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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学自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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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学自考答案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 2020年8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A.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参见教材P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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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10月自考《 合同法 》真题及答案,一起来试试吧!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真正义务

【正确答案】

D

2021年自考税法答案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税法一》每日一练-2021年税务师考试

单选题

1.某企业2018年8月以232万元含税价购入一台锅炉用于职工浴室,2019年3月改变用途,将锅炉用于生产车间,已知锅炉累计折旧金额为80万元,则2019年3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1.24

B.24.64

C.20.97

D.26.18

2.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9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155.79元

B.2823.79元

C.3321.79元

D.0元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该企业将一台自己使用过的设备捐赠给本市一家福利机构,该设备于2015年2月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该设备已提折旧38万元,该企业捐赠此设备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

B.6.08

C.6.72

D.12.8

4.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糕点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800元。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注: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A.916.77

B.111.05

C.1112.62

D.1165.05

5.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9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79.11

B.716.61

C.692.11

D.703.15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C。解析: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抵扣进项:可以抵扣的进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32-80)÷1.16×16%=20.97(万元)。

2.【答案】A。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96950÷(1+3%)×3%+17098÷(1+3%)×2%=2823.79+332=3155.79(元)。

3.【答案】C。解析:该企业捐赠此设备应缴纳增值税=(80-38)×16%=6.72(万元)。

4.【答案】A。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票抵免当期应纳税额;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的,也可以计算抵免当期应纳税额。所以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40000÷(1+3%)×3%-1800÷(1+16%)×16%=916.77(元)。

5.【答案】D。解析:销售额=(793.26+1.3)÷(1+13%)=703.15(万元)。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但另一方必须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2.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的权利或义务性质;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4.纳税义务人一旦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 41.我国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答:权利、许可证照:1.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2.工商营业执照;3.商标注册证;4.专利证;5.土地使用证。 42.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答: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模式有三种:1.分类所得课税模式;2.综合所得课税模式;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3.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答: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2.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44.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答: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法、实质课税主义、经济观察法,它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质课税原则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税法解释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即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课税。以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透明度,形成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减少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发生可能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案例:某啤酒厂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货款已收;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答:1.进项税,适用13%的低税率,允许抵扣。2.进项税,适用17%的税率,允许抵扣。3.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应计算销项税额。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含税价,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后,计算销项税额。6.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9.销项税额=〖3000×3200+300×3500÷+3200+32000〗×17%=1790548元=179.055万元;进项税额=100×13%+10×17%=14.7万元。10.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9.055-14.7-8000÷10000=163.56万元。 46.案例:作家吴某,自由职业者,同时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吴某2008年收入如下: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3.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4.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问题:吴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答: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20%=6402.兼课收入由于每月未超过800元,不征所得税。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应纳税额为=20000××20%×=2240。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运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30000×20%-1250=4750。吴某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640+2240+4750=76302000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管理试卷3.目前,在我国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最大区别在于:税收收优惠的范围 和程度的差别。( ) 4.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事务及工作业务统归地方政府全权负责。( ) 5.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将增值税、资源税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而将消费税、证券交易税划为中央 税。( ) 6.当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而纳税人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扣押或查封纳税人的全部财产。( ) 7.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记帐联,第三联为发票联。( ) 8.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必须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要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 9.税务代理行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税务事项。( ) 10.我国首次面向社会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于1999年进行。( ) 二、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一至四个正确的,将其全部选出并把它们的标号写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给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属于偶然所得的项目有( ) A.中奖 B.有奖储蓄 C.年终分红 D.接受捐赠 2.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为( ) A.10年 B.15年 C.5年 D.8年 3.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违法刑事处罚形式主要有( )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罚金 D.责令限期改正 4.税务机关对因本身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允许追征的期限是 ( ) A.5年 B.8年 C.10年 D.3年 5.按照我国税收征管法,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有( ) A.涂改发票 B.自行拆本使用发票 C.转借发票 D.代开 6.在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纳税申报方式是( ) A.直接申报 B.电子申报 C.专管员下户辅导申报 D.邮寄申报 7.1994年我国取消征税的税种有( ) A.集市交易税 B.烧油特别税 C.产品税 D.契税 8.目前,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的税率形式有(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9.纳税人没有按期办理纳税申报从而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日加收滞 纳金,其数额为所滞纳税款的( ) A.2 B.1 C.5 D.3 10.纳税担保人,是指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 ) A.公民 B.法人 C.企业 D.国家机关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综合性等特征。 2.税务机关自收和委托代征、代扣税款时使用的凭证,包括__________和__________. 3.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的限期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纳税人,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___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 4.税法规定,记帐时必须使用钢笔和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笔或_________笔。 5.税务机关对无照经营、不缴税款的纳税人,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措施。 6.票据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开大金额,而存根、记帐联则开小金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________________. 7.以收据、白纸条代替发票使用的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 8.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公告送达。 9.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的,自税务机关公告税务文书之日起__________日,即视为送达。 10.税务行政复议以___________________为自己的调整对象。 11.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一般分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 12.税务代理的原则包括公正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和__________________原则。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税收保全措施 2.税务筹划 3.税务登记 4.税务代理 5.税收管理体制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税款征纳的法律关系。 2.简述税收违法刑事法律责任。 3.简述纳税人的权利。 六、论述题(14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加强我国的发票管理工作。要看什么教材?自考会计从业证?自考会计从业证,要看什么教材?怎么电算化现在不考操作,都是电脑选择题,电脑基础操作知识和部分财务软件知识,选择题。书看完多做题,卷子。我是新疆的。德州自考会计专业德州学院要学那些教材书?要考那些科目?一年考几1.理论课程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经济学、经济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审计、统计学原理、管理会计、纳税实务、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政与金融、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施工企业会计、电力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等共37门课程。2.实践课程主要包括:认识实习、会计学基础实训、统计学原理实训、经济法实训、财务会计模拟实训、成本会计实训、会计电算化实训、纳税实务实训、企业审计实训、财务管理实训、管理会计实训、岗前综合实训、毕业实习等共16门课程。3. 选修课为了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74门选修课程。主要有:大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中国历史、营销及实践、摄影知识与欣赏、企业文化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7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万元。

A、3.25

B、3.5

C、4.9

D、4.55

【答案】D

【解析】

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2.单选题

流动经营的单位,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的,则其教育费附加应在()缴纳。

A、经营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B、机构所在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C、经营地但按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D、机构所在地但按经营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答案】A

【解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同主税实行属地原则,因此在经营地并按当地适用税率计征。

3.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A、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B、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单位,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注册地

C、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为居住所在地

D、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被代征人所在地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9年4月份出口货物免抵税额8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37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万元。

A、0

B、4.5

C、3.7

D、9.2

【答案】B

【解析】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37)×(7%+3%)=4.5(万元)。

5.单选题

下列有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照章征收城建税

B、对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同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C、对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不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答案】B

【解析】

选项A,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选项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单选题

下列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

B、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C、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

D、根据城镇规模设计定额税率

【答案】D

【解析】

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7.多选题

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B、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种植烟叶的单位和个人

D、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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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法学概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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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A.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参见教材P201。

西门子logo用编程软件在内存卡写程序。专用程序储存卡,可以读出程序并传递至其它的主机中,图片中的0BA6。用本体自带的按键及显示屏,一个一个功能块的读取、记录程序。采用专用编程电缆,通过编程软件下载程序。如果设置有密码保护,除非知道密码。否则,无解。程序储存卡、与编程电缆使用的是同一个口。如果设置暗码+带“副本维护”的存储卡,能够做到彻底的程序维护。0BA8使用micro SD的存储卡,如果将受维护的电路程序复制到其他存储卡上,当刺进该存储卡时 LOGO! 将无法识别程序并回绝加载程序。所以,西门子logo用编程软件在内存卡写程序。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概论教材内容,2023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法学概论是什么这本《法学概论》。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有利于法制观念的树立。其次,学好法学概论对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再次,学好法学概论对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决定的科学性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学中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与政治、道德密切相连。学好法学概论对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请问《法学概论》2005版和1999版教材内容是否一致?肯定有区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10月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

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成绩都发布了。

10月30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频道,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2日—4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频道中“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材的摇篮。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1年公司法自考答案

2021年10月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

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成绩都发布了。

10月30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频道,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2日—4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频道中“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材的摇篮。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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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劳务和商业渠道不能作为出资方式。第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因此,若A公司不是投资公司必须在2年内缴足。第三、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三款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本题中只有20%2、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不办理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由于股权转让合同未必为公司知晓,故应该由转让方向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若因转让方过错未申请而致未能办理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则应由转让方依股权转让合同承担违约责任。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C成为公司的新股东。第一、根据公司法第11条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修改公司章程使新股东具有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高管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第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工商登记使新股东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绝密 ★ 考试结束前全国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课程代码:00227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我国各类公司具有的共同特征是A.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B.资本具有股份性C.设立程序的一致性 D.集团性2.学者们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A.中国清朝的《公司律》 B.美国的《示范公司法》C.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 D.法国的《商事条例》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A.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B.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C.公司有权催缴的未缴资本 D.公司授权发行的未发行资本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订者应该是A.董事会 B.董事长C.全体股东 D.总经理5.设立公司,除具备法定的一般要件外,还须经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批准,这属于A.自由主义设立原则 B.特许主义设立原则C.核准主义设立原则 D.准则主义设立原则6.自然人股东甲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乙因继承了甲的股权而成为公司股东,乙的股东资格的取得属于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C.善意取得 D.恶意取得7.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的行为,属于A.正当的劳务报酬行为 B.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C.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 D.违反对公司勤勉义务的行为8.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是A.股东会选举产生 B.董事会选举产生C.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D.全体监事选举产生9.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是A.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B.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D.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0.下列主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是A.公司董事B.公司监事C.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D.职工代表大会11.关于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公正性B.该制度只是暂时限制股东的表决权C.股东享有的其他股东权不受影响D.股东的表决权将被永久剥夺1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公司柜台上交易的股份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由财政部核准C.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制度D.上市终止后,公司的法人资格也归于消灭1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是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4.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A.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B.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任一股东代为出席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5.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费用中应当由发起人承担的是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0万元赔偿金16.中外合资有限公司董事的法定任期是A.2年 B.3年C.4年 D.5年17.下列合营各方签订的文件中,属于公司设立过程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文件是A.合资意向书 B.合资协议C.合营合同 D.公司章程18.下列有权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人选的是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该公司的董事会C.该公司的监事会 D.该公司的董事长19.我国《公司法》关于不同种类公司合并问题的规定是A.有限公司不能与股份公司合并B.有限公司可以与股份公司合并,但合并后只能是有限公司C.有限公司可以与股份公司合并,但合并后只能是股份公司D.立法不作规定20.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B.因违反行政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人C.个人因欠他人巨额债务,期限届满不能归还者D.曾担任过破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并对企业破产负有一定责任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1.公司独立性的含义是指A.公司具有独立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B.公司具有独立于其投资者股东的法律人格C.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D.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权E.公司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独立责任22.下列关于分公司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有A.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具有诉讼主体资格B.分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C.分公司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D.分公司不缴企业所得税E.分公司在不能承担其债务责任时,由总公司承担2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有A.股东只能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四种形式出资B.每个股东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少于其认购股份数的30%C.全体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70%D.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最长期限一般为五年E.除货币出资外,股东其他形式的出资都得进行评估、作价24.下列关于我国股东派生诉权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A.任何情况下,股东派生诉权都是一种单独股东权B.任何情况下,股东派生诉权都是一种少数股东权C.股东派生诉权,对有限公司股东而言是单独股东权,而对股份公司股东来说,则是一种少数股东权D.股东派生诉权属于共益权E.股东派生诉权是股东的固有权25.在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中,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事项有A.选任合资公司总经理 B.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C.合资公司的股份转让 D.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E.合资公司的合并、分立26.根据《公司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B.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C.记名股的权利完全依附于股票之上D.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E.记名股票遗失后,股东可依公示催告程序获得补救2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时A.会议不能召开B.会议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C.副董事长也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D.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E.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8.公司发行债券的积极要件有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C.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D.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E.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非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9.公司法30.《公司章程》31.募集设立32.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33.破产财产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34.简述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35.简述公司债与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36.简述公司正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37.简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案权的主要规定。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38.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39.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A、B、C、D、E五名自然人股东,公司股权比例结构为:股东A占34%;股东B占30%;股东C占18%;股东D、股东E各占9%。该公司章程有关股权转让的约定与《公司法》规定相同。2008年9月,股东A分别与股东D、股东E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A受让D、E各自拥有的全部股权。合同签订后,A即按约向股东D、股东E支付了股权受让款。由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股东A占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达52%,因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遭到股东B、股东C以及公司(B系法定代表人)的反对,以致股东A在支付完股权受让款后迟迟未能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此后,D、E以未经B、C等股东同意,侵害了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为由,申明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A经多次交涉无果,遂将股东B、股东C、股东D、股东E以及公司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股东D、股东E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交付股权;请求法院判令公司依法履行股权变更手续。B、C、D、E则辩称:系争股权转让交易损害了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同意权和同等条件下按比例优先购买的权利,并打破了公司内部股东持股比例的平衡,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故请求法院驳回股东A的诉讼请求。问:(1)股东A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2)股东B、C、D、E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3)该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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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刑法学答案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在11月21日下午1点结束,根据网友回忆,我整理了主观题刑法部分考试真题,答案将陆续整理给大家。

2021法考主观题真题(刑法)

1、赵某正在对妻子实施杀害行为,妻子大声呼叫,引来他们二人的两个孩子,赵某认为,在孩子面前杀害妻子对小孩影响不好,于是停止了杀人行为。

问:有观点赵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理由为何?有观点认为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理由为何?

2、赵某敲诈勒索周某,以不给钱就在网上光其隐私相威胁,周某害怕,将10万元现金放在赵某指定的垃圾桶内,赵某告诉刘某串实,刘某取来二人平分。

问:有观点认为刘某构成敲许勒索,请说明组由入有观点认为刘某构成侵占罪,请说明理由?

3、刘某欠赵某债务,杨某提议拘禁刘某要其还,赵某速将刘某拘禁。刘某声称你们拘禁了我怎么还钱,就是你们把我放出来我也不会还的。于是杨某提议把刘某的大拇指砍掉,赵某同意,造成刘某重伤。

问:有观点赵某、刘某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一罪,你认为赞问和反对的理由分别是什么?

4、赵某前往王某家盗窃电脑,下楼时误将李某当作王某,为了窝藏赃物,将李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李某是前往王某家贴小广告的。

问:有观点认为赵某构成事后抢动,理由为何?有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应评价为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理由为何?

注:以上仅为部分真题,更加详细的真题及答案陆续为大家整理。

【答案】:A、BA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553条第三款:对被逮捕且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教育行政部门互相配合,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B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558条: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C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556条:审理未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D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550条第二款: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一)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1.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二/3.单选)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考点】刑法解释(扩大解释、同类解释、当然解释、体系解释)

【难度】★★

【答案】B。解析:体系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要求前后协调、逻辑一致,但并不要求相同的字词在不同的法条中均作相同的解释,即同一文字在不同法条中的含义范围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买卖”一词是由“买”和“卖”构成的合成词汇,单纯就文义而言,包括“买进”、“卖出”、“买进+卖出”三种不同的情形,不一定都是指“购买并卖出”。从保护法益、合理划定处罚范围出发,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除了包括通常情况下“购买并卖出”的情形,还包括单纯购买的行为或者单纯出售的行为。A项错误,不当选。

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解释,这是同类解释的基本要求。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方式不同,但法益侵害性程度相当的危险方法。B项正确,当选。

当然解释是指根据当然逻辑进行推理解释,即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某一事项,但是依照形式逻辑以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自然可以得出的逻辑推理解释。当然解释是对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解释。诽谤罪的实行行为是明知是虚假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进行传播散布,捏造行为仅仅是该罪的预备行为,是否具有该预备行为不影响诽谤罪的成立。自己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进行传播散布的,也可以构成诽谤罪。因此,这里不存在将刑法没有规定的事项进行轻重比较而得出的当然解释。C项错误,不当选。

尸体和骨灰在日常用语上显然具有不同的含义。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已经超出了“尸体”的文义射程,超出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故这一解释不是扩大解释,而是类推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即在“尸体”之外新增了“尸骨、骨灰”,这也正说明了“尸体”与“尸骨、骨灰”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包含的关系。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2.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二/20.单选)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考点】刑法解释

【难度】★★

【答案】B。解析:立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进行立法解释时,也需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即使是立法解释,也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

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等级不同,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因此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存在冲突时,直接适用立法解释,而不能适用司法解释。③说法错误。

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都可以进行扩大解释,但是该解释结论要符合刑法的目的,不得违反罪刑法定原则。④说法错误。A、C、D三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

1.刑法解释的分类

按效力(解释的主体)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刑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对同一条文的解释,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有冲突时,适用立法解释。

(3)同级司法解释效力相同,同级司法解释有冲突的,可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两高先后颁布的新旧解释存在冲突,新解释废除旧解释的,适用新解释。

(4)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方法没有限定,但是,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都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能进行(不利于犯罪人的)类推解释。一种解释如果被认定为属于类推解释,即使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仍然属于类推解释。

2.刑法的解释方法

(1)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①形式上,看解释结论是否超出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②实质上,看解释结论是否超出了国民预测可能性。如果解释结论超出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超出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该解释即为类推解释。

(2)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3)同类解释:对“等”、“以及其他”、“或者其他”的含义进行解释时,必须遵循同类解释的规则,解释时应当根据所列举的同类行为或对象等的性质进行解释。

(4)当然解释:主要运用的是“轻”与“重”相比较的逻辑,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当然解释所比较的两个行为,性质应当相同。

①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必须同时符合形式当然和实质当然,对行为人不利的类推解释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②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只需要符合实质当然,因为刑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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