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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过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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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过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可以考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扩展资料报考条件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服刑人员是可以去自考专科的,如果你学习底子比较好,而且非常努力非常认真的去学习,那么自考英语也不是很难的。

有案底的人不能参加成人高考,需要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如需参加高考专升本推荐选择北区教育。参加成人高考的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点击测试我符不符合自考条件要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人高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北区教育。北区教育为学员量身定制学历提升所属方案,根据历年真题、考题、教材进行整合,涵盖大部分的考点;同时,题库深入调研历年考题,采取三档考点归纳法,切片化解析考题中的知识点,全面解析历年考点分布,总结答题规范内容形式;更是通过随堂考核,及时巩固学员所学知识,使学员掌握扎实基础。

可以报考,只要符合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报考条件如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1、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坐过牢可以自考吗

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

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服刑人员是可以参加成人高考或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狱也会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想要上大学的服刑人员,也可以在监狱圆自己的大学梦。那么坐过牢的人可以考大学吗?

教育部规定

作为全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历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都明确规定“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如果根据该规定的字面含义,只要是被采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正在少管所、看守所、监狱内外服刑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法律规定

《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刑事处罚后、刑满释放、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具有同等的升学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

看完上述规定,我们会发现,教育部的规定比较严格,法律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规定较为宽松,两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根据立法法的精神,法律的效力要高于教育部内部规定,在两者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那么被判刑的学生究竟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哪些情形下不可以?

可以报名参加高考的情形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

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三种刑事强制措施,只是一定程度限制人身自由,学生仍然有条件去报名参加考试;

且最终是否被判决有罪仍不确定,既然法律规定了刑事处罚后、刑满释放、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都有升学的权利,根据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只是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未成年学生自然也有升学的权利,当然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不应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报名”的规定限制。

除此以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未成年学生,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应当接受社区矫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的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不受限制。因此,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未成年学生也可报名参加高考。

另外,刑罚执行完毕、刑满释放的未成年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高考,不受影响。

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学生

还有一少部分学生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8周岁,不再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不适用于他们。那么是不是只要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都不能报名高考呢?我个人认为,不能狭义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强制措施”。

正如前文讲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虽然也是强制措施,但只是部分限制人身自由,且最终是否构成犯罪、是否会被判刑尚不确定,因此不能简单的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灵活处理。

此外,被判处缓刑的已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呢?这就要涉及到缓刑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正在服刑”了。《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该规定,缓刑只是刑罚执行前的一种考验制度,不属于刑罚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是否算服刑的答复》中也进一步明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被实际执行刑罚,故不能算作服刑”。因此,被判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的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的学生也适用)都不属于“正在服刑”,因此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不能报名参加高考的情形

无论是否已满18周岁,只要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被判处实刑正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监狱服刑的学生,因为已经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自然无法报名参加高考。(但是为了最大化的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只要不是严重犯罪,建议对刑事拘留、逮捕的未成年学生可以变更强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

另外,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为都属于正在服刑,不属于刑满释放和刑罚执行完毕,因此,无论是否已满18周岁,都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的一生,教育主管部门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尽可能的让涉罪未成年人都能参加高考,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争取美好明天的机会。

一、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孩子能考大学吗

孩子能考大学,孩子的前程未来不受父母行为的影响。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刑事处罚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三、刑事处罚附加刑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

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

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3、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与此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另外,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一、父母法院失信人,儿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一般情而言是可以考取大学的,但是不能上收费很高的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个人的经历并不影响自考,自考是一个需要耐心和毅力的事情,可以报考一些相对简单好过的专业如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

可以,自考,函授,成人高考都行

在押人员能够参加自考吗

能够,在押人员更新改造主要表现里就有参与三课学习培训(文化课、技术课、思想课)这一项,而且还是减刑假释务必借鉴的一项,各监狱都有自己的图书室,也定期进行的机构各类学习培训;牢房也与地方合作办学,有中专,大专,考试合格也发毕业证书,

并且还有很多的奖分;牢房也依据在押人员从事的的技术工种的差异,每一年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培训符合要求的可发送给电工上岗证、电焊工证、炉工证等,因此在房间里只要认真更新改造或是可以学不少东西的!.

自学考试英语二题型分成单项工程选择、英语完形填空、阅读和理解、语汇、中译英及其英译中六大题目类型。

英语(一)

假如你普通高中英语基本较为扎扎实实得话,英语(一)对于你来说,难度系数并不是很大,只需你将基础词汇背熟,课本知识了解透,能够轻轻松松的通过考核。

英语(二)

做为学过课堂中,有着最大学分的学科,想来课程内容难度系数都是不可小觑,相较于英语(一),英语(二)会更难一些,与此同时英语(二)考试的也涉及到英语(一)的基本知识点,因此不但要掌握好英语(一)课本上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弄懂英语(二)重点知识,熟练掌握。

公共性英语三级

等同于大学英语四级的水准,但是比起大学英语四级相对简单,大学英语四级在题目设定上很困难,尤其是在英语听力上,更为规定快速响应并掌握原材料含义,而公共性英语三级没有太高标准严要求。

自考考试英语二都考试考什么题目类型

一、阅读文章分辨。

阅读文章分辨一般坐落于考卷的第一题,让你一段短文,依据短文具体内容对于每一个句子进行判断,一般有10个句子分辨选项,正确选A,不正确的选B。需要我们了解文章大意,能够做出恰当选项。

二、阅读文章选择。

阅读文章选择也是一段短文,试题的设定是通过学习短文,从所读各题目的4个选项中选取1个最好选项,选项再也不是判断对错,反而是掏空的方式,归属于关键点题。

三、归纳段落大意和补齐句子。

归纳段落大意,简单的说就是依据段落大意,再根据每一个段落的意思,选择一个合乎意思的词语。一般有五个选项,而补齐句子必须从六个选项中选择五个选项填写相匹配句子,把它补齐。

四、填句补文。

一般短文会安装5处留白,而短文之后设定6个句子选项,需要考生依据短文具体内容把它各自放入原来部位,以修复文章内容原状。

坐牢自学考试视频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每天在监狱做什么事情?说出来你都不敢相信

说起监狱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监狱里面关押着许许多多的犯人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大部分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下,为了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也为了满足一些服刑人员的求学愿望,监狱不但设置了扫盲班、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鼓励服刑人员通过自学的方式参加成人考试,一旦通过考试,监狱还会对他们进行加分奖励。监狱改造,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监管改造。服刑人员之所以服刑,除了贪婪和、冲动,没有接受好的文化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和因为没有好的学历而导致求职障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不在少数,所以,监狱对文化改造一直非常重视。而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之后,很多服刑人员也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想利用服刑的时间,将刑期当成学期,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目前,国内所有的监狱都设有职业技能培训班,甚至还将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作为一种减刑的奖励(也就是常说的通过读书减刑,小编将在今后的文章中单独说明)。监狱的职业技能培训班主要包括面点制作、厨师、汽车维修、电焊等社会热门职业。其目的,就是希望服刑人员通过在监狱的技能培训,在出狱之后能够凭借一技之长走上正常轨道,从而远离犯罪,降低刑释人员的再犯罪率。国内部分监狱很早就已经开始设置了狱内自考点,为那些想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提供场地和机会。比如广东深圳监狱、陕西渭南监狱、湖北宜昌监狱、四川攀西监狱、湖南岳阳监狱、安徽合肥监狱、福建女子监狱等。对已经开放自考试点的监狱的服刑人员,通过自主报名获取自考资格(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外界一致),由监狱统一购买教材。服刑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通过考试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的,监狱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分。同时通过自考取得毕业证书也会成为服刑人员是否积极改造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减刑的时候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刑期短的服刑人员来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凭借一技之长,在回归社会之后寻找一份好的工作和自主创业都是有优势的。而对于刑期比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利用服刑的时间提升自己的知识,取得一个文凭,为回归后的生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也是相当的不错。比较遗憾的是,目前已经开放自考点的监狱并不多。小编以前所在的监狱就没有这个条件,但还是有不少的服刑人员让家人寄来了一些学习教材,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准备在刑满释放之后参加自考。对于这些对知识充满渴望,真正把刑期当成学期的服刑人员,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他们一个赞吗?在监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自考,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写下自己的看法,一起讨论!您的打赏,将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往期推荐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监狱服刑人员如何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为什么“三类犯罪”减刑难?什么是“三类犯罪”?判刑的人不缴纳罚金会有什么后果?刑满释放后再犯罪,这样的人到底有多少?

作息时间是安排好的

小伙坐牢自学考试

完全可以,虽然很难,为了早日回归社会并拿到文凭,还是应该克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努力吧同志!!! 自考必读: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参加考试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4月17日、18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日子,98名身穿囚服的特殊考生,在民警的有序组织下,在高墙内参加本、专科学历的自学考试。这是继去年秋季以来,洪泽湖监狱第二次在监狱内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来到这个设在监狱内部的特殊考点,考场外“祝服刑人员取得理想成绩”、“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的大幅展板分外引人注目。来到考场内,明亮的教室,整齐的桌椅以及悬挂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洪泽湖监狱考点”字样的条幅,给人的印象是和社会上的考场没什么两样,考场气氛也与外界考场并无不同。只是监考人员除了泗洪县自考办的老师外,每个考场还有两名警察,整齐地坐成排排的考生是身着囚服的服刑人员。 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满峰介绍,在监狱内开办自学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首要标准”工作的有效举措,它将不断推动监狱提高改造质量,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再就业打下坚实基础。洪泽湖监狱2009年秋季首次设立自考考点以来,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素质,鼓励服刑人员走自学成才之路。去年,监狱有61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了123门课程考试,共通过57门课程,达到47%,其中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2人,80分以上的11人,有一个服刑人员一次报了3门全部通过。 尽管洪泽湖监狱地处偏僻农场,关押点条件比较简陋,监管硬件设施建设也很薄弱,但是监狱抓教育改造的力度一点都没有放松。在办好服刑人员扫盲、初小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动员和鼓励有自学能力的服刑人员,踊跃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把刑期变学期,努力为回归社会、刑满就业进行知识准备。监狱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专门制定出台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对每通过一门的服刑人员除了给予适当加分激励外,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家境困难而又有自学愿望的服刑人员,监狱及时启动解困助改基金,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服刑人员报名参加自考,报名费、教材费等一律全免。同时对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监狱以监区为单位,组织一部分文化水平较高的年轻的民警专门进行课堂辅导,每周拿出三个晚上的时间,组织参考人员按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民警教员当堂辅导。 17日上午,考场内特殊考生们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监狱改造科陈宝华副科长说,国家政策鼓励服刑人员主动学习文化知识,加速思想改造,掌握一技之长,为出狱后的就业打好基础,只要他们能自力更生,出狱后重新犯罪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社会也将变得更加和谐,这也是监狱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贡献。 监狱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服刑人员的参考热情。这次共有98名服刑人员参加227课次的考试,与去年秋季新增考生37人,参考人员、报考科目都比上次有显著增加。

现在监狱内是允许服刑人员报考 自学考试。的,通过了还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在监狱内还设有考点,因此在监狱内完成大学本科自考课程是完全可能的,只要自己愿意同时有着个能力就行。

可以。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参加考试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

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坐牢自考本科

"更深的蓝"回答的没错,可以。 但是很难。我听过这方面的讲座。在监狱里自考是很难的,平时的工作任务一点也不能少,只能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学习。 有政策,但是执行起来难。

完全可以,虽然很难,为了早日回归社会并拿到文凭,还是应该克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努力吧同志!!! 自考必读: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参加考试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很肯定的告诉大家,服刑人员是可以参加成考的,不止成考,自考也可以参加。每个地区都有监狱设有成人高考考场,如果想要参加成考,可跟所在监狱报告,大家平时可以相互学习,主管民警也会帮忙在网上查阅资料,购买专业书籍。服刑人员参加成考或者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考试并且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凡属于国家公民、没有有年龄的限制都可以参加成高和自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同层次学校毕业证为依据)都可以参加成高报名考试;大专以下的学历可以以直通车的方式报考本科。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提升学历方法 1、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没有报名门槛的,而且是全日制之外,含金量最高的一种了,学习形式相对高职扩招会更加自由,时间安排更加灵活。相比统招全日制,自考相对自由,也没有入学门槛,可以自由的选择主考院校和所学专业,报名后不需要在学校上课,能顺利通过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就可以毕业了,统考的时间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校考时间在7月份和12月,学习能力较强的1.5年就可以毕业。 2、成人高考 成考的学制是2.5年的,学习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函授三种,有高起专,高升本,专升本三种考试类型,脱产要2年,函授、半脱产以及医学类专业是2.5年。成考有点类似高考,也是需要自己填报志愿的,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院校,等到通过入学考试之后,一般毕业就不成问题了,而且考试的难度相对较低,只有3-4门需要通过的科目。每年8月到官网报名,可以通过函授站,也可以自己申请,如果现在报名的的话,9月份进行信息注册?10月份考试?11月份查询成绩?12月到1月下发录取通知书。如果考试通过的话,来年5月份可以到学信网上查到自己的学历状况,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线上随时和考试,入学要缴纳入学费用,各个省份的大学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报名条件这块,成考的要求也不高,专科报名需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本科报名需要大专以及大专以上的学历。 3、网络教育 网络教育学习时间是2.5年制的,每一年的3月和9月注册参加入学考试,如果是网教本科的话,就需要考外语和计算机,可以选择985、211的名校,学习时间可以自由安排。平时会需要在线上刷网课,做作业,期末要参加考试但是难度也不高,学费基本上是6000往上走,网教的报名的条件和成考一样,专科报名需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本科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 4、国家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分为专科和本科,学制2年,2.5年之后就能拿到毕业证,不管是专科还是本科都没有入学考试,能报考的专业也比较多,入学门槛比较低。国开分为两种班次,分别是助学班和正常班,正常班平时会有少量的网上学习和作业,期末参加考试,助学班只需要参加期末考试就好了。报名条件和网络教育一样。 成人高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备考知识、相关新闻等,敬请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有犯罪记录可以自考本科吗1、有犯罪记录不影响自考本科。但是影响公务员考试。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污点证人有犯罪记录吗1、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1)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并且是未受刑罚处罚的现实的犯罪;(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一般情况下,污点证人都是构成犯罪的,只不过可以因为检举揭发等立功行为而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罢了,因此肯定都会存有犯罪记录。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他因为重大立功表现,被免于刑事起诉、被宣告无罪或者未成年人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情况,这是自然也就没有犯罪记录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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