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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自考国际法模拟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 空中劫持是一种()的罪行。A. 应判死刑B. 应予引渡C. 应严厉惩罚D. 应负政治责任答案:C2. 沿海国对大陆架所拥有的主权是()A. 专属性的B. 绝对性的C. 相对性的D. 共有性的答案:A3. 国际法是()A. 国际法院规约规定的B. 在国际交往的实践中形成的C. 由联合国大会制定的D. 权威学者提出来的答案:B4. 根据国际实践,一般认为承认具有()的效果。A. 建交B. 溯及C. 保持和平关系D. 暂时答案:B5. 应予废弃的传统国际法确认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是()A. 斡旋与调停B. 调查与和解C. 反报与报复D. 平时封锁与干涉答案:D6. 二战后第一个关于人权的国际性文件是()A. 《巴黎非战公约》B. 《世界人权宣言》C. 《国际人权公报》D. 《联合国宪章》答案:B7. 无过失责任又称为()A. 绝对责任B. 相对责任C. 行为责任D. 无结果责任答案:A8. 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有()A. 15个B. 16个C. 10个D. 20个答案:C9. 近代国际法产生的主要条件是()A. 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B. 帝国主义阶段的到来C. 独立主权国家的兴起D. 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答案:C10. 国际人权概念中构成其他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基础和前提的是()A. 自决权B. 发展权C. 平等权D. 生存权答案:A11. 成为联合国新会员国的条件中不包括()A. 爱好和平B. 秘书长提议C. 接受宪章所载的义务D. 经联合国确认该国能够并愿意履行宪章的义务答案:B12.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贪污罪等,适用我国刑法。这一规定体现了()A. 领域管辖B. 属人管辖C. 保护性管辖D. 普遍管辖答案:B13. 1969年的(),承认了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的存在。A. 《国际法原则宣言》B.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C.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D.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答案:C14. 我国总领事的任命机关是()A. 国家元首B. 国务院C. 外交部D. 外交部长答案:B15. 世界海洋除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群岛水域之外的水域是()A. 海湾B. 历史性海湾C. 公海D. 毗连区答案:C16. 下列行为中,不应视为国家行为的有()A. 国家机关的行为B. 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C. 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D. 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答案:C17. 乌苏里江和鸭绿江都是()A. 我国内河B. 界河C. 国际运河D. 国际河流答案:B18. 国际法这个名称指的是()A. 普遍国际法B. 国际私法C. 国际礼让D. 区域国际法答案:A19. 根据国际法,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必须经过()A. 联合国同意B. 相互承认C. 双方的协议D. 各国议会的批准答案:C20. 海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取决于()A. 海湾的深度B. 海湾的大小C. 湾口的宽度D. 湾口的水深答案:C21. 以下可享有全部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是()A. 外交人员家属B. 行政技术人员C. 服务人员D. 外交和领事官员答案:D22. ()是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渊源。A. 国内法B. 双边条约C. 国际人权公约D. 国际组织的协议答案:C23.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A. 大国意志B. 各个国家的意志C. 联合国的意志D. 各国之间的协议答案:D24. 一般法律原则是指()A. 国际法原则B. 国际法基本原则C. 一般法律意识所产生的原则D. 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答案:D25. 按照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可分为()A. 单一国和附属国B. 身合国和政合国C. 单一国和复合国D. 独立国和附属国答案:C26. 下面属于“无主地”的是()A. 荒岛B. 钓鱼岛C. 只有土著部落的地方D. 没有人居住的一国领土的一部分答案:A27. 对国际法效力的根据,被称为“折衷法学派”的是()A. 实在法学派B. 自然法学派C. 格老秀斯法学派D. 社会连带法学派答案:C28. 非国际法基本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 为联合国所确认B. 各国公认C. 具有普遍拘束力D. 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答案:A29. 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A. 国家政治权B. 最高统治权C. 主权权利D. 有限的主权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1.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有()A. 分裂B. 分离C. 合并D. 独立E. 政府组阁答案:A^B^C^D^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旧条约的态度是,首先对旧条约的性质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然后分别()A. 予以承认B. 予以废除C. 予以修改D. 予以重订E. 予以执行答案:B^C^D^3. 关于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划界,各国的主张主要有以下几种()A. 以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限度为界B. 以不同的空气构成为界C. 以人造卫星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为界D. 根据飞行器的功能和作用来决定E. 以月球与地球的距离为标准答案:A^B^C^4. 对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持“一元论”观点的学者有()A. 英国学者奥本海B. 德国学者特里佩尔C. 德国学者耶利内克D. 法国学者狄骥E. 美籍学者凯尔逊答案:C^D^E^5. 特别使团中外交人员的民事及行政管辖的豁免的例外包括()A. 私有不动产物权诉讼B. 以私人身份参加继承事件的诉讼C. 公务范围外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D. 公务范围外使用车辆肇事造成损害诉讼E. 外交人员提起诉讼时与主诉有关反诉答案:A^B^C^D^E^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 环境影响评价答案:指在对一项开发或建设项目做出最后决定之前,首先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供决策者做出最后决定。2. 区域答案:又称国际海底区域,是《海洋公约法》的新设概念,它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3. 倾倒答案:是从船舶或航空器或其他海上人工结构有意地在海上倾倒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但不包括在正常操作中处置废物。4. 加权表决制答案:国际金融组织由于带有股份制的性质,表决权方面也反映了股份制的特点,表决时,会员国除享有同样表决票之外还可以就其所缴份额的大小增加一定的票数,此制度叫“加权表决制”。5. 完全会员答案:是国际组织的正式参与者,通常参与该组织的全部活动和承受该组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完全会员一般只能是国家。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1、2小题7分,第3、4小题8分,共30分)1. 《国际民用航空条约》规定各缔约国可在其领空行使哪些主权?答案:(1)制定航空法律和规章;(2)在空间设“禁区”。缔约国为了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可指定境内某地区上空为禁区,禁止或限制其他缔约国航空器飞过。(3)保留“国内载运权”。缔约国有权拒绝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其领土内装载乘客、邮件和货物运往其境内的另一地点。2. 简述《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答案:(1)各国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生产并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只有在一国没有技术能力和设施做出如此处置和他国有需要利用该废物作为再循环或回收工业的原料的场合才允许越境转移;(2)缔约国有权禁止此危险废物进口;(3)只有在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允许有害废物越境转移;(4)缔约国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5)缔约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和惩办此种非法转移。3. 简述《东京条约》的主要内容。答案:(1)《东京条约》签订于1963年,公约规定,在航空器内违反刑法的行为为非法干扰、控制或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以及危害机上良好纪律的行为都是公约制止的行为;(2)飞机登记国有权对发生在机内的上述行为行使管辖权;(3)如飞机降落地国拒绝对罪犯行使管辖权,该国可将他送回其本国。4. 简述国际河流的概念及其国际法规则。答案:国际河流。多国河流如经国际条约确定对所有国家开放,便成了国际河流。规则:(1)沿岸国对流经本国的河段行使管辖权,并对该河段实行维护和管理。(2)河岸航运由沿岸国专属经营。(3)非沿岸国军舰不享有航行自由。(4)由特别设立的国际委员会制定规章,保证航行自由。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1. 试述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几种政治方法。答案:(1)谈判与协商。《联合国宪章》把谈判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首要方法加以规定。协商也是外交实践中常用的方式,谈判与协商达成协议,谈判与协商也就产生具有拘束力的法律后果。(2)斡旋与调停。此方式是在争端当事国未能以谈判与协商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方进行干预,促使其当事国进行谈判并协助解决其争端的一种方法,斡旋时第三方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加谈判,调停中则是第三方直接参予谈判。(3)调查与和解。此方式是解决因事实不清而无法解决的争端的一种方法。为了查明实情和进行公正的调查,争端当事国可签订特别协定组织调查委员会。和解指将争端提交给一个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由委员会查明事实之后并提出解决争议。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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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选项A正确。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选项B错误。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选项C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选项D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此题只要考察对于法条的实记。 3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为《纽约公约》选项A错误。我国已加入《纽约公约》,但我国作出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支队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选项B正确。另一项保留是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正义所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并非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争议,并非商事仲裁。选项C错误。根据公约,有些外国仲裁裁决是可以不予承认与执行的。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09年)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选项A错误。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选项B错误。没有这个限制。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选项C错误。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选项D正确。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选项B错误。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安理会决议、国家的管辖权、国际习惯法。(联系索马里海盗问题)选项A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安理会有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决议,采取行动。本题中的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运输安全,且有甲国的请求,因此,安理会有权作出此授权。选项B错误。只有在某国领海的海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安理会才能作出决议,不是对任何国家领海的海盗都能作出决议授权外国军舰进行打击的。选项C正确。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的行为;二是心理要素,即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仅仅因为安理会的一项决议使一项行为模式成为国际习惯法。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必须针对侵害本国或本国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而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不属于保护性管辖。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2008年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答案:D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答案: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本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故B错误。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答案:B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答案:D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四川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答案:C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答案:C解析: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留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答案:A解析: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因此,BC项说法错误。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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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 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卷分A、B卷,使用1991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用A卷,使用2000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用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A卷计分。A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无论在历史上或是在今天,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都是(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2.“既得权”说的创始人是( ) A.孟西尼 B.库克 C.萨维尼 D.戴西3.使处于一国领域内的不同外国人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是(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通优惠待遇 D.非歧视待遇4.“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5.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指冲突规范结构中的( ) A.连接点 B.准据法 C.范围 D.系属公式6.甲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范要求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该种情形是(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间接转致7.在我国,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责任的是( ) A.司法部 B.人民法院 C.中外法学家 D.我国驻外使领馆8.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的法律适用,各国首先采用的是( ) 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C.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代理行为地法9.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一般适用( )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人属人法 C.法院地法 D.行为地法10.对版权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是( ) A.《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海牙公约》11.依我国法律,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法律时,一般应适用( ) A.工程所在地法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12.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13.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 D.当事人本国法14.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 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15.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该种管辖属( ) A.一般管辖 B.特殊管辖 C.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主要理由是( ) A.国家主权的要求 B.简单明确,易于识别 C.保证内国法律概念一致性 D.可防止识别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 E.防止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2.“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的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是( ) A.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B.法律规避条款 C.采用直接限制的方式 D.采用间接限制的方式 E.采用合并限制的方式3.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 ) A.以其惯常居所地法为本国法 B.以其住所地法为本国法 C.以其行为发生地法为本国法 D.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为本国法 E.以其最后取得的国籍所属国法为本国法4.依我国法律,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的是( )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时间 D.合同的履行 E.违约的责任5.依我国法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是( ) A.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争议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_______。2._______常用来解决物权关系,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3.如果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旧、前后两个以上法律的管辖时,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叫做“_______”。4.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的_______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5.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依_______,即破产宣告国法。6.在当事人对合同的准据法缺乏明示选择时,我国立法采取_______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7.依提单中对收货人的不同记载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_______提单。8.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_______。9._______是指国家有关机构对外国机构设立某种审判程序所给予的协作。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当今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几个特点。2.简述连接点的法律意义。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几种解决方法。4.简述国家许可证协议的种类。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6.简述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意义。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试述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美国人JACK1998年来中国工作,与一中国女子李雪青相识并产生感情。2000年3月,两人未经登记而以宗教方式在中国结婚。2001年8月JACK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其远在美国的父母赶来中国,后与李雪青在JACK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分歧。JACK的父母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JACK与李雪青未经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因而李雪青没有继承权,他们要求继承JACK遗留在中国的全部财产;李雪青认为,JACK来中国之前居住的美国某州是允许以宗教方式结婚的,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她有权继承JACK的遗产。问:1)就本案的继承问题而言,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B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 A.临时性的国际会议 B.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民间学术团体2.库克是哪个学派的创始人( )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政府利益”说 D.“法院地法”说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是一条( ) A.重叠性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单边冲突规范4.常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为(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5.一国立法中明文规定,如适用外国法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则该外国法不予适用。这种立法方式被称为( )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6.我国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认可方式上采取的是( ) A.一般认可 B.概括认可 C.特别认可 D.分类认可7.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其住所为( ) A.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 C.现在所在地 D.与产生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8.我国对依法律程序被国有化的合营企业一般(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的补偿 C.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D.给予“全额、及时”的补偿9.物权的保护方法一般适用( ) A.当事人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10.我国未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11.“合同自体法”通常首先指的是( )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法律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2.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 A.汇票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13.最早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概念的是( ) A.戴西 B.莫里斯 C.里斯 D.艾伦茨威格14.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适用(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15.我国在批准和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时,指定下列哪个机关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 A.公安部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对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哪两项相结合的复合标准( ) A.成立地 B.住所地 C.实际控制 D.准据法 E.设立人国籍2.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二级反致 C.转致 D.外国法院说 E.间接反致3.目前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E.《布鲁塞尔规则》 4.依我国民诉法有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B.继承人住所地法院 C.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E.被告住所地法院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是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与_______之间的冲突。2.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互惠的、_______的最惠国待遇。3._______问题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其中哪一个法律的问题。4.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包括适用_______的错误和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5.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的方式一般适用_______。6.依我国《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_______。7.《伯尔尼公约》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采取_______国民待遇原则。8.依我国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_______。9._______是指不通过常设仲裁机构,而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的仲裁方式。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3.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4.简述各国关于国际劳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实践。5.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内容。6.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连结点的软化处理。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来没有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249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D 3.B 4.B 5.C 6.A 7.B 8.A 9.B 10.C11.A 12.D 13.C 14.A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BC 2.AC 3.BD 4.CDE 5.DE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物之所在地法3.法律的时际冲突4.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5.法院地法6.最密切联系7.指示8.领事婚姻9.国际司法协助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统一国际私法的工作重点已扩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等新领域; 2)国际私法统一运动正从区域化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3)统一化的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4)在统一国际私法的各种条约中,越来越多地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2.1)从形式上看,连接点起着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的作用; 2)从实质上看,连接点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3.1)适用内国法代替;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4.1)独占许可证协议; 2)排他许可证协议; 3)普通许可证协议; 4)可转让许可证协议; 5)交叉许可证协议。5.1)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6.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 1)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不适用以下的销售:(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同时,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 4)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0分)1)先决问题。它的构成要件有三: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2)无效。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他们的婚姻是在中国缔结的,而我国法律不承认以宗教方式缔结的婚姻的效力。B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B 3.C 4.C 5.A 6.C 7.D 8.C 9.B 10.D11.C 12.D 13.B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D 2.AE 3.ACD 4.AC 5.BD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内国法的域外效力2.无条件3.法律的时际冲突4.冲突规范5.行为地法6.船旗国法7.双国籍8.中国法9.临时仲裁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不同国家有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外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法律概念。3.1)当事人规避法律必须出于故意; 2)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 3)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4)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4.1)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适用受雇人惯常工作地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国法律; 4)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5.1)司法管辖豁免; 2)诉讼程序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6.1)提交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规则; 5)裁决的效力。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所谓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替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连结点。例如,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以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取代合同缔结地法和合同履行地法这些直接硬性规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规定多个连结点以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如在冲突规范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适用的连结点,以增加冲突规范的弹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的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传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同一类法律关系一般只规定一个连结点。但现在,不仅新的法律关系大量产生,就是同一法律关系内部也开始分化。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的部分或不同的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三个原则: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首先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解决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依我国法律,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当然,人民法院也只是“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共同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而非一定适用他们的共同属人法。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六、案例分析题(10分)1)有管辖权。依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依我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本案中,扶养人、被扶养人的国籍均为中国,被扶养人的住所地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应该是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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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B 2.A 3. D 4.B 5.C 6. B 7. D 8. A 9. C 10.B 11.A 12.A 13. C 14. B 15. B 16.D 17. A 18.C 19. A 20. D 21.A 22. D 23.A 24.A 25. A 26.D 27. B 28.B 29.D 3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 ABCDE 32. ABC 33.ABDE 34. ABC 35. AB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国际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分类。 答:(1)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2)专属管辖、平行管辖和排除管辖;(3)强制管辖和协议管辖。 37.什么是领事婚姻?我国在涉外婚姻中对领事婚姻有哪些规定? 答:(1)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并成立婚姻的制度。 (2)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我国承认具有相同国籍的外国双方在其本国驻华使领馆成立的婚姻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凡双方为华侨,且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在驻在国的我国使馆结婚的,只要驻在国法律允许,我国使馆可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书。凡驻在国法律不承认外国使馆办理的结婚登记为有效,以及该婚姻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的,我国使馆均不宜受理此类申请。 38.简述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主要内容: (1)公约适用于由一方代理人有权代表他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具有国际性的关系的准据法的确定。包括普通法上的“隐名代理”,也包括了大陆法律上的“间接代理”,公约既适用于商业代理,也适用于非商业代理。 (2)代理人与本人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适用建立关系时代理人营业地法律。 (3)公约关于被代理人(本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的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上适用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营业地的法律。 (4)支配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同样适用于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由于代理人行使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进行无代理的活动所产生的关系。

历年的差不多的: 六、简述题1、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2、简述法律本座说。答: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答: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特点:(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4、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答: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①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②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③最惠国待遇是使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民事法律地位平等的制度。5、简述动产三分说。答:萨维尼在批判“动产随人”原则之时,提出了与之相对的“动产三分说”即把动产分为三类。(1)不能确定其所在地(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地方不定期的托人保管的商品或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随身行李等介于前两者之间者。第一类应适用所有者住所地法,第二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第三类应视具体情况或适用所有者住所地法,或适用物之所在地法。6、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答:当事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原则包括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客观标志原则③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原则④合同自体法7、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答:(1)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涉外婚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双方自愿、两性结合、符合法定婚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近亲通婚、重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2)我国关于涉外结婚和离婚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47条以及《婚姻法》之中,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9、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答: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外交途径送达②领事途径送达③中央机关送达④法院送达⑤邮寄送达⑥个人送达⑦公告送达10.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答: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②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③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1、简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答: 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自然人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12.简述国家及其财产和豁免权的内容。答:司法管辖豁免。即未经一国同意,他国法院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外国财产为诉讼标的的案件。诉讼程序的豁免。在一国放弃司法管辖豁免时,未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不得对该国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得强制出庭作证,提供证据,以及其他诉讼程序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豁免。一国作为原告在他国起诉或同意作为被告在他国应诉,在这种情况下,示经该国明确同意,他国法院不得根据判决对该国财产实行强制执行。13.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答: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②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③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④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⑤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14.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15、简述国际礼让说。答: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16、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答: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屈不同。(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只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法律与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17.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18.简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索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涉外性.涉外员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岛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事之问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帱。(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七、论述题1、论系属公式。答: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1、属人法。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2、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则,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3、行为地法。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涉外民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行为地法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系属公式,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等等。4、法院地法。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5、旗国法。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2、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答:(1)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2)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3、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答: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这是国际私法会议统一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又一重要成果,该公约共五章31条。①公约适用范围,采用排除适用范围的方法即a遗嘱方式b遗嘱能力c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d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等不适用。②准据法,公约采用了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与不动产。③继承协议公约明确规定了继承协议的定义。④一般规则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4、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答:涉外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依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受理和审判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其核心问题是一国法院依据何原则或标准取得涉外案件管辖权。可以看出,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何原则只能是国际条约何国内立法。因此,除依国际条约的规定确定管辖权外,应依据各国国内立法以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权:①“属人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管辖权。主要适用于与人身有关联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②“属地管辖”原则,即一国法院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受案法院能够控制被告或其财产的案件,以物之所在地为连接因素的案件以及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的案件;③“专属管辖”原则。即对涉及本国公共利益或出于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规定某些民事案件为本国法院专属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对本国公共秩序何本国当事人利益重大的民事案件;④“协议管辖”原则。即依据当事人达成的管辖权协议或条款,将其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也是对属人管辖何属地管辖的变更何补充。主要适用于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⑤“平行管辖”原则。即在多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一国法院审理案件。主要适用于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5、试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答: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6、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6月10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1959年6月?日生效。该公约的主要内容有:(1)公约适用于:所有缔.约国承认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和被申请执行地的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2)公约将“外国仲裁裁决”定义为: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所在国以外国家领土内作成的仲裁裁决;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所在国领土内作成的裁决但该国不认为是本国的仲裁裁决。(3)公约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拒绝承认和执行:缺乏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被诉人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以致未能对案件有申辩的机会;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合,或双方当事人无协议时与仲裁地国家的法律不相符合;裁决尚未生效或已被仲裁地国家撤销;裁决的争议依照执行地国家的法律属于不得提交仲裁的事项;裁决的内容违反了执行地国家的公共秩序。(4)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依被申请执行地国家的程序规则,在承认和执行本公约缔约国所作出的裁决时,不得提出比承认和执行本国仲裁裁决过苛刻之附加条件或征收过多之费用。三、案例分析题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2.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1990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1991午7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1991年8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为理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请问:1)本案当事人能否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2)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如有,应适用何国法律审理?答:1)在中国,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离婚的法律效果。2)中国公民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审判。3、边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巴西。因发生婚姻纠纷,巴西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6年按巴西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巴西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问:我国应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为什么?答: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巴西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巴西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巴西有关方面申请承认。边、王二人的分居协议是按照巴西法律达成的,巴西不准离婚的法律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边、王二人分居协议的效力。一国法院及一国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4.1997年8月,法国商人比尔从武汉市某大酒店打的到火车站。车到站后,比尔将一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司机凌某发现皮包后,寻找失主,未果。比尔丢包后,在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晚报》上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并公布了联系方式。第二天,凌某将皮包送还比尔。比尔兑现承诺,付了酬金。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范女士向武汉市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凌某。公管处通知凌某到公管处说明情况。凌某承认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经过"。3月10日,凌某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凌某上岗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凌某感到委屈,遂向武汉市汉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管处返还酬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问:1)本案中的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答:比尔乘坐出租汽车,与凌某构成涉外运输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比尔发布悬赏广告,凌某归还皮包,这构成悬赏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凌某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交出酬金,比尔索要酬金构成不当得利。这一法律关系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 5.美国籍人爱默生根据来到中国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女教师田某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爱默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爱默生任教期满,准备回国。爱默生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美国籍教师或委托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问:在本案中,爱默生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做法是否正当,为什么?答:爱默生的做法是正当的。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6.中国公民钱某,1992年到日本留学。1995年回国前夕,在上班途中,被运货卡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的妻子利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钱某弟弟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500万日元。回过后,为遗产分配一事,利某与钱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钱某的家人以利某及其女为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答: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钱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钱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李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李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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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您下载的该电子书来自:TXT书库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国际社会逐渐形成。在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的人民必然会进行交往,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就是其中一种。为了调整和规范这种关系,国际私法应运而生。国际私法学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随着国际私法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以国际私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问。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国际私法的名称国际私法可以说是从名称开始就有争议的法律部门和法律学科。直到目前为止,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及其学者,对国际私法有不同的称谓。过去和现在较为普遍使用的名称有:其一,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es)。这是国际私法最初的学名。这一名称从13、14世纪开始为意大利著名学者巴托鲁斯(Bartolus)等使用,以后被意大利、法国和荷兰等国的学者延续使用到17、18世纪。其二,私国际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这一名称是曾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斯托里(J.Story)于1834年在其名著《法律冲突论》中首先提出来的。1843年,法国学者福利克斯(Foelix)在其著作《私国际法或冲突法论》中开始正式采用这一名称,其法文为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但福利克斯与斯托里的立意大不相同,因为他是一个把国际私法视为国际法的人。后来,私国际法这个名称也传到了其他国家,为其他国家所采用,如其意大利……以上

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哪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对报考要求和院校专业有任何疑问,招生老师在线免费咨询: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可以登录猎考网查找。作为专门的在线教育平台,猎考网的备考指导栏目就专门收录有自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练习题,还有备考的知识点指导。登录网址自考学习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以上是关于成人自考相关内容,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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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题分 30 10 15 30 15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新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大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虽然在整体上为发展中国家建立国家经济新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根据,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被塞进了维护西方殖民主义者既得利益的若干条款的决议是 A.《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B.《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 C.《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钢领》 D.《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2、“跨国法”理论的提出者是 A.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B.美国学者杰塞普 C.日本学者金泽良雄D.法国学者卡罗() 3、《洛美协定》的产生,体现了 A.南南合作B.南北合作C.东西合作D.北北合作() 4、与中国、缅甸共同率先倡导处理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另一国家是 A.马来西亚B.印度尼西亚 C.印度D.泰国()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被发价人对发价所作以下各项修改中,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修改是 A.货物买卖B.发票份数 C.交货时间D.争议解决方式() 6、在以下国际贸易术语中,最适宜于集装箱运输的是 A.FOBB.CIF C.CFRD.FCA() 7、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其所适用的“国际贸易”形式 A.仅为货物贸易 B.仅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C.仅为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 D.包括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8、依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该项合同技术,除受方使用之外 A.供方和任何第三方也可使用 B.供方可以使用,但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 C.供方不得使用,但任何第三方可以使用 D.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使用() 9、美国人甲于1998年7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9年3月20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试问甲在中国对该项技术拥有独占权的期限终止于 A.2004年3月19日B.2008年6月30日 C.2019年3月19日D.2018年6月30日() 10、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算之日是 A.申请之日B.首次使用之日 C.核准注册之日D.公告之日() 11、在国际许可合同项下,供方向受方转让的是技术的 A.所有权B.占有权 C.所有权D.收益权() 12、最常见的国际许可合同,其标的物 A.既包括专利,也包括商标 B.既包括专利,也包括专有技术 C.既包括商标,也包括专有技术 D.同时包括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 13、美国首倡的“赫尔准则”主张:东道国对外资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所给予的补偿应当 A.合理、及时、有效B.适当、及时、有效 C.充分、及时、有效D.公正、及时、有效() 14、目前,在各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只有少数国家的保险机构担保下列政治风险中的 A.外汇禁兑险B.财产征用险 C.战争内乱险D.政府违约险() 15、我国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经例一般 A.以25%为下限B.以51%为下限 C.以50%为下限D.以49%为下限() 16、作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全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必须在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会员国 A.注册B.设有主要营业点 C.注册或设有主要营业点D.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 17、在国际定期货款交易中,除预提税外,其他税收一般 A.由借款人承担 B.由贷款人承担 C.由借款人承担大部分,贷款人承担小部分 D.由贷款人承担大部分,借款人承担小部分() 18、在以下各种租赁中,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的租赁是 A.杠杆租赁(衡平租赁)B.经营性租赁 C.卖主租赁D.综合租赁() 19、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以下各种方式中,参加贷款银行不能直接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方式是 A.更新或替代B.转贷款C.转让D.匿名人理() 20、在以下各种消除和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中,使用最为灵活的是 A.免税制B.抵免制C.扣除制D.减税制() 21、股息收入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主要措施是采用 A.母子公司合并报税和间接抵免制B.双税率制和折算制 C.间接抵免制和双税率制D.母子公司合并报税和折算制() 2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和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协定范本》规定,解决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 A.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 B.法人总机构所在标准 C.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 D.缔约双方协商的方式() 23、在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以下各国中,拒绝给予“税收饶让”的国家是 A.日本B.法国C.美国D.德国() 24、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延期交货责任条款制定的依据是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 C.《海牙—维斯比规则》D.《汉堡规则》() 25、为了船舶与货物的共同安全,在以下各项损失中,不构成共同海损牺牲的损失是 A.船舶有意搁浅B.定期租船合同 C.班轮运输合同D.光船租船合同() 26、通常订有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的合同是 A.航次租船合同B.定期租船合同 C.班轮运输合同D.光船租船合同() 27、委付适用的情形只能是保险标的发生 A.共同海损B.推定全损C.实际全损D.部分损失() 28、在以下各国际经济组织中,其权力机构真正采用理事会型的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B.世界银行 C.欧洲联盟D.安第斯开发协会() 29、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政府发生投资争端后,中国政府不能主张国家及财产豁免权的情形是,该外国投资者投诉于 A.所属国(母国)法院B.中国(东道国)法院 C.第三国法院D.国际商会仲裁院() 30、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发生货物买卖纠纷,双方将纠纷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根据《美国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的规定,担任该案仲裁庭庭长的 A.只能是美国公民B.可以是除中、美之外的任何第三的公民 C.可以是任何国家的公民D.必须是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特别提款权是 A.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帐户上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 B.会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时,预先无须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基金 C.会员国不能凭以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竞换黄金或支取现金 D.不能作为现实货币用于国际私人交易支付 E.可以用作国际商务交易的计价和定价标准() 32、按照国际融资协议的规定,通常属于“先期违约”的事件包括 A.连锁违约B.抵押品毁损 C.借款人资产被征用D.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失实 E.借款人不按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式() 33、可以获得我国税收优惠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A.技术先进企业B.产品出口企业 C.生产性企业D.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 E.投资于边远地区的企业 34、在以下法律文献中对国际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包括海上货物承运人)规定不完全过失责任制的文献是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 C.《汉堡规则》D.《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E.中国《海商法》() 35、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在国际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经济争端包括 A.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D.国家与法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E.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简评国际经济法的“狭义说”。 37.列明国际经济法各项基本原则并简述它们之间的联系。 38.何谓将所得划归常设机构的“引力原则”为什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示列入该原则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9.在不存在美国对华经济制裁的情况下,美商在华设立的外资企业(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哪些政治风险保险机构的合格投资者(投保人)为什么一旦该外资企业在华遭遇政治风险,这些政治风险保险机构向该外资企业付赔之后,对中国政府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依据分别是什么 40.试比较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中代表处与分行的异同,并分析诸多国家对二者准入实行不同法律管制的原因。 五、案例分析题(15分0 41.1998年8月份,营业地位于北京的 中国A公司(卖方)与营业地位于开罗的埃及B公司(买方)订立了一份出口设备的合同(该设备所含技术已在中国获得专利权)。8月底,中国A公司依约如期将 该设备运交埃及B公司。9月份,因营业地位于大马士革的叙利亚C公司的急需该设备,埃及B公司随后将该设备转销给叙利亚C公司。对这项交易,中国A公司毫 无所知。由于该设备所含同一技术已被他人在叙利亚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于是,在叙利亚C公司从埃及B公司收到该设备后不久,叙利亚专利权人在事先未告知 的情况下,将中国A公司列为被申诉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提示:a、上述合同均无法律选择条款;b、中国、埃及和叙利亚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试分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如叙利亚C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A公司能否进行实体法上的免费抗辨为什么

你好。找了一些。课程代码:00246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1.有组织、有规模的国际证券流通场所称为________.2.我国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是________.3.主要由于纳税主体不同,使国际重复征税与________相区别。4.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记名提单________转让。5.《GAST》的中文全称是________.6.《GAST》要求各缔约方在服务贸易方面采取________.7.WTO中的部长级会议________权力机构。(填“是”或“不是”)8.指示提单的转让方式是________.9.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方法除减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外,还有________.10.《海牙规则》________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填“是”或“不是”)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1.广义的国际经济法主体是()A.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B.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C.自然人、法人D.国家、国际经济组织2.当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原则判断一个合同的国际性时,是以什么为标准的?()A.缔约当事人的不同国籍B.合同项下的货物做跨越国境的移动C.缔约当事人跨越国境D.缔约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缔约国3.法国公司A给中国公司B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对此A公司没有回音。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该合同没有成立 B.B公司的复电是承诺C.A公司应立即装船 D.该合同已经成立4.在托收这种支付方式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以及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均为()A.买卖合同关系 B.债权债务关系C.委托代理关系 D.雇佣合同关系5.在下列几种国际贸易术语中,卖方责任最小的是()A.DDU B.FCAC.EXW D.CPT6.某汇票上载明的付款时间是“出票后3个月付款”,该汇票属于下列哪种类型的汇票?()A.即期汇票 B.远期汇票C.光票 D.跟单汇票7.凭跟单汇票或只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称为()A.即期信用证 B.远期信用证C.跟单信用证 D.光票信用证8.下列许可证协议中,受让方所获使用权范围最大的是()A.独占许可证协议 B.排他许可证协议C.普通许可证协议 D.交叉许可证协议9.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A.20% B.25%C.49% D.50%10.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调整或仲裁的争端,必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争端?()A.和投资有关的B.由于直接投资引起的C.由于间接投资引起的D.包括和投资有关的国际贸易引起的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1.作为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A.国际贸易关系 B.国际投资关系C.国际税收关系 D.国际货币金融关系E.国际经济组织关系2.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B.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原则C.平等互利原则D.对等原则E.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3.中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贸物买卖合同公约》时所提出的保留是()A.公约适用任意性的规定B.合同形式的规定C.允许通过国际私法规则的援引而导致公约适用于非缔约国的规定D.公约第三部分关于货物销售的规定E.加入公约的程序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当因一方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宣告合同无效时,其法律后果有()A.解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B.解除了违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C.买方必须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D.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而获得的利益E.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随之失效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有()A.交付货物 B.提交单据 C.办理保险D.质量担保 E.权利担保6.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下列哪几个?()A.开证行 B.开证申请人 C.通知行D.代收行 E.议付行7.根据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的规定,可以转让,出售和授予许可的工业产权包括()A.发明专利权 B.实用新型专利权C.商号名称 D.外观设计专利权E.商标专用权8.TRIPS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A.版权及相关权利 B.商标C.产地标志 D.专利E.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9.一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该投资者不能进行下列哪些项目的投资?()A.设立电影公司,直接从国外进口影片 B.设立新闻纸生产企业C.设立手机电池生产企业 D.设立多波段收音机生产企业E.成立一电信公司10.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又称《华盛顿公约》B.我国至今尚未加入该公约C.公约规定的合格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在任何会员国境内所作的投资予以保证E.在被保险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对东道国和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权利或索赔权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经济主权原则2.托收3.国际许可合同4.国际银行团贷款5.定期租船合同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1.简述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制度的主要特点。2.简述在国际融资协议中,贷款人通过哪些条款可以使自己与借款人的其他债权人处于平等的清偿地位。3.简述信用证上应该记载的主要事项。4.简述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的主要内容。5.简述国际证券及特征。六、论述题(共10分)试结合欧美国家的实践,论述防止国际避税和国际逃税的措施。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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