 D.药品E.需要人工照顾的动物33.甲、乙签定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服装的设计图纸,由乙公司按图纸制作样品,由甲方确认后,再由乙公司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进行生产。在履行中,乙方未经同意,擅自改变了图纸,在确认时,甲公司的验收员由于疏忽未发现这一变动,当乙公司最后履行合同时,甲公司以所交付的服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款式而拒收。对上述现象,合同法理论称为( )A.不适当履行 B.双方违约C.单方违约 D.实际违约E.预期违约34.下列构成技术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A.非法垄断技术 B.妨碍技术进步C.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D.造成市场垄断E.约定一次总付使用费35.甲公司于8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天内答复。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5日到达乙公司。8月3日,甲公司又给乙公司去信,称该机器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请乙公司原谅。第二封信于8月6日到达。乙公司8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0日到达,甲公司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E.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36.试述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合同订立阶段的表现。37.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及其生效的条件。38.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39.简述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40.试述完全债权与不完全债权。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41.2002年8月14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并约定8月20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月21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8月16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问:(1)如果张三在8月21日不能履行自己的交画义务,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8月20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3)如果张三8月20日提出自己卖给王五的是另一幅画,并由王五提供担保,那 么,李四是否应该向张三付款? (4)如果合同约定双方应于8月20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画,结果张三于8月20日未交付画而要求李四付款,李四能否拒绝付款,根据是什么?42.甲以每瓶20元的价格从乙批发市场购进了丙奶制品公司生产的老年用补钙奶粉50瓶,准备部分自用,部分在自己的小店中以每瓶25元的市价出售。甲先食用了一瓶后产生不良反应,经送医院治疗,病情才逐渐好转,花去医药费3500元,甲住院一周,支付护工报酬200元。事后经医疗行政管理机关查证,甲购买的奶粉为不符合标准的劣质奶粉。请根据合同法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甲遭遇的情形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责任竞合,为什么?(2)如甲状告乙,乙能否以奶粉是丙生产的,而逃避其责任,为什么?(3)甲在要求乙赔偿损失时,能否主张对购买奶粉的费用双倍赔偿,为什么?(4)本案中哪些属于积极损失(或称直接损失)?(5)本案中哪些是可得利益损失(或称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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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A项错误,《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BC项错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D项正确,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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