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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自考题库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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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自考题库及答案解析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公共课《 政治学概论课程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A.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

B.确定国际法主体政治权利与义务的法定依据

C.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D.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战争和对抗的恶性发展

E.为政治解决国际纠纷提供法律标准

国际法的主要作用包括:国际法是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国际法是确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法定依据;国际法为裁定和政治解决国际冲突和纠纷提供法律标准和原则基础;国际法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参见教材P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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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1.安某和皮某分别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和随员。安某多次参加乙国群众举行的反政府集会和*;皮某则是大量订阅乙国*公开出版的刊物并将有关内容向甲国报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2005年卷一不定项第95题) A.安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B.皮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C.一旦安某或皮某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其外交特权与豁免即应被剥夺 D.一旦外交人员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 答案:A、D 解析:外交人员的特权、豁免和义务 外交人员包括使馆馆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 .使馆的职务之一就是就是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向派遣国作出报告,但是使馆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以明示的方式 作出,因此,选项C错误。法律 教育|网对于外交人员,一旦其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对于行政技术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接受国可以宣布为“不能接受”。故选项D正确。 注意“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的人的措辞范围是不同的。使馆馆长和一般外交人员是“不受欢迎的人”,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为“不能接受的人”。 2.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2003年卷一多选第60题)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答案:B、C 解析:外交人员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重点),其中有两个是绝对的,一个是刑事的,一个是作证方面的,除此之外,享有有限制的行政和民事方面的豁免。 外交人员民事管辖豁免有以下例外:(1)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2)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3)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4)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不能对与主诉有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A项赵某以使馆名义购买房屋发生纠纷,可以管辖豁免,不合题意;B、C项分别属于上述第(2)、(3)项管辖例外,合题意,应选。D项纯属国内债务问题,而且当事人均为甲国人,可以在乙国法院豁免。 3.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2003年卷一不定项第93题)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答案:C 解析:条例和公约对特权豁免的人员范围分别做了放宽和限制。对外交人员方面进行了放宽,对配偶和子女方面进行了限制。 享有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颁布之前,A、B、D三项所列均是《维也纳公约》所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我国先后均予以接受。《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在保留这些内容之基础上,新增了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故C项正确,当选。 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外交特权与豁免,以下讲解请您认真查阅: (一)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1)接受国人员非经馆长允许,不得进入使馆馆舍。(绝对) (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保护义务,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伤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的事情。 (3)使馆馆舍及设备、财产、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无论何时何处,均不得侵犯。 3.使馆有通讯自由: 来往公文、外交邮袋、外交信使、明密电信。但非经接受国同意,不得装置并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外交信差在执行职务时应受到接受国的保护。接受国对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 4.使馆免纳捐税和关税 派遣国及使馆馆长对于使馆所有或租赁之馆舍,免纳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此项免除不包括为使馆提供特定服务应收的费用,如水电费等,也不包括派遣国或使馆馆长订立承办契约依接受国法律应缴纳的捐税。使馆办理签证、护照等公务所收的规费及手续费免纳一切捐税。法律 教育.网使馆的公务用品入境,如办公室家具、车辆等免纳关税及贮存、运送及类似服务费用以外的一切其他课征。 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有权使用国旗和国徽 (二)使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包括馆长和外交职员) 1.人身不受侵犯:不受任何形式的逮捕或拘留,接受国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外交人员的人身自由或名誉受到侵犯。但这并不排斥接受国对外交人员犯罪行动的防止或制止而采取措施的实施,也不排除由于外交人员本人的挑衅行为而引起的他人正当防卫的实施。 2.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3.管辖豁免: (1)刑事管辖豁免是绝对的,并不排除接受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2)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 ①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 ②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 ③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 ④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 (3)作证义务的豁免: (4)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由其派遣国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要注意的是,对诉讼程序上管辖豁免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豁免的默示放弃,后项放弃须由派遣国单独明确作出。 4.免税免验 (1)外交代表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的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有几项例外:通常计入商品或劳务价格内的间接税;对于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课征的捐税(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而置有的除外);遗产税、遗产取得税或继承税;自接受国境内获得的私人所得或投资课征的捐税;为提供特定服务所付的费用;不动产登记费、法院手续费、抵押税等。 (2)外交代表或与之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的私人用品,包括其定居所用的物品在内免除一切关税及贮存、运送及类似服务费用以外的一切其他课征。外交代表的私人行李免受查验,但有重大理由推定其中装有不在免税之列的物品,或接受国法律禁止进出口或有检疫条例加以管制的物品,可在外交代表或其代理人在场时查验。 5.其他特权与豁免 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法 律教育]网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2002年卷一不定项第94题) 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 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进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 答案:A、B、C 解析: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本题首先明确一点,即秘书和随员都是外交人员,都享有特权和豁免(随员是等级最低的外交人员)。其次,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同时外交人员免除作证的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出庭作证的义务,也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第三,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只能由其派遣国明示地放弃,外交人员自己没有放弃的权利, 因此A、B项说法是错误的,均错在外交人员自己没有放弃豁免的权利,C项错在对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的明示方式作出,沉默不能推定为同意放弃,D项说法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B、C项。 法律教育网·李文沛

条约法 1.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 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 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 答案:D 解析:条约的效力——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权利的创设不需要经过当事国的同意,但是义务的创设、取消、变更都是要经过当事国的同意的。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未经第三国同意一般对第三国既不创设义务也不创设权利。法律教 育0网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些权利,不必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 本题中,甲、乙两国缔结的条约,开放一条流经甲、乙、丙三国的河流给丁国,对于该项条约,丙国和丁国都是第三国。丙国已经正式表示接受该义务,丁国也已明确接受该项权利,因此,未经丁国同意,甲、乙、丙三国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丁国的该项权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单选第29题) 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答案:B 解析:A项国内立法是国家内政行为,国际法不能干涉,B项立法是可以的,但是会引起国家责任的问题,所以正确。D项国家责任之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归因于国家,二是违背了国际义务,所以它和国家性质没有关系。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指对于在主权平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基础上的各项有效条约,各当事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善意地解释条约,忠实地履行条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此也作了规定:凡有效的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约束力,必须由其善意履行。法律.教育-网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内国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按照国际法,如果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不履行有关的条约义务,就构成国际不当行为,违约者应当承担国际责任。 因此,甲国有权通过与其签订的条约不一致的立法,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履行条约的理由。故选项A、C、D错误,B项正确,当选。 3.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法 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 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 答案:D 解析:条约效力——条约缔结的程序 条约缔结的程序是指缔结条约经过的过程和履行一定的手续。条约缔结的程序一般包括:条约的议定、约文的认证和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条约的议定是指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当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指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的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受条约的约束。法律 教育 网因此,根据题目中的表述,甲国总统的签署行为是对约文的认证,甲国的议会的做法并不违反国际法,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并不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虽签署但未经议会批准,该条约对甲国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而只有甲国议会的批准才是表示受条约的拘束。所以只有选项D的表述是正确的。A、B、C错误,故D项当选。 4.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2004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答案:C 解析:条约的冲突 只要掌握了解决条约冲突的几种方法,该题即可迎刃而解。(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在同为两条约的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首先熟悉关于条约的性质和效力特征、然后依据逻辑上的分析,也可解答本题:条约的效力来源于当事国国家意志的同意,条约的效力类似于国内法上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条约生效或失效均是针对当事国而言;再依据后法优于前法的观念 ,可判断:A项,旧约是甲乙丙三国的贸易条约,未经三国意志的协商修订仍然有效适用于三国之间,所以A项正确;B项,新约仅为甲乙两国之间签订,效力无法扩展至非当事国的丙国,因此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该项正确;C项,新约既然是甲乙两国之间签订,其生效、失效是针对甲乙两国而言,其生效不以丙国同意为要件,该项错误;D项,以甲乙丙三方为当事国的旧约未经其共同意志修订,因此,在甲乙丙三方之间仍然适用旧约,该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应为C项。 5.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2003年卷一单选第20题)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是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缔约权——全权证书 条约谈判代表授权证明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家的对外代表机关主要有三类:国家元首、政府及其首脑、外交部门,此三者中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均无须授权证明即具有全权代表资格。注意政府首脑可能是总统、总理或首相,不包括副职,副职只有接受正职委托或授权时才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所以需要出示全权证书。 本题中,总统甲某、总理丙某,外交部长丁某均系对外代表机关,无须证明。只有副总统乙某需出示全权证书,B项正确。 6.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3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答案:A、B、C、D 解析: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否违背国际强行法的问题 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如具备条约文本、对条约的签署或批准等,实质要件包括:具备完全的缔约权;自由同意;符合强行法。条约的无效有多种原因,其中一种是违反一般国际强行法,如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国际法原则。法律>教育网灭绝种族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是国际罪行,含有这样内容的条约是无效的。由此可知A、B、C三项均选。至于D项,甲、乙两国共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因此D项也应当选。 7.甲乙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为作准文本,并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分歧:依乙国文字文本进行解释对甲国更加有利,而依第三种语言文本进行解释对乙国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2000年卷一单选第23题) A.甲乙两国应接受各自语言文本的拘束 B.甲国可以仅根据乙国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对其有利且为作准文本 C.乙国可以根据第三种语言的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为参考文本,不必考虑甲乙国语言文本 D.由于三种文本用语分歧,该条约无效 答案:A 解析:A项既符合了善意原则,又符合了作准文本的原则。 国际条约的解释 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规定:(1)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本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一作准;(2)作准文字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参考;(3)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4)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之条约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根据,如遇解释分歧而且按照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依上述第(3)项规定,本题应选A项。 法律教育网·李文沛

自考国际私法题库及答案解析

BAIDU里没有吗?干吗非要2002年,国际司法法条和书看熟的话也能考出啊,不难的咯...

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 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卷分A、B卷,使用1991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用A卷,使用2000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用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A卷计分。A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无论在历史上或是在今天,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都是(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2.“既得权”说的创始人是( ) A.孟西尼 B.库克 C.萨维尼 D.戴西3.使处于一国领域内的不同外国人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是(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通优惠待遇 D.非歧视待遇4.“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5.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指冲突规范结构中的( ) A.连接点 B.准据法 C.范围 D.系属公式6.甲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范要求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该种情形是(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间接转致7.在我国,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责任的是( ) A.司法部 B.人民法院 C.中外法学家 D.我国驻外使领馆8.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的法律适用,各国首先采用的是( ) 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C.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代理行为地法9.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一般适用( )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人属人法 C.法院地法 D.行为地法10.对版权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是( ) A.《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海牙公约》11.依我国法律,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法律时,一般应适用( ) A.工程所在地法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12.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13.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 D.当事人本国法14.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 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15.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该种管辖属( ) A.一般管辖 B.特殊管辖 C.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主要理由是( ) A.国家主权的要求 B.简单明确,易于识别 C.保证内国法律概念一致性 D.可防止识别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 E.防止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2.“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的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是( ) A.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B.法律规避条款 C.采用直接限制的方式 D.采用间接限制的方式 E.采用合并限制的方式3.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 ) A.以其惯常居所地法为本国法 B.以其住所地法为本国法 C.以其行为发生地法为本国法 D.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为本国法 E.以其最后取得的国籍所属国法为本国法4.依我国法律,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的是( )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时间 D.合同的履行 E.违约的责任5.依我国法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是( ) A.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争议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_______。2._______常用来解决物权关系,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3.如果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旧、前后两个以上法律的管辖时,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叫做“_______”。4.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的_______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5.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依_______,即破产宣告国法。6.在当事人对合同的准据法缺乏明示选择时,我国立法采取_______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7.依提单中对收货人的不同记载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_______提单。8.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_______。9._______是指国家有关机构对外国机构设立某种审判程序所给予的协作。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当今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几个特点。2.简述连接点的法律意义。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几种解决方法。4.简述国家许可证协议的种类。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6.简述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意义。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试述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美国人JACK1998年来中国工作,与一中国女子李雪青相识并产生感情。2000年3月,两人未经登记而以宗教方式在中国结婚。2001年8月JACK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其远在美国的父母赶来中国,后与李雪青在JACK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分歧。JACK的父母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JACK与李雪青未经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因而李雪青没有继承权,他们要求继承JACK遗留在中国的全部财产;李雪青认为,JACK来中国之前居住的美国某州是允许以宗教方式结婚的,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她有权继承JACK的遗产。问:1)就本案的继承问题而言,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B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 A.临时性的国际会议 B.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民间学术团体2.库克是哪个学派的创始人( )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政府利益”说 D.“法院地法”说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是一条( ) A.重叠性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单边冲突规范4.常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为(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5.一国立法中明文规定,如适用外国法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则该外国法不予适用。这种立法方式被称为( )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6.我国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认可方式上采取的是( ) A.一般认可 B.概括认可 C.特别认可 D.分类认可7.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其住所为( ) A.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 C.现在所在地 D.与产生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8.我国对依法律程序被国有化的合营企业一般(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的补偿 C.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D.给予“全额、及时”的补偿9.物权的保护方法一般适用( ) A.当事人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10.我国未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11.“合同自体法”通常首先指的是( )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法律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2.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 A.汇票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13.最早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概念的是( ) A.戴西 B.莫里斯 C.里斯 D.艾伦茨威格14.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适用(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15.我国在批准和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时,指定下列哪个机关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 A.公安部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对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哪两项相结合的复合标准( ) A.成立地 B.住所地 C.实际控制 D.准据法 E.设立人国籍2.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二级反致 C.转致 D.外国法院说 E.间接反致3.目前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E.《布鲁塞尔规则》 4.依我国民诉法有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B.继承人住所地法院 C.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E.被告住所地法院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是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与_______之间的冲突。2.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互惠的、_______的最惠国待遇。3._______问题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其中哪一个法律的问题。4.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包括适用_______的错误和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5.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的方式一般适用_______。6.依我国《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_______。7.《伯尔尼公约》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采取_______国民待遇原则。8.依我国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_______。9._______是指不通过常设仲裁机构,而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的仲裁方式。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3.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4.简述各国关于国际劳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实践。5.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内容。6.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连结点的软化处理。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来没有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249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D 3.B 4.B 5.C 6.A 7.B 8.A 9.B 10.C11.A 12.D 13.C 14.A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BC 2.AC 3.BD 4.CDE 5.DE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物之所在地法3.法律的时际冲突4.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5.法院地法6.最密切联系7.指示8.领事婚姻9.国际司法协助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统一国际私法的工作重点已扩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等新领域; 2)国际私法统一运动正从区域化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3)统一化的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4)在统一国际私法的各种条约中,越来越多地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2.1)从形式上看,连接点起着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的作用; 2)从实质上看,连接点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3.1)适用内国法代替;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4.1)独占许可证协议; 2)排他许可证协议; 3)普通许可证协议; 4)可转让许可证协议; 5)交叉许可证协议。5.1)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6.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 1)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不适用以下的销售:(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同时,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 4)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0分)1)先决问题。它的构成要件有三: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2)无效。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他们的婚姻是在中国缔结的,而我国法律不承认以宗教方式缔结的婚姻的效力。B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B 3.C 4.C 5.A 6.C 7.D 8.C 9.B 10.D11.C 12.D 13.B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D 2.AE 3.ACD 4.AC 5.BD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内国法的域外效力2.无条件3.法律的时际冲突4.冲突规范5.行为地法6.船旗国法7.双国籍8.中国法9.临时仲裁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不同国家有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外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法律概念。3.1)当事人规避法律必须出于故意; 2)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 3)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4)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4.1)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适用受雇人惯常工作地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国法律; 4)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5.1)司法管辖豁免; 2)诉讼程序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6.1)提交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规则; 5)裁决的效力。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所谓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替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连结点。例如,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以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取代合同缔结地法和合同履行地法这些直接硬性规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规定多个连结点以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如在冲突规范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适用的连结点,以增加冲突规范的弹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的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传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同一类法律关系一般只规定一个连结点。但现在,不仅新的法律关系大量产生,就是同一法律关系内部也开始分化。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的部分或不同的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三个原则: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首先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解决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依我国法律,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当然,人民法院也只是“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共同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而非一定适用他们的共同属人法。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六、案例分析题(10分)1)有管辖权。依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依我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本案中,扶养人、被扶养人的国籍均为中国,被扶养人的住所地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应该是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如果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试卷及答案见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自考国际私法题库答案及解析

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如果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试卷及答案见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 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卷分A、B卷,使用1991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用A卷,使用2000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用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A卷计分。A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无论在历史上或是在今天,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都是(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2.“既得权”说的创始人是( ) A.孟西尼 B.库克 C.萨维尼 D.戴西3.使处于一国领域内的不同外国人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是(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通优惠待遇 D.非歧视待遇4.“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5.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指冲突规范结构中的( ) A.连接点 B.准据法 C.范围 D.系属公式6.甲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范要求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该种情形是(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间接转致7.在我国,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责任的是( ) A.司法部 B.人民法院 C.中外法学家 D.我国驻外使领馆8.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的法律适用,各国首先采用的是( ) 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C.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代理行为地法9.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一般适用( )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人属人法 C.法院地法 D.行为地法10.对版权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是( ) A.《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海牙公约》11.依我国法律,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法律时,一般应适用( ) A.工程所在地法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12.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13.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 D.当事人本国法14.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 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15.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该种管辖属( ) A.一般管辖 B.特殊管辖 C.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主要理由是( ) A.国家主权的要求 B.简单明确,易于识别 C.保证内国法律概念一致性 D.可防止识别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 E.防止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2.“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的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是( ) A.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B.法律规避条款 C.采用直接限制的方式 D.采用间接限制的方式 E.采用合并限制的方式3.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 ) A.以其惯常居所地法为本国法 B.以其住所地法为本国法 C.以其行为发生地法为本国法 D.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为本国法 E.以其最后取得的国籍所属国法为本国法4.依我国法律,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的是( )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时间 D.合同的履行 E.违约的责任5.依我国法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是( ) A.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争议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_______。2._______常用来解决物权关系,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3.如果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旧、前后两个以上法律的管辖时,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叫做“_______”。4.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的_______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5.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依_______,即破产宣告国法。6.在当事人对合同的准据法缺乏明示选择时,我国立法采取_______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7.依提单中对收货人的不同记载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_______提单。8.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_______。9._______是指国家有关机构对外国机构设立某种审判程序所给予的协作。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当今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几个特点。2.简述连接点的法律意义。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几种解决方法。4.简述国家许可证协议的种类。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6.简述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意义。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试述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美国人JACK1998年来中国工作,与一中国女子李雪青相识并产生感情。2000年3月,两人未经登记而以宗教方式在中国结婚。2001年8月JACK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其远在美国的父母赶来中国,后与李雪青在JACK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分歧。JACK的父母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JACK与李雪青未经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因而李雪青没有继承权,他们要求继承JACK遗留在中国的全部财产;李雪青认为,JACK来中国之前居住的美国某州是允许以宗教方式结婚的,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她有权继承JACK的遗产。问:1)就本案的继承问题而言,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B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 A.临时性的国际会议 B.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民间学术团体2.库克是哪个学派的创始人( )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政府利益”说 D.“法院地法”说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是一条( ) A.重叠性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单边冲突规范4.常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为(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5.一国立法中明文规定,如适用外国法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则该外国法不予适用。这种立法方式被称为( )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6.我国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认可方式上采取的是( ) A.一般认可 B.概括认可 C.特别认可 D.分类认可7.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其住所为( ) A.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 C.现在所在地 D.与产生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8.我国对依法律程序被国有化的合营企业一般(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的补偿 C.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D.给予“全额、及时”的补偿9.物权的保护方法一般适用( ) A.当事人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10.我国未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11.“合同自体法”通常首先指的是( )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法律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2.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 A.汇票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13.最早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概念的是( ) A.戴西 B.莫里斯 C.里斯 D.艾伦茨威格14.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适用(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15.我国在批准和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时,指定下列哪个机关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 A.公安部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对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哪两项相结合的复合标准( ) A.成立地 B.住所地 C.实际控制 D.准据法 E.设立人国籍2.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二级反致 C.转致 D.外国法院说 E.间接反致3.目前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E.《布鲁塞尔规则》 4.依我国民诉法有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B.继承人住所地法院 C.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E.被告住所地法院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是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与_______之间的冲突。2.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互惠的、_______的最惠国待遇。3._______问题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其中哪一个法律的问题。4.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包括适用_______的错误和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5.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的方式一般适用_______。6.依我国《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_______。7.《伯尔尼公约》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采取_______国民待遇原则。8.依我国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_______。9._______是指不通过常设仲裁机构,而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的仲裁方式。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3.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4.简述各国关于国际劳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实践。5.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内容。6.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连结点的软化处理。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来没有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249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D 3.B 4.B 5.C 6.A 7.B 8.A 9.B 10.C11.A 12.D 13.C 14.A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BC 2.AC 3.BD 4.CDE 5.DE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物之所在地法3.法律的时际冲突4.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5.法院地法6.最密切联系7.指示8.领事婚姻9.国际司法协助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统一国际私法的工作重点已扩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等新领域; 2)国际私法统一运动正从区域化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3)统一化的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4)在统一国际私法的各种条约中,越来越多地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2.1)从形式上看,连接点起着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的作用; 2)从实质上看,连接点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3.1)适用内国法代替;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4.1)独占许可证协议; 2)排他许可证协议; 3)普通许可证协议; 4)可转让许可证协议; 5)交叉许可证协议。5.1)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6.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 1)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不适用以下的销售:(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同时,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 4)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0分)1)先决问题。它的构成要件有三: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2)无效。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他们的婚姻是在中国缔结的,而我国法律不承认以宗教方式缔结的婚姻的效力。B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B 3.C 4.C 5.A 6.C 7.D 8.C 9.B 10.D11.C 12.D 13.B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D 2.AE 3.ACD 4.AC 5.BD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内国法的域外效力2.无条件3.法律的时际冲突4.冲突规范5.行为地法6.船旗国法7.双国籍8.中国法9.临时仲裁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不同国家有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外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法律概念。3.1)当事人规避法律必须出于故意; 2)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 3)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4)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4.1)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适用受雇人惯常工作地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国法律; 4)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5.1)司法管辖豁免; 2)诉讼程序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6.1)提交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规则; 5)裁决的效力。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所谓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替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连结点。例如,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以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取代合同缔结地法和合同履行地法这些直接硬性规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规定多个连结点以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如在冲突规范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适用的连结点,以增加冲突规范的弹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的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传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同一类法律关系一般只规定一个连结点。但现在,不仅新的法律关系大量产生,就是同一法律关系内部也开始分化。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的部分或不同的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三个原则: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首先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解决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依我国法律,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当然,人民法院也只是“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共同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而非一定适用他们的共同属人法。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六、案例分析题(10分)1)有管辖权。依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依我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本案中,扶养人、被扶养人的国籍均为中国,被扶养人的住所地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应该是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一、多项选择题

1.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013/二/67)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参考答案

1.【考点】逮捕

【答案】ABCD

解析:《高检规则》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包括: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5)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012 年 7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司法考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B 5 D 6B 7C 8C 9C 10D 11C 12D 13 C 14 A 15D 16C 17A 18D 19B 20C 21A 22A 23B 24B 25A 26C 27C 28D 29C 30B 二多项选择题 31CD 32ACD 33BC 34CDE 35 ACE 三简答题 36.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或行为损害结果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 行为地法又可以分为: A.合同缔结地法。 B.合同履行地法 C.侵权行为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 E.立遗嘱地法 3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 法律;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 我国法律为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民事行为能力。 4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期所在地国 法律。 5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 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 38 对于当事人缔结合同的能力适用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主张: A 适用缔约地法 B 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C 在多种法律中选择适用 39. A 领事取证。 B 特派员取证。四论述题 40.1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就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 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a 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b 是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c 是司法权的独立。 d 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蓑涉外法的域外效 力。 3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a 以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B 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 C 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 4 目前上述三种调整方法各有其优势与缺陷,在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都是不可 或缺的。 五案例分析题 41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的有效期限是 6 个月。 2 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来处理。乙有权继承遗产。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乙是 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乙有权继承他的 遗产。 3 该财产应该依照我国法律处理,收归我国国家所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91 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 的外国人, 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和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 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1 有效的总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 本案中,A 国公司与 B 国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含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法 院具有拘束力,A 国公司不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也不应该受力此案, 两公司均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故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2.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有:a 仲裁机构可以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b 法院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c 被请求承认和执行裁决的主管机关可确认仲 裁协议的有效性。 3 认定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a 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 适用仲裁协议 定理地法或当事人的属人法。c 仲裁地法是确认仲裁所适用的主要法律,特别是 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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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因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B. 格式合同为该领域的习惯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C. 双方可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D.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公约的适用上不具有排他性,当事人双方仍可以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从性质上讲,格式合同既不是法律,在双方签字以前也不是真正的合同。格式合同只是贸易谈判的一方给另一方提供的建议性的文本,在当事人签字前不具有约束力。经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可以对格式合同中的条文内容进行修改、删节或补充,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了空白的项目并签字后,才能成为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个有效的合同。 选项D错误。因为贸易术语主要是解决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等问题,而没有涉及违约及违约救济等方面的问题,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因此,公约与术语可以同时适用。 2. 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农产品,CFR价格条件。货装船后,乙公司因始终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办理保险。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暴毁损。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B. 该批农产品的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给乙公司 C. 乙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因此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D. 海上风暴属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意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的。保险应当由买方办理,所以,卖方在装船后应当给买方以充分的通知;否则,因此而造成买方漏保引起的货物损失应由卖方承担。本题中,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3. 甲乙丙三国企业均向中国出口某化工产品,2010年中国生产同类化工产品的企业认为进口的`这一化工产品价格过低,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B.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甲乙丙三国企业 C. 商务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不能进口 D. 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即可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C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二)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据此可知,并非一律累积评估。

全国2006年4月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46一、中国律法网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平互利原则初步实践的是( D )A.互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对等待遇 D.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2.下列选项中,属于南北合作原则实践的是( B )A.七十七国集团 B.科托努协定 C.东盟 D.南方共同市场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交付货物必须( A )A.与合同约定相符 B.同时转移所有权 C.同时转移风险 D.同时得到买方的货款4.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开证银行负次要付款责任,买方负首要付款责任B.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单证是否实质相符C.信用证受买卖合同制约D.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单据业务5.属于GATS的“一般义务和纪律”的选项是( A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市场准入 D.附加承诺6.我国对于制定、调整和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进行规定的法律是( D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C.《外资企业法》 D.《对外贸易法》7.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除技术的受方外,技术的供方及第三方不可以使用该技术的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是( A )A.独占性许可合同 B.普通性许可合同 C.排他性许可合同 D.交叉性许可合同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是( B )A.最高标准 B.最低标准 C.最惠国待遇标准 D.国民待遇标准9.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20年。该期限( B )A.从授予日起算 B.从申请日起算 C.从审查日起算 D.从发明日起算10.根据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判断技术进出口的标准是( C )A.当事人的国籍 B.合同的约定C.技术进出中国国境 D.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审批机构11.根据《华盛顿公约》,下述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权的论述,正确的选项是( C )A.中心受理资本输出国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公司之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C.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D.中心受理东道国政府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12.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与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重要区别在于( D )A.间接参与型由代理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B.直接参与型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C.直接参与型各银行必须分别与借款人进行谈判D.间接参与型牵头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后,将部分贷款转让给其他参与行13.下列有关欧洲货币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欧元区的银行发放的欧元贷款 B.贷款银行以其非所在地国货币贷款C.中国银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D.贷款银行受到贷款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14.国际货币牙买加体系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重大区别在于( D )A.采取黄金-美元本位制 B.采取固定汇率制C.废除特别提款权制度 D.黄金与货币脱钩15.浮动抵押与一般物权担保的区别在于( B )A.浮动抵押的债权是不确定的 B.违约行为发生前,浮动抵押的资产是不确定的C.一般物权担保的债务人是不确定的 D.浮动抵押的效力是不确定的16.下列有关无追索权项目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贷款人向举办项目的主办人贷款B.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C.贷款人对除项目主办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无追索权D.风险低,贷款人比较愿意接受无追索权项目贷款方式17.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 C )A.国籍原则 B. 居住地原则 C.固定基地原则 D.密切联系原则18.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税额视为已经缴纳,从而给予抵免的方法称为( D )A.免税法 B.限额抵免法 C.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抵免19.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与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区别在于( B )A.课税对象不同 B.纳税主体的非同一性C.征税期间不同 D.税收性质不同20.欧盟的宗旨是( D )A.建立关税联盟 B.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C.建立政治联盟,并制定欧盟宪法 D.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二、中国律法网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有( ABE )A.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B.国际经济法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C.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分支D.国际经济法是内国经济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E.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跨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2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BCDE )A.和平共处原则 B.公平互利原则 C.经济主权原则 D.全球合作原则 E.有约必守原则23.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E )A.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家的当事人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B.不涉及合同的效力、合同条款的效力、惯例的效力C.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公约》D.适用于国际电力、船舶买卖合同E.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24.关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DE )A.《通则》是国际公约,但不具有强制性B.因其制定者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故《通则》是国际公约C.《通则》适用于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内的各类国际商事合同D.《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供当事人选择适用E.《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影响各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25.关税的征收方法包括( ABCD )A.从量征税 B.从价征税 C.混合征税 D.选择征税 E.附加征税26.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类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C )A.中国境内某律师事务所为美国境内某公司在中国投资提供法律意见书属于跨境交付B.一日本公民到中国某中医院就医属于境外消费C.中国银行到新加坡设立分行属于商业存在D.中国一武术运动员到瑞士利用业余时间传授中国武术属于商业存在E.中国公民到欧洲留学属于自然人流动27.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实施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BE )A.产品的进口数量激增B.进口数量激增是由于未曾预见的发展和成员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的结果C.进口激增是出口方倾销的结果D.进口激增是出口方补贴的结果E.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28.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目前据以定值的货币包括( BCDE )A.法郎 B.美元 C.日元 D.欧元 E.英镑29.在国际税法中,关于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确的表述是( ABDE )A.经合组织范本强调居住国课税原则B.联合国范本强调来源国税收管辖权原则C.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国际多边条约D.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规范双重征税问题E.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示范法30.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表现为( ACD )A.公民税收管辖权 B.法人税收管辖权 C.居民税收管辖权 D.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营业活动所在地税收管辖权三、中国律法网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31.简述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32.简述GATS法律体系的构成。33.简述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准入的法律管制。四、中国律法网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34.如何理解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35.试述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常设机构原则”。五、中国律法网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36.2004年5月8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部件5万套,FCA(韩国某港口)价格条件,2004年11月7日~9日交货,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发生合同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6月20日,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将订货变更为4万套,产品价格不变。2004年11月8日,韩国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11月25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交货物仍然是5万套。问:(1)FCA的中文名称是什么?本案中,货物风险何时由韩国公司转移给中国公司?为什么?(2)中国公司11月25日才收到货物,能否以韩国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为什么?(3)中国公司能否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1万套电子部件?为什么?(4)若其中有1.5万套产品不合格,中国公司想向韩国公司退换不合格产品,则在实际退回韩国公司前,中国公司应该对该部分产品采取何种措施?有关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5)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自考国际私法题库答案解析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91-100题。 91. 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BD 解析:我国在立法曾面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没有相关规定,在司法解释层面,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对此有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本题中,秦某是美国人,后随母亲回到中国定居,题中信息表明其在中国有住所,因此作为被监护人,秦某的监护问题适用中国法,也即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法,所以BD是正确答案。 92. 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AC 解析:被监护人秦某在中国只是临时居留表明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同样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监护问题就应适用秦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93.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答案:AC 解析:关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如果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外国人委托我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委托书是从我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的,应当经过所在地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中国某男甲,已婚。1992年被派往某穆斯林国家建设某项工程。在该外国工作期间该男子与当地一年轻女子乙发生恋爱关系,并根据当地“一夫多妻制”的规定结婚。1996年,甲因工作期满回国。回国后不久,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并在中国留下遗产若干。其在国外的妻子乙随后来到中国要求继承上述遗产,因与其国内妻子丙发生争执,而诉诸我国法院。 94、本案中要解决该穆斯林妻子乙要求继承丈夫遗产的案件,首先要解决女方与生前的甲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问题,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A、识别 B、先决问题 C、外国法查明 D、确定准据法 答案:B 解析:所谓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问题)的处理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先决问题具备的条件有:先决问题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主要问题,与主要问题所要适用的法律不同。 95、本案中在确定甲生前是否与乙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个问题上,正确的作法是() A、适用中国法 B、适用甲乙结婚时所在穆斯林国家的法律 C、判定该婚姻无效 D、判定该婚姻有效 答案:AC 解析:虽然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要适用于婚姻缔结地法律(民通意见188条),但是根据公共秩序保留的原则,一夫多妻制违反我国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原则,故排除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而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根据我国婚姻法重婚无效,故选AC。《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96)外国渔船在某国群岛水域,享有() A.航行权 B.过境通行权 C.无害通过权或群岛通过权 D.捕鱼权 答案:C 解析:群岛水域的航行分为无害通过和群岛海道通过。教材420页。 97)《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答案:C 解析:根据南极条约,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对南极地区不得提出新的或者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也不够成任何现有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 98)《联合国宪章》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就其本质而言( ) A.是一个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 B.是现代国际法的唯一的渊源 C.是“世界宪法”性质的文件 D.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依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联合国宪章》的法律性质,《联合国宪章》在本质上是一个多国性质的国际条约。 99)甲乙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为作准文本,并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分歧:依乙国文字文本进行解释对甲国更有利,而依第三种语言文本进行解释对乙国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乙两国应接受各自语言文本的拘束 B.甲国可以仪根据乙国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对其有利且为准文本 C.乙国可以根据第三种语言的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为参考文本,不必考虑甲乙两国语言文本 D.由于三种文本用语分歧,该条约存在分歧的部分失效,必须修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国际条约的解释。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131款规定:条约用语在各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 100)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条约无效?( )。 A 对一国代表之强迫 B 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的国际法原则,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缔结 C 缔约国的政权发生重大变化,后继政权予以否认的 D 条约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则抵触者 答案:ABD 解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节条约之失效 第四十六条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之规定 一、一国不得援引其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表示为违反该国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之一项规定之事实以撤销其同意,但违反之情事显明且涉及其具有基本重要性之国内法之一项规则者,不在此限。 二、违反情事倘由对此事依通常惯例并秉善意处理之任何国家客观视之为显然可见者,即系显明违反。 第四十七条关于表示一国同意权力之特定限制 如代表表示一国同意承受某一条约拘束之权力附有特定限制,除非在其表示同意前已将此项限制通知其他谈判国,该国不得援引该代表未遵守限制之事实以撤销其所表示之同意。 第四十八条错误 一、一国得援引条约内之错误以撤销其承受条约拘束之同意,但此项错误以关涉该国于缔结条约时假定为存在且构成其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必要根据之事实或情势者为限。 二、如错误系由关系国家本身行为所助成,或如当时情况足以使该国知悉有错误之可能,第一项不适用之。 三、仅与条约约文用字有关之错误,不影响条约之效力,在此情形下,第七十九条适用之。 第四十九条诈欺 倘一国因另一谈判国之诈欺行为而缔结条约,该国得援引诈欺为理由撤销其承受条约拘束之同意。 第五十条对一国代表之贿赂 倘一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表示系经另一谈判国直接或间接贿赂其代表而取得,该国得援引贿赂为理由撤销其承受条约拘束之同意。 第五十一条对一国代表之强迫 一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表示系以行为或威胁对其代表所施之强迫而取得者,应无法律效果。 第五十二条以威胁或使用武力对一国施行强迫 条约系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国际法原则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而获缔结者无效。 第五十三条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绝对法)抵触之条约 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就适用本公约而言,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如果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试卷及答案见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二、识别——宋菊茹诉渡边睦义重婚案 中国籍公民宋菊茹是年73岁,已丧偶10余年。宋的两个女儿先后东渡日本。在日本的两个女儿于恩嘉、于恩英放心不下在中国的老母,再三劝说母亲在日本找个老伴到日本生活,并在日本为母亲物色对象。1994年初,经日本东京长城集团公司介绍,是年65岁的日本人渡边睦义表示愿意考虑这门婚事。 1994年4月3日,渡边睦义飞抵天津市与宋菊茹相亲。见面后,两人均感满意。4月6日,两人到天津市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到天津市公证处进行了婚姻公证。 婚后,渡边睦义回到日本。此后,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宋菊茹多次联系未果。8月26日,宋菊茹办理好手续到日本寻夫。按照渡边睦义留下的地址,宋菊茹找到了渡边睦义在日本静冈县清水市的住所,但被告知渡边睦义正在国外工作。无奈,宋菊茹只好住在女儿家中。当宋菊茹为了签证到区役所开具在籍证明时,得知渡边睦义已盗用她的名义单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经人指点,宋菊茹向静冈县家庭裁判所提起离婚协议无效诉讼。长城集团公司得知这一消息,立即派工作人员前野前来游说,许诺待渡边睦义返日后帮助解决。宋菊茹信以为真撤回起诉。但是,名古屋出入国管理局清水市办事处认定宋菊茹已离婚拒绝为其延长签证。 1996年1月18日,静冈县清水警察署以涉嫌“公证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和使用及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罪将宋菊茹逮捕1月31日以于恩英曾代表母亲与前野一同到区役所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在渡边睦义户籍原本上进行不实记载为由,将已有5个月身孕的于恩英逮捕。渡边睦义、长城集团公司负责人玛利亚、工作人员前野被控共谋假结婚亦被逮捕。静冈县地方检察院对上述人员提起公诉。静冈县地方法院从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进行了17次审理,上述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渡边睦义以非法手段抛弃宋菊茹后,与我国赴日人员蔡某结秦晋之好,不到几个月,又与蔡某离婚。随后又转道上海,手持日本国籍证书及与前妻渡边弘子的离婚证书和上海一 位20多岁的邹姓女子在沪登记结婚。婚后几个月,又与邹某解除婚姻关系,与印度尼西亚籍一女子结婚。 宋菊茹在法律界人士的帮助下,决定以被害人的身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她由于在日本难以脱身,全权委托案外的大女儿于恩嘉在上海以重婚罪指控渡边睦义。上海的两位律师接受代理后,将宋菊茹的自诉状递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0月16日,法院立案受理。10月18日,被告人渡边睦义从上海欲离境回国时,因涉案被我边防部门依法拦阻,扣留了护照。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渡边睦义与宋菊茹自愿结婚,中国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双方夫妻关系确定。渡边睦义冒签宋菊茹的名字欺日本有关部门,单方解除与宋菊茹的婚姻关系后,在上海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渡边睦义在日本所受到的刑事处罚不能成为在我国免除刑事处罚的理由。1999年2月9日,法院判处渡边睦义犯重婚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将在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1 这是一个典型的识别案例。同是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登记结婚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中国法院与日本法院分别适用中国法律与日本法律进行识别,得出截然不同的两种结论。中国法院认为,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的婚姻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在中国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其婚姻是合法、有效的。渡边睦义伪造宋菊茹的签字在日本解除婚姻是非法的,无效的。渡边睦义在其与宋菊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在中国境内与中国邹姓女子结婚,构成重婚罪,触犯中国刑律,理当处罚。日本法院认为,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是虚假的、无效的,中国公证机构将这桩婚姻公证成真实、有效婚姻,因而构成“公证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宋菊茹、于恩英在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在户籍上将宋菊茹登记为渡边睦义的妻子,违反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触犯刑律,予以科刑。 这一案例虽不能说涵盖了识别的全部内容,但它的确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识别、认识识别的泉源,是一次难得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识别实践。 国际私法上的识别,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是人类思维的一般和必要的过程,是借助已有的知识对客观存在分析判断、归纳推理、综合概括,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过程。国际私法上的识别,因识别对象具有涉外因素,需要考虑外国法的规定或外国法的适用,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识别主体对特定案件的认识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特定的法律概念进行正确的解释,一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对特定的事实情况进行定性,将其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识别主体完成识别过程后,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冲突规范,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 识别过程中,识别主体是至关重要的。识别主体的文化水准、知识结构、社会经验、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公正原则等因素直接影响识别的正确性。识别是在司法领域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活动,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法律意识、法律概念揭示特定案件中事物本身的联系和关系的思维过程,所以,识别过程中,识别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即特定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理本案的法官。 识别的过程起源于当事人依据一定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另一方当事人要进行答辩,诉讼请求的提出和对诉讼请求的答辩,是当事人依据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概念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的结果,当事人对事实情况的识别具有法律意义。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也需要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由于诉讼代理人一般都熟谙法律,所以,诉讼代理人对事实情况的识别往往会对法官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影响。在民事案件被赋予刑事的内容之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中民事事实部分的识别也影响着法官对案件性质的认定。 在识别过程中,对识别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后,法官要代表国家、代表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在聆听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对证据进行认定,依据自身的法律意识,依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的性质作出定性,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识别过程中识别的主体是多元的,法官对事实情况的定性是终极性的,是国际私法所要研究的识别。 识别的实质是在与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法律中选择哪国法律确定的标准对已发生的事实情况进行分类和定性。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进行识别,会产生不同的识别结果,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最终导致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同确认,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案的识别结果足以佐证这一点。正因为识别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认定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国际私法的先哲们对识别的法律依据多有论及。不无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识别应适用的法律尚未达成共识。学者们对识别的法律依据进行过广泛的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识别应适用的法律,各国的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主张: 1.依法院地法识别。这一理论是德国法学家卡恩和法国法学家巴丁提出的。二位先哲倡导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理论依据有二:一是认为国际私法是国内法的一部分,依法院地法识别能够保证法律适用的一体性。二是从国际立法主权和司法主权的立场出发,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维护法院地国际的主权。卡恩、巴丁的理论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同,并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学者们还认为: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方便。一国法官对本国法律,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是熟悉和了解的,法官适用自己熟悉的法律进行识别比适用不熟悉的法律进行识别不仅方便,而且准确。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适用法院地法识别,当事人能在未到法院起诉前,通过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涉外民事关系进行分析,对事实情况进行定性,得知讼争应适用的法律,预见法院的判决结果,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其不可替代的优点,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涉外民事关系概依法院地法识别,容易忽视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性。国际私法中识别的对象,是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涉外民事关系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为求得涉外民事纷争的公正解决,需要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外国法,包括在识别过程中适用外国法,这是国际私法的宗旨,是国际私法赖以生存的根基。如果所有涉外民事纷争都概以法院地解决,整个国际社会就可以摒弃国际私法。依法院地法识别过分强调了解决涉外民事纷争的属地性,忽视了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性。 (2)概依法院地法识别,有悖国际私法追求的目的。国际私法追求的目的是公平、公正、合理地适用法律,要达到这一目的,应做到适用法律平等、诉讼程序规范、判决结果公正。依法院地法识别,对冲突规范的有效性价值有较好的实现,但会破坏合理性价值的实现。如果过分依赖这一标准,甚至将它作为识别的标致,排斥外国法在识别领域的效力,则违背了国际私法所标树的平等看待各国法律,协调各国法律冲突,致力各国法律趋同,公正、合理地确认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诱导人类整体秩序和谐的价值的宗旨。 (3)依法院地法识别产生的方便、社会秩序稳定具有相对性。受案国法官用法院地法识别获得的方便往往是以当事人的不方便为代价的,受案国法官追求本国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往往是以当事人本国的社会秩序不稳定为条件的,所以,依法院地法识别产生的方便、社会秩序稳定是相对的。 (4)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事实情况发生于或存在于法院地以外的国家,法院地国以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确定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判决在事实情况发生地或存在地国家很难得当承认和执行。 2.依准据法识别。法国法学家德帕涅(DESPAGENT)和德国法学家沃尔夫主张识别依准据法进行,这一理论存在逻辑错误,实践中很少被采用。 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德国法学家拉沛尔(RABEL)和英国法学家贝克特主张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识别,这一学说追求识别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积极意义,但这一主张脱离实际,缺乏现实性,很难操作。 4.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传统的识别依据理论之所以有诸多缺陷,根本原因就在于确定识别依据时没有从识别的对象出发,使识别与案件的事实情况构成缺乏实质性的联系。识别的对象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它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这一特点要求识别的依据应当是一个确定的能适用所有识别案件的指导性原则,但又不应是某一确定的法律。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识别方法缺少确定性,失之空泛,依法院地法和准据法识别虽有确定性,但缺少灵活性,过于机械和呆板。而符合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统一的识别依据,就是最密切联系地法。这一依据的确定性在于就一般意义上的识别对象而言,它是确定的识别依据,能适用于所有的识别案件,它的不确定性表现在就各具体案件的识别对象而言,又是不确定的依据,它不是确定的某一国法律,而是根据事实情况与有关国家的联系来确定应用何国法识别。 5.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持这一主张的学者人为:国际社会中的民事活动一般都是依据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某一事实情况发生地或存在地国家的法律进行的,只有依据该法律对事实情况进行识别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事实发生地法识别,能使当事人预见到识别适用的法律,有利于维护国际社会秩序的稳定。另外,涉外民事关系一般与事实发生地具有最密切的联系,依据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进行识别容易得到各国的认可和接受。 不容否认,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内核。依法院地法识别,有利于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依准据法识别,能保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依分析法学和比较法识别,能体现公正原则和保障整个国际社会秩序的谐调,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能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灵活性得到统一,依事实发生地法识别,能使当事人预知识别将适用的法律,有利于民事关系的稳定。吸收这些理论观点的合理内核,扬弃其糟粕,寻求各国能够认可的识别依据及方法,是国际私法学者面临着的长期任务。 笔者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存在着不合理因素,其缺欠就是不公正,如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婚姻案,日本法院依日本法律识别宋菊茹与渡边睦义在中国境内依中国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得出二者不存在婚姻关系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荒唐。笔者同时还认为:依法院地法识别的趋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发生逆转。这是因为: (1)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并反映国家意志的法律,必定要用来为创制它的统治阶级服务。涉外民事关系虽与几个国家有关,与几个国家的法律有联系,但适用法院地法往往能够限度地体现法院地国家的意志,维护法院地国家的社会秩序和谐。 (2)利益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对法律适用有着重要影响,“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法律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的手段,也能阻碍一定的利益形成和取得。法律冲突,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冲突。在利益发生冲突时,法院地国家自然要寻找能够维护本国国家、法人、公民利益的法律,以保证本国获得利益,这一法律当然非法院地国法律莫属。 (3)对事实情况的识别最终是由一国法院的法官完成的。如果法官不依法院地法识别而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这就要求法官熟谙该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不是固定的、一层不变的,如果要求法官对与案件有关的每一国法律都熟谙,这不仅过于苛刻,而且脱离实际。所以,法官熟谙法院地法也是导致识别适用法院地法的重要原因。 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概依法院地法识别并不为笔者首肯,但社会经济条件决定只能如此。以最密切联系地法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的法律、分析法和比较法确定的法律进行识别,确比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更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要实现用公正的法律取代用法院地法识别这一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这有待于国际社会创造出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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