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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自考成绩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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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自考成绩申请免考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考,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下列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规定提出免考申请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本省高等教育自考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6、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考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陆各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后经市自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各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证书申请免考的,视实际查验证书所需时间顺延)。 自学考试免考的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如何办理自考免考手续?

如何办理自考免考手续?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录本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时退还,下同)及复印件。其中,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自动查验属实的除外)。提交材料后经市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本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证书申请免考的,视实际查验证书所需时间顺延)。

自考命题的方式有哪些?

1、根据考试计划命题

简单来说,就是咱们自己报的专业内的所有需要考的科目,下图中是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需要备考的科目,不需要考高数。而且英语(二)可以选考,意味着在你整个自考过程中几乎不用遇到这两门科目。

但如果考试计划是不固定的,那就需要大家时刻留意考试计划咯。

2、根据考试大纲命题

如果说上面那种方式是入门,那接下来的就是命题标准的关键环节,也就是各门学科的考试大纲。自考大纲是对试卷题目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官方材料,通俗点说就是:

考纲上有的考卷上有的,叫正常;考纲上没有考卷上有的,叫超纲;考纲上有考卷上没有的,咱不背也没关系。

外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申请本省免考吗

能。自考中的有些科目是可以申请免考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某一科目的免考,比如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免考条件:(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由上述整理可知,自考中的有些科目是可以申请免考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某一科目的免考。考试科目的减少,对考生来说是很大程度上的一种帮助,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有关自考免考的相关信息。提示:关于各省自考免考课程的信息,考生可以登录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自学考试免考手续:(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那不叫免考。你可以把一个省份有效成绩转到另外一个省份,成绩是有效的,那是转考

自考外省转入的成绩是否申请免考

那不叫免考。你可以把一个省份有效成绩转到另外一个省份,成绩是有效的,那是转考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免试及考生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省际调入)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提交材料。 没有必要填写附件三。2 .免修及考生变更请于202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注意: 2016年以前办理转出省省际转出的考生,证明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资格”且免试(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毕,网申和免试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6 ( 467号) )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1.2次免课/21.2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3年9月17日17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合格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有关规定免试所需的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人员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6年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4 .其他学历证书免试: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验证)5.外省自考生免试) 20166 .省际间转移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报考电子文件从其他省(区、市)移动到四川继续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转出的考生必须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转入请求。 (1)考生已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及以上、本科4门及以上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手续。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一)转出省报考基本信息与我省不一致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和代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1 .考生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材料2 .免试非学历证书1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三)非学历证书。(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明)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上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3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制作国家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免考自学申请的准考证号上的准考证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外省免试考生(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5 .省际迁移(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2)材料报送时,命名为“四川省考号姓名省际迁移确认材料”(四)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电子版资料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见附件二。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变更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本名和旧名。 户口本上没有旧用名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码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三)特殊说明:需要更换已注册专业考生的,应在申请变更考生时间内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四。(提交方法请参阅本通知的“处理流程”)四、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3年11月1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如有疑问,请向所属辅助网站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上半年免除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和变更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流程(一)申请时间1 )省际调入)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提交材料(填写附件三),无需在线申请。2 .免课及变更报考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必要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 2016年以前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书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考证”类型提出免课申请。)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并缴纳豁免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7 ) 467号)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2.1次免课/22.1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2年3月18日18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规定,考生通过考试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在籍学生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注意:自考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非学历证书原件(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检验证明)5)非学历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记载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豁免,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ook020.cn ),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制作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识别免试课程。 )6)学历证书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考号下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5 .外省自考报名资格免试(指2016年前成功参加外省报考籍(纸质文件)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进行的免试。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需要提交电子版资料一、注册错误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准考证号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由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的详细核查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报考、参考及监考等情况二、公安机关合法变更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变更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下列相关证明原件)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现用名称和使用名称: 户口本上没有使用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码应当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交公安部统一方式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四、省间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间转,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的考生,将报考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间电子转入学考试平台”连续移动到四川省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调入的考生必须先到调出省办理省际调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出的省(区、市)成功转移报考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在“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开通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0日)内发送给我省考生的,本人为准考证号码所属(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3上); (三)调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报名专业必须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须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室申请变更。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的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全国专项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在拟转出的省(区、市)转出前应当调整为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必须先取得我省注册专业下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含免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的合格成绩。 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不得转入以下情况: )1)省(区、市)报考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试验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或者省(区、市)拟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的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以后课程合格成绩未收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不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设置。(四)调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对“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接收的调入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调入确认的电子公文由我省接收。 考生可在2022年4月15日以后登录管理系统凭报考信息查询。 2 .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生手下已有合格成绩的,按高原则计入考生; 3 .不符合省际调入规定或不提交调入确认材料的,视为调入不成功,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返回计划调出省份。(五)特别注意1 .“全国省际高考考试平台”不能接受或退回电子文件中的部分课程,对电子文件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 建议考生熟悉两省的调入政策,调入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处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报考文件)转我省的考生,需要在我省使用文件中合格课程的,可以申请免试课程,无需进行省际调入。五、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2年5月0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外省成绩转入申请时间

自考转考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考生在自考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不一样,所以自考转考办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安徽、山东、重庆、湖北、宁夏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手续在8月底至9月份办理;江苏、吉林、新疆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办理9月1日开始。所以自考转考具体办理时间,需要自考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通知,或者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2、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所示流程提交转考申请。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以当地公告为准。4、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5、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考籍转入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自考考籍转入信息。2、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注意!有的省份自考转考申请有特殊条件:比如,吉林《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中就说到,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等。综上所述,自考可以转到外省继续考试,但是转考要求、转考时间等信息,需要自考考生仔细查看自考省份的转考通知。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办理平台: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一、时间节点:2022年3月15日至3月17日登陆“考生服务平台”。二、预审结果:3月18日20:00在“考生服务平台”查看。三、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要求:1.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谢绝代办。2.未办理转入确认手续的考生,考办将该考生的转入材料自动发回原考籍。3.办理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转入确认手续。4.地址: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校南门口)。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的外省自考考生由于种种原因想要将自己的自考考籍转入广东,以后在广东参加自考考试,那么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出外省申请查询成绩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

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

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一)转出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_理转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办理步骤如下:

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办。

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流程

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三)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四)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五)特别提醒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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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里自考?我这里有一个深圳的转考流程,供你参考:一、转考分为两种类型:外省转入、转至外省。外省转入:指考生在外省有一个准考证并考过一些科目,因工作或家庭迁居等原因调到广东省,需要把外省的合格成绩转到广东省,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注意:首先必须在当地把成绩转出,大概2-3月后在广东省查询到外挡号后在办理转入,转到目的准考证上也需要2-3个月时间。转出外省:指考生因工作等原因需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转到外省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直接去自考办或者本网站申请就可以。办理转考特别提醒:不管转到那里,首先要查询好各地的考试计划,转考的科目必须名称相同,否则无效,耽误考试。二、网上申请办理转考的考生须提供的资料:1、办理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证明等有关材料,请将所办理类型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中成体育大厦20楼码思通科技公司收。邮编:518028。或将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办理转至外省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请将所办理类型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中成体育大厦20楼码思通科技公司收。邮编:518028。或将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考生通过本网站申请此项服务后,办理转入的结果为11月-当年4月申请的6月查询,当年5月-10月申请的12月查询,查询电话960900或83269439;网站。办理转出的2-3个月后去当地查询外挡案号,查询后在当地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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