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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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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大专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需要登录自考网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1、网上报名登陆自学考试网进行报名;到自学考试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学考试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学考试办联系。(第一次报名的新生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在自学考试办或者助学单位刷身份证信息)2、现场报名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自学考试专科自学考试专科报名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0606基础日语(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620.57KB 201604自考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 格式:PDF大小:160.4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1、网上报名

①登录所在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一般是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院官网;

②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③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由于新生属于非在籍考生需要注册学籍信息,可点击新生入口进入注册界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地点、拟报名专业等,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④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特别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2、现场报名

①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②、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③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④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湖北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9至11日进行。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5日14:00至1月22日16:00。 2.2021年4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21年10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三、报考流程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请先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报考。 (一)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二)考生注册 1.考生注册分为新生注册和在籍考生注册 1)新生注册 首次报考的新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注册页面选择“马上注册”,以本人有效且常用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均可用作登录名,请牢记密码,避免遗忘和泄露。根据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选择考区(考区一旦确认,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履行考区变更手续)。信息录入成功后,注册状态为预注册,还需完成身份确认完成注册。 2)在籍考生注册 非首次报考,已取得过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即在籍考生。在注册页面选择“在籍注册”,考生服务平台将显示考生登记过的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和完善。在籍考生持有或获得过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注册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一旦选定,只能报考该准考证号所属考区,使用其他准考证号取得的考试成绩可按相关程序合并到注册时所选择的准考证号上。忘记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后点击“查询准考证”查询。 2.注册信息维护 考生遗忘考生服务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可通过绑定的手机号或安全问题找回密码,以上均无法找回时,请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查询。因考生本人操作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首次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平台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前置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请按照平台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其中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可登陆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www.hbbys.com.cn),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办理相关材料;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登陆学信网申请办理相关材料。 3.身份确认 考生信息录入完成,显示“预注册”,进入身份确认阶段。身份确认有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请广大考生优先使用网上确认方式,如因证件更新、迁户、军人身份等情况查询不到身份信息,再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网上确认的考生可通过扫描考生服务平台首页二维码或自行下载“湖北自考”APP进行身份确认(见附件1);现场确认的考生,根据各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5)及时完成身份确认。助学班考生由所在助学单位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网上确认:考生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移动端按提示首先上传身份证反面照片(含头像和个人信息面),与公安部门信息比对,其次按照提示完成指定动作,录制并上传清晰朗读数字的视频,完成人脸识别比对,最后上传电子证件照(免冠蓝底,151像素×201像素),系统自动与身份证比对验证身份。身份验证通过者,即可报考相关课程、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否则后果自负。 4.注册完成 注册成功将生成准考证号,请考生牢记并保存,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考试通知单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三)考生报考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均须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考生服务平台报考。 2.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面向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请相关考生提前开通银行卡的银联网上支付功能,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缴费。 3.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我的报名”模块选报课程后,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缴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只能增加报考课程,同一时段只能报考一门课程。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原则上不接受退费申请。 4.考生在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银联确认缴费成功后,平台显示未缴费,请耐心等待,因银联对账有缓冲时间,过两小时再确认缴费情况。请考生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并注意查询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状态。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开考前十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持考试通知单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所有考生均须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4)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4)。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除考生佩戴的口罩,其他防疫物品均不允许带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3.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感冒,发烧,喘憋、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4.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六、信息变更 (一)考生因信息变更等需到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处理的,请先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2.考生照片需要变更的,须说明变更原因,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 3.考生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4.考生需调整专业的,应履行如下手续: 1)调整至专科层次专业或调整本科同层次专业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2)专科专业调整至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认证。 (二)社会考生在注册时所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暂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到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到目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请转入,目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考区变更手续。当次网上报名时间内,不能申请考区变更。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湖北自考”APP,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考生注册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2.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图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5. 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流程大致如下:1、选专业、查看考试计划。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比较适合你。zi考365网站上有考试计划。2、买教材资料。根据教材大纲买教材,版本一定要正确,自考办、书店、网上都有。3、查看考试安排、开始复习。看好要报的考期有哪些科目的考试,进行复习。zi考365网站上有笔记串讲、历年真题、真题串讲视频。有什么不懂的还可以到论坛“你问我答”提问。4、报名。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报名,新生注册照相等等。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领取准考证、通知单等。5、继续复习、自信考试。有些较难科目可以报网络辅导班,便宜、自由、方便。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德昌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2002年起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因为司法考试是在原来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在命题的风格和特点上对原来的律师资格考试有一个继承关系,作为理论导向的趋向从律师资格考试开始又经过三年司法考试的完善,特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 司法考试报考相关问题问答 问:报名要求什么条件?专科生可以报名吗? 答:05年的司法考试,在学历上仍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也就是说原则上专科生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今年司法部规定仍然对部分法律职业人才严重匮乏的地区放宽司考报名学历条件,在放宽地区允许法律专业的专科生报名。 问:学历证书有什么要求?我是中央党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吗? 答:报名人员须出示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经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自学考试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学生证明报名,但考试通过申领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正式的毕业证书。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具有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历,不得报名。党校毕业生,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属于国家教育序列承认的学历不具备报名条件。 问:可以代报名吗?我现在在外地学习,可以在当地报名吗? 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如果在外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或学习的异地报名。异地报名须提交当地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工作、学习证明原件。 其中,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可以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但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在非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在放宽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十一.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原则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下列地方可以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二)、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县。 其他经济落后、文化欠发达但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地方,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报请司法部审核确定。 十二.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来源:中国普法网) 1.北京市(无) 2.天津市(无) 3.河北省(40个) 阳原县、崇礼县、赤城县、尚义县、万全县、怀安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蔚县、涞源县、阜平县、顺平县、南皮县、盐山县、东光县、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献县、大名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广平县、广宗县、巨鹿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临城县、灵寿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涉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魏县、武强县、武邑县、赞皇县、唐县、(涿鹿县赵家蓬区)、大厂回族自治县 4.山西省(35个) 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阳高县、左权县、和顺县、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平陆县、娄烦县、右玉县、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 5.内蒙古自治区(69个) 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阿荣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多伦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6.辽宁省(8个)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 7.吉林省(11个) 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靖宇县、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8.黑龙江(14个) 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市、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 9.上海市(无) 10.江苏省(无) 11.浙江省(1个) 景宁畲族自治县 12.安徽省(19个) 临泉县、阜南县、颖上县、利辛县、霍邱县、寿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长丰县、无为县、石台县、泾县 13.福建省(无) 14.江西省(21个)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波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 15.山东省(无) 16.河南省(31个) 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栾川县、新县、固始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虞城县、睢县、宁陵县、民权县、新蔡县、确山县、平舆县、上蔡县、淅川县、桐柏县、南召县、社旗县、台前县、范县、沈丘县、淮阳县、鲁山县、封丘县、兰考县、滑县、卢氏县 17.湖北省(26个)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18.湖南省(24个) 古丈县、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凤凰县、花垣县、龙山县、桑植县、平江县、新化县、安化县、新田县、隆回县、沅陵县、桂东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邵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汝城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9.广东省(3个)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 20.广西壮族自治区(69个) 邕宁县、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阳朔县、临桂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平南县、兴业县、容县、陆川县、博白县、灵山县、浦北县、合浦县、上思县、扶绥县、大新县、宁明县、田阳县、象州县、武宣县、昭平县、钟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龙州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21.海南省(7个)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22.重庆市(14个) 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万州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丰都县 23.四川省(65个) 古蔺县、叙永县、苍溪县、朝天区、旺苍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仪陇县、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屏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壤塘县、黑水县、小金县、石渠县、理塘县、新龙县、色达县、雅江县、昭觉县、布拖县、美姑县、金阳县、雷波县、普格县、喜德县、盐源县、木里藏族自治县、越西县、甘洛县、马尔康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 24.贵州省(56个) 雷山县、望谟县、纳雍县、晴隆县、沿河县、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城县、册亨县、赫章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从江县、黄平县、平塘县、大方县、剑河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榕江县、织金县、思南县、长顺县、罗甸县、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石阡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贞丰县、黎平县、普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麻江县、丹寨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兴仁县、岑巩县、锦屏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正安县、习水县、六枝特区、普定县、三穗县、荔波县、天柱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盘县、施秉县、独山县、安龙县、玉屏侗族自治县、镇远县、贵定县、瓮安县、龙里县、惠水县 25.云南省(94个)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胜县、泸水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贡县、广南县、马关县、砚山县、丘北县、文山县、富宁县、西畴县、麻栗坡县、梁河县、维西僳僳族自治县、中甸县、德钦县、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永仁县、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姚安县、昭阳区、武定县、富源县、会泽县、威信县、绥江县、盐津县、彝良县、大关县、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镇雄县、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绿春县、红河县、元阳县、屏边苗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泸西县、永德县、凤庆县、沧源佤族自治县、镇康县、云县、临沧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弥渡县、洱源县、南涧彝族自治县、永平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漾濞彝族自治县、鹤庆县、剑川县、云龙县、勐腊县、勐海县、弥勒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盈江县、陇川县、香格里拉县、祥云县、宾川县、牟定县、元谋县、禄丰县、蒙自县、建水县、石屏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26.西藏自治区(全部) 27.陕西省(50个) 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吴旗县、宜川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洋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印台区、耀州区(原耀县)、宜君县、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麟游县、太白县、陇县 28.甘肃省(49个) 武都县、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文县、康县、两当县、临潭县、舟曲县、卓尼县、夏河县、合作市、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永靖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武山县、清水县、甘谷县、秦安县、北道区、庄浪县、静宁县、华池县、环县、合水县、宁县、镇原县、定西县、通渭县、临洮县、陇西县、渭源县、漳县、岷县、榆中县、会宁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古浪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 29.青海省(36个)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尖扎县、泽库县、达日县、甘德县、玉树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兴海县、贵南县、同仁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班玛县、久治县、玛多县、称多县、曲麻莱县、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 30.宁夏回族自治区(15个) 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陶乐县、惠农县、中卫县、中宁县、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市(原固原县)、隆德县、泾原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9个) 乌鲁木齐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巴楚县、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鄯善县、托克逊县、伊吾县、额敏县、沙湾县、裕民县、布尔津县、富蕴、福海县、哈巴县、墨玉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皮山县、于田县、英吉沙县、洛浦县、疏附县、策勒县、和田县、阿克陶县、叶城县、柯坪县、伽师县、阿合奇县、岳普湖县、莎车县、民丰县、疏勒县、乌恰县、托里县、尼勒克县、乌什县、阿图什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青河县、吉木乃县、精河县、温泉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吉木萨尔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焉耆回族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参考资料:中国招生考试论坛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研究与宣传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高中会考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处、信息技术处等八个处室。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自学考试官网: 福建自考的报名流程 自考网上报名 1、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自考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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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德清县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

瑞安是浙江温州的吗,这是联系方式:温州自考办 温州市第八中学(温州市蝉街) 325000 浙江省自考办联系方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杭州市文晖路321号(自考工作处) 杭州市自考办 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 0571-858666950571-85866663 310003 温州自考办 温州市第八中学(温州市蝉街) 325000 嘉兴自考办 洪波中学体育馆(嘉兴市洪波路) 314000 湖州自考办 湖州市所前街77号 313000 绍兴自考办 绍兴市渔化桥河沿56号 312000 金华自考办 金华市酒坊巷127号 321000 衢州自考办 衢州市南区荷花中路99号 324000 台州自考办 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教育局大楼8楼 0576-85820690576-8582071 318000 丽水自考办 丽水中东路75号 323000 舟山自考办 定海区自考办 316000 普陀区自考办 岱山区自考办 嵊泗区自考办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雁宁路399号 乘135路、140路到市图书馆下车电话:、8585312(传真)

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传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兰州市雁宁路399号0931-85852657300300931-8585312兰州市招考办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23号0931-88757247300460931-8875742,8846398,8838830嘉峪关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路教育楼0937-62262247351000937-6226224金昌市招考办金昌市延西路0935-82120437371000935-8212043白银市招考办白银市五星街9号0943-82215107309000943-8221510天水市招考办天水市建设路74-2号0938-82222387410000938-8222238酒泉市自考办酒泉市仓门街6号0937-26142207350000937-2614220张掖市自考办张掖市南环路81号0936-82287537340000936-8228753武威市自考办武威市西大街86号0935-22134647330000935-2213464定西市自考办定西县公园路12号0932-82275727430000932-8227572平凉市自考办平凉市红旗路125号0933-82137077440000933-8213707陇南市招考办武都县滨江大厦2单元202号0939-82126867460000939-8212686庆阳市自考办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路67号0934-82171847450000934-8217184临夏州自考办临夏州西关路4号0930-62199377311000930-6219937甘南州自考办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119号0941-82134477470000941-8213447

这个你打114就可以了 时间你上网查呀,没见过这么懒得

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学考试大专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需要登录自考网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登陆自学考试网进行报名;到自学考试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学考试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学考试办联系。(第一次报名的新生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在自学考试办或者助学单位刷身份证信息)

2、现场报名

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学考试如何报名?一、报考手续各地自学考试报考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二、实施网上报名流程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三、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四、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哪些资料?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五、如何报考部门委托开考或验收性考试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报考者都必须到委托开考的部门申请参加考试,由该部门到所在地区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县(市、区)自考办及其报名报考点不办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的考生个人报名报考手续。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顺德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般设在教育局

这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看下或咨询下:::2、自考简介和如何报考简介(供参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选专业考的出即可,每个专业有对应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只是挂名,不负责培训,自考学历全国统一版本和任何学习形方式专业开考方式没有关系。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2。全靠自己:那么可当地自考办【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先查看】报名流程(注意部分特殊或委托类专业必须报班):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学习形式的自考的费用相对低廉的,报考自考每科几十元左右,加上教材费用。 3。如果你想报班辅助: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教育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啥时间上课、不上课、地点、培训方式他们各自定,只要考的出,按照发改委等规定费用5千左右或有的助学单位是自己定价。 4。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 3、自考如何识别助学单位报班建议(供参考): 1.☆★郑重提醒大家☆★找助学单位辅助报班需慎重(找诚信,有多年操作实力和经验,注册助学单位):最好实地考察(或试听)和选。择分多期付。款。必要时签订正式协议。查看单位法人证件是否齐全,费用打入单位法人或单位账号。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等。。。。【★备注:协议上不能有保过或包过或直接办理等违法字样就算有也不受法律保护更无法维权弄得不好考生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也将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做这行多年深知所谓外面的包过、保过、直接办理要么是纯粹人的,要么也就是我们单位助学班这样集体报名考场比较轻松、用保过,包过等词语来吸引考生为的是挣取不知道内幕学生更多钞票而已★】2.自考总成绩以毕业学生准考号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一查总成绩(注意是总成绩不是单科成绩,单科成绩考得好没用,有的助学单位只能给你弄几门好通过的,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了)啥都知道,通过率如何,每次考试时间,考几次,多少分,专业所有科目到底用多少时间通过。 到时要打印成绩才可以申请毕业,没有成绩啥都没有,有成绩才能去自考办申请毕业了,等。。。。。 3.【自考光嘴说能毕业没用或通过率多高,那都说不定为了招生在吹牛忽悠你呢,所以要看实际东西。】比如:我说我这能1年毕业有操作实力的话肯定能拿出成百的考生1年毕业生样本、准考号,凭准考号查总成绩,就可以查到考试时间,到底多少时间通过,是我的学生那么他们身份件扫描件,蓝底照片,报名登记表,他们联系方式,肯定全部都有等等、、、来办公室都可以给你提供核实。等。。。。不然广告做的再好,说的再好,门面修的再好都有可能是虚假的。。。。 【备注:若还有疑问等可以继续追问或者给我发私信追问或看我账号名前4个字百度搜一下上我们官网咨询在线老师,我会尽快抽时间为你解答,真诚的希望能帮到你】

顺德市考办 大良区(新区)德民路市府大楼东5楼 528300 我只知道4月22日和23日,具体时间你打电话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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