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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公共课《 政治学概论课程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A.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

B.确定国际法主体政治权利与义务的法定依据

C.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D.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战争和对抗的恶性发展

E.为政治解决国际纠纷提供法律标准

国际法的主要作用包括:国际法是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国际法是确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法定依据;国际法为裁定和政治解决国际冲突和纠纷提供法律标准和原则基础;国际法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参见教材P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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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哪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对报考要求和院校专业有任何疑问,招生老师在线免费咨询: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可以登录猎考网查找。作为专门的在线教育平台,猎考网的备考指导栏目就专门收录有自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练习题,还有备考的知识点指导。登录网址自考学习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相关内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考了的,你要了解具体题目啊

BAIDU里没有吗?干吗非要2002年,国际司法法条和书看熟的话也能考出啊,不难的咯...

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假如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假如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要求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要求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要求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要求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假如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 B.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 C.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要求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门槛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门槛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门槛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 试卷及答案见 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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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国际私法2009年——2015历年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8年的没有,太久远的参考价值也不大。

这里是2009年到2015年所有试题及参考答案,请从附件下载。

如对你有帮助,请及时采纳,谢谢!

历年的差不多的: 六、简述题1、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2、简述法律本座说。答: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答: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特点:(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4、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答: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①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②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③最惠国待遇是使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民事法律地位平等的制度。5、简述动产三分说。答:萨维尼在批判“动产随人”原则之时,提出了与之相对的“动产三分说”即把动产分为三类。(1)不能确定其所在地(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地方不定期的托人保管的商品或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随身行李等介于前两者之间者。第一类应适用所有者住所地法,第二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第三类应视具体情况或适用所有者住所地法,或适用物之所在地法。6、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答:当事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原则包括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客观标志原则③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原则④合同自体法7、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答:(1)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涉外婚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双方自愿、两性结合、符合法定婚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近亲通婚、重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2)我国关于涉外结婚和离婚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47条以及《婚姻法》之中,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9、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答: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外交途径送达②领事途径送达③中央机关送达④法院送达⑤邮寄送达⑥个人送达⑦公告送达10.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答: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②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③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1、简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答: 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自然人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12.简述国家及其财产和豁免权的内容。答:司法管辖豁免。即未经一国同意,他国法院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外国财产为诉讼标的的案件。诉讼程序的豁免。在一国放弃司法管辖豁免时,未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不得对该国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得强制出庭作证,提供证据,以及其他诉讼程序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豁免。一国作为原告在他国起诉或同意作为被告在他国应诉,在这种情况下,示经该国明确同意,他国法院不得根据判决对该国财产实行强制执行。13.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答: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②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③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④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⑤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14.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15、简述国际礼让说。答: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16、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答: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屈不同。(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只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法律与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17.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18.简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索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涉外性.涉外员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岛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事之问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帱。(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七、论述题1、论系属公式。答: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1、属人法。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2、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则,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3、行为地法。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涉外民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行为地法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系属公式,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等等。4、法院地法。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5、旗国法。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2、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答:(1)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2)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3、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答: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这是国际私法会议统一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又一重要成果,该公约共五章31条。①公约适用范围,采用排除适用范围的方法即a遗嘱方式b遗嘱能力c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d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等不适用。②准据法,公约采用了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与不动产。③继承协议公约明确规定了继承协议的定义。④一般规则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4、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答:涉外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依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受理和审判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其核心问题是一国法院依据何原则或标准取得涉外案件管辖权。可以看出,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何原则只能是国际条约何国内立法。因此,除依国际条约的规定确定管辖权外,应依据各国国内立法以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权:①“属人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管辖权。主要适用于与人身有关联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②“属地管辖”原则,即一国法院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受案法院能够控制被告或其财产的案件,以物之所在地为连接因素的案件以及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的案件;③“专属管辖”原则。即对涉及本国公共利益或出于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规定某些民事案件为本国法院专属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对本国公共秩序何本国当事人利益重大的民事案件;④“协议管辖”原则。即依据当事人达成的管辖权协议或条款,将其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也是对属人管辖何属地管辖的变更何补充。主要适用于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⑤“平行管辖”原则。即在多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一国法院审理案件。主要适用于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5、试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答: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6、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6月10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1959年6月?日生效。该公约的主要内容有:(1)公约适用于:所有缔.约国承认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和被申请执行地的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2)公约将“外国仲裁裁决”定义为: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所在国以外国家领土内作成的仲裁裁决;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所在国领土内作成的裁决但该国不认为是本国的仲裁裁决。(3)公约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拒绝承认和执行:缺乏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被诉人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以致未能对案件有申辩的机会;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合,或双方当事人无协议时与仲裁地国家的法律不相符合;裁决尚未生效或已被仲裁地国家撤销;裁决的争议依照执行地国家的法律属于不得提交仲裁的事项;裁决的内容违反了执行地国家的公共秩序。(4)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依被申请执行地国家的程序规则,在承认和执行本公约缔约国所作出的裁决时,不得提出比承认和执行本国仲裁裁决过苛刻之附加条件或征收过多之费用。三、案例分析题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2.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1990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1991午7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1991年8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为理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请问:1)本案当事人能否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2)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如有,应适用何国法律审理?答:1)在中国,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离婚的法律效果。2)中国公民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审判。3、边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巴西。因发生婚姻纠纷,巴西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6年按巴西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巴西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问:我国应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为什么?答: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巴西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巴西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巴西有关方面申请承认。边、王二人的分居协议是按照巴西法律达成的,巴西不准离婚的法律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边、王二人分居协议的效力。一国法院及一国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4.1997年8月,法国商人比尔从武汉市某大酒店打的到火车站。车到站后,比尔将一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司机凌某发现皮包后,寻找失主,未果。比尔丢包后,在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晚报》上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并公布了联系方式。第二天,凌某将皮包送还比尔。比尔兑现承诺,付了酬金。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范女士向武汉市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凌某。公管处通知凌某到公管处说明情况。凌某承认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经过"。3月10日,凌某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凌某上岗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凌某感到委屈,遂向武汉市汉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管处返还酬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问:1)本案中的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答:比尔乘坐出租汽车,与凌某构成涉外运输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比尔发布悬赏广告,凌某归还皮包,这构成悬赏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凌某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交出酬金,比尔索要酬金构成不当得利。这一法律关系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 5.美国籍人爱默生根据来到中国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女教师田某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爱默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爱默生任教期满,准备回国。爱默生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美国籍教师或委托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问:在本案中,爱默生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做法是否正当,为什么?答:爱默生的做法是正当的。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6.中国公民钱某,1992年到日本留学。1995年回国前夕,在上班途中,被运货卡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的妻子利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钱某弟弟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500万日元。回过后,为遗产分配一事,利某与钱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钱某的家人以利某及其女为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答: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钱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钱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李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李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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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在通常情况下,国家对某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条件是,这个人( )A.在该国居留,是该国的居民 B.向该国提出了庇护的请求C.具有该国国籍 D.曾为该国作出过重要贡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外国向中国提出引渡,其决定机关是( )A.外交部 B.最高人民法院C.国务院 D.公安机关3.确立国际地役的依据是( )A.国际惯例 B.国际条约C.公平原则 D.对等原则4.确立边境制度的目的之一是( )A.划定边界线 B.确定边境居民的国籍C.便于边境居民的往来 D.确定边境地区主权5.《南极条约》对缔约国在南极的领土要求的规定是( )A.部分肯定 B.全部否定C.冻结 D.全部肯定6.将航空器主要视为犯罪行为场所的国际公约是(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C.《巴黎航空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7.按照联合国大会《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之决议的规定( )A.遥感活动应为所有国家谋取福利和利益B.遥感国有遥感自由,它无需与被遥感国协商其遥感活动C.被遥感国可以无偿取得遥感的原始数据D.遥感国的遥感活动不必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要8.最早的全球航空公约是( )A.《芝加哥公约》 B.《华沙公约》C.《海牙公约》 D.《巴黎航空公约》9.下列使馆人员中,具有外交官身份的是( )A.秘书 B.信使C.会计 D.译员10.使馆可免纳捐税,但不应免除( )A.所得税 B.服务费C.交通费 D.进口税11.在下列情形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是( )A.国际机关的行为 B.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C.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D.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12.受害国因加害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要求加害国给予赔偿的首选方式是( )A.恢复原状 B.限制主权C.补偿 D.道歉13.国际人权可分为个人人权和( )A.公民权 B.民族自决权C.发展权 D.集体人权14.我国政府主张,人权在本质上属于( )A.国内管辖的问题 B.国际管辖的问题C.一个抽象、绝对的概念 D.完全超越国家主权的权利15.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习惯 B.国际人权公约C.一般法律原则 D.国际司法判例16.国际争端一般可分为政治性争端和法律性争端,政治性争端又被称为( )A.关于权利的争端 B.关于义务的争端C.可裁判的争端 D.不可裁判的争端17.国际法院的判决( )A.作为国际法渊源对一切国家有拘束力 B.对争端当事国就本案有拘束力C.对普通法系的国家有拘束力 D.是否有拘束力由各国自行确定18.没有第三方介入的国际争端解决方法是( )A.斡旋 B.调停C.协商 D.仲裁19.战争中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方法,但不禁止( )A.伪装具有平民和非战斗员的身份 B.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C.使用诈术或奇计 D.使用中立国的标志或制服20.《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情势变迁原则的态度是( )A.不承认该原则 B.完全承认该原则C.有条件地承认该原则 D.只在边界条约中承认该原则21.国民待遇是( )A.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B.政治权利方面的待遇C.在互惠基础上给予某些特定国家外国人的待遇D.给予外国驻本国外交官的待遇22.以经纬度标出的边界称为( )A.天文学边界 B.自然边界C.几何学边界 D.直线边界23.将国家在外层空问的探索和利用活动定性为“全人类的事务”的条约是( )A.《月球协定》 B.《外空公约》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24.国家在对外关系上的最高代表是( )A.使馆馆长 B.外交部长C.政府首脑 D.国家元首25.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 )A.政府间国际组织 B.主权国家C.争取独立的民族 D.个人26.在援引不可抗力解除国家行为的不法性时,不符合条件的是( )A.该行为所包含的特定风险已被行为国接受B.该行为是由不可抗拒的力量所引起C.该行为是由于发生了该国无力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事件D.该行为使该国在当时的情况下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其国际义务27.西方国家主张人权( )A.从性质上更适合通过国际机构来保障 B.是完全受各国排他性管辖的事项C.只能从属于国家主权 D.只有建立在“集体”基础上才是稳固的28.资本阶级人权观的思想渊源是( )A.联邦主义 B.国家主义C.人文主义 D.国际主义29.按照国际法,一般不予继承的条约是( )A.关于边界制度的条约 B.关于中立化区域的条约C.友好同盟条约 D.关于非军事区的条约30.中国公民陆某,系国家工作人员,他通过其甲国亲戚的申请而获得甲国国籍,随后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合法持有甲国护照,为甲国公民,要求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证,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 )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C.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有权提出引渡罪犯请求的国家主要有( )A.受害的国家 B.罪犯居留的国家C.罪犯本人所属的国家 D.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E.罪犯财产所在地国家32.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 )A.大使 B.代办C.临时代办 D.公使E.副大使33.根据国际人道法,战俘享有的待遇包括( )A.不得侮辱、虐待、报复和杀害B.人身、宗教信仰和尊严应得到尊重C.应被允许和家庭通信D.医疗应得到必要的保障E.积极敌对行动停止后应立即释放并遣返34.在国际实践中,争端当事国通常为之采取反报措施的情况有( )A.在外国的本国侨民遭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B.贸易问题上遭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C.航运问题上遭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D.本国公民遭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E.本国外交人员被无理驱逐35.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在乙国境内开车执行职务时将乙国人撞成重伤,该乙国人向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法院未受理此案,其理由是该领事( )A.是外交代表 B.享有领事特权与豁免C.只受其本国法律的管辖 D.正在执行职务E.享有城外庇护的权利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36、37小题各7分,第38、39小题各8分,共30分)36.简述国际法的渊源。37.简述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38.简述国际法上的国家管辖权。39.简述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40.试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联系和区别。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41. 1948年,在巴勒斯坦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事件中,一些联合国工作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9月17日,联合国调解专员和首席观察员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控制区内被以色列恐怖主义分子杀害,并由于警察采取措施的迟延,罪犯未受到追捕和查明。事件发生以后,联合国大会就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所遭受伤害如何提出赔偿请求进行了讨论。请根据国际法相关原理,对联合国大会讨论的下列问题进行分析:(1)联合国作为国际组织,能否享有国际法律人格为其工作人员提出国际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2)如果类似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享有国际法律人格,那么它与国家的国际法律人格有何区别?为什么?(3)在提出赔偿请求的过程中,联合国这种保护性行动的依据是什么?若损害行为由受害人本国所为,这是否会影响联合国的求偿能力?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庇护权属于( )A.请求庇护的个人 B.请求庇护人的国籍国C.被请求庇护的国家 D.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2.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A.《国际联盟盟约》 B.《联合国宪章》C.《国际法院规约》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原则源于( )A.国际道义 B.善良原则 C.主权自限 D.条约必须遵守4.航空器的国籍是( )A.航空器所有人的国籍 B.航空器承租人的国籍C.航空器登记国的国籍 D.机长的国籍5.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国籍行使的刑事管辖原则称作( )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6.引申出国家司法豁免权的法律原则是( )A.一国不得干涉他国事务 B.国家间应互相尊重C.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D.国家司法独立7.《联合国宪章》规定负责条约登记的机关是( )A.秘书处 B.安理会 C.经社理事会 D.国际法院8.国际环境保护实行的原则是( )A.差别待遇 B.优惠待遇 C.特殊待遇 D.公平待遇9.《外层空间条约》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 )A.为全人类的福利和利益 B.为航天技术所有国的利益C.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D.为发展外空技术10.根据《条约法公约》第51条的规定,使条约无效的情况有( )A.条约未经批准B.条约规定与缔约国国内法冲突C.条约规定涉及第三国利益D.条约是在对缔约代表实施强迫的情况下缔结的11.采取防止陆源污染的措施者主要是( )A.联合国 B.沿海国 C.可能被污染的受害国 D.渔业大国12.《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自然资源的权利性质是( )A.管辖权 B.占有权 C.管制权 D.主权权利13.《联合国宪章》关于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规定在其( )A.序言 B.第1条 C.第2条 D.第7章各条14.《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有权确定的领海宽度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A.6海里 B.12海里 C.24海里 D.200海里15.通航边界河流,若无边界条约规定,其界线一航应划在( )A.河床中心线 B.航道中心线 C.对方河岸 D.本国河岸1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我国缔结的条约与我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时,应适用( )A.我国法律 B.该项条约C.我国法律或该项条约,视情况而定 D.有关民事政策17.1970年《海牙公约》规定,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嫌疑人所在国应其( )A.予以引渡 B.予以起诉 C.依该国法律规定处理 D.或引渡或起诉18.《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实行的通航制度是( )A.自由航行 B.通知沿岸国后通行C.过境通行 D.经沿岸国批准通行19.划定边界的协议由多种文书组成,其基本文件(母约)是( )A.边界谈判记录 B.边界走向图C.划界议定书 D.边界条约20.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问题的规定是( )A.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B.承认双重国籍C.有选择地承认双重国籍D.承认1980年前具有的双重国籍21.国际组织不同于国际会议之处,在于国际组织具有( )A.常设机构 B.成员 C.主权 D.经费22.在不完全外交关系中,双方互派的外交使节一般是( )A.大使 B.公使 C.代办 D.临时代办23.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这种方法叫做( )A.使用武力 B.反报 C.干涉 D.报复24.领馆的设立地点、类别及其辖区,由( )A.派遣国决定,与接受国无关B.接受国决定,与派遣国无关C.派遣国决定,但须经接受国同意D.接受国决定,但须经派遣国同意25.有关禁止或限制使用的作战方法和手段的公约,被称为( )A.海牙规则体系 B.日内瓦规则体系C.巴黎规则体系 D.纽伦堡规则体系26.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编纂的国际公约草案的通过应交由( )A.联合国大会 B.安全理事会 C.秘书长 D.各国签署和通过27.当联合国的会员国拖欠财政款项的数目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之数目时,即( )A.被除名 B.丧失大会投票权 C.被停止会员权利 D.劝其退出28.我国历史上设立的第一个国内外交机关是( )A.外交部 B.总理各国事务衙门C.外务部 D.政治部29.在区域性国际组织中,成立取早的是( )A.美洲国家组织 B.阿拉伯国家联盟C.欧洲联盟 D.东西亚国家联盟30.国际法上第一个宣布战争为非法的国际条件是( )A.《巴黎非战公约》 B.《国际联盟盟约》C.《联合国宪章》 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 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31.在下列人员中,具有外交官身份的有( )A.参赞 B.随员 C.使馆馆长D.武官 E.译员32.双边条约的生效时间有( )A.自谈判之日起 B.自签字之日起 C.自批准之日起D.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 E.自条约规定的特定日期起33.联合国国际法院裁判各项争端应适用( )A.国际公约或条约 B.国际习惯C.一般法律原则 D.司法判例及最高公法学家的学说,作为补助资料者E.国际组织决议34.成为联合国新会员国的条件是( )A.爱好和平 B.秘书长提议 C.接受宪章所载的义务D.经联合国确认该国能够并愿意履行宪章的义务E.与大部分会员国建立了外交关系35.国际不当行为责任免除的情况有( )A.同意 B.不可抗力 C.不违反国际义务D.危难 E.对抗措施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37.斡旋�38.国书�39.条约的解释40.战时禁制品�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41.各国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有哪些?42.简述法律承认的效果。43.为什么说国际法是法律的特殊体系?44.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45.试论条约的保留制度。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法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D 4.C 5.B6.C 7.A 8.A 9.A 10.D11.B 12.D 13.C 14.B 15.B16.B 17.D 18.C 19.D 20.A21.A 22.C 23.D 24.C 25.A26.A 27.B 28.B 29.A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BCD 32.BCDE 33.ABCD 34.ACD 35.ABDE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为了缓和紧张局势和防止局势进一步恶化,联合国大会或安全事理会通过决议组织 观察团、监督组织或维持和平部队,在征得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派到冲突地区,以监督停 火或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以便恢复和促进和平。称之为维持和平行动。37.是指在争端当事国未能以谈判与协商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促使当事国进行 谈判。协助其解决争端,但不参与谈判的一种方法。38.是派遣国元首发给接受国元首用以证明大使或公使身份的正式文书,其中写明馆长的 姓名和等级,并请接受国元首予以信任等。39.是指对条约的整体、个别条款或词句的意义、内容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目的是明确条约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地方,从而有利于履行条约。40.是指违反交战双方禁止运送给敌国的货物。分为绝对禁制品和相对禁制品,凡属于 军事用途的禁制品称为绝对禁止制品,凡可供军用也可供民用的禁制品称为相对禁制品。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41.196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宣布了 九项原则,包括:(1)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2)各国平等地根据国际法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和天体;(3)外层空间和天体不得据为已有;(4)各国在外空活动必须遵守国际法;(5)各国对本国在外空的活动负有国际责任;(6)合作和互助原则;(7)各国对其所发射的外空物体及其所载人员有管理和控制权,对外空物体有所有权;(8)各国对其发射的外空物体所造成的损害负有国际责任;(9)各国负有援助及营救宇航员的义务。42.(1)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和领事关系;(2)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及行政管辖权;(4)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5)一旦承认了被承认国的新政府就撤销了对被承认国前政府的承认;(6)承认具有溯及的效果。43.(1)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国家,除此还有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制订出来的,没有专门的国际立法机关;(3)国际法的实施方式与国内法不同,没有强制实施国际法的专门机关。44.(1)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对"区域"的法律地位做出规定,可概括为:(2)"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3)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将"区域"占为已有;不得主张权利;(4)"区域"内的资源属于全人类所有,由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驶;(5)"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专为和平目的使用;(6)"区域"的法律地位不影响其上覆水域或上覆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五、论述题(共15分)45.要求答出下三点:(1)保留的定义。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 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2)保留的规则,包括1)保留的提出。除以下三种情况外,均可对条约提出保留。这三种情况是:①条约本身禁止保留。②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保留不在其内。③保留不符合条约的目的与宗旨。2)保留的接受与反对。《条约法公约》第20条规定:①明文准许保留的条约,则 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②在全体当事国间适用条约的所有条款为每一当事国家受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则保留必须经全体当事国接受;③如果条约是国际组织的组织文件,除另有规定外,保留须经该组织主管部门接受;④如保留经另一缔约国接受,就该另一缔约国而言,保留国即成为该条约的当事国。如果保留经另一缔约国反对时,条约在反对国与保留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产生效力。一国对条约的保留,只要至少有另一缔约国已经接受该项保留,就成为有效。3)保留及反对保留的法律效果。凡对另一当事国成立的保留,在保留国与该当事 国之间,依保留的范围修改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在其他当事国之间,则不修改条约的规定;如反对保留的国家并未反对条约在该国与保留国之间生效,则在该两国之间仅不适用所保留的规定。4)撤回保留及撤回对保留的反对。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保留得随时撤回,对保留提出的反对亦得随时撤回。(3)保留的程序。保留、明示接受保留及反对保留,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至有关缔约国及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其他国家,撤回保留或撤回对保留提出的反对,亦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一、试题精讲

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一/33.单选)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专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考点】国家债务的继承

【难度】★★★

【答案】B。 解析:A选项错误,不当选。该说法过于绝对,丙国因甲乙两国合并产生,对于甲乙的国家非恶债是应予继承的。

B选项正确,当选。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符合国家债务的要件,应当继承。

C选项错误,不当选。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属于地方债务,不继承。

D选项错误,不当选。乙国元首向丁国商业银行所借债务因借债对象不是国际法主体,不属于国家债务,不继承。

故本题选B。

二、知识点总结

国际法上应当继承的债务是指国家非恶债,即举债主体是国家的中央政府;借债对象须为其他国际法主体;产生债的条约是平等条约。因此,所借债务是否继承,要看具体情况,既不能当然消除,也不能全部转属继承。

国际法自考题库汇总

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7) 题型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36、37小题各7分,第38、39小题各8分,共30分)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第一部分】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

A、发价发出时 B、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

C、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 D、合同成立时

2、根据《海牙规则》、《华沙公约》和《国际货协》的规定,空运单、铁路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不同是()

A、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B、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C、海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D、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任何作用

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迟延提货或拒绝提货的,船长可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是()

A、托运人 B、承运人 C、收货人 D、购买人

4、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的被允许的合理绕航发生的情况是()

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B、企图一个的港口城市

C、为了接受新海员实习

D、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但收货人发出指示

5、关于C组贸易术语,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转移

B、CIF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

C、CIP是在装运港船上货

D、在CPT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

6、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各贸易术语中卖方义务的是哪项?()

A、FAS B、FOB C、DDP D、DDU

7、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下列哪种提单?()

A、已装船提单 B、不清洁提单

C、收货待运提单 D、备运提单

8、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个合同?()

A、航次租船合同

B、定期租船合同

C、光船租赁合同

D、班轮运输合同

9、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

A、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 B、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

C、指定装运港码头 D、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

1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软条款”信用证的是()

A载有暂不生效字样 B、载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生效

C、经通知才生效 D、附生效日期的

11、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国某公司应投保()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一切险加战争险

12、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属于下列哪种信用证?()

A、可转让信用证

B、光票信用证

C、保兑信用证

D、可撤销的信用证

13、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三批货物,第一仳货物全部焚毁,另二批货物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

A、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后两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D、A舱后两批货物属单独海损,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14、《汉堡规则》规定的索赔时效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未加注明的视为下列哪种信用证?()

A、 不可撤销信用证

B、 可撤销信用证

C、 保兑可撤销信用证

D、 可转让信用证

16、关于提单中的承运人的责任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下列哪种责任?()

A、不负过失责任 B、不完全过失责任

C、完全过失责任 D、推定的完全过失责任

17、国际公约中关于运输过程中的过失免责规定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矛盾的的是()

A、海洋运输 B、航空运输 C、多式联运 D、铁路运输

18、信用证项下付款,付款银行发生付款错误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A、真实性免责 B、传递免责 C、不可抗力免责 D、表面不符免责

19、下列险别中,保险责任的基本险别是()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附加险

20、下列交易中,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司》的是()

A、我国从美国进口飞机 B、百度公司的股票在美国销售

C、我国某公司从秘鲁进口一万吨鱼骨粉 D、内地游客在香港选购首饰

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B 2、C 3、C 4、A 5、A

6、C 7、C 8、B 9、B 10、D

11、A 12、C 13、B 14、B 15、A

16、B 17、B 18、D 19、C 20、C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1996年4月,中国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与美国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签订了CAP牌打印机进口合同。合同约定: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在1996年6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1996年6月30日,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仍未收到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向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7月4日回复传真。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按期回复,告知南洋贸易公司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撤消合同。但南洋贸易公司公司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金龙贸易公司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金龙贸易公司公司于7月5日正式函告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问:

(1)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如果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金龙贸易公司公司?

2、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1995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G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雄狮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1996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雄狮号”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1996年1月30日“雄狮号”途经达达尼尔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4.承运人可否向托运人B公司追偿责任?为什么?

11、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国某公司应投保()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一切险加战争险

12、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属于下列哪种信用证?()

A、可转让信用证

B、光票信用证

C、保兑信用证

D、可撤销的信用证

13、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三批货物,第一仳货物全部焚毁,另二批货物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

A、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后两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D、A舱后两批货物属单独海损,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14、《汉堡规则》规定的索赔时效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未加注明的视为下列哪种信用证?()

A、 不可撤销信用证

B、 可撤销信用证

C、 保兑可撤销信用证

D、 可转让信用证

16、关于提单中的承运人的责任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下列哪种责任?()

A、不负过失责任 B、不完全过失责任

C、完全过失责任 D、推定的完全过失责任

17、国际公约中关于运输过程中的过失免责规定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矛盾的的是()

A、海洋运输 B、航空运输 C、多式联运 D、铁路运输

18、信用证项下付款,付款银行发生付款错误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A、真实性免责 B、传递免责 C、不可抗力免责 D、表面不符免责

19、下列险别中,保险责任的基本险别是()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附加险

20、下列交易中,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司》的是()

A、我国从美国进口飞机 B、百度公司的股票在美国销售

C、我国某公司从秘鲁进口一万吨鱼骨粉 D、内地游客在香港选购首饰

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B 2、C 3、C 4、A 5、A

6、C 7、C 8、B 9、B 10、D

11、A 12、C 13、B 14、B 15、A

16、B 17、B 18、D 19、C 20、C

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

(1)金龙贸易公司公司的处理方法合理。因为南洋贸易公司公司未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违约,而且在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拒绝将信用证延期的情况下,仍未履行交货义务,故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金龙贸易公司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南洋贸易公司公司索赔。

(2)南洋贸易公司公司应该赔付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卖方应交货时,货物在卖方所在地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如买方补进货物,应赔付合同价格与补进货物价格之间的差额。

2、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4、可以。因B公司出具的保函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保函对当事的双方有效。

【第三部分】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6分)

1、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第一组术语中仅有的一种术语是(D):

A.AXWB、FOBC、DDPD、EXW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标准是(B):

A、合同当事人的国籍B、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

C、合同当事人的居住地D、与合同的密切联系地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

A.要约为人时B、要约发出时

C.到达要约人时D、要约到达人时

4、甲公司向社会散发商品目录,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应视为(C):

A、要约B、C、要约邀请D、不可撤销的要约

5、的有效撤回期间是(C):

A.作出前B、发出前

C、发出后至送达要约人之时D、发出后任何时间

6、DDU是国际贸易术语中(D)术语的英文缩写。

A、目的港船上交货B、目的港码头交货

C、完税后交货D、未完税交货

7、华沙-牛津规则是(B)在1932年制定的。

A.国际商会B.国际法协会C.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8、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一种术语是(D)

A.DDUB.FCAC.DDPD.EXW

9、卖方承担责任,卖方要负责办理进口手续,负责费用和进口许可证的一组术语是(C)。

A.DDUB.FCAC.DDPD.EXW

10、甲企业在刊登商业广告时注明“本广告售予最先支付现金或者最先开出信用证的人”,则该广告应被作为一项(B):

A、要约B、不可撤销的要约C、D、要约邀请

1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排列,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A)组。

A.四B.五C.六D.三

1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

A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13、明确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国际货物买卖法律是(B)。

A.《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D.《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4、.《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适用于(A)。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1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A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

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16、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C)。

A要约B反要约

C要约邀请D新要约

17、.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

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

【第四部分】

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如果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AB)条件,才被认为有效:

A.中对要约所作的变更并非实质性变更。

B.人对非实质性变更未提出任何异议。

C.人对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

D.要约人对的非实质性变更提出口头异议

2、买方违约的情形:(ACDE)

A、不付款B、不提供货物C、迟延付款

D、不收取货物E、迟延收取货物

3、根据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国际贸易术语中包括的几种贸易术语:(ABC)

A.货交承运人B、装运港船边交货

C、装运港船上交货D、边境交货E、目的港码头交货

4、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的要求是:(ACE)

A.应当载明货物的名称

B.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质量或如何确定质量的方法

C.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D.应明示或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的交付时间或如何确定交付时间的方法

E.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

5、下列哪些术语的货物出口手续都由卖方负担。(ABC)

A.DDUB.FCAC.DDPD.EXW

6、凡在接受中对下列(ABCDEF)事项做了添加或变更者,均认为在实质上变更了发价的条件:

A货物的价格B.付款C.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D.交货的时间与地点E.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F.解决争议的方法

7、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是:(ABC)

A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B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C提交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8、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ABC)

A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B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

C提交替代物

9、按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外表状态有无加批注来分类,提单可分为(CD)。

A、已装船提单B、备运提单C、清洁提单

D、不清洁提单E、直达提单

10、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买方或其银行或提单受让人乐于接受(ACE)提单。

A已装船B收妥待运C清洁

D不清洁E指示

【第五部分】

简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

(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其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和国际结算方面的法律;(2)关于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法律,如知识产权法、技术转让法等;(3)关于各国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如海关法、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以及外汇管理法等。

2、简述FOB术语关于买卖双方风险及义务的规定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其他责任、费用也都由买方负担,包括获取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以及办理货物入境的手续和费用。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他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3、简述CIF术语关于买卖双方风险及义务的规定

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卖方义务:‘

①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

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

及时通知买方。

②承担将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⑧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

④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

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⑤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单证,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以及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

买方义务:

①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

货款。

②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②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

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4、试述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发价的条件有哪些?

1)发价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

2)发价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发价人须有一旦其发价被接受时即受约束的意思。

5、逾期的接受的含义和效力?

又称迟到的接受,是指接受通知到达发价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发价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者在发价未规定有效期时,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根据《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确认该接受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也即合同于接受通知书到达时生效,而不是受盘人收到确认通知后才生效。如果接受的逾期是由于传递不正常而造成的,从载有接受的信件和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如果传递正常,它本应在有效期内送达。对于这种逾期接受,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发盘因逾期而失效,否则该接受有效,合同于该接受到达时成立。

【第六部分】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按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的损害或损失,其的赔偿责任以(D)为限。

A.100美元B、100法郎C、100马克D、100英磅

2、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的权利是(B):

A.委付权B、代位权C、赔偿权D、支付权

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共同海损属于(B)

A共同损失

B部分损失

C全部损失

D单独损失

4、具有物权凭证作用的单据是(B)。

A商业发票

B提单

C空运单

D铁路运单

5、1955年海牙书规定,若收货人在货物交由其处理之日起(A)天内不提出异议,不能再向承运人提起逾期交货的诉讼。

A、21天B、14天C、一个月D、二年

6、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以(C)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一种合同关系。

A.承兑B、付款C、开证申请书D、提供单据

注: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的法律关系以开证申请书为基础的委托合同关系。开证银行对开证申请人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两条: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开证;以合理的谨慎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7、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D)的是不清洁提单。

A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

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渍

8、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B)。

A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属单独海损

DA舱乙批货物属单独海损,B舱货物属共同海损

9、我国宪法和《对外贸易法》均规定,国家对外贸易的管理权属于(B)

A.海关总署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外经贸部

10、风险转移指的是(B)。

A、风险本身的转移B、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C、风险本身及风险承担的转移D、风险不再发生

一、试题精讲

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一/33.单选)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专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考点】国家债务的继承

【难度】★★★

【答案】B。 解析:A选项错误,不当选。该说法过于绝对,丙国因甲乙两国合并产生,对于甲乙的国家非恶债是应予继承的。

B选项正确,当选。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符合国家债务的要件,应当继承。

C选项错误,不当选。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属于地方债务,不继承。

D选项错误,不当选。乙国元首向丁国商业银行所借债务因借债对象不是国际法主体,不属于国家债务,不继承。

故本题选B。

二、知识点总结

国际法上应当继承的债务是指国家非恶债,即举债主体是国家的中央政府;借债对象须为其他国际法主体;产生债的条约是平等条约。因此,所借债务是否继承,要看具体情况,既不能当然消除,也不能全部转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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