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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学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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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学考试计划

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23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7月26日14:00至29日17:00,缴费时间为7月27日10:00至30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当地自考办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7月27日后不予受理。(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详见附件7)

2021年北京市自学考试拟安排如下;上半年新生注册时间为3月1日至5日,笔试课程报考时间为3月1日至3月9日,实践课程报考时间为3月11日至14日;下半年新生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5日,笔试课程报考时间为9月1日至9日,实践课程报考时间9月11日至14日;准确时间以当期发布的报考通知为准。

自考是以省为单位组织的全国统考,各省的考生科目是不一样的,要在各省的考试网站上进行查询。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

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2021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与广东省于2021年1月也安排了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计划

2021年北京市自学考试拟安排如下;上半年新生注册时间为3月1日至5日,笔试课程报考时间为3月1日至3月9日,实践课程报考时间为3月11日至14日;下半年新生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5日,笔试课程报考时间为9月1日至9日,实践课程报考时间9月11日至14日;准确时间以当期发布的报考通知为准。

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安排,2021年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如下:

春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22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秋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7月26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都有多次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云南省2021年10月将会进行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下面是关于本次考试的安排,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

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2021年自考本科有4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举行;1月考试在2020年12月1日-5日报名;4月考试在2021年3月1日-5日报名:7月考试在2021年5月25日-29日报名:10月考试在2021年9月1日5日报名。自学考试报名,登录报考省份的自学考试报名入口,填写基本信息,根据要求上传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一旦上传成功,不得再更换,用于今后准考证、毕业证照片。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考生按照网上“现场确认凭单”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考生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采用6R的教学方法,从笔试、面试、上岗能力等多方面培训综合性教师储备人才,帮助学员实现学历提升,并提供专业的职业发展规划;同时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师大教育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让学员更好的就业。

2021年自考考试计划

当今社会,学历逐渐成为“标配”,尤其是对于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而言,就业的学历门槛高,而自学考试也成为了许多人,特别是职场人的获取学历的选择。(五大学历形式清晰对比)其中,没有硬性专业需求,不考数理化,科目少,学习相对容易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就成了北京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的热门专业之一。理论上来说,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能够做到1.5年毕业,但前提是,考生需要合理安排自己的专业报考计划,了解专业的课程设置、毕业条件及4月、10月考期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报名入口: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需考过12门课程(如下图所示),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自2015年起已不再安排考试,需通过NCRE一级合格证书申请免考。(直通车→2021年10月北京自考专业及主考院校一览表)结合4月和10月北京自考笔试课程安排(如下图所示),每次考期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最多可以考4门,想要1.5年毕业,就必须要保证每次考期都考够足够的课程。北京自考考生可以参考以下报考计划,2021年10月报考:00529 文学概论(一)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0506 写作(一)、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2022年4月考生可报考: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2022年10月考生可报考:00535 现代汉语、00536 古代汉语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在合理安排下,11门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之外),3个考期可以考完所有的笔试课程,而只要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进行毕业申报。也就是说,北京自考新生若报考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合理安排下,3个考期考完所有的笔试课程且成绩合格,则可以于2022年下半年申请专科毕业,一般下半年申请毕业的时间是12月。当然,这是在理想的情况下,如果基础差,复习不足,导致课程考试不及格,需要考两次甚至多次,自考考试的战线无形中就会被拉长。因此,基础较差的考生们可以考虑选择专业的学历辅导机构,报考辅导课程,点击查看: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整专业保障方案>>选择该方案,我们可以帮助你:1、规划各个考期如何报考笔试科目,科学安排,考试不落空;2、提供班主任全程指导服务,考务疑难及时解答,报名查分重要消息提醒通知;3、赠送大咖辅导课,帮助你打牢基础,重点巩固,提高学习效率,24h内教务答疑;4、赠送智能题库,历年试题、模拟题等多种形式练题,帮助你练习答题技巧和方法。5、多端听课做题,便捷学习。电脑、手机、app均可登录账号进行在线学习(不可多端同时登陆),还可下载考点精华讲义。APP可缓存课件,方便大家在没有流量/网络时学习。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点击这里,咨询客服,了解更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安排,2021年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如下:

春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22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秋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7月26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都有多次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2021年自考如何复习?1、准备好自考教材教材是考生备考的基础,只有通读了教材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考生在购买教材或复习资料时,最好去正规的渠道购买,以免买到残缺不全的资料,让自己费时费力,浪费时间。2、安排好每年的考试科目众所周知,自考难度大,考试科目多。所以,考生最好事先准备好考试计划,如每年要报考哪几门科目,然后着重复习这次的报考科目。3、定制学习计划在备考期间,考生要合理的安排好学习时间,每天或是每周都要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并努力实施下去,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同时考生要有意识减少或是限制自己玩手机的时间,要用这些时间来进行有效的学习。4、利用好零散时间报名后,离考试时间就很近了,这时考生充分的利用好零散时间,例如,上下班的通勤时间、排队等车的时间,要保持随时学习的习惯,这样点滴的积累最终都会汇聚成知识的海洋。5、多问多练多总结遇到难题要和老师多沟通,同时做多一些历年的真题,且在做题的同时要善于总结归纳重点题目,同时对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检验,查缺补漏,看看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多少。

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计划表

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和23日、24日举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0〕20 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在籍考生报考、缴费1.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2. 请使用电脑、IE浏览器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L3级以上用户)。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根据考试安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添加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已生成缴费账单的需要完成缴费后再增报其它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仅在一个考区开考的专业除外)和添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4.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二、2021年10月北京自考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带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陆“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1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三、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五、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6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六、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2837200(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八、注意事项1.更正注册信息的在籍考生,须在报考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办理前需要提前与相关考区电话预约。2.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考区应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3. 按照市财政要求,从2021年开始,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热点推荐:自考小白必看!北京10月报考攻略来了!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安排,2021年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如下:

春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22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秋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7月26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都有多次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2021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与广东省于2021年1月也安排了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自学考试开考计划

2021年10月(21.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举行。现就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审核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个人注册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自行修改。审核期内审核未通过,考生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届时考生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上传;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 (三)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或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2021年10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 7.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五、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附件6)。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5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下载】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下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下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下载】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下载】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 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 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从 2022 年起,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逐步启动开考专业计划调整,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 10 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 36 个专业。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 计划)和工商管理(A\B 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19 年下半年起报考该九个专业的新生,须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符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 号)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2021 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2021 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 10 月 16、17 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2021 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四、报名2021 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 或 JPEG 格式,大小不能超过 40k、不能小于 15K(高 x 宽为 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取消新生现场确认环节)。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 15 位的请填写 15 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2021 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 号)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2021 年下半年,转考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远程确认。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 JPEG 格式,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 年以前(不含 2016 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考试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 EMS 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不得小于 50K、不得大于 1M(照片像素大于 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 JPG 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 9 时至 22 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2 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4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8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五、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8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六、通知成绩考生可在 2021年11月25日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七、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 45 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 5 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 30 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 50 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 号)。附件: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10月考试课程安排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改革政策是真的。自考每年都会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考整体的教学质量。2022年北京等地停考了一些自考专业;浙江等地新增了一些自考专业;北京2022年起取消第二周考试;福建等地院校、专业计划也有所调整。1、自考专业停考(1)北京:停考一门据新闻学专业(基础科)(专科)的实际发展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6次院务会审议,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基础科)(专科)。停考时间:2021年8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册;停考过渡期:2021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3年停考过渡期内继续安排课程考试;最后办理毕业时间:2024年6月最后一次办理毕业;(2)福建:停考3门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并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科,专业代码:690101)、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540502)、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专业代码:630501)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时间:2022年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册。停考过渡期:2022年至2023年有2年时间进行扫尾,2024年起不再安排考试。最后办理毕业时间:2025年起不再颁发上述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新增开考专业(1)浙江:新增1门为满足我省园林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需要,决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本科)专业。主考院校: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名称:园林(本科);专业代码:090502;首次开考时间:2021年10月。(2)河北:新增1门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应数字化时代和新媒体行业发展需要,培养新闻传播领域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助力京津冀融媒体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下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主考院校: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名称: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代码:660214;首次开考时间:2021年10月。(3)宁夏:新增2门从2021年10月起,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和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两个专业,主考学校为中国传媒大学。主考院校:中国传媒大学;专业名称: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专业代码:数字媒体艺术(130508)、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首次开考时间:2021年10月。3、自考考试时间调整北京:2022年起取消第二周考试北京教育考试院决定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以确保北京自考开设的全部专业考试时间与全国一致,不再另安排其他时间的考试。现在北京和全国采用同一时间开展自考,大体上也就是每年考2次,每次至多报考4门考试科目。4、院校、专业计划调整福建:调整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院校。2022年下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主考学校,调整为厦门医学担任主考学校。广东:更正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等4个专业考试计划;河南:开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类型、主考院校进行调整。陕西:2022年起,考生报名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开始使用调整后的新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管理类专业。

英语专业、会计专业、法律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金融、教育类专业、设计类专业等。

管理类专业:

热门专业代表有: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教育类专业:

热门专业代表有: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心里健康教育、上午英语、应用日语等。

电子信息类:

人热门专业代表有: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扩展资料: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开考课程238门。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布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

即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布毕业证书。2021年自学考试分两次进行,其中4月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11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2时至5日18时;10月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17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疆2021年自考开考22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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