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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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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怎么写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4 号)文件精神,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现将报考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籍考生报考、缴费1.报考、缴费时间:8月31日9:00至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2. 请使用电脑网络系统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中级以上用户)。本系统推荐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Edg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根据考试安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添加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已生成缴费账单的需要完成缴费后再增报其它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仅在一个考区开考的专业除外)和添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4.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二、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带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陆“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2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三、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考区对考生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五、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5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六、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89193989转6)、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9193989转6(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八、注意事项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考、缴费手续。若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及时解决,逾期不予办理。2.更正注册信息的在籍考生,须在报考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办理前需要提前与相关考区电话预约。3.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4. 按照市财政要求,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安排通知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工作安排通知 篇1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因公司业务需要,部分员工根据其项目完成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停工休假时间,员工应在此期间对自身做好适当的放松与调整并随时做好接受公司工作安排的准备。对于停工休假期间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员工,公司有权停发其停工休假期间薪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将对其处以开除的处罚。特此通知!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工作安排通知 篇2我省20xx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xx〕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范围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二、报名报考时间(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19日。(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三)现场报考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4日。三、报名报考方式(一)新生报名报考。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指纹数据采集,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 ),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二)旧生报考。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 )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四、收费标准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五、其他(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附件:1. 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7月6日工作安排通知 篇3各学院(部)、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和军事理论教研室: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依据学校《xxxx学院学籍管理办法》、《xx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及期末考试试卷印刷的要求,现将20xx-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分工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负总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二、试卷命题与制卷1、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各学院(部)应加强命题质量把关,命题教师均须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见附件1、2),由系(教研室)审批后方可付印。具体命题要求:(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填写《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理工类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70%,其他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大纲约80%。(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需采取统一命题形式进行考核,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考试目标、考核形式及要求,以及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进行。如因教学改革要求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成绩比例不一致的,需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3)A、B卷题型、题量、分值须等值,A、B卷重复率<15%,与以往试卷重复率<30%,记忆性试题须<20%。其中,开卷考试的出卷内容不得包含记忆性试题,须侧重考核对知识运用、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的试题,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除特殊类型的考核外,考试题型原则上4―6种,各题型所赋予的分值应客观、合理,单选题分值每题不超过1分,多选题每题不超过2分。(4)交印的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保证准确无误。(5)交印的试卷格式须严格按照各学院(部)确定的样卷格式。2、考查课考试需要印制试卷的,交学校文印中心负责。3、考试课命题教师应于20xx年5月22日前完成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除统一命题的课程外,试卷上应标注任课教师的姓名(见附件3)。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指定专人将教师命题的试卷(含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统一收齐后,于5月31日前负责将试卷交指定印刷厂印制。三、试卷安全保密工作1、在试卷命题、制卷、分发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出现责任事故。2、在试卷命题与制卷过程中,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题库管理和试卷印制的传递工作。3、各学院(部)应将试卷按考试安排表规定的考场进行分类,并根据本学院(部)的实际情况做好试卷的分发和接收工作,杜绝试卷遗失现象。四、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1)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19日起至20xx年6月23日止。(2)考试课原则上安排在第19周至第20周进行,即从20xx年6月26日开始,各学院(部)考试课的全部考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20xx年7月5日。各学院(部)如有特殊考试时间要求,必须提前报教务处审核。在两周考试期间,各学院(部)必须更加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避免所有课程在一周内考完的情况出现。2、考试组织:(1)考查课的考试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可灵活多样,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并报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批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请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按考查课考试安排表模版(见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查课考试的具体安排,并于20xx年5月26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经学院(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章后,纸质文档送一份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2)考试及考场安排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归属所在学院(部)协助完成。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考场原则上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大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人员。考试安排表的制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由教务处组织完成,排考的时间原则上从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五、考前培训与考场秩序的维护各学院(部)应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场秩序的检查维持,并派出巡视组巡视。各校区考场秩序的维持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切实加强考务管理,派出人员负责所属学生考场巡视工作,并将巡视人员的联系方式对外公布。六、阅卷评分1、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立即组织阅卷评分。阅卷教师依据参*,根据评分标准规范评阅。评卷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并按照评分标准,在试卷指定位置,标注实际得分以加分的形式(“+”)体现。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对学生考核违规试卷,评卷教师不得批改。学生答题纸上评卷人、复核人应签全名,不能盖章,且不能为同一人签字。2、各学院(部)在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试卷评阅及课程成绩的录入。3、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应重点从教师自身教学角度进行分析,同时必须围绕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分析,试卷分析表中填写的成绩分布须是期末成绩的分布,而非综合成绩的分布。七、试卷装订、归档及保管1、试卷装订标准(1)试卷采用学校统一的装订封面,根据以下8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试卷样卷(含A、B卷)、参*及评分标准(含A、B卷)、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等材料以教学班为单位、学生学号为序,依次装订成册。(2)开学初补考的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3)开班重修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单独装订,根据以下6个装订项目按顺序装订:样卷、参*及评分标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签到单、考试答题纸。(4)试卷装订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按以上要求完成装订,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验收。注:如遇有插班重修或补修的个别试卷,无需装订在教学班中,只需在考场情况登记表及学生签到单中备注,由课程归属学院(部)直接移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按班级单独装订考试答题纸。2、试卷归档标准(1)试卷跟着课程档案走,公共基础课试卷存放在公共教学部,公共选修课试卷存放在课程归属学院,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试卷存放在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由课程归属学院(部)按照阅卷评分标准、装订标准验收后,在下学期开学第五周前交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存档。(2)若有期中试卷及平时作业,至少放3份以上在课程档案内。注: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要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核、平时测验、课堂提问、平时作业及实践活动、出勤等。以上各项内容必须记录在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中,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学生考核记录册(黄本)须注明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占比,以及各类平时成绩组成的占比。(3)《xxxx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和《教师出卷审批表》须存放在课程档案内。(4)试卷不得随意处理,必须保存到学生毕业4年后方可处理。3、试卷目录清单试卷交接完毕后,各学院(部)于下学期开学第六周前完成20xx-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目录清单的制作(期末试卷、开班重修试卷、公共选修课试卷目录清单分开制作,并在标题栏备注)。试卷目录清单按课程、授课教师、年级专业班级归整;考核方式填写考试/闭卷、考试/开卷、考查/闭卷、考查/开卷等;每页填写20行,字体为仿宋11号(见附件5)。请各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组织考试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务科苏蕴杰联系,联系电话:23535058。

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书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在自考科目考试之前,考生们都需要打印自考考试通知单。考试时,自考生们需要携带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按要求规范打印。自考考试通知书打印要求1、确保字迹清楚和页面完整。2、确认自己的准考证信息和考场信息以及考试课程是否有误(如有误要及时联系自考办)。3、打印通知书以后要保存好考试时和准考证身份证一同出示,并保证通知书的整洁不能有写字。4、每次考试通知书在当次自考的所有课程中有效。5、请先将该网页的页面设置为横向浏览,纸张大小设置为A4(默认),然后打印,黑白打印即可,无须彩色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可以在当地自考网上进行查询。自考试卷的命题标准1、自考试卷大多是参照普通全日制高校的水平层次来命题,为的就是考验考生是否达到同等知识水平。命题和考试大纲比较接近,考验的是学生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和全日制的合格分数线相同,严格按照全日制考试来要求考生。2、自考的命题范围自考命题一般不会超过考试大纲和教材,为的就是让每道题考生都有能力答出来;只是看你的复习是否到位。3、自考试题类别自考试题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种类型。客观性试题有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主要的考验考生知识的掌握;答案都是固定的;都是教材有的知识点。自考考试是规范性考试,同学们在考试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应的考试要求,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避免因证件不齐无法顺利参加考试。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试通知单就是通知你几点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地点的,去考试院网站自己查的。要是参加培训班的会有班主任通知的。

自考是否有通知书?自考没有录取通知书,报名成功后会发给你考试通知单,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考试。通过所有规定的课程,然后论文答辩(本科)。

自考生是没有录取通知书的。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国家认可学历。考过一门就发科目合格证,所有科目合格证保存好,在每年的6月和12月都可以申请毕业。

报考自考是否需要入学考试

报名自考是不用参加入学考试的。如果你现在是专科以下学历,你可以报自考专科,报名后,你是直接进入专科的学习和考试,或是直接报名专本套读。报名专本套读的话,你的专科是成考的形式,本科是自考的形式。成人高考就需要参加每年10月份的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次年3月份入学籍,并同时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和考试。

自考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

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

3、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

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

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

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

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有。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会收到由录取学校邮寄的录取通知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自考的相关介绍:

1、办学主体:考的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学办的,学历文凭考试的办学主体是个人或民间机构。一般正规的大学的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中有自考部门。

2、招生对象:自考的情况与成考类似。学历文凭考试则不同,他是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一般各个大学都有继续教育学院主要招生对象为刚从中等(高中或中专)学校毕业出来的想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3、报考条件:面向社会开考的的大自考报名条件不限,我国公民,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年龄、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均可以报考,不过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的,仅限本系统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护士、医学等)对报考专业的学历、职业、职称等有一定的具体要求。符合这些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不符合的考生可以考虑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生

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模板

广西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进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1年4月广西自考报考时间本次考试报考时间为3月1日9:00至3月8日18:00。点击进入:2021年4月广西自考报名入口二、2021年4月广西自考报考流程(一)新考生报考流程。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需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下同)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并设置含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不少于8个字符的密码即可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需绑定个人手机号码或设置密码保护问题,用于找回密码。2.生成准考证号码。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完善个人资料并上传照片后生成准考证号码。请考生特别注意上传照片的质量,该照片将作为毕业证相片,照片规格为:288×384、300dpi,不超过1mb、不小于20kb,蓝底或白底的jpg格式免冠证件照。3.报考课程。使用生成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选择本次考试开考课程(附件1)、考试地点并缴纳费用即报考成功,每名考生更多可报考4门课程,课程报考费为40元/门,部分特殊课程报考费为70元/门。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自行上网更换已缴费的报考课程,报考结束后不允许更换报考课程。(二)老考生报考流程。老考生报考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考流程”第三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使用绑定的个人手机号码或密码保护问题重置个人密码,重置密码后可重新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报考课程。(三)考试地点选择。本次考试全区14个设区市均安排有考点,社会考生可选择市直考点作为考试地点,专本衔接考生、网络助学考生、助学班考生可选择市直或高校考点作为考试地点。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更换考试地点,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考试地点。绘画类、制图类、面试类等特殊课程考试地点由我院统筹安排(附件2)。三、打印2021年4月广西自考准考证4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农行自考卡、过塑型准考证不可作为准考证参加考试。四、2021年4月广西自考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办法执行。五、查询2021年4月广西自考成绩预计5月1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六、防疫须知(一)报考防疫须知。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报考,且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请广大考生切勿前往现场咨询或报考。(二)考试防疫须知。1.请考生在3月28日前通过“壮掌桂”“桂人助”“扫码抗疫情”等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爱广西、广西云、壮观、八桂彩云、桂建通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对考生考前14天内的“健康码”状态,考试当日“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2.考前14天,我院将发布考试防疫须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自学考试防疫相关通知,并按照防疫要求参加考试。七、其他事项(一)考生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等方式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用缴纳完成后需点击确认键。如在支付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二)报考期间咨询电话号码。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0771-53374610771-5337502技术咨询2中国工商银行缴费咨询3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4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5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6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7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8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咨询9钦州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0贵港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1玉林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2百色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3贺州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4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5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6崇左市招生考试院报考咨询17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咨询18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咨询19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咨询20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咨询(三)考生可关注“广西自考办”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自学考试讯息。(四)考生可通过手机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申领“广西健康码”。附件:1.2021年4月广西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1年4月广西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地点安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有关各管理局招考办,各主考学校: 为做好我省2008年10月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仍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报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9月20日。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进行报考,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本地报名点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报考;新生报考本科资格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籍学生。报名注册时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本科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考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在新考号至少取得1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4)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证》须于每年9月份第二周的5个工作日内到省招考办办理年度登记手续,之后其网上报考的帐号权限方能开通。帐号权限的期限为一年。注意保护帐号密码。 ②集体报名报考的助学单位,如新考生属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校考生,需将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单复印件交当地招考办。 ③助学单位在组织集体报名报考时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发现错误应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进行处理。 (5)人力资源管理(本),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四个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已在我省开设助学站,新生只允许到该助学站报名,尔后由助学站到指定招考办集体报名。北京交通大学助学站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众街59号,电话:86442340;报考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三个专业的新生,须到大庆石油学院成教院自考办报名,尔后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四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6)七个专业停止受理新生报名。这七个专业分别是: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020119)、餐饮管理(专科)(020118)、电力市场营销(专科)(020219)、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020121)、计算机通信与工程(独立本科段)(080708)、旅游管理(专科)(020209)、计算机软件(地理信息系统)(专科)(990030)。 (7)本次新开考四个专业,即商务俄语(专科)(050231)、商务俄语(本科段)(050232)、旅游英语(专科)(050219)和旅游英语(独立本科段)(050222)。 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直接到报名点由当地招考办代理网上报考。 报名点应指导考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然后根据此表将考生信息录入计算机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考确认单”,经考生本人核实、签字确认。表中信息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2.付费方法。 本次考试继续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申请“电子支付卡”,缴付考务费。已过期的“电子支付卡”,可重新办理申请;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二、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0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7月7日-7月9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7月14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第二阶段为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9月8日-9月10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 9月15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鉴于高职、高专学校的特殊情况,举办“专本衔接”教育的高职、高专学校新生注册及报名时间延至9月12日,上报注册数据日期为9月15日。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08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院校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10月30日前将成绩和《笔迹识别卡》上传和上报省办。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三、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20天将考试通知单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查询。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四、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省,于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需给该考生按照本年度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按“附表2”要求整理上报省招考办。 五、网上阅卷 此次考试仍实行网上阅卷。各级招考办要总结考务方面的经验,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有关主考院校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与指导,评卷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尚末达标的应抓紧完善,为做好网上阅卷打好基础。 六、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08年6月23日-7月3日、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条件的专、本科考生还需办理免考手续。 2.省际间转考、合档,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下半年办理省际间、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2008年8月25日-9月4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08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10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后另行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办理毕业手续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 七、其他相关要求 1.强化职责意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实施。要把组织好本次考试作为贯彻“十七大”关于“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的具体举措;做为推进自考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国民素质的重要抓手;作为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的应尽职责。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计划,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执纪,落实规章制度,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准备充分、实施顺畅。 2.强化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主动、细致、快捷、全方位服务。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自考意义、地位、作用,广辟生源;要针对考生报名报考需求,主动介绍,耐心释疑,真诚解难,为考生多开“绿色通道”;要把握好工作进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预做充分准备,千方百计解决好考生遇到的问题。 3.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要高度关注首次报名考生的信息录入,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助学单位尤其要注意克服在集体报名中出现的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不要代*生本人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否则出现问题由助学单位负责;考生一旦在网上报考时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错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修改,避免因信息错误耽误考试或延期毕业。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4 号)文件精神,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现将新生注册报考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条件及要求新生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必须由本人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办理:(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本市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2)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3)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4)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注册;(5)在京工作的外籍(外国国籍)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号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二、报考报考包括网上提交注册信息、网上选择报考课程、审核三个阶段。网址:zikao.bjeea.cn本系统推荐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Edg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证件图片和免冠照片)注册时间为8月31日9:00至9月4日17:00,进入“网上业务办理”→“新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联系方式等,选择符合注册条件的证件类型并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相应证件原件图片(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须与此身份证件一致)。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建议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上传各类证件图像要清晰,个人照片不可过度化妆或修版,以免影响注册信息审核结果。持电子版《北京市居住证》的,可拍照后上传。第二阶段:网上选择报考课程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图片上传后,新生即可添加专业、报考课程,且必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课程报考。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新生注册信息审核须知”。注册信息及注册条件均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第三阶段:审核注册信息审核由各考区负责。注册条件审核以公安机关及军队核实结果为准。(1)北京市户籍及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外地户籍的真实性由公安机关审核。(2)现役军人身份的真实性由军队审核。(3)其它类型由各考区审核。考生上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依情况在新生注册时间内可重新上传,重新审核。考生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或新生注册结束后,考生重要身份信息将不可更改。三、网上缴费新生(不包括现役军人)须在注册信息及注册条件均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个人中心”,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 30元/科次。现役军人新生,如注册信息审核通过但注册条件审核未通过,已缴报考费将按原途经退回。四、重要说明新生未完成以上网上提交注册信息、网上选择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审核、注册条件审核及网上缴费任一环节,均视为注册不成功,报考资格将被取消,不得参加考试。五、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含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2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六、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考区对考生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七、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八、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5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九、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89193989转6)、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十、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9193989转6(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十一、注意事项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报考、缴费手续。若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及时解决,逾期不予办理。2. 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注册审核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3.按照市财政要求,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书是什么

不是的。准考证就如同你的身份证一样,上面有你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本科或专科或独立本科),发证时间及发证单位的章等信息。而考试通知单只是你每次考试的安排情况,上面有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座位号、考场号。准考证在第1次报名后过一段时间就会发放给考生,然后由考生自己保管,每次报考及考试时用,直到申请毕业时才需要上交的。考试通知单需要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打印。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都是参加自考入场的凭证。自学考试优势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选报专业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刚毕业的统招生。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通知单 是自考办给你的考试信息单,在你报完科目后,考试前一周内在你所报名的自考办领取。 自考通知单内容:你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的时间地点、考场号、你的座号。根据上面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在前去考场考试时,要带身份证、自考信息卡和此张通知单这三张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自考是否有通知书?自考没有录取通知书,报名成功后会发给你考试通知单,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考试。通过所有规定的课程,然后论文答辩(本科)。

自考生是没有录取通知书的。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国家认可学历。考过一门就发科目合格证,所有科目合格证保存好,在每年的6月和12月都可以申请毕业。

报考自考是否需要入学考试

报名自考是不用参加入学考试的。如果你现在是专科以下学历,你可以报自考专科,报名后,你是直接进入专科的学习和考试,或是直接报名专本套读。报名专本套读的话,你的专科是成考的形式,本科是自考的形式。成人高考就需要参加每年10月份的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次年3月份入学籍,并同时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和考试。

自考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

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

3、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

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

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

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

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就是考试前一周左右发给你的一个统治单,上面会告诉你的考场,考号等一些信息!如果没有这个,你怎么去参加考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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