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2013年自考本科法考

2013年自考本科法考

发布时间:

2013年自考本科法考

可以考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五)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自考本科不能参加司法考试,需要全日制本科才可以考,司法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报名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本人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6.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司法资格考试

自考本科能参加法考。考司法比较推荐去方圆众和教育,该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法律教育的企业,师资能力强,知识内容精准,学习效率高,课程全而精,值得选择。【点击了解更多法考相关的信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方圆众合教育。众合教育共编写涵盖法考、法硕考试、法律实务50余种图书,不仅可以满足用户对法考、法硕考试的用书需求,还能满足法律从业者及非法律相关用户对法律知识储备的需求。众合教育先后推出专题讲座精讲卷,专题讲座真金题卷,专题讲座背诵卷,等系列经典图书,并凭借图书体系化等优势,曾荣获国家畅销书奖。

法考报名条件要求,2018年4月份之前入学的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皆可报名参加法考。也就是说2018年4月份之前入学的自考本科是可以参加法考的。不仅是自考本科,函授、远程教育、成人学历都是可以的。

2013年4月劳动法自考

上当地自考网查询。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主要有 一、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②国际劳工公约; ③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①劳动法的特征; ②劳动关系; ③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种类:列举式方法、区别式方法; ④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时间适用、对人的适用。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体系 ①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②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③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⑤确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标准。 四、劳动法律关系 ①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②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③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统—性、对应性; ⑤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 ⑥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⑦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含义; ⑧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变更; ⑨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消灭。 五、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程序; ②劳动合同的效力; ③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④劳动合同成立于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 ⑤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集团协商与集团合同 ①集团协商在我国的适用范围; ②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与保护; ③集团协商的内容; ④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⑤集团合同的效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专科创业教育企业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概论、毛邓三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思修劳动法、高等数学(一) 2、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招聘管理职业生涯规划管理中国文化概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现代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社会学概论、组织行为学 同一行的科目考试时间是相同的,报考的时候只能选其中一门报考。

你可以向发通知给你的部门咨询一下。

2013年4月自考劳动法

法律自考劳动法重点是什么? 考试知识点1: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考试知识点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1)必须贯穿劳动法律条文始终,体现劳动立法的核心和灵魂; (2)必须是执法的基本准则,具有劳动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 (3)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必须对劳动立法、劳动守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考试知识点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4)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考试知识点4: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 (3)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4)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 (5)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自考劳动法的重点章节是哪些?关于这个问题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自考劳动法的重点章节是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自考命题1.自考大多是参照普通全日制高校的水平层次来命题。自考为的就是考验考生是否达到同等知识水平,命题和考试大纲比较接近,考验的是学生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和全日制的合格分数线相同,严格按照全日制考试来要求考生。2.自考的命题范围自考命题一般不会超过考试大纲和教材,为的就是让每道题考生都有能力答出来,查看考生是否复习到位。3.自考试题类别自考试题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种类型。【客观性试题】有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主要的考验考生知识的掌握,答案固定,都是教材中的知识点。【主观性试题】有简答题、论述题等。主要考验的是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叙述能力。这类题型大都要求考生将知识点与问题相融合,更加灵活的去答题。因此,自考试卷命题并不全是全国统一命题!全国统一命题只能算是自考试卷命题形式的一种,自考是由不同种类的命题方式相结合,各省的试卷有它自己的特色。有的考生会担心了,会不会不同地区自考难度也不一样呢?不要担心,自考命题会围绕考试大纲来进行,考试难度不会超过考试大纲和教材,一般简单的基础题占70%左右。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有法学专业。自考法学专业本科需要考的科目有毕业论文、法律文书写作、法理学、房地产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金融法、劳动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证据法学、公司法、宪法学、英语(二)、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6222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85.08KB 2013年04月自考00192旅游市场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73.4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13年7月劳动法自考

劳动法相对而言简单

第一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1、劳动法的产生:(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 "劳工法规"主要内容就是强迫劳工接受雇主苛刻的劳动条件,如允许延长工时、禁止提高工人工资等。就其实质而言,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2)十九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 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2、劳动法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2)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3)劳动法的产生,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为协调劳雇双方利益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颁布某些改善劳工条件的法律。3、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1)世界各国普遍颁布适合本国特点的劳动法律、法规(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4)当代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5)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最低劳动标准(6)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的影响4、中国劳动立法概述:(1)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年发出《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劳动立法大纲》、《劳动法案大纲》。包括劳动者有集会结社权、同盟罢工权等内容,是中国最早的劳动法律文件。(2)北洋政府时期的《暂行工厂规则》 北洋政府农商部于1923年公布《暂行工厂规则》,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劳动立法。(3)革命根据地的劳动立法 1931年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实施劳动法的决议案》;1941年公布《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1948年全国劳动大会决议中提出"关于解放区职工运动的任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1949年到1966年,是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1966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的停滞时期。1976年以后至今,是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时期。(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保障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这一法律的颁布是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为建立公正、平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5、初期劳动法的特点;(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6、现阶段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1)基本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律体系。(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3)初步建立了最低劳动标准。(4)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建立了法定的多层次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5)逐步普遍实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6)不断完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法。7、国际劳动立法;(1)狭义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广义上可以包括联合国或区域性的公约和协定,还包括国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2)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A、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巴黎成立。B、 1906年国际劳动立法会议讨论通过《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的公约》,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3)国际劳工组织A、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1946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主管劳动劳工方面的事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 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是三方原则:各国代表团必须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组成,参加国际劳工的各种组织和会议。B、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和劳工建议书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形式,因此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劳工建议书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劳工建议书的主要依据,二次大战之前是《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二次大战之后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C、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中国是创始会员国,1944年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1983年新中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3个国际劳工公约,其中重新承认旧中国批准的公约有14个,新批准的公约有9个。

劳动法,是为了调整社会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法律部门,它规管公会、雇主和雇员的关系,保障了个方面的权利义务。我国的劳动法是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配着2022年最新立法的需要使用。劳动法的主要内容有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录用职工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程序的相关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劳动法的办法,工作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制度,劳动报酬的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的规程等等。《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第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法打破了所有制的界限,从而建立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只要通过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应该由劳动法一体调整,消除了歧视保证了机会面前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法是各项法律法规中最基本的,也是普及度最高的,社会各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都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能得到合理的待遇和履行相应的职责。劳动法课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工资内涵与保障、工时限制与弹性制度、雇主告知义务、职务调动、工作规则、解雇保护等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法律行业在社会各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考法律专业也受到报考考生的青睐,越来越多考生选择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一方面可以学习到法律专业知识,一方面能拿到这所名牌高校的毕业证书。想要报考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详情可咨询猎考网

2013年7月自考劳动法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如下:

考试知识点1: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考试知识点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1)必须贯穿劳动法律条文始终,体现劳动立法的核心和灵魂;

(2)必须是执法的基本准则,具有劳动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

(3)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必须对劳动立法、劳动守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考试知识点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4)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考试知识点4: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

(3)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4)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

(5)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

你好1、专业: 法律(独立本科段)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考核方式 是否选考课 是否证书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政治课 2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政治课 4 笔试 3 00015 英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00016 日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00017 俄语(二) 文化基础课 14 笔试 是 4 05679 宪法学 专业课 4 笔试 5 05677 法理学 专业课 7 笔试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专业课 5 笔试 7 00245 刑法学 专业课 7 笔试 8 00242 民法学 专业课 7 笔试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专业课 4 笔试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专业课 5 笔试 11 00261 行政法学 专业课 5 笔试 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专业课 6 笔试 13 00247 国际法 专业课 6 笔试 14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专业课 6 笔试 15 00249 国际私法 专业课 4 笔试 1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课 4 笔试 17 00226 知识产权法 专业课 4 笔试 18 00230 合同法 专业课 5 笔试 19 10051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专业课 0 论文/毕业设计 20 00227 公司法 专业课 4 笔试 是 21 05680 婚姻家庭法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2 00167 劳动法 专业课 4 笔试 是 23 05678 金融法 专业课 4 笔试 是 24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6 00233 税法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7 00257 票据法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8 00258 保险法 专业课 3 笔试 是 29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专业课 3 笔试 是 30 00169 房地产法 专业课 3 笔试 是 31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专业课 4 笔试 是 32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专业课 4 笔试 是 33 00263 外国法制史 专业课 4 笔试 是 2、专业: 法律(基础科)(专科)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考核方式1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政治课 2 笔试 2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政治课 4 笔试 304729 大学语文 文化基础课 4 笔试 405677 法理学 专业课 7 笔试 505679 宪法学 专业课 4 笔试 600245 刑法学 专业课 7 笔试 700242 民法学 专业课 7 笔试 8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专业课 4 笔试 9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专业课 5 笔试 1000261 行政法学 专业课 5 笔试 1100244 经济法概论 专业课 6 笔试 1200247 国际法 专业课 6 笔试 1300223 中国法制史 专业课 5 笔试

劳动法相对而言简单

建议你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亲自查询。

  • 索引序列
  • 2013年自考本科法考
  • 2013年4月劳动法自考
  • 2013年4月自考劳动法
  • 2013年7月劳动法自考
  • 2013年7月自考劳动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