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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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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电话

为方便广大考生,张老师搜集了2022年4月湖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院校相关信息供大家查阅! 2022年4月自考考试即将到来,有疑问没解答,立即进行咨询>> 报考咨询此信息是根据《2022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中的考试安排整理,仅供参考,详细请以自考办通知为准。如有出入,请大家予以指正!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670102K学前教育2630701市场营销本科1120209物业管理2040106学前教育3040101教育学4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510104现代农业技术本科1090101农学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540502工程造价本科1050303广告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630302会计2610203计算机信息管理3630601工商企业管理本科1120201K工商管理2020202税收学3020304投资学4120203K会计学5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6020301K金融学7030101K法学湖北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640101旅游管理2670301文秘3690206行政管理4630501国际贸易实务本科1050101汉语言文学2050107T秘书学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120402行政管理5120901K旅游管理武汉科技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本科1081001土木工程2080204机械电子工程3120402行政管理4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1690206行政管理2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峡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本科1081101水利水电工程湖北工业大学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2970202英语本科1050201英语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本科1050301新闻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本科1080903网络工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层次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科1570103K小学教育本科1040107小学教育2022年4月自考考试即将到来,有疑问没解答,立即进行咨询 >> 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成人自考专升本的报名入口是考生所在省的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填写信息完成报名和缴费。各省的报名入口不同,考生可以参考下面的表格,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一览表各省自考报名入口四川四川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河南河南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河北河北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天津天津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云南2023年云南10月自考报名入口江苏2023年10月江苏自考报名入口内蒙古内蒙古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北京北京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安徽安徽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福建福建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江西江西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湖北2023年10月湖北自考报名入口湖南2023年10月湖南自考报名入口海南海南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重庆重庆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贵州贵州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西藏西藏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陕西2023年10月陕西自考报名入口甘肃2023年10月甘肃自考报名入口青海青海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宁夏宁夏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山西山西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广西2023年10月广西自考报名入口黑龙江黑龙江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辽宁2023年10月辽宁自考报名入口吉林2023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入口浙江浙江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新疆2023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上海2023年上海10月自考报名入口广东2023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山东2023年10月山东自考报名入口自考报名步骤有什么在教育考试院查询自考招生信息:不同省份的自考信息发布可能不同,可以在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或招生考试网查询自考的招生信息。注册报名账号:在自考专升本招生网上注册报名账号,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缴纳报名费:自考专升本报名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名费用,一般可以在线支付或者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填写报名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和科目等相关信息,上传照片等材料。确认提交:自考专升本考生检查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确认提交。领取准考证:审核通过后,自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统招专升本报名时间是在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一般是指在校的专科生,大三的时候——(毕业时候,且必须是应届生才能参加)参加的升本考试,一般是升原学校的本科或者参加其他学校统一考试,然后大专毕业的时候直接进入本科学习,最后颁发的学历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与正式本科基本相同。统招专升本学历是属于统招学历,专升本证书是与本科证书待遇是一样的,并且在应聘工作中认可程度等同于统招本科学历比统招专科认可度高,一些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外企,同等条件不招专科,所以在同等条件下,社会上通常会认为这种专升本含金量相对优于其他几种。自考专升本是指专科毕业后,离开学校后或工作一段时间,参加全国统一的自学考试,每年按照所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不同,每年1,4,5,7,10月参加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后,学位英语完成,论文达标,最后颁发的学历是自考本科学历(有学位。自考专升本考试,由于学习形式是自学,因而考试有些难度。但社会上有相关的自考辅导班,上课及不上都是20人左右,老师面授难考专业,所使用的教材是考点汇总编制的,这样可以降低学习自考的难度。毕业证盖所学习高校章,证书上显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字样,国家承认,通常认为同等情况下,社会认可度低于统招本科。 两者不同在于:统招专升本的学历是普通高校,第一学历是本科。自考专升本的学历是自考。自考专升本则可以选择原专科不同的专业,学校范围可遍布全国各地(具体看当地的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招生简章),最后也有学位,可以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或找工作所用。

喀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新疆专升本都考什么新疆统招专升本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新疆统招专升本招生对象(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新疆统招专升本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四)规定时间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其实现在很多的大学都支持社会人员进行自考和成人高考。

专升本自考报名条件有哪些?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以及民族等等各种条件的限制,都可以报考专升本。但是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必须要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文凭,否则是不能够获得本科学历的。 报考自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自考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自考专升本文凭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的,全国通用,在学信网上永久可查。能够用于考公务员、考研究生、考教师资格证、出国留学、就业加薪、升职评职称等。考生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学梯教育在线老师。 自考本科怎么报名 自考有两种报名方式,一种是网上报名,另一种报名方式是去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 先登录你所在地区的考试院官网 然后在你所在地区的考试院官网上选择自考相关栏目 找到网上报名入口就可以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了 一定要注意,报考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该学校的自考报名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就可以继续进行网上报名了。自考报名成功后会有专业人员进行电话回访,一定要问清楚来电人的个人信息,不要上当。 现场报名: 一般自考办会提前公布自考的报名地点,然后自考考生本人要事先查询好自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自考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2B铅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并附带一寸免冠照片大概四到五张 按照自考报名现场的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缴费、打印通知单等各种流程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网上报名自考,因为网上报名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在网上报名之后,一般都会有一个现场确认的流程,具体自考报名的现场确认的时间及流程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告知。 自考本科多久能拿到毕业证 一般来说,按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本科为3年—5年不等。但是,根据参加过自考的考生的经验之谈,这个时间是不固定的,一般是2年—2.5年就能拿毕业证,快的一年多就可以了,主要取决于考生考试的情况而定。三年的时间足够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因为他们一年可以报考多门专业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喀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官网

新疆专升本报考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4、在当年8月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新疆专升本可以报考学校: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示例图: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可以登录学校官网查看该学校是否有专升本招生计划。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统招专升本的学校一般来说国家公办的本科院校基本都具备专升本的招生资质,每个省份都会有可以专升本的院校,学生满足专升本学校报考条件即可进行报名,获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例如:安徽专升本院校:合肥经济学院、合肥城市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合肥师范学院、黄山学院、蚌埠工商学院、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巢湖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皖西学院、滁州学院、池州学院、蚌埠学院、安庆师范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艺术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三联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宿州学院、皖南医学院、皖江工学院、铜陵学院、马鞍山学院、淮南师范学院、淮北师范大学、合肥学院、毫州学院山东专升本院校:齐鲁理工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潍坊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英才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青岛理工大学、齐鲁师范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滨州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南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济宁医学院、山东现代学院、烟台理工学院、济宁学院、菏泽学院、青岛工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协和学院、潍坊理工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岛城市学院、青岛滨海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枣庄学院、泰山学院、潍坊科技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德州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泰山科技学院、齐鲁医药学院、临沂大学、山东交通学院福建专升本院校:福建商学院、三明学院、福州理工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阳光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江夏学院、仰恩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武夷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龙岩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厦门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闽江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四川专升本院校: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文理学院、绵阳师范学院、攀枝花学院、川北医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警察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宜宾学院、成都医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工商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民族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东软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乐山理工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上海专升本院校: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立达学院、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商学院、上外贤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浙江专升本院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医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丽水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温州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湖州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温州理工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衢州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温州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大城市学院、嘉兴南湖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嘉兴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新疆专升本院校: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新疆农业大学学校简介座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雅玛里克山脚下,巩宁古城遗址上的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现任党委书记谢树青教授,校长蒋平安教授。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学校隶属于新疆军区,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首任院长为涂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由王震、王恩茂等同志任命;第一副院长杨捷(时任新疆军区副参谋长)、第二副院长孟梅生由彭德怀和习仲勋同志任命。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林业局共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简介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预科教学部等14个学院(部)。新疆工程学院学校简介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美丽的乌鲁木齐。学校因煤而建,因工而兴。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第二预备学校163名官兵转业到新疆,组建了乌鲁木齐煤矿学校。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同年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929.60亩,校舍面积43.6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8.35万册,电子图书33.75万册,中外文数据库14个。建有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0个校内实验室。新疆财经大学学校简介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63050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514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788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16659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270.5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8.54万册,电子图书142万册,数据库47个。新疆理工学院学校简介新疆理工学院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2013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着眼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与新疆大学合作洽谈谋划在地区建大学,并达成了规划建设协议。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隶属于新疆大学管理的科学技术学院逐步搬迁至阿克苏。2015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筹措资金15亿余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于当年3月开工建设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招生,创造了高等教育史上的新疆效率、阿克苏速度。至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已整体搬迁至阿克苏,并于同年开始筹备转设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新疆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1号))。新疆理工学院的成功转设,是阿克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填补了阿克苏高等教育的空白,补齐了新疆理工教育的短板,铸就了培养区域性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喀什大学学校简介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塔里木大学学校简介塔里木大学是由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于1958年10月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受到充分肯定,2019年进入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荣获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2月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新疆医科大学学校简介新疆医科大学(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雪莲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54年,1956年7月建成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26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学校拥有雪莲山校区、新医路校区、鲤鱼山校区、明园校区、仓房沟校区5个校区;8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各附属医院协同发展、整体联动,形成了优势集中、各有特色、分布合理、实力强劲的医疗资源集群。昌吉学院学校简介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4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9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新疆科技学院学校简介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坐落在“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计算机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学校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巴州教育医养一体化项目所在地库尔勒南市区,占地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天津专升本院校: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天狮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广东专升本院校: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深圳技术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湛江科技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五邑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华立学院、东莞理工学院、肇庆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嘉应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东莞城市学院、韶关学院、广州航海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惠州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培正学院江苏专转本学校: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宿迁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南通大学、三江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通理工学院、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淮阴工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常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大学、泰州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江苏师范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盐城工学院、徐州医科大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传媒学院。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喀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是什么

2013新疆成考专升本报名通知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在疆招生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继续统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自治区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招生办公室在网上管理自治区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登陆帐户、登录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 (二)在我区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应根据教育部确定的2013年本校招生规模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四)在我区举办函授教育的各成人高校,必须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六)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接收、核对各成人招生院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不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 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招办将在《2013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专业目录说明》及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中特别告知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二)报名点设置 报名点分别设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奎屯市等16个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1、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地(含兵团各师局)范围内各科类、层次的考生报名工作。 2、各考区报名点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县(市)或高校报名点。 3、考生可就近报考。 4、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程序 今年我区成人高校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 124.117.250.18 )点击“成人高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了解我区成人高考政策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本人必须在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点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书》;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2013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交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考生须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的2013年新疆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计划选择高校和专业,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五)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其步骤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在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同时,须进行确认,且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 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语种必须相同,所报学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在规定的征集志愿期间,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作为调剂录取的依据。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层次、科类须相同。 已录取的考生,如自愿退档,不再进行二次投档录取。 2、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3、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以下简称《校对单》)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二代身份证号、语种、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对单》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一经签名确认后,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并与《校对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5、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6、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各层次、科类考生的报名起止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2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州、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并在成人高考报名网上公布。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11月23-25日。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12月14-16日。 (七)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须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每科8元;考试费:每人每科15元。 (八)对各报名点的有关要求 1、设考区报名点的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必须按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编排考场、考号,对不同科类、层次的考生要严格区分,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和要求,擅自更改考场,擅自增加考生的现象。 2、各报名点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报名资格、加分照顾考生的条件审核等工作。 (九)体检 考生报名时不需进行体检,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 试 (一)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四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起专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 上述“外(汉)语”中的“外语”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一种;“汉语”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汉语。 以上各科类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2。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基础汉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上述的“英语” 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英语;“基础汉语” 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基础汉语。 (三)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族考生(统称“民考汉”考生),全部用汉语言文字答卷。 (四)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用与所报招生计划相对应的维、哈、蒙三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 (六)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凡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自行与所报院校联系,根据院校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专业加试。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前属于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中的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卷(卡)在成绩处理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八)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至28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4。 (九)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地、州、市负责制。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卷的安全保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实行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考点分卷场所必须有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回放查看,随时报告异常情况。所有分卷及收卷场所要全方位视频监控,强化过程监控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设立考区。要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及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十)试(答)卷拉运工作 试(答)卷由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规定派专人(包括公安或武警在内不少于4人)负责,专车(不少于2辆)运送。试(答)卷运送车须加装试卷视频监控设备或GPS/GPRS或RFID等技术手段,确保随时监控试卷运送情况。押运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考区,押运车辆每车配备2名专职驾驶员,严禁非押运人员随车和捎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中途停靠符合有关规定,安全保卫、保密等环节的要求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区管理:全疆共设16个考区,各考区考点设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县级及其以下单位原则上不设考点。各考区所在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各考区负责人员名单要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地政府主管领导是本地区成人高考第一负责人。考区下设考点,考点下设考场,实行分级管理。高校、中学有承担考点的义务。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试(答)卷在考点内领取、护送、分发、拆封、回收、清点、封装过程中,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每个环节必须由经手人履行签字交接手续。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试卷,并全程同行护送试卷从考务办公室经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不得在途中办理其他事项或更改路线。考场内的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桌口朝前)、单行。 各地、州、市对发生的违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考试期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除派出巡视组外,还要从各地、州、市招委会、教育局抽调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的负责同志到其它地、州、市交叉巡视。 考试期间,实行考风考纪违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否则将追究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十二)网上评卷工作。2013年我区各语种、层次、科类考试科目继续采取网上评卷。自治区各成人高校有责任承担成人高上评卷工作任务,高校教师有承担成人高上评卷工作的义务。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建立网上评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承担网上评卷工作任务的成人高校评卷点要做好成人高上评卷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网上评卷的顺利进行。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 取 (一)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定于12月开始,并在12月30日前结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各招生学校在我区的招生规模分语种和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时,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多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中的主要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申请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4、民考汉考生按汉语言各层次、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双民”考生增加40分投档,“单民”考生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填报民语言计划且用民语言答卷的除民考汉所指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考生(简称“汉考民”)与“民考汉”考生同样对待。 填报汉语言计划且用汉语言答卷的除民考汉所含民族及回族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南疆 三地州的汉族考生。 (7)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贫困县的考生。 (8)年满25岁以上的人员(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回族考生除外)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考生确认签字。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中两项以上的南疆三地州的汉族考生,可享受两项(最多两项)照顾分值的累加,除此以外的其他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值按的一项计算,不得累加。 8、年满40岁(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年龄的考生,如无作弊行为,均可照顾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六)投档与调剂录取 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按1:1.2的投档比例投档。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招生学校按计划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及专业,报自治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生源不足的院校在调剂录取阶段,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已核定的自治区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内,依据考生的征集志愿,依次进行调剂。 2、调剂录取原则 (1)专升本统考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之间不能调剂生源。 (2)生源调剂后仍不足的院校可进行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学校可以不完成招生生源计划。 (七)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八)录取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及时向教育部报送2013年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录取新生名单。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专升本报名条件一般都是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有上进心,品行端正等。常见的报名资格条件:(一)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一般就是指专科院校的大三的学生)。(二)就读于省内高职高专院校除了要求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外,报考哪个省份、哪所院校还需满足就读于该省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条件。可以跨省份报考院校,只能在你所就读大专院校的省份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三)其他要求1.思想品德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于考试资格的审查,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有上进心,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以上的处分,没有考试作弊的记录等是最基本的前提。2.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的特殊要求部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比如有些省份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而有些省份要求过三级。3.完成专科院校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专科院校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要求成绩全部合格,毕业时能获得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4.普通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兵经过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可以参加统考专升本。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并获得相应表彰的,对应各省份的报考政策,符合条件的是可以获得免试资格的。5.考生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浙江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一)浙江省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江苏专转本报名资格条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具备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云南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身体健康;3.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含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专科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体育成绩合格(残障考生除外),并于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具有云南户籍或应征入伍地在云南省及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历的退役2年内的退役军人;具有云南户籍及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西部计划项目 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志愿者。(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专科毕业生;2. 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3. 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4.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5. 体育成绩不合格(残障考生除外)。新疆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四)规定时间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上海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2、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保送至相应本科专业的申请。山东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5.身体健康。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4)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吉林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1.医学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考生报考。2.非免试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培养学校设置情况,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的多个学校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未选的其他培养学校。3.申请免试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4.考生须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提交后无法修改,因考生操作失误及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广东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5.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天津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1)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不能参与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辽宁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1.经辽宁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辽宁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2.辽宁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辽宁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从2022年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专升本考生应是辽宁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 喀什大学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喀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第三条学校设有高台校区和新泉校区,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高台校区)、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新泉校区)。 第四条喀什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批准、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学制及证书种类: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喀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喀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喀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喀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类别与数量 第八条喀什大学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九条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第十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证,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获得喀什大学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第十三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四年制应用型本科(“4+0”模式)土木工程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关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关于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的高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及理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及文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有特殊情况,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相近或相关专业;如生源不足,通过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的专业,通过网上征集志愿录取仍然无法完成的,学校将未完成的计划统筹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第二十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喀什大学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五章报到入学 第二十四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及年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喀什大学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收费(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本专科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理科:3500元/学年; (2)文科:31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60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300元/学年。 2.专科专业 (1)理科:3300元/学年; (2)文科:2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5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学年。 第七章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践经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喀什大学2021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喀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2890003、2899350、2899389、2899208(注:以上咨询电话开放至7月5日,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后期将在学校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喀什大学网址: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址: 邮编:844000 传真: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喀什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1喀什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喀什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一、本科招生:一本线:文科类:总分310分及以上;理科类:总分320分及以上。二本线:文科类:总分250分及以上;理科类:总分270分及以上。二、本科转报考生:一本线:文科类:总分335分及以上;理科类:总分345分及以上。二本线:文科类:总分275分及以上;理科类:总分290分及以上。注:以上招生线目前未针对艺术类专业有具体的门槛要求,招生工作按照总分线的要求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喀什大学的前身是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5年4月顺利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更名为—喀什大学。 现设有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学院、法政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中语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现有51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经、理、法、工、管理、艺术等九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等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075人(含援疆教师、天山学者45人),其中专任教师827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536人,占专任教师的65%,其中博士13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89人,占专任教师的35%。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图书馆藏书121万册,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取全开放式和一卡通,校园网及3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互联世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1亿元,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建校五十多年来,学校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培养了大批靠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合格教师和有用人才,为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弘扬和传播现代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全称:喀什大学 国标代码:10763 2.学校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同时,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历证书颁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学制为4年,专科3年(民语言学生另预科一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喀什大学面向全疆及部分内地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招生数量及类别(简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办发布的2017年《招生与考试》为准)。 3.我校从2012年开始每年招收500名左右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及人数以“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准。 4.报名条件 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我校计划在内地省区招生的考生,须符合相应省区高考报名工作规范中的要求。 5.身体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1.艺术类 (1)新疆地区考生 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自治区艺术类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即可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 (2)外省地区考生(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考生除外) 参加本省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证(或本省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即可填报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志愿。 (3)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考生 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即可填报我校音乐学或舞蹈表演专业志愿。 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的,须参加本省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本省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即可填报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志愿。 2.体育类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自治区及相关省区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并取得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志愿。 五、录取原则 1.免费师范生录取:以自治区2017年相关文件为准。 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民考民”和“双语班”考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4.艺术类考生录取。 (1)新疆地区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新疆地区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民语言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舞蹈表演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疆地区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汉语言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我校舞蹈表演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外省地区(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除外)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该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组织省专业统考的,以该省相同层次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为准)。 (4)外省地区(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除外)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该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该省舞蹈表演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组织省专业统考的,以该省相同层次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为准)。 (5)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本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组织的音乐学专业校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甘肃省、陕西省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7年当地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录取:根据自治区或者其他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上线,再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6.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学校将按高考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录取。 7.区外省区招生录取的专业,如有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招办将协商生源地考试部门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疆内计划安排录取。 8.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费师范生录取(免费师范生的计划和录取以自治区2017年相关文件为准)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定向就业模式。免费师范生均要留出一学期以上(不超过一年)时间前往地州的农村乡镇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实习支教。具体实习支教工作,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总体计划安排实施。 1.免费师范生计划在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的生源。 2.签订协议: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如果拒签协议,培养院校有权取消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录取资格。 3.违约管理:免费师范生未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免费师范生入学后及在校期间,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学校和专业。 5.就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当地乡镇中小学或学前教育机构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 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计划招生纳入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录取批次与各具体招收院校的本科录取批次相同。计划招生对象以母语为汉语的考生为主,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女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且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学制4,必须到南疆基层实习支教一年。 本科阶段学习优秀、实习支教表现突出的,可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比例以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文件确定。 八、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精神收费。 2016年我校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 (二)“民汉双翻人才培养计划”按规定,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实践经费。 (三)按照自治区预科生补助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一年预科期间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或资助政策,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非免费生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 ①理科:3500元; ②文科:3100 元(外语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 ③体育(文理兼招): 3300 元; ④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 6000元。 (2)专科 ①理科:3300元; ②文科:2900元( 外语类专业除外 );外语类专业:3500元; ③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④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 九、新生报到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奖助学措施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人· 年,二等3000元/人· 年,三等2000元/人· 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 年,三等2000元/人· 年,四等1000元/人· 年。 5.国家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十一、录取规定 1.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实行“三公开”、“三监督”、“阳光工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和退档原因;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秉公执纪;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 高建平 阿不都艾尼江·塔西 朱婷婷 姜宁宁 3.监督电话: 4.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学生工作部 5.E-mail:ksuzb@ ksu.edu.cn 6.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http:// xgb.ksu.edu.cn 十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喀什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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