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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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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学考试办公室

简章上说是二十四号报名啊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市考试院是重庆市组织考试,实施监考等一系列服务学生的机构,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四)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重庆考试院内设机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协调党务、政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来信来访、档案管理、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庆教育考试》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庆地区考生特殊类入学考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学业水平考试处参与拟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管理;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业务工作。自学考试处审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开考计划及社会助学单位资格;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颁发相关证书;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对主考院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监管。社会考试处承担各项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负责引进海外及国内其它省市有关考试项目。命题一处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学科命题组的组建;组织命题入闱、试测、实测结果统计分析,提供考试资料延伸服务;负责常模参照性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命题二处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命题、省级命题及社会化考试命题、水平性检测考试命题等各类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试题命制的抽样、测试、分析、统计工作;负责水平性考试的题库、卷库建设。信息处负责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教育考试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系统的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科研处参与拟订教育考试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本市考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做好教育考试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负责拓展性考试业务和技术研究;负责组织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拟定考试评价标准;负责组织各命题项目的调研;负责标准参照性考试命题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分析工作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财务处负责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的管理;负责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资金审核及管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巴州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新疆教育考试院,进入自考,输入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成绩。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是60分。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询2023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16 日,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 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如果对成绩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新疆自考考生可以立即申请成绩复核。新疆自考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点击链接:进入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自学考试成绩多少分合格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是60分。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新疆自学考试单科课程考试合格者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大部分省份不限制考试的次数。新疆自考考生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且成绩合格才有资格申请毕业。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巴州教育考试中心的电话是09962683941。

巴州教育局全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1〕43号),设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巴州教育局相关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治州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自治州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落实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6、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等工作等。

巴州自考办公室电话

四川省自考办咨询电话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一、四川省自考办简介四川省自考办是四川省教育厅下属的一个机构,负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考教育工作,为自考学员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四川省自考办下设有自考办公室、自考招生办公室、自考考试办公室、自考教学办公室、自考学籍管理办公室以及自考资料室等部门。二、四川省自考办咨询电话四川省自考办的咨询电话为,拨打该号码可以联系到四川省自考办的工作人员,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自考的咨询服务,比如自考报名、自考考试、自考学习、自考学籍管理等。三、四川省自考办咨询服务四川省自考办提供了全面的自考咨询服务,包括报名咨询、考试咨询、学习咨询、学籍管理咨询等。此外,四川省自考办还提供了自考资料室,自考资料室收集了大量的自考资料,包括自考报名表、自考考试大纲、自考学习指南等,为自考学员提供了便利。四、四川省自考办咨询服务的重要性自考是一种非全日制的学习形式,自考学员需要自觉遵守学习规定,并定期参加考试,以达到学习目的。因此,四川省自考办提供的咨询服务对自考学员来说至关重要。自考学员可以通过自考办的咨询电话,获取有关自考的最新信息,更好地了解自考的报名、考试、学习、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更好地把握自考的学习进度,提高学习效率。五、四川省自考办咨询服务的宣传为了让更多的自考学员了解四川省自考办提供的咨询服务,四川省自考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自考办的咨询电话,通过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自考学员能够获取有关自考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参加自考考试,取得更好的成绩。六、结语四川省自考办提供的咨询服务对于自考学员来说至关重要,自考学员可以通过四川省自考办的咨询电话,获取有关自考的最新信息,为自考学习提供便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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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自学考试办公室

12月25日。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期末考试12月25日开始,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是于2002年2月1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原巴州财贸学校。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详细地址在: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苑。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BaYin GuoLe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简称巴音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以工、农、商为主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新疆库尔勒市。现任院长古丽娜·肉孜、党委书记简小东。校训是“立德铸能、求真创新”。

截至2022年11月1日,学院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有专任教师531人,设置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了14个专业大类下的41个高职专业,高本衔接应用型本科专业5个,形成了以石油石化、纺织服装、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特色林果业5个现代化专业体系。

拥有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培育项目1个、自治区首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1个、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1个、自治区级高职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高职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级高职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技工精品课程1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14个。

学院成立于2002年2月,2007年又挂牌成立了“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与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运行机制。

报考须知:

招生范围:中职(中专)、技工面向全国招生,高职(大专)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北、四川、河南、内蒙古、山东九省区招生。

报考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应、历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及录取方式。

1、高职(大专)专业: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后统一录取。

2、五年制高职(大专)专业:疆内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中职(中专)、技工专业:凡应届、历届的初、高中毕业生直接到该院招生办报名入学(持初、高中毕业证入学)。

4、各专业录取入学人数不足开班人数(20人/班)需调整所报专业。

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可以调整所学专业。

二、考生毕业后的待遇: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大、中专、技工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成绩优秀的高职毕业生可直接进入本科院校。

三、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目录)。

教材费:预收300元/年(多退少补)。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 600元/年、800元/年,行李自备。

四、优惠条件。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年度奖学金:4000元/年;

2、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活补助1000元/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6000元。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规定,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三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逾期未签署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142元。报名人员须准备可供网上交费的银行卡交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可以根据考区划分情况选择报名地,到报名地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受各考区实有机位数量的限制,各考区设定报名人数上限。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四)考区设置 2020年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设置10个考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考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考区,克拉玛依市考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考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考区,哈密市考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考区,阿克苏地区考区,喀什地区考区,和田地区考区。其中吐鲁番市考生在乌鲁木齐市考区参加考试;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奎屯市考生在克拉玛依市考区参加考试;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考生在喀什地区考区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将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 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新疆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六、咨询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461733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吐鲁番市司法局 哈密市司法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喀什地区司法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和田地区司法局 塔城地区司法局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奎屯市司法局

胶州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学考试,建议你打电话到青岛自考办咨询下,现在有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有的不可以 成人教育的报名你直接登录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到8月下旬应该就可以报名了,报名的时候需要选择区域,你可以选择一个离你比较近的,这样的话考试分配的地方也不会很远的,祝你好运啊

1、2011年1月自考报名:2010年11月27-28日。2、2011年4月自考报名:2010年12月18-24日。1、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所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报名。2、各助学单位和系统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和有关特殊专业的报名(注意简章“限地市开考专业”和“停考专业”部分)。

青岛自考办 地址:市北区延安三路37号 电话: 邮编: 266022 在延安三路上.其实也就是在青岛十九中的办公楼上.只不过是走侧门,在海信立交桥底下.也就是台东三路步行街的最东头. 坐2.320.232.104路到十九中下车就行. 坐32.229.314.206路到台东八路下车也可以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进行选考)修够学分即可毕业。自学考试由于考试难度高,是目前非国家统招下含金量最高的学历。高等学府自学考试、成教考试,97%通过率 131 王 0532 老 9872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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