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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名字自考档案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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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名字自考档案怎么改

【法律分析】: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第四步: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第五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1.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2.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3.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改名了拿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到学校,找到学校学籍管理员就可以修改了。

一、改名字了,学籍档案怎么办:      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第四步: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第五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改名字了,应及时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处理,带上户口簿作为变更的佐证材料。姓名为学籍中的关键信息,若不及时进行变更,学籍系统和“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核实时信息不一致的将统一划分为“问题学籍”。      二、提取档案的手续:      1.准备材料。      (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正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改了名字自考档案怎么办

改名字后学籍档案改法如下:

1、先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更名手续,到公安局办新名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拿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3、拿新身份证、户口本和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去学校户籍科更名改学籍档案名字。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和身份证已经都改成新的名字后,更改学籍档案的步骤:

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

名顶替证明》。

第四部: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第五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扩展资料

有关变更学生学籍信息,各高校要严格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核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

当、材料是否详实,并调查学生入校前所在学校的学籍学历信息,重点核查其前置学历情况,确保信息

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核实无误后,将有关调查情况形成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相关材料一起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词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

事宜。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学历信息错误的,需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修改。

一、改名字了,学籍档案怎么办:      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第四步: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第五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改名字了,应及时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处理,带上户口簿作为变更的佐证材料。姓名为学籍中的关键信息,若不及时进行变更,学籍系统和“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核实时信息不一致的将统一划分为“问题学籍”。      二、提取档案的手续:      1.准备材料。      (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正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自考中途改名字了怎么改

自考是可以修改个人信息的。我也有经历过修改个人信息的时候。因为自考的时候中途改了姓名,所以跟这里的老师沟通过后就交了自己修改姓名的证件以及手续带到自考办修改了个人信息,如果你也需要修改个人信息,还是可以找老师了解要提交那些手续,少走冤枉路了。

是可以修改个人信息的啊,你个人信息变动了要修改的话和班主任说一下就可以了啊,然后让班主任老师帮你修改,如果是信息的变动比较大话,就需要问一下当地的自考办了。

姓名变更 (全国统一,需要严格的法定审核)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补充说明:你之前用过的名字登记为曾用名!你直接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关于你之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的问题,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需要办理另一手续才不会给你带来使用不便的麻烦!

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我也是这里学习的呀,我的同学在自考中途改了名字,为了他的考籍以及资料,所以就带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去修改了个人信息的,所以如果你想修改个人信息,也是可以修改的。

自考期间改了名字怎么改

修改个人的信息是比较麻烦的,因为自考的考试信息提交之后,信息修改的流程会比较麻烦,所以在提交个人信息的时候,最好是确认好之后再提交个人的信息。如果是因为特殊的情况需要修改个人信息的,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然后和你的班主任老师咨询,让他教你修改。

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 身份证准考证方法/步骤1/3分步阅读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在新生摄像期间到区县自考办申请变更。2/3区县负责修改系统内该考生相关信息和重新制作准考证事宜,必须确定是考生本人才能给予更改,以保证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信息相符。3/3 同时收取相应成本手续费。注意事项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手续,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姓名和照片,只能更改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考生要提前准备,特别是户籍在外地的考生,因开具户籍证明需一段时间,过了规定办理时间则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手续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更改姓名。

姓名变更 (全国统一,需要严格的法定审核)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补充说明:你之前用过的名字登记为曾用名!你直接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关于你之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的问题,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需要办理另一手续才不会给你带来使用不便的麻烦!

改了新名字了,会影响参加自学考试吗?部分考生反映,报读自考的时候用了旧的名字,后来在读过程中改了名字换了新的身份证,造成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样,那么还能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吗?广东自考提醒考生,准考证信息和身份证件不同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若要更改信息,可在摄像期间到自考申请更改。考生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自学考试。如果身份证上的信息变更,而准考证上未更改,导致两证信息不一致,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考生若需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要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带照片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在新生摄像期间到区(县)自考申请变更,主管部门将为其重新制作准考证。考生可先打电话到相关部门询问信息更改事宜,提前备齐所需材料。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强调,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照片。考生如毕业后更改个人信息,毕业证上的相关信息也不能修改。据悉,考生注册后即建立个人考试电子档案。注册后,考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记录、违规记录、课程考试成绩、接免考信息及毕业信息等档案均以电子版及文字形式长期保存。更多广东自考的信息,考生可以查询广东自考招生。

自考期间改名字了怎么改

如果改名字的话,建议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

考籍档案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是确定考生身份的重要信息,因此考生在考籍系统中的姓名或身份证号须与考生身份证原件上的信息相一致。近年来,工作人员发现很多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姓名不符。 现举例: 1.出于考生本人原因。例如考生原随母姓,现随父姓,因而要求更改姓名。 2.因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计算机无法录入,更改姓名。 3.姓名中使用同音字,应以身份证为准,更改姓名。例如:身份证名字为李小英的考生,在实际生活工作学习中使用李晓英。 4.学校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出现失误,例如将考生赵风英写成赵凤英;将考生王晓军的身份证号后1位写成0,造成身份证号错误。 5.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有误,例如考生陈英,实际名字应为陈英英。 6.本人原因更改出生日期。考生马江因提前上学虚报年龄两岁,现已按真实年龄改正身份证号码,要求更正考籍档案中记录。 7.军人更换证件。考生张英奇因转业到地方,原军官证号改为现身份证号。 8.身份证号升位。若身份证是自动由15位升为18位的。 为此考生要及时更正错误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考生需持有关文件是: 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具体办理办法: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考籍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区招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2.区招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凭证》交考生,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招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区招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考生基本信息更正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在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期间,考生更换准考证。

复杂,最好先去派出所问问咋改姓名。再干其他的事

姓名变更 (全国统一,需要严格的法定审核)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补充说明:你之前用过的名字登记为曾用名!你直接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关于你之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的问题,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需要办理另一手续才不会给你带来使用不便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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