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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考办最新疫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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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考办最新疫情要求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达州招生考试了解到,四川达州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达州市考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如下:一、考生务必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二)》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和健康监测,遵守防疫规定。二、考生须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实名申领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三、建议考生于考前、考中自行主动每日进行体温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同时避免前往或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四、外地考生应尽早提前返达备考,随时关注“四川疾控”“达州疾控”及考点所在地县(市、区)发布的疫情防控、健康提示等信息,严格落实防疫政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点。五、所有考生首场考试前,按考点所在地县(市、区)疾控机构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六、建议考生每场考试前,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工作。经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七、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均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除外)。八、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阅读并签订《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情况书》。同时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聚集。特别提醒:考生应积极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凡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达州市招考机构联系电话:

自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材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重庆自考防疫要求 1.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防疫部门的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生务必注意科学防疫,注重个人卫生,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避免接触有市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自2022年4月2日至4月15日,考生须访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进入“重庆市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完成每日健康状况登记。考生进入该系统进行微信绑定后,可通过“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健康上报”菜单进行登记。 3.考生应尽可能保持考前在渝学习生活14天以上且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实名申领健康码(以下简称“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起,考生应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渝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异常的考生,应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转码条件按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及时进行转码申报,“渝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4.外地返渝考生请使用手机关注“重庆疾控”微信公众号,通过“疫情防控”栏查看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根据本人出发地风险等级的不同要求,严格遵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相应疫情防控规定。建议在返渝前刷新了解或拨打电话咨询。 5.考前14天有市外旅居史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重庆市本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2022年4月14日09:00以后)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2年4月新疆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各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二、考生考试前14天(4月2日)起要做好个人防护,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时间以考点属地要求为准),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并上交《考生健康书》(见附件)。四、考生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进行测量,复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五、为避免进入考点时,因体温检测、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提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考生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七、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八、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九、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退还报名费。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自治区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书

巴州自考办最新疫情要求文件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自考防疫注意事项有哪些?总的来说,四川2022年10月自考防疫注意事项有:1、四川各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不一定是一样的,比如有的地区有封控区、管控区等,所以考生要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地区的防疫要求。2、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实名申领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3、考生参加考试须准备好以下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效遵循参考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纸质、电子证明皆可)、当日更新的绿色“健康码”。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4、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阅读并签订《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地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6、四川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5日举行。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4月湖北自考什么时候报名?2023年4月湖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2023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2023年4月湖北自考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2023年4月湖北自考打印考试通知单: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2023年4月湖北自考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4.其他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2023年4月湖北自考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防疫要求最新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自考防疫注意事项有哪些?

总的来说,四川2022年10月自考防疫注意事项有:

1、四川各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不一定是一样的,比如有的地区有封控区、管控区等,所以考生要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地区的防疫要求。

2、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实名申领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3、考生参加考试须准备好以下物品:

一次性医用口罩、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效遵循参考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纸质、电子证明皆可)、当日更新的绿色“健康码”。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阅读并签订《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地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6、四川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5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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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防疫要求有哪些?

总的来说,2022年10月自考防疫要求有:

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而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每位考生在每场考试都要上交一张《健康报告表》。

3、所有考生需要有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一般是纸质档或电子档均可,而且一般是需要考试所在省份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这个要注意!

4、所有考生都需要申请考试所在省份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在进入考场时,需要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都需要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低于37.3℃才能进入考点,口罩一般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注意:

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最后提醒自考考生们,记得带本人准考证(考试座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以及考试工具包,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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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防疫要求最新文件

湖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至17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时间2022年4月湖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08:30至3月2日17:00。二、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湖北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三、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三小时内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原则上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银联对账有缓冲时间,若银联显示缴费完成,平台显示未缴费,请两小时后再确认平台缴费情况,不要多次重复缴费。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五、2022年4月湖北自考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本省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持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方可正常考试。4.如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院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六、2022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公布及复查事项1.成绩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2.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核,5月25日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3.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同时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处理决定,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5月16日至18日期间,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七、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4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考场规则》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3.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4.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找回密码”找回,因2023年1月自学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2.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 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附件1-8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防疫要求最新消息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明年1月8日至9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8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10:00至18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4日14:00至27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5日10:00至29日17:00。二、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相关地市,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当地自考办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3日后不予受理。(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参加考试是否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事项,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六、2022年1月广东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2月21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广东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详见附件7)。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点击下载】1.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5.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7.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我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9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共设3个考点,分别为: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惠州市第五中学、惠州市田家炳中学。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时间及考点、考场等信息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

1.请考生带齐当期考试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须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2.请考生严格按照《广东省2022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指引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省、市考试部门发布的考试信息。考点周边实施交通管制,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因考生进入考点需进行体温和“粤康码”、核酸证明等检测,故请考生提前赴考,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考点。

3.考生须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得违规作弊,否则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2022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1月8-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 参 考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本人考试首日(1月8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级市,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备,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本人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经有关部门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观察期间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8.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9.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0.因确诊、隔离或考点临时停考等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在2022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时,免费报考不多于本次停考涉及课程数量,如报考课程数量少于本次停考涉及课程数量,差额部分不再予以退费;如报考课程超出本次停考涉及课程数量,超出部分据实缴纳报考费。发生上述情况的考区,具体申请要求和安排由相关考区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务必按要求如实提交申请。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将无法在下一期自学考试报考时免除相应科次数报考费,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考2022年1月自学考试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1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注意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本人所在考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顺利赴考。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 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三)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和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五)考生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六)试卷由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考生领到试卷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纸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报考课程相符。如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要求及时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报考课程外试卷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作答前必须先在每张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试卷按0分计。

考生须进行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九)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答题纸“选择题答题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答题区域的指定题号处按要求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答题纸不得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得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在准考证上做标记或书写内容。不得随意离位走动。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齐试卷、草稿纸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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