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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延迟自学考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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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延迟自学考试申请

可以。自学考试没有毕业时间、学制的限制,很多省区都规定,自考什么时候通过全部考试,什么时候就可以申请毕业,是可以申请延迟考试的,不会有其他影响的。

2022年自学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因为疫情的原因,有很多考生错过了此次考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了此次考试的后续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辽宁因疫情原因未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退费及毕业申请安排”,可供参考。

为降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退费及注册安排

1.考生退费。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退费,具体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须知》。

2.考生注册。本次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在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老考生”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二、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而无法于明年上半年如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允许2023年上半年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再申请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审核合格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考生可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到市、区招考办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市、区招考办将核实报考课程与课程已通过情况,是否符合提前申报条件。

三、停考过渡政策截止时间延长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四、对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毕业的考生,可出具相关说明

对于因疫情未参加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考生,如需开具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说明,考生可在2022年下半年毕业审定申请时间段内向各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仅限于已报考本次自学考试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各市招考办将核实考生本次报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情况,本科考生还需查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

附件: 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点击链接查看)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湖北省高校秋季学期开学实际情况,为统筹做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经研究决定,湖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延迟至9月6日中午12:00,社会助学新生注册截止时间延迟至9月5日中午12:00。 敬请广大考生关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局延迟自学考试

2022年10月的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做好了考试的准备。北京、内蒙古和宁夏的考生注意啦,这三地此次考试延期或取消,请各位考生注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注意!2022年自学考试这三个地区取消或推迟”,可供参考。

公告原文如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定于10月22、23日举行的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 。为尽量降低延期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笔试课程延期至明年4月。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基础上增加4月22日、23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与4月不重复的10月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第一周考试时间安排见11月下旬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全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通知”,第二周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

2. 非笔试课程正常进行。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课程及实践类课程的考试,按原计划正常安排考试。具体见相关主考学校通知。

二、退费及注册安排

1. 全额退费。本期笔试课程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人数较多,退费处理预计11月底前完成,明年报考时需重新报考、缴费。

2. 注册有效。本期笔试课程考试,新生注册成功的,继续有效。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录个人中心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三、停考过渡期专业、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由于笔试课程考试延期,处于停考过渡期的10个专业及调整主考学校的8个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工作。

1. 停考过渡期专业安排

处于停考过渡期的8个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延长半年过渡期,延期后的各项业务最后一次安排时间见下表。

备注: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新闻学(本科)2个专业也处于停考过渡期,均不延期。其中,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新闻学(本科)根据主考学校的要求,不做延期安排。

2. 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原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8个专业,做如下调整:

⑴专科专业截止日期顺延半年。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商务管理(专科)、行政管理(专科)、会计(专科)等4个专科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顺延半年。2023年6月,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

⑵本科专业截止日期不延期。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其论文、毕业以及学位申报截止期均不延期,仍按照《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毕业论文与毕业申报安排

1. 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12月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正常进行,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今年12月提前申报毕业论文,待补齐全部课程后再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办理期为准。

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初审将视为不合格。

2. 毕业申报安排

12月毕业申报、证书发放和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申报对象为6月完成论文申报且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专业考生,以及其他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本科专业考生。

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专科考生,如需开具考试延期的相关说明,考生可通过邮箱( [email protected] )提出申请。

附件: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第二周)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

公告原文如下:

公告原文如下:

近期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态势,来势凶猛,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取消原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相关信息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有关通知,也可电话咨询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有意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4月举行的自学考试。已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有效,下次报考时可直接网上选课缴费。因取消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0月15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0自考本科考试延迟了。2020年2月2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2020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延期已成定局。以下是公告原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现结合疫情实际,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自考延迟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10月自考00076国际金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7.53KB 2015年10月自考10036教育预测与规划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45KB 2015年10月自考00199中外民俗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6.46KB 2015年04月自考00612日本文学选读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778.6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局延迟自学考试通知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东莞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二)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月27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话:,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附件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6.2023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附件7.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docx附件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doc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江苏省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苏教考自〔2022〕19号》文件通知,从2023年4月考试起,护理(专科)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通知原文:注:本条内容转载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自学考试申请延迟补考

湖北自考考试需要考十几门课程才可以毕业,但是大多数同学并不是所有的课程都能每次通过。湖北自考对考试报名安排没有严格要求,一门课程没考过,后面也是可以重新报考这门课程的考试的。其实自考是没有补考这一说的,只有重考。所以自考没过可以重复参加考试的,也就是说自考课程考试不过用重考更贴切,没通过只要重考,直至通过考试为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所以同学们在参加湖北自考后,如果一门课程没有考过,后面也是可以重新报考补考的,对于次数也没有什么限制,但是还是建议同学们要在考前认真复习,尽量一次通过,毕竟多考几次也是多花费的时间和费用。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可以。自学考试没有毕业时间、学制的限制,很多省区都规定,自考什么时候通过全部考试,什么时候就可以申请毕业,是可以申请延迟考试的,不会有其他影响的。

自考没有补考一说,一次没考过,后面只要有开考的,就可以再报考,只到考过为止,没有次数限制。

是可以补考的,而且次数仍是不约束的,但是不要由于有这一特例就肆意妄为,要懂得把握好时刻,因为备考更重要的是费精力。如果对自己没有信心可以报考一个培训班,我第一次考是自学没有考过浪费了一年时间,第二次就在独角犀学(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有了老师的指点备考事半功倍,现在已经成功拿证上岸了。

教育自学考试延迟吗

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为6月14日14:00至16日17:00,缴费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17日17:00。点击进入:2022年4月广东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二、报考条件此次报考考生范围为2022年4月自学考试10个延期考试地市(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惠州、东莞、肇庆、清远)已报考了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原则上在原报考地市(考区)重新报考。三、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本次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省考课程延期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节点与2022年4月一致。(如:00794保险学原理课程安排在4月16日(周六)上午,延期考试安排在7月16日(周六)上午)。全国统考课程按照全国考办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安排,原定下半年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增加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目前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暂未确定,以全国考办下发安排为准),使全国统一考试的年度考试科目达到全覆盖。本次延期考试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详细情况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的“公告”中查询。四、报考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3),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8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八、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九、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2、考生健康上报说明3、广东省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4、广东省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考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延期的,但是由于不可抗的疫情或者天灾等原因,也有可能会导致自考考试延期,地区是否考试延期请以地区考试院公告为准。 自考报名流程: 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 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 3、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 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 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 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 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自考考试地点如何查询: 1、考生可以去自考报考时的自考办咨询。 2、准考证查询:自考准考证上有考生考试的考点地址、考场、座位号和考试科目等信息。 3、网上查询: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考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准考证或者考试通知单,输入账号和密码可以查询到考点考场座号信息。 4、打电话查询:考生可直接打电话到所属市区的自考办咨询,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自考办的工作人员就会帮忙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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