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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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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的申请

自考网络平台首先就要选择进入官网,填写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信息之后,选择自己报考的专业以及学校进行申请表的递交。小学毕业的话一般可以选择中专学历的自考。

到想要报考的院校,自考办公室或者助学机构进行报考。小学毕业可以自考本科和专科学历都可以报名,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

自考助学班学员可以直接报名,如果是在校生一般专科学校都有助学,如果是社会考生,可以直接找跟考试院对接的助学机构就可以报名,安徽省的社会自考书找安徽自考服务进行报名和咨询的。

一般情况下首先点击打开百度首页,输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网络助学平台”,并点击打开“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网络助学平台“官网。小学毕业可以自考本科和专科学历,都是可以报名的。

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力量助学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助学是指社会力量举办与省高等、中等专业自学考试计划同步的各类辅导学校(或站、班,下同),其辅导对象限于本省的自学考试者。学校名称应冠以“自修”或“辅导”字样。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对办学成绩卓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要把指导管理自学考试辅导学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对各类辅导学校既要热情支持,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护办学积极性,又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管理。第四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教育方面的规定,保证教育质量。第五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应当按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大纲和教材组织自学考试者学习。学习结业后,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颁发单科、专业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第六条社会力量申请举办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一、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二、有精干得力并热心为学员服务的领导管理机构。有思想品德好、懂教育和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教学管理,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行政领导和教务负责人。三、有与学校任务、规模相适应的,比较稳定并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四、有固定的校舍、教学设备和经费来源。五、有比较完善的教学、行政和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七条,取得办学证明后,报省或地(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地(市)考办”)审核批准。一、省级单位、驻西安市的中央部属、省属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申请举办自学考试辅导学校者,报请省考办审核批准。二、地、市以下单位及驻西安市以外的中央部属、省属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其它人员申请举办自学考试辅导学校者,分别报请所在地、市考办审批;地、市审批同意的,应同时抄报省考办备案。第八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需要发布招生广告者,须持有批准办学的考办的介绍信,方可刊登、播放、印刷、张帖招生广告。第九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期填报《陕西省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学期汇报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得借助学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猜题、押题,妨碍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知识;也不得随意停课。第十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可向学员收取合理金额的学杂费。向学员收费要掌握节约开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防止收费过高。具体收费标准,由省高教局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另行制定。第十一条各类自学考试辅导学校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规定。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以办学经商,以办学谋私或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第十二条自学考试辅导学校,连续半年以上不进行教学活动,原批准单位应责令其停办。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社会效益差,或有其他严重问题者,教育行政部门或批准单位应通知其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整顿,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令其停办。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局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发挥社会助学对发展我省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以下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第四条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开展社会助学活动,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第六条社会助学机构应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第七条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主管自学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社会助学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市主管部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本地区社会助学工作。县(含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社会助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管理、指导工作。第二章社会助学的申办与审批第八条省、市主管部门对社会助学机构的审批权限:(一)省属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部、省属高等、中专学校,中央和部队驻粤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主管部门审批。(二)市属及市属以下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高等及中专学校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省主管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审批生效。省、市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社会助学机构,方可从事社会助学。第九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二)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三)有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助学计划;(五)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一)申办报告及主管(依托)单位意见;(二)创办人、办学负责人资历证明资料;(三)办学设备、场地及经费来源等证明资料,租用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用协议书;(四)管理人员及师资资料;(五)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必须提交合作协议书;(六)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设立申请表》。第十一条社会助学机构申请设立分教点应按以下规定报批:(一)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本地区设立分校、分部等分教点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条件,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二)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省内跨地区设立分教点的,应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三)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到外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报经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所在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省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我省主管部门备案;(四)外省社会助学机构到我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持所在省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经社会助学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现在很多机构都说自己可以申请助学,实际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在2018年3月才确定自考社会网络助学的学习平台。申请社会网络助学必须要谨慎,之前很多同学都是被一些培训机构给忽悠进去,完全就是卖课给你,又没有助学加分,也没有学校的认证,考个几年都考不过,耽搁很多时间。社会网络助学其实就是给你一个平时成绩加分,你在考试院指定的学习平台上学习,就可以给打你平时成绩,考试就简单得多。社会网络助学自考会大大降低自考难度,可以早点拿到毕业证,而且毕业证书和自考的完全相同的,不用担心。一定要注意现在有很多培训机构假冒官方身份卖课,关于省考试院的通知文件可以通过“贵州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公众号查询,申请通道。

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呢

现在很多机构都说自己可以申请助学,实际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在2018年3月才确定自考社会网络助学的学习平台。申请社会网络助学必须要谨慎,之前很多同学都是被一些培训机构给忽悠进去,完全就是卖课给你,又没有助学加分,也没有学校的认证,考个几年都考不过,耽搁很多时间。社会网络助学其实就是给你一个平时成绩加分,你在考试院指定的学习平台上学习,就可以给打你平时成绩,考试就简单得多。社会网络助学自考会大大降低自考难度,可以早点拿到毕业证,而且毕业证书和自考的完全相同的,不用担心。一定要注意现在有很多培训机构假冒官方身份卖课,关于省考试院的通知文件可以通过“贵州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公众号查询,申请通道。

完全可以,只要教材与讲课的内容匹配,就等于把老师请回来家!天津的网络助学还可以增加考生的分数,参加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成绩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 笔试考试成绩×70% 。就是说网络学习得了100分,你的档案就计入30分,再得30分就及格了。别的省市没有这种好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选专业考的出即可,每个专业有对应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只是挂名,不负责培训,自考学历全国统一版本和任何学习形方式专业开考方式没有关系。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2、全靠自己:那么可当地自考办【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先查看】报名流程(注意部分特殊或委托类专业必须报班):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学习形式的自考的费用相对低廉的,报考自考每科几十元左右,加上教材费用。3、如果你想找助学单位报班辅助: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教育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啥时间上课、不上课、地点、培训方式他们各自定,只要考的出,按照发改委等规定全部学费5千左右或有的助学单位是自己定价。4、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发挥社会助学对发展我省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以下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第四条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开展社会助学活动,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第六条社会助学机构应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第七条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主管自学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社会助学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市主管部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本地区社会助学工作。县(含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社会助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管理、指导工作。第二章社会助学的申办与审批第八条省、市主管部门对社会助学机构的审批权限:(一)省属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部、省属高等、中专学校,中央和部队驻粤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主管部门审批。(二)市属及市属以下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高等及中专学校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省主管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审批生效。省、市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社会助学机构,方可从事社会助学。第九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二)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三)有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助学计划;(五)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一)申办报告及主管(依托)单位意见;(二)创办人、办学负责人资历证明资料;(三)办学设备、场地及经费来源等证明资料,租用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用协议书;(四)管理人员及师资资料;(五)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必须提交合作协议书;(六)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设立申请表》。第十一条社会助学机构申请设立分教点应按以下规定报批:(一)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本地区设立分校、分部等分教点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条件,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二)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省内跨地区设立分教点的,应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三)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到外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报经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所在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省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我省主管部门备案;(四)外省社会助学机构到我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持所在省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经社会助学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社会自考如何找助学点

一、要看服务,二、看通过率,三、看价格和课程,四、看自己上课方便不方便,五、看企业是否正规你如果是北京的或者考虑远程教育,可以去世纪合众看一下

不建议找助学单位

这个没人帮你,每个地方都不同,我也在考

你好,应该选择教学点,查看教育局颁发的证件。

如何申请自考助学点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武汉2022年10月份自学考试/自考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报名入口及报名详情- 自学考试报名入口: 线上报名:学生联系招生老师,将报名资料报名信息给到招生处胡老师,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登记照片,招生老师给录入系统,注册成功后,会发给学生注册回执单,学生确认无误,加班群,缴费,辅导员寄书本资料,开通学习账号,报考。 线下报名:对于心中有不放心或是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中南财经政法*南湖校区报名办公室报名的小伙伴: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照片,到办公室找胡老师报名即可,当场可以完成注册和缴费,领取书本,加班级群,辅导员安排学习。 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2022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5-17日,持续三天;2022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持续三天(湖北十月自学考试考期原定考试3天基础上新增考试2天,现在注册最快明年年底就可毕业哦。需要报名的同学抓紧时间注册考籍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自学考试报考流程: 1.确定报考专业以及时间 2.网上报名 3.来现场进行确认 4.网上缴费,或者现场缴费 5.发送学习资料及课本 6.考生进行学习,以及我们*授课,讲解重难点,网上学习及线下面授 7.助学网课加分 8.报名考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9.考试全部通过本专业所需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1、辅助性报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助学班学员可以直接报名,如果是在校生一般专科学校都有助学,如果是社会考生,可以直接找跟考试院对接的助学机构就可以报名,安徽省的社会自考书找安徽自考服务进行报名和咨询的。

在重庆参加助学自考的同学很多,因为助学自考相比社会自考更简单,毕业通过率更高,并且拿证时间更短,那么重庆自考如何参加助学机构呢?下面就来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重庆继续教育网就是重庆多所高校授权的自考助学中心。

目前,重庆开展助学自考的学校有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和西南大学,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院校报考。

报考重庆助学自考考生只需在网页上填写资料,由助学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联系考生完成报名手续;考生只需备考统考科目,剩下所有事宜由助学中心完成并提前告知。

1、了解报名时间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包括新生首次建档注册及新老生课程报考):

2023-03-01 09:00 到 2023-03-15 15:00

考试时间:

2023-04-15、2023-04-16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

在此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优势特长或者是职业规划去选择自考专业,然后再根据专业去选择学校,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其侧重的专业,这样更有利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当然如果你对专业没有要求,仅仅是想拿个学历证书,那么可以选择好考,考试科目少的专业。

3、找正规助学单位报名

有些同学学习基础很差,就想通过助学中心报名学习,但又担心会。建议可以去你要报考的自考院校官网继续教育栏上进行查询,只要是正规授权的教学点都是没问题的,必要时也可实地考察,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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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的申请
  • 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
  • 如何成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点呢
  • 社会自考如何找助学点
  • 如何申请自考助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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