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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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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婚姻家庭法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商法科目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不同地区科目设置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以下科目仅作参考:

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

1、法律文书写作;

2、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科目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参考资料:法学(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_百度百科

婚姻家庭法好考,比较简单

婚姻家庭法自考

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列入调整范围的主体: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姐妹。 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女婿、岳父母、儿媳、公婆、以及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列入调整范围的事项: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后果的问题。 2、调整对象身份性、伦理性,同时财产关系也占有相当比重。 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反映了不同的社会经济要求 (1)婚姻家庭法: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的经济功能的要求; (2)其他民事法律:商品经济的要求; 第二,不同主体 (1)婚姻家庭法:主体须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亲属; (2)其他民事法律:与亲属身份无关; 第三,发生和终止原因不同 (1)婚姻家庭法:随特定的亲属身份而发生、终止; (2)其他民事法律:不以有无亲属关系为转移; 第四,内容有不同的性质 (1)婚姻家庭法: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2)其他民事法律: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例题·单选题]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 A、婚姻关系 B、家庭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答案]C [解析]在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 [例题·单选题]婚姻家庭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是()。 A、程序法 B、身份法 C、公法 D、财产法 [答案]B [解析]婚姻家庭法属于实体法、公法范畴。酒气性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既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也有非强制性规范,还有一些倡导性规范。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题分 15 15 20 12 10 10 10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 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1980年《婚姻法》共 A.5章27条B.5章37条 C.8章27条C.8章37条 2.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 方有_______的权利() A.代为送养C.优先收养 B.不同意送养D.优先抚养 3.婚姻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开始出现于() A.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 B.封建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4.自然血亲之间法律关系的终止原因是 A.一方失踪超过2年B.一方为他人收养 C.双方协议脱离关系D.一方登报声明解除权利义务关系 5.“六礼"中哪一项是指男家向女家交纳聘财() A.纳采C.纳征 B.纳吉D.亲迎 6.继父或继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在亲属分类上属于() A.全血缘的自然血亲B.半血缘的自然血亲 C.拟制血亲D.姻亲 7.19肥年《婚姻法》的施行时间是 A.1980年1月1日B.1980年5月1日 C.1981年1月1日D.1981年5月1日 8.将妻的婚前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夫,妻仅保留此项财产的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 终止时,夫应将此项财产或其折价金额返还给妻或妻的继承人。这种夫妻财产制是 () A.共同财产制B.统一财产制 C.联合财产制D. 妆奁制 9.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 A.自行恢复 B.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C.经生父母与该子女协商后恢复 D.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 10.在亲属分类上,妯娌属于() A.配偶的血亲的配偶B.旁系血亲 C.血亲的配偶D.配偶的血亲 11.别居制度最初盛行于() A.中国奴隶社会B.中国封建社会 C.中世纪的欧州D.中世纪的欧洲 12.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径是() A.二亲等的直系血亲B.三亲等的直系血亲 C.三亲等的旁系血亲D.二余等的旁系血亲 1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 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 A.长期经济帮助B.适当的经济补偿 C.一次性经济帮助D.所租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14.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 A.一律按行政程序办理B.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 C.由双方协商选择技何种程序办理D.由我国外事机关指定机构办理 15.从广义上的婚姻概念来理解,婚姻制度产生的标志是_______的出现() A. 群婚制 C.掠夺婚制 B.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 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三 分,共15分) 1.下列哪些制裁办法适用于违反婚姻家庭法、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 A.降职B.开除 C.停止侵害D.返还财产 E.罚款 2.我国法律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特定期间是() A.女方怀孕期间 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C.女方哺乳期间 D.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实施中止妊娠手术后六个月内 E.女方患病期间 3.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B.患有其他严重疾病 C.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D.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其生活的 E.与父方达成由父方抚养子女的协议 4.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下列哪些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A.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B. 个人专用的物品 C.复员军人的医药补助费D.复员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 E.夫妻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 5.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A.一方要求离婚的 B.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C.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协议的 D.一方或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所在单位或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未批准的 6.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A.配偶一方自然死亡B.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C.配偶双方离婚D.配偶双方分居满三年 E.配偶一方失踪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原则是() A.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B.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平等自愿 D.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E.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8.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这里所说的有抚养义务的 人包括() A.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B. 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 C.有负担能力的伯、叔、姑D.有负担能力的舅、姨 E.有负担能力的兄、姊 9.我国刑法、继承法等法律中所说的扶养,包括婚姻法中所说的() A.抚养B.赡养 C.扶养D.收养 E.寄养 10.下列亲属中,属于旁系血亲的有() A.配偶B.外祖父母 C.表兄弟姊妹D.伯叔姑舅姨 E.侄、外甥 11.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无子女B.有配偶 C.年满30周岁D.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E.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12.下列亲属中,哪些是自己的直系姻亲() A.岳母B.婶母 C.女婿D.外孙媳 E.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 13.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哪些项目的检查() A.严重遗传性疾病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D.不育症 E.性生理缺陷 14.下列各组亲属称谓中,全组属于姻亲的有() A. 公婆、儿媳、嫂子、弟姐B.伯母、婶母、女婿、妹夫 C.岳父、舅母、姑父、姐夫D.舅父、外甥、外祖父母、侄 E.女婿、侄媳、孙媳、甥女婿 15.下列哪些亲属是拟制血亲() A. 同父异母兄弟B. 养父母与养子女 C. 岳父与女婿D.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E. 丈夫与妻子 三、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以男子为中心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结婚是男娶女嫁。男到女家的,称为 _____. 2.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 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为止。“ 3.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 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_________________. 4.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________之日起终止。 5.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解释,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_________不满十四周岁的未 成年人。 6.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是对___________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的补充。 7.我国收养法第10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_________ 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8.我国婚姻法中所说的虐待是指对______________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 神上、身体上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 9.进入近代社会以后,由于社会条件的变化,各国亲子法逐步实现了从家族本位到 ____________本位的转变。 10.通过一定方式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资格,在亲属法学上称为非婚生子女 的_____________. 11.我国《民法通则》第 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 定______________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12.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 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_____________.“ 13.唐《永徽律》中以“_______”为第四篇,它的有关规定为后来的历代封建王 朝的婚姻家庭立法提供了蓝本。 14.1980年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 十周岁。_________应予鼓励。“ 15.配偶是血亲和__________亲赖以发生的基础。 16.按照我国人民的俗称,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之妻互为_______,丈夫和妻子的姊妹 之夫互为连襟,两者都是一种分系姻亲关系。 17.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 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_______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 同意。 18.我国古代聘娶姻中的“六礼”,是指纳采、_____、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19.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合 法结合。 20.《婚姻法》第35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和遗产继承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_______ ______的责任。“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婚姻家庭制度 2.亲等计算法 3.寄养 4.无效婚姻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婚姻家庭法领域里的财产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领域里的财产关系有何区别 2.简述一方要求解除收养的法定理由。 六、论述题(10分) 如何理解和执行我国婚姻法关于禁婚亲的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共18分) 1.何宏与邹一萍于1968年结婚,婚后8个月邹一萍即生一子,取名何平。何宏怀疑何平非自己亲生,对其态度冷淡,除负担其抚育费外,其他事情不闻不问。 随着年龄增长,何平对何宏的想法有所察觉,询问其母,邹一萍坚持何宏是其生父。但何宏态度并无改变,父子关系愈恶化。1986年邹一萍病故,何平遂辍学务 工,独立生活,并改名为邹幼平,与何宏断绝往来。1988年,何宏辞去公职,从事个体经营,并于1989年与丧偶妇女胡莹结婚。胡莹与前夫生有一女一子。 女儿彭琪已婚并已参加工作,子彭琏正在读小学,依靠何、胡扶养照料。1995年,在一次运货途中发生翻车事故,何、胡均受重伤。胡莹经抢救无效死亡。何宏 双腿截肢,丧失劳动能力,因支付医疗丧葬费用积蓄无存,生活十分困难,要求邹幼平(何平)和彭琪扶养自己和尚未成年的彭琏。邹幼平说:“你一直不承认我是 你的亲生儿子,对我的成长漠不关心,我早已改名换姓,与你断绝关系多年,与彭琏更是素不相识,所以我对你们不负任何责任。”彭琪虽愿意扶养继父及弟弟,但 限于条件,扶养二人确有因难。协商不成,何宏以本人及彭琏法定代理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扶养诉讼。 问:何宏、彭琏应该由谁扶养为什么(8分) 2.王林于1992年购买了松下彩电、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价值15000元。1993年3月王林与高华(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便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当时王林28岁,高华25岁,在结婚条件方面并无不合之处,彩电与洗衣机双方一直共同使用。1994年高华的姑妈赠与高华价值14000元的钢琴一架。 1997年5月,王林以夫妻感情不好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华离婚,女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执,各不相让。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请简述理由)(10分)

婚姻家庭法好考,比较简单

婚姻家庭法自学考试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题分 15 15 20 12 10 10 10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 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1980年《婚姻法》共 A.5章27条B.5章37条 C.8章27条C.8章37条 2.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 方有_______的权利() A.代为送养C.优先收养 B.不同意送养D.优先抚养 3.婚姻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开始出现于() A.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 B.封建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4.自然血亲之间法律关系的终止原因是 A.一方失踪超过2年B.一方为他人收养 C.双方协议脱离关系D.一方登报声明解除权利义务关系 5.“六礼"中哪一项是指男家向女家交纳聘财() A.纳采C.纳征 B.纳吉D.亲迎 6.继父或继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在亲属分类上属于() A.全血缘的自然血亲B.半血缘的自然血亲 C.拟制血亲D.姻亲 7.19肥年《婚姻法》的施行时间是 A.1980年1月1日B.1980年5月1日 C.1981年1月1日D.1981年5月1日 8.将妻的婚前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夫,妻仅保留此项财产的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 终止时,夫应将此项财产或其折价金额返还给妻或妻的继承人。这种夫妻财产制是 () A.共同财产制B.统一财产制 C.联合财产制D. 妆奁制 9.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 A.自行恢复 B.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C.经生父母与该子女协商后恢复 D.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 10.在亲属分类上,妯娌属于() A.配偶的血亲的配偶B.旁系血亲 C.血亲的配偶D.配偶的血亲 11.别居制度最初盛行于() A.中国奴隶社会B.中国封建社会 C.中世纪的欧州D.中世纪的欧洲 12.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径是() A.二亲等的直系血亲B.三亲等的直系血亲 C.三亲等的旁系血亲D.二余等的旁系血亲 1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 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 A.长期经济帮助B.适当的经济补偿 C.一次性经济帮助D.所租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14.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 A.一律按行政程序办理B.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 C.由双方协商选择技何种程序办理D.由我国外事机关指定机构办理 15.从广义上的婚姻概念来理解,婚姻制度产生的标志是_______的出现() A. 群婚制 C.掠夺婚制 B.对偶婚制 D.一夫一妻制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 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三 分,共15分) 1.下列哪些制裁办法适用于违反婚姻家庭法、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 A.降职B.开除 C.停止侵害D.返还财产 E.罚款 2.我国法律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特定期间是() A.女方怀孕期间 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C.女方哺乳期间 D.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实施中止妊娠手术后六个月内 E.女方患病期间 3.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B.患有其他严重疾病 C.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D.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其生活的 E.与父方达成由父方抚养子女的协议 4.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下列哪些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A.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B. 个人专用的物品 C.复员军人的医药补助费D.复员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 E.夫妻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 5.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A.一方要求离婚的 B.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C.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协议的 D.一方或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所在单位或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未批准的 6.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A.配偶一方自然死亡B.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C.配偶双方离婚D.配偶双方分居满三年 E.配偶一方失踪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原则是() A.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B.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平等自愿 D.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E.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8.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这里所说的有抚养义务的 人包括() A.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B. 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 C.有负担能力的伯、叔、姑D.有负担能力的舅、姨 E.有负担能力的兄、姊 9.我国刑法、继承法等法律中所说的扶养,包括婚姻法中所说的() A.抚养B.赡养 C.扶养D.收养 E.寄养 10.下列亲属中,属于旁系血亲的有() A.配偶B.外祖父母 C.表兄弟姊妹D.伯叔姑舅姨 E.侄、外甥 11.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无子女B.有配偶 C.年满30周岁D.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E.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12.下列亲属中,哪些是自己的直系姻亲() A.岳母B.婶母 C.女婿D.外孙媳 E.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 13.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哪些项目的检查() A.严重遗传性疾病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D.不育症 E.性生理缺陷 14.下列各组亲属称谓中,全组属于姻亲的有() A. 公婆、儿媳、嫂子、弟姐B.伯母、婶母、女婿、妹夫 C.岳父、舅母、姑父、姐夫D.舅父、外甥、外祖父母、侄 E.女婿、侄媳、孙媳、甥女婿 15.下列哪些亲属是拟制血亲() A. 同父异母兄弟B. 养父母与养子女 C. 岳父与女婿D.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E. 丈夫与妻子 三、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以男子为中心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结婚是男娶女嫁。男到女家的,称为 _____. 2.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 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为止。“ 3.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 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_________________. 4.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________之日起终止。 5.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解释,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_________不满十四周岁的未 成年人。 6.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是对___________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的补充。 7.我国收养法第10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_________ 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8.我国婚姻法中所说的虐待是指对______________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 神上、身体上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 9.进入近代社会以后,由于社会条件的变化,各国亲子法逐步实现了从家族本位到 ____________本位的转变。 10.通过一定方式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资格,在亲属法学上称为非婚生子女 的_____________. 11.我国《民法通则》第 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 定______________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12.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 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_____________.“ 13.唐《永徽律》中以“_______”为第四篇,它的有关规定为后来的历代封建王 朝的婚姻家庭立法提供了蓝本。 14.1980年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 十周岁。_________应予鼓励。“ 15.配偶是血亲和__________亲赖以发生的基础。 16.按照我国人民的俗称,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之妻互为_______,丈夫和妻子的姊妹 之夫互为连襟,两者都是一种分系姻亲关系。 17.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 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_______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 同意。 18.我国古代聘娶姻中的“六礼”,是指纳采、_____、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19.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合 法结合。 20.《婚姻法》第35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和遗产继承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_______ ______的责任。“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婚姻家庭制度 2.亲等计算法 3.寄养 4.无效婚姻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婚姻家庭法领域里的财产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领域里的财产关系有何区别 2.简述一方要求解除收养的法定理由。 六、论述题(10分) 如何理解和执行我国婚姻法关于禁婚亲的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共18分) 1.何宏与邹一萍于1968年结婚,婚后8个月邹一萍即生一子,取名何平。何宏怀疑何平非自己亲生,对其态度冷淡,除负担其抚育费外,其他事情不闻不问。 随着年龄增长,何平对何宏的想法有所察觉,询问其母,邹一萍坚持何宏是其生父。但何宏态度并无改变,父子关系愈恶化。1986年邹一萍病故,何平遂辍学务 工,独立生活,并改名为邹幼平,与何宏断绝往来。1988年,何宏辞去公职,从事个体经营,并于1989年与丧偶妇女胡莹结婚。胡莹与前夫生有一女一子。 女儿彭琪已婚并已参加工作,子彭琏正在读小学,依靠何、胡扶养照料。1995年,在一次运货途中发生翻车事故,何、胡均受重伤。胡莹经抢救无效死亡。何宏 双腿截肢,丧失劳动能力,因支付医疗丧葬费用积蓄无存,生活十分困难,要求邹幼平(何平)和彭琪扶养自己和尚未成年的彭琏。邹幼平说:“你一直不承认我是 你的亲生儿子,对我的成长漠不关心,我早已改名换姓,与你断绝关系多年,与彭琏更是素不相识,所以我对你们不负任何责任。”彭琪虽愿意扶养继父及弟弟,但 限于条件,扶养二人确有因难。协商不成,何宏以本人及彭琏法定代理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扶养诉讼。 问:何宏、彭琏应该由谁扶养为什么(8分) 2.王林于1992年购买了松下彩电、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价值15000元。1993年3月王林与高华(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便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当时王林28岁,高华25岁,在结婚条件方面并无不合之处,彩电与洗衣机双方一直共同使用。1994年高华的姑妈赠与高华价值14000元的钢琴一架。 1997年5月,王林以夫妻感情不好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华离婚,女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执,各不相让。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请简述理由)(10分)

提起婚姻法测试题及答案,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婚姻法的谁给做一下,另外,还有人想问被判不准离婚,这份《婚姻家庭考试卷》,你怎么看,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婚姻法的谁给做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1)李某不能以张某6月7日的意思表示主张取得字画、瓷器,因为一般的赠与是以交付为要见的,只要在交付前,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张某刚说要赠与东西就住院了,没有形成实际赠与,张某还可以撤销其赠与,因此李某不能据此要求赠与。

(2)这个可以。因为是依据有效的遗嘱而主张的。

(3)可以,依据是有效的遗嘱。婚姻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真心想离是注定答不了60分

巧啊我也要考这门了也找不到答案个别拿不准的题目就自己翻书然后网上单搜吧

内容来自用户:我是小何娇婚姻法选择题。

试卷总分:测试时间:0一、多项选择题(共20试题,共80分。)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关系,是因为它具有()属性自然属性人身属性属性下列陈述中,关于婚姻家庭实现人口再生产职能的正确理解有()历史上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有自己特定的人口规律中的人口再生产受人口相对过剩规律制约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它必然通过生育实现人口再生产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形式就意义而言,我国的婚姻自由包括()恋爱自由订婚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结婚必须男女完全自愿男女双方都有抚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男女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祖孙、兄弟姊妹关系上,男性和女性亲属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家庭须有共同经济家庭成员一般是亲属亲属未必是家庭成员一夫一妻制产生和存在于()原始初期

B.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

1,C,2.D,3.D,4.A,5.A有关婚姻法选择题。

1.AC,2.AD,3DE,4ADE,5ABCDE

1.正确。2、正确。3、错误。4、正确。5、正确。婚姻法亲等计算例题。

D构成婚姻法规定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D,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其主要形式有订娃娃亲等。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C很好理解,方并没有干涉婚姻。ABC都不是所以选D

以上就是与婚姻法的谁给做一下相关内容,是关于婚姻法的谁给做一下的分享。看完婚姻法测试题及答案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程代码:00219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 ,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无分。) 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家庭是() A.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并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B.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C.婚姻家庭制度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D.不同类型的社会,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2.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有:() A.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并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B.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C.婚姻家庭制度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D.不同类型的社会,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3.解放前革命根据地于1934年4月8日颁布了()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C.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D.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 4.将婚姻家庭法领域里的财产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领域里的财产关系相比较,它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它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要求 B.参与人间具有特定亲属身份 C.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 D.它具有等价、有偿性质 5.人们有无婚姻自由,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婚姻自由,归根结蒂都取决于() A.一定的社会地垃B.一定的社会制度 C.财产的多少D.知识的掌握程度 6.配偶的血亲,包括() A.岳父母B.嫂子 C.姑父D.姐夫 7.亲属关系在婚姻法上的效力有:() A.表兄弟姊妹间禁止结婚 B.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C.兄弟姊妹间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D.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8.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A.有关精神病B.指定传染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D.性生理缺陷 9.在我国,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 A.必须法定程序 B.法定程序 C.法定程序之一 D.法定程序的补充 10.我国现行婚姻法明文规定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有:() A.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双方都有决定住所的权利 D.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务活动方面都有相互代理的权利 11.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明文规定有:()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C.父母有惩戒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D.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2.下列关于继父母、继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有() A.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属于姻亲关系 B.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C.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为拟制血亲 D.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与不和自己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间的子女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13.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A.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未成年养子女 B.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未成年养子女 C.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D.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14.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有:() 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 D.10周岁以上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15.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应:() A.一律按行政程序办理 B.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 C.由当事人选择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 D.由受理机关指定按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我国婚姻法是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法律,基本上是固有法而不是继受法() 2.不为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只具有伦理上、习俗上的意义。() 3.掠夺婚是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过渡的重要标志。()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5.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中既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的观点、观念、即,也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各种行为规范构成的制度,即。 2.中国奴隶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来调整的。 3.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对象,从范围上看既包括关系,又包括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4.资本主义国家的共诺婚又称为“婚”或“婚”。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为止。 7. 我国收养法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须征得的人同意。8.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 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款除外。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1.男女平等 2.婚姻的成立 3.事实婚姻 4.夫妻财产制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有关规定。 2.简述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 试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4分) 甲(男)乙(女)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1995年7月生育一子丙。1996年11月甲自费到某国学习,1998年初起,在美国某公司 任职,每月有较高的固定收入。自甲出国后,丙均由乙照料。甲出国后,曾数次回国探亲,乙也曾于1998年底带丙前往甲处探亲。探亲期间,甲称因公事出差, 于1999年2月回国,为儿子办妥出国手续,将以乙的名义所存的存款取走,把家中电器搬至其父母处,并将家中电话机报停。同年3月,乙和丙从国外回来,家 中只剩下一张结婚时的木床及娘家陪嫁时的箱子。同年4月,甲以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乙住所地所在区法院起诉离婚。乙不同意离婚。在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乙发现自己怀孕。甲否认乙在国外探亲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并称系乙在国外与他人乱搞两性关系所致。为此,乙提出将孩子生下后做亲子 鉴定。后经有关部门做思想工作,甲承认在乙探亲期间与其有过夫妻性生活。此后,甲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要求做了中止妊娠手术。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不予受理的 裁定。2001年5月,甲再次向原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乙搬出现住房,并要求抚养孩子。乙坚决不同意,并要求甲将非法搬走的财产送回原处,如数归还取走的存 款。此案虽经法院多次调解,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审理中法院查明:甲乙婚后住房系甲婚前购置的,乙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甲于1999年4月提出离婚之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合理 2、对于甲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判决甲乙夫妻双方离婚 3、如果双方离婚,法院如何判决丙的抚养问题抚育费应如何负担 4、甲擅自搬走的夫妻共同财产及擅自取走的乙名下的存款,应如何处理 5、乙的住房问题应如何处理 浙江省200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二)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19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ABCD2.ABD3.B4.BC5.B 6.A7.ABCD8.ABC9.AB10.AB 11.ABD12.ABC13.ABD14.ABCD15.B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2.√3.×4.×5.× 三、填空题(每空格1分,共15分) 1.婚姻家庭观婚姻家庭制度 2.礼习惯 3.婚姻关系家庭关系 4.自由契约 5.各自所有第三人 6.独立生活 7.未成年有抚养义务 8.国际条约声明保留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1.作为一般的法律原则,指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作为我国婚姻法的原则之一,专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2.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为配偶的行为。它是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3.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通常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认为其为夫妻关系的结合。 4.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是夫妻财产制的核心内容。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我国婚姻法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规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我国婚姻法在总则部分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这是为保障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从另一个角度对婚姻法有关原则的必要补充。 (2)在离婚部分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可作为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在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第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第 二,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第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 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收养是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法律特征是: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2)收养是一种身份法是行为,且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的自然人之间。 (3)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定的拟制效力和解销效力。 (4)收养行为所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质,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 (2)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来的各种侵害。所以,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受到侵害 时,父母得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出诉讼。当不满14周岁的子女被人拐,脱离家庭或监护人时,父母有权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拐者的刑事责任,归还子女。 (3)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 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对事物的正确理解和处理能力,法律责成父母 对未成年子女负教育责任,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安全和健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未 成年子女损害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为了教育好未成年子女,父母在思想上要重视,并要讲 究方式、方法,以更好地达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 (4)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可以保护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加强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感。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4分) 1、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系男方提出离婚,且不存在确有必要的受理男方请求的情况。 2、对于甲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应判决甲乙夫妻双方离婚。因为,甲乙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子女归乙抚养为宜。因为子女随乙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其次,从本案中甲的所作所为来看,甲的个人品质不佳,不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甲方因每月有较高的固定收入,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 女18周岁为止。但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给付期限可适当缩短,或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4、甲擅自搬走的家中电器及取走乙名下的存 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归乙所有。因为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 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甲离婚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住房应归甲所有。因 为,住房是甲婚前购置的,为甲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可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甲乙的婚姻关系不满8年,未发生财产性质的转化,故住房仍应归甲方所有。但由于乙在本市无其他住房,如乙要求暂住,法院可判决乙方暂 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如乙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列入调整范围的主体: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姐妹。 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女婿、岳父母、儿媳、公婆、以及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列入调整范围的事项: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后果的问题。 2、调整对象身份性、伦理性,同时财产关系也占有相当比重。 婚姻家庭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反映了不同的社会经济要求 (1)婚姻家庭法: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的经济功能的要求; (2)其他民事法律:商品经济的要求; 第二,不同主体 (1)婚姻家庭法:主体须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亲属; (2)其他民事法律:与亲属身份无关; 第三,发生和终止原因不同 (1)婚姻家庭法:随特定的亲属身份而发生、终止; (2)其他民事法律:不以有无亲属关系为转移; 第四,内容有不同的性质 (1)婚姻家庭法: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2)其他民事法律: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例题·单选题]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 A、婚姻关系 B、家庭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答案]C [解析]在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 [例题·单选题]婚姻家庭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是()。 A、程序法 B、身份法 C、公法 D、财产法 [答案]B [解析]婚姻家庭法属于实体法、公法范畴。酒气性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既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也有非强制性规范,还有一些倡导性规范。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在十四门左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就业前景如何1.自考本科的学历是经过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自考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正规推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统招考试的考试模式,也是一种可行的考核模式,考生不应该对自考本科法学专业产生误解。2.法学专业的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对于这个领域里面的一些高端型的技术人才,这样的需求和高端公司的招聘趋势都比较强,每年呈现出比较大的需求量。所以选择自考法学专业,对于考生来说,就业前景还是比较不错的,而且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份薪酬更加高的工作。3.从法律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婚约与家庭法好考。行政法学难度比较大,而且知识面量都很大,所以需要自己下很大的功夫,婚姻家庭法比较简单易懂,而且好学,知识面也比较小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课程代码:00219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 ,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无分。) 1.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家庭是() A.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并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B.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C.婚姻家庭制度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D.不同类型的社会,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2.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有:() A.婚姻家庭制度产生并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B.婚姻家庭制度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C.婚姻家庭制度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D.不同类型的社会,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3.解放前革命根据地于1934年4月8日颁布了()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C.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D.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 4.将婚姻家庭法领域里的财产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领域里的财产关系相比较,它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它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要求 B.参与人间具有特定亲属身份 C.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 D.它具有等价、有偿性质 5.人们有无婚姻自由,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婚姻自由,归根结蒂都取决于() A.一定的社会地垃B.一定的社会制度 C.财产的多少D.知识的掌握程度 6.配偶的血亲,包括() A.岳父母B.嫂子 C.姑父D.姐夫 7.亲属关系在婚姻法上的效力有:() A.表兄弟姊妹间禁止结婚 B.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C.兄弟姊妹间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D.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8.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A.有关精神病B.指定传染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D.性生理缺陷 9.在我国,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 A.必须法定程序 B.法定程序 C.法定程序之一 D.法定程序的补充 10.我国现行婚姻法明文规定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有:() A.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双方都有决定住所的权利 D.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务活动方面都有相互代理的权利 11.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明文规定有:()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C.父母有惩戒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D.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2.下列关于继父母、继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有() A.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属于姻亲关系 B.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C.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为拟制血亲 D.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与不和自己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间的子女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13.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A.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未成年养子女 B.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未成年养子女 C.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D.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14.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有:() 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 D.10周岁以上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15.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应:() A.一律按行政程序办理 B.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 C.由当事人选择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 D.由受理机关指定按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我国婚姻法是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法律,基本上是固有法而不是继受法() 2.不为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只具有伦理上、习俗上的意义。() 3.掠夺婚是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过渡的重要标志。()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5.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中既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的观点、观念、即,也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各种行为规范构成的制度,即。 2.中国奴隶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来调整的。 3.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对象,从范围上看既包括关系,又包括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4.资本主义国家的共诺婚又称为“婚”或“婚”。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为止。 7. 我国收养法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须征得的人同意。8.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 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款除外。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1.男女平等 2.婚姻的成立 3.事实婚姻 4.夫妻财产制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有关规定。 2.简述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 试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4分) 甲(男)乙(女)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好,1995年7月生育一子丙。1996年11月甲自费到某国学习,1998年初起,在美国某公司 任职,每月有较高的固定收入。自甲出国后,丙均由乙照料。甲出国后,曾数次回国探亲,乙也曾于1998年底带丙前往甲处探亲。探亲期间,甲称因公事出差, 于1999年2月回国,为儿子办妥出国手续,将以乙的名义所存的存款取走,把家中电器搬至其父母处,并将家中电话机报停。同年3月,乙和丙从国外回来,家 中只剩下一张结婚时的木床及娘家陪嫁时的箱子。同年4月,甲以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乙住所地所在区法院起诉离婚。乙不同意离婚。在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乙发现自己怀孕。甲否认乙在国外探亲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并称系乙在国外与他人乱搞两性关系所致。为此,乙提出将孩子生下后做亲子 鉴定。后经有关部门做思想工作,甲承认在乙探亲期间与其有过夫妻性生活。此后,甲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要求做了中止妊娠手术。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不予受理的 裁定。2001年5月,甲再次向原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乙搬出现住房,并要求抚养孩子。乙坚决不同意,并要求甲将非法搬走的财产送回原处,如数归还取走的存 款。此案虽经法院多次调解,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审理中法院查明:甲乙婚后住房系甲婚前购置的,乙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甲于1999年4月提出离婚之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合理 2、对于甲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判决甲乙夫妻双方离婚 3、如果双方离婚,法院如何判决丙的抚养问题抚育费应如何负担 4、甲擅自搬走的夫妻共同财产及擅自取走的乙名下的存款,应如何处理 5、乙的住房问题应如何处理 浙江省200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二)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19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ABCD2.ABD3.B4.BC5.B 6.A7.ABCD8.ABC9.AB10.AB 11.ABD12.ABC13.ABD14.ABCD15.B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2.√3.×4.×5.× 三、填空题(每空格1分,共15分) 1.婚姻家庭观婚姻家庭制度 2.礼习惯 3.婚姻关系家庭关系 4.自由契约 5.各自所有第三人 6.独立生活 7.未成年有抚养义务 8.国际条约声明保留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1.作为一般的法律原则,指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作为我国婚姻法的原则之一,专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2.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为配偶的行为。它是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3.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通常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认为其为夫妻关系的结合。 4.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是夫妻财产制的核心内容。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1.我国婚姻法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规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我国婚姻法在总则部分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这是为保障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从另一个角度对婚姻法有关原则的必要补充。 (2)在离婚部分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可作为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在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第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第 二,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第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 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收养是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法律特征是: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2)收养是一种身份法是行为,且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的自然人之间。 (3)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定的拟制效力和解销效力。 (4)收养行为所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质,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 (2)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来的各种侵害。所以,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受到侵害 时,父母得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出诉讼。当不满14周岁的子女被人拐,脱离家庭或监护人时,父母有权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拐者的刑事责任,归还子女。 (3)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 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对事物的正确理解和处理能力,法律责成父母 对未成年子女负教育责任,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安全和健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未 成年子女损害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为了教育好未成年子女,父母在思想上要重视,并要讲 究方式、方法,以更好地达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 (4)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可以保护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加强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感。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4分) 1、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系男方提出离婚,且不存在确有必要的受理男方请求的情况。 2、对于甲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应判决甲乙夫妻双方离婚。因为,甲乙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 子女归乙抚养为宜。因为子女随乙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其次,从本案中甲的所作所为来看,甲的个人品质不佳,不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甲方因每月有较高的固定收入,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 女18周岁为止。但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给付期限可适当缩短,或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4、甲擅自搬走的家中电器及取走乙名下的存 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归乙所有。因为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 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甲离婚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住房应归甲所有。因 为,住房是甲婚前购置的,为甲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可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甲乙的婚姻关系不满8年,未发生财产性质的转化,故住房仍应归甲方所有。但由于乙在本市无其他住房,如乙要求暂住,法院可判决乙方暂 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如乙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我国古代最常见的一种离婚方式是 () A.和离B.出妻 C.呈诉离婚D.义绝 2.美国多数州婚姻家庭法的主要渊源是 () A.英国法B.荷兰法 C.德国法D.瑞士法 3.在资产阶级国家的亲属法中, 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 这一原则最早确立于() A.1970年美国统一结婚和离婚法B.1896年德国民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英国婚姻条例 4.李某丈夫的嫂子是李某的 ()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5.我的外曾祖父母,是我的 () A.旁系长辈血亲B.旁系长辈姻亲 C.直系长辈血亲D.直系长辈姻亲 6.甲男与乙女原系出自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该男被他人收养,依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乙() A.准予结婚B.禁止结婚 C.如恋爱时间很长,可以结婚D.能否结婚从习惯 7.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 A.行政责任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D.一切责任 8.按照现行司法解释,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毁、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 A.不予支持B.予以支持 C.结婚不满5年的酌情予以抵偿D.价值较大的予以部分抵偿 9.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 A.办理收养公证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D.办理收养登记 10.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 A.劳动所得共同制B.一般共同制 C.婚后所得共同制D.分别财产制 11.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照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丙() A.可以代理B.经甲同意后始得代理 C.取得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始得代理D.不得代理 1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在离婚时 () A.应归本人所有 B.应归双方共有 C.结婚时间不到10年的归本人所有 D.结婚时间超过10年的归双方所有 13.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屋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 A.6个月B.1年C.2年D.5年 14.甲(男)的外祖母乙是丙(女)的父亲丁的胞妹,因此, () A.乙是丙的舅母,丁是甲母的叔父 B.乙是丙的姨母,丙是乙的甥女 C.乙是丙的姑母,丁是甲母的舅父 D.乙是丙的婶母,丙是乙的侄女 15.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结婚适用 () A.婚姻结地地法律B.男方住所地法律 C.女方住所地法律D.男女一方出生地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6.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 B.双方或一方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的财产 C.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D.未成年子女受赠所得的财产() 17.罗马市民法中婚姻终止的原因是 A.配偶死亡B.自由权的丧失 C.离婚D.市民权的丧失() 18.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按照诉讼程序办理的情形有 A.一方为港、澳同胞 B.一方为外籍华人 C.一方为海外华侨 D.一方为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侨民() 19.依照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A.严重遗传性疾病B.指定传染病 C.有关精神病D.性生理缺陷() 20.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A.尚在校就读的 B.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C.丧失劳动能力的 D.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1.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情形的限制 A.收养人须无子女B.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 C.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D.只能收养一名() 22.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寄养不产生依法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B.社会福利机构对孤儿、弃婴和儿童的收容、养育不发生依法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C.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 D.收养与立嗣没有什么不同() 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弟妹对兄、姊履行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A.弟、妹是由兄、姊抚养长大的B.弟、妹有负担能力 C.兄、姊已经退休D.兄、姊丧失劳动能力、孤老无依() 24.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A.生父母与已认领的非婚生子女 B.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C.养父母与养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5.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属于二亲等的血亲包括 A.伯、叔与侄子女B.堂兄弟姊 C.表兄弟姊D.同胞兄弟姊妹()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 六礼 27.借婚姻索取财物 28.姻亲 29.夫妻财产制 30.亲权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什么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32.简述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及具体办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33.如何全面理解和执行婚姻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在一定期间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规定。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小题,第1小题10分,第2小题14分,共24分) 34. 徐小琪(女)的父亲于1992年底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因与其兄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 故遗产尚未分割。1994年2月她与王良登记结婚。王良在婚前购置红木家具一套,同年5月,女方取得其父所遗存款4万元。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但自 1997年夏天以后,男方有了外遇,夫妻关系开始恶化,两人经常争吵不休,难以共同生活。1999年纪月,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姻。男方表示,离婚可以考 虑,但他要求分割女方婚后因继承而取得的4万元中的一半归他所有。女方提出,家中所用一套红木家具应分出二分之一给她。以上案情经法院审理,准予双方离 婚。 请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女方在婚后取得的遗产,男方是否有权分割 (2)女方要求分割二分之一红木家具,依法可否予以支持 35. 李波(男)与王莉经人介绍相识了3个月后,于1994年1月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由男方单位分配的公房里,次年生育一女。李波原系国有企业职工,两年前辞 职,他未与妻子商量便向他人借债3万元,从事个体运输,经营状况时好时坏,除个人花用外,全部收入用于清偿债务,已还债2万元。不久,李波多次参博, 经常深夜不归,对母女生活极少关心,也不肯负担家庭开支。王莉在生育后不久下岗,为维持母女俩生活,已借债2千余元。夫妻关系日趋冷淡。虽经女方多次规 劝,李波仍然我行我素。无奈之中,王莉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解决住房和女儿抚养费问题,并且提出2000余元债务也应由双方清偿。李波表示,坚决不 同意离婚,如果法院一定要判决离婚,由于他从事个体经营,收入没有保障,故不负担女儿的抚养费;同时他还提出,他尚未清偿的1万元债务女方也应分担。此 外,李波表示,女方应无条件搬出目前住房,仍由他本人继续租赁使用。以上争议,虽经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女方坚持要求离婚。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与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男方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2)男方提出,如法院判决离婚,他将不负担女儿抚养费。对此应如何解决 (3)如何解决男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问题的争议 (4)案内的两笔债务应如何定性与偿还

全国2013年1月自考真题: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 C.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D.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3.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己身与堂弟是 A.二亲等的旁系血亲 B.三亲等的旁系血亲 C.四亲等的旁系血亲 D.五亲等的旁系血亲 4.小张的父母离婚,小张随母亲生活,2011年,小张考上大学,但母亲无力支付其上大学的费用,小张起诉要求父亲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父亲有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B.父亲无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C.父亲有负担能力时有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D.母亲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时父亲有义务分担一半 5.现代各国法律中没有设立亲权制度的国家是 A.德国 B.美国 C.日本 D.法国 6.有权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A.婚姻当事人双方的近亲属 B.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C.患者所在单位 D.患者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7.毕某(男)与李某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李某所有,李某补偿毕某26万元。后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李某将毕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C.如果协议显失公平,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D.如果协议对女方不利,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A.予以抵偿 B.如价值较大的可以部分予以抵偿 C.如结婚不满8年的可以酌情予以抵偿 D.不予抵偿 9.甲于2005年与乙结婚,2006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父母借款3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乙离婚。离婚时,甲向其父母所借的钱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主要由甲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10.单身女李某想收养一个11岁男童。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错误的一项是 A.收养应经11岁男童同意 B.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李某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男童的年龄应当相差30周岁以上 1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且经甲申请法院已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12.“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的,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此话出自 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 13.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B.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C.在离婚后六个月内提出 D.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提出 14.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 A.自行恢复 B.由双方协商恢复 C.由法院判决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15.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包括 A.本人的结婚证 B.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C.本人的护照 D.外国人一方国藉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介绍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6.离婚案件原告钟某与被告徐某夫妻双方有一套房子,2011年的市场评估价格是40万元。2011年底,被告徐某未征得原告钟某同意拿了原告的身份证,通过中介公司与金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以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金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原告钟某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原告钟某请求被告徐某赔偿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原告钟某请求被告徐某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原告钟某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7.易平和刘妮系两地工作的夫妻,由于刘妮的疏忽,孩子出生三个月即发高烧死亡,易平因此责怪刘妮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导致孩子死亡,打算与刘妮离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易平在刘妮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B.易平在刘妮分娩后6个月内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C.刘妮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 D.刘妮承认该孩子系与他人通*所生,易平在刘妮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 18.亲属制度的通则性规定,一般包括 A.亲属的种类 B.近亲属的范围 C.亲系 D.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19.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补和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 A.增设了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制度 B.明确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C.增设了亲权制度 D.把判决离婚的理由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夫妻关系破裂” 20.中国留学生甲和日本姑娘乙准备结婚,乙主张在日本结婚,甲打算带着乙回中国结婚,只要他们的婚姻 A.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均有效 B.符合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的,均有效 C.符合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律的,均有效 D.符合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的国家法律的,均有效 21.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共同居住生活,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22.根据现行法律的精神,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 A.一方婚前的银行存款在婚后取得的利息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 C.一方在事故中受伤获得的赔偿金 D.一方在婚后获得的专利转让费 23.下列亲属中不属于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的有 A.表舅与表外甥女 B.堂叔与堂侄女 C.养兄与养妹 D.继兄与继妹 24.2003年5月周某(男)与夏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周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夏某辞职在家负责照料儿子及周某的生活。2008年8月周某提出离婚,夏某得知周某与丛某已同居多年。夏某提出了下列主张,法院对此应予支持的有 A.夏某因抚育儿子、照顾周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周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夏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周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周某与丛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夏某进行赔偿 D.丛某与周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夏某赔礼道歉 25.周某与夏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其后周某以个人名义向林某借10万元装修婚后住房,约定5年后归还。5年后周某提出离婚,法院判决周某与夏某离婚。关于这笔债务的处理 A.如林某知道该约定,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B.不论林某是否知道该约定,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D.如夏某能够证明林某与周某明确约定为周某的债务,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中表婚 27.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8.姻亲 29.早期型的婚约 30.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 32.简述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33.论现代法律中的亲权的法律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34.原告陈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提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包括一套位于郊区的房屋和一套位于市区的房屋,被告丁先生同意离婚,但对财产的归属提出了异议。被告丁先生认为,市区的房产虽是在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却是由其父母出资支付的首付并偿还贷款,妻子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没有道理,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得到法院的确认。被告还认为,郊区的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是自己婚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自己婚前存款支付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也由自己一个人的工资还贷,因此这套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原告陈女士提出,市区的房屋装修花了10万元,装修款是由夫妻共同支付的;郊区的房屋婚后虽然以丈夫的工资还贷,但自己的工资全部用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还贷,所以自己对这套房屋也应享有一部分所有权。 请问:法院对这两套房屋如何处理? 35.李先生起诉请求与荆女士离婚。李先生诉称,2006年8月他与荆女士结婚,结婚前双方没有同居过,而他们的女儿2007年4月就出生,不可能是他的女儿,他请求确认自己和女儿亲子关系不存在,不承担女儿的抚养义务。荆女士认为丈夫起诉离婚和否认亲子关系是在报复自己,由于她原来在外地工作,公公婆婆帮助调到北京后没有对夫家感恩戴德,与公公婆婆的关系比较紧张。公公婆婆重男轻女,对她生女孩也不满意。 荆女士同意离婚,但坚持认为女儿是李先生的孩子,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要求李先生支付女儿抚育费和分割婚姻住房。法院查明荆女士与李先生2006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于2007年1月按揭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总价40万元。买房时,荆女士没有北京户口,丈夫李先生有北京户口。由于涉案房屋只能由有北京户口的人购买,他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时,只记载了李先生的名字,未记载荆女士的名字。 荆女士称,买房时她和李先生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共同贷款,后来,两人以家庭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本息至今。如今,李先生提出种种理由想和她离婚,且拒绝在房产证上署上她的名字,具有独占房产的意思。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她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涉案房屋的共有产权。被告李先生辩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房产,当初结婚时双方有口头协议,李先生帮助荆女士调到北京工作,解决北京户口,作为报答,荆女士放弃对房屋的权利。现在荆女士不应再主张分割该房屋所有权。 请问:对孩子的抚养和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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