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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被销户了怎么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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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被销户了怎么自考

户口被注销了想要恢复的话,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的原因而区别如下:

1、如果当事人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户口的,应该凭本人原始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可;

2、如果是其他原因被注销户口的(如迁移证过期未落户等),应带上当事人过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重新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等;

3、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情况一公民因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公民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现需恢复户口人员,向原户口注销地、就业地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并提交以下材料:回国(入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旅行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申报异地恢复户口的,还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户籍民警提醒: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在本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和集体户扉页。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材料予以办理。情况二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2003年8月以前,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当由本人持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假释通知书、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现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书、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户籍民警提醒: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2003年,公安部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省去从户籍地到服刑场所的迁入迁出环节,该举措当年8月正式实行。办理此项业务时,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材料予以办理。情况三部队复员、退伍、转业、自主择业军人落户经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同意接收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身份证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民警提醒:在本人的房产上落户需提供本人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在直系亲属房产上落户的需提供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直系亲属家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和集体户扉页。办理此项业务时,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材料予以办理。情况四开除军籍或除名落户被军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人员,在办理户口恢复业务时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人需要出具开除军籍书面证明(部队文件)。户籍民警提醒:在本人的房产上落户需提供本人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在直系亲属房产上落户的需提供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集体户扉页、户主页、单位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材料予以办理。

可由户主携带被注销学历户口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经查证属实后可以变更或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的,你可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有可能你的户口还在的。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如其不肯恢复,可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

在当地派出所户籍询问,也可以找管你们辖区的民警!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一些手续比较多,正常恢复期在半年以下,经过级级录入批复!再不行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档办公室询问!

买房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户籍被销户怎么自考本

不要听网友的说法,自己去学校和管户口的地方去问问,问清楚后再注销户口

问一下派出所和教育机构,

1、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必须有相关单位提供的注销户口的证明才行,比如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只是说明问题、不要介意)、或是你家户主申请的户口迁移等。2、没有任何证明材料擅自注销你的户口,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擅自注销公民户口的行为承担责任。3、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安机关在联网登记户口资料时,将你的户籍信息漏掉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带上你家原户口本中登记的你的户口信息,请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阅纸质户籍档案、恢复你的户口登记。4、“户口注销了不是都没有办法办身份证”:户口被注销后,是不能再办身份证了。5、“要恢复户口该怎么做”:(1)带上你家的户口本、让你父母带上身份证,和你一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阅户籍档案,看你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是什么。(2)如果是误操作、漏登记了:请求公安机关根据纸质档案补上就可以了。(3)如果有注销你户口的证明材料、注销户口程序不违法的:查清是谁、什么单位提供的注销证明,找出具证明材料的人或单位理论、并要求其更正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协助你恢复登记并赔偿你的损失。(4)如果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在没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违法注销了你的户口:要求公安机关为你恢复户口登记、并赔偿你因此受到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或是公安的同级政府提起行政提议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告公安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

法律分析: 因为证书是不影响的,上学时候的户口和身份证注销之后,还会有新的学历证书,是跟着档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自考本科账户被锁了怎么办

如果用户确认没有付费成功,想要重新选择并且付费,请于被锁定15分钟后,重新登录系统。那么被锁定信息将被解锁,就可以直接重新支付,也可以删除以前的课程报考或者教材订购信息。

在报名期间的每天23:30—8:00为自考报名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此时间段内自考报名系统和网上付费不开放,最好不要在临界点进行支付。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为无锡留住3500名人才

首先,有可能是系统的的问题,你可以过一两天再尝试打开。其次,如果还是被锁定的,你可以去当地的自考办详细地问一下。也可以电话咨询。最后,在看看自己是否需要去现场确认。还要省级再确认的。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你。

1、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当地教育部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自然会帮你解决问题。2、向教育部门拨打电话进行重置密码。以上就是自考官网密码错误被冻结了的解决方法。

自考用户被锁住了怎么处理

1、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当地教育部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自然会帮你解决问题。2、向教育部门拨打电话进行重置密码。以上就是自考官网密码错误被冻结了的解决方法。

你说的自考号码是什么号码?考生个人空间的登录号码?考生个人空间登录界面中间位置有查询考籍号选项。登录下方有密码找回。若是被禁用,你看看是不是你的考籍号被注销了。找你最初报名的报考点老师咨询。若你是长线生,自行联系你当初取得考籍号的所在区自考办处理。

如果是在考试过程当中被封锁的话,就只能在当时立马提出解锁。只能找相关的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自考户口转了怎么办

自考考籍转入转出流程各省要求不同,以下流程以河南省为例,供各位考生参考。1、外省考生转入河南省1.从2020年起,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2.外省转入的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3.我办将通过外省转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考生将自动合并成绩。4.外省转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核对不一致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考生的电话联系考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确认;二是如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等待考生本人向省招办提出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成绩合并。5.考生外省转入不再收费。2、河南省考生转往外省1.从2020年起,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再去现场办理。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出申请。自考报名前网上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时间1天。转出外省工作每年两次。3.考生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正确填写转入省(市)名称和转入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将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恢复我省考籍。4.转出要求:①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5.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将不能再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6.考生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销本次转出,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申请办理时间未结束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相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撤销申请,进行恢复。7.考生转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将注销。8.考生网上办理转出外省不再收费。

办理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

扩展资料:

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邓州市教育局-自考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可以到当地的自考办,去办理一个转学手续,这样已经合格的成绩是有效的,不需要再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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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用户被锁住了怎么处理
  • 自考户口转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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