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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9自考专升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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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9自考专升本改革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 制”学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四)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且满足前三款条件者,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 (二)“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专科生源的本科院校升本比例不超过10%;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过12%,与自治区大力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6)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和独立学院招生专业按指定的专业(详见附件7)接收升本的学生。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如因同一专业升本学生人数过多确需升入多所本科院校的须经我厅审批;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愿意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我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四)“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前,有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4月10日前,本科院校( 广西大学 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不承担“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与高职专科院校合作开展“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报我厅备案。 (三)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我厅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专科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连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的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七)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6月中下旬公布“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录取名单。 (八)“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可自行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专科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深化“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对“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本科院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接纳“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学生,为构建我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立交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对升本后的学生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必须与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同,禁止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曦,。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 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 学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 5.“专升本”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 6.自治区加快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 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部分专业 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3月18日 ;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粤招〔2003〕36号文的精神,特制定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在广东省户籍就读专科的应届生的规定,也就是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广东专插本考试,包含二年制和三年制的毕业生,普高、普高单招、高职高考单招、3+证书高职高考、五年一贯制考生在毕业那一年第一学期末报考(三年制的就大三、二年制的就大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就第五年),第二学期初考试。(以及之前毕业的考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看下面报考条件第4点)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就读专科的应届生的规定,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注意:只有一次机会,毕业之后不可以再考,落户广东省的除外。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解读:此条为广东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的规定,6月份的毕业生可以报回广东省专插本考试。

需要说明的是:专科是“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网络)和电大”的考生一般是没有应届生这个概念的,一般以往届生的身份报考专插本(报考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且要求是广东省户籍),具体请咨询各招生学校。往届生的规定看第4点。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解读:本条为往届生的规定,也就是已经毕业了的考试,注意必须是广东省户籍。已经毕业了的广东省户籍的考试报考专插本是不限报考次数的。只要是国民系列的毕业证,不管是在广东省学校还是非广东省的学校的毕业证,均可报考。各同学要注意的是:专插本考试不同于研究生考试等只要办了暂缓就业就还是应届生,插本不管你有没有办理暂缓就业,只要毕业了就要以往届生的身份报考。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解读:职教师资类专业会在专业那有“职教师资”字样,只注明是“师范”或者没有注明属性的不属于职教师资类的专业,无须提供技能证书;只有注明是“职教师资”类或者“职教师资(师范)”的才属于职教师资类的专业。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只招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

解读:只有冬季退出现役的考生,报考考试的,录取时才按“退役士兵分数线”,在这之前退役的不算。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解读:具体由招生学校来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解读:大一、大二的在校生不可以报,大三的才可以报(二年制的就大二,五年一贯制的就第五年)。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解读:在广东省就读专科的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只有大三那一年可以考,只有一次机会,毕业之后就不能再考。

3.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解读:网上预报名步骤:

2.确认报名。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解读:已经预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没有到招生学校办理确认的预报名无效。一般需要本人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有特殊情况的请咨询招生学校。同时个别学校会在广州等设确认点。比如岭南师范学院在广州华师和阳江设确认点,五邑大学在广东交通学院设确认点,详情请咨询招生学校或留意招生学校规定。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解读:(1)成绩单和录取名册样式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gzzkgk.com/news/zzbdg/2011-09-29/291.html;

(2)《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确认现场由招生学校打印出来。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考生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解读:报考本科插班生的同学请注意,今年往届生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也可前往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电话:)。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出具一般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三个星期),请抓紧时间办理。

注:专插本考试往届生学历认证报告说明:

注:按1月5日省新文件精神,往届生不管有没有去办理学历认证报告,都可在预报名系统进行毕业证网上验证,具体请点击查看: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专科考生还需提交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3月1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5.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解读:体检医院只要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就行,无需在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体检。体检时间为:12月15日到1月15日。(体检医院要盖体检章方有效,要求化验的体检项目必须附上化验单)

广东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列表(含电话、地址、网址等)下载:

体检表下载(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及查验日期并加盖公章。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解读:对于是否可以跨专业报考以及跨的程度,决定权在招生学校,各校规定不一。一般来讲所有学校的所有专业都可以跨专业报考,只不过每个学校每个专业所允许的跨度不同而已,具体见招生学校的规定或者电询各招生学校。

各校联系方式、招生计划等:

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各报名点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各报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知照考生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对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温馨提示:如果各考生在确认时,某所需资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缺少,千万要镇定,一般是可以取得招生的允许缓交的。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详见附件1)。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解读:一般而言: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管理学(或者高等数学);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法律类:政治、英语、民法;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药学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或者管理学);医学类:政治、英语、生理学;艺术类: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外语类:政治、大学语文;等。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解读:3月12月下午的专业基础课包括:管理学、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艺术概论、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生理学。

英语专业口语、听力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解读:外语类、艺术类以及职教师资类的专业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规定,通常考试时间很多学校会另定,详情按招生学校的规定。

的考场信息一般在2月份会发布考场安排,比如的于2月27日发布:。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会2月下旬或者3月初发布,考生登录:打印。比如的准考证打印通知3月3日发布:。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高校在《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和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中选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解读:各招生学校联系方式、网站入口: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解读:不管什么专业,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只要省统考科目中有《大学语文》(外语类除外)、《民法》、《教育理论》(体育类除外)、《管理学》的按文史类划线,省统考科目中有《高等数学》、《生态学》按理工类划线。(有时对于相同的专业,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划线法。比如地理科学这个专业,有的学校要求考管理学,有的学校要求考高等数学,那么要求考管理学的按文史类划线,考高数的就按理工类划线)(又比如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工程造价考高数,工程管理考管理学。广东白云学院,工程造价考管理学,土木工程考高数。)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满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经研究,我省继续开展应、往届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专升本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我省高职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报名。省内相关高等职业院校在本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自愿报名前提下,由本校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组织向省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时根据本科院校招考公告填报相应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致。

(二)考试。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全省统考科目:(一)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二)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辽宁省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共同课考试大纲》(见附件)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专业综合课考试包括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并参照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校学习课程情况确定(考试科目随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招生学校负责制订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并组织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等统考科目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满分为600分。

(三)录取。考试结束后,省招考委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体育类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进档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省招考办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招生学校负责签发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入校后的管理及相关政策

(一)资格审查。“专升本”新生按照招生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证实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后,招生学校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复查,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教学培养。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认真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注意加强实践教学工作,为“专升本”学生配备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以保证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为“专升本”各专业学生授课,并组织教师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和实践教学学习,确保专升本学生达到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学生管理。招生学校对“专升本”学生应单独编班,不可插入原学校其它本科班学习。“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四)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历学位。“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为其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就业政策。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招考办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制定我省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各本科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承担考点任务的高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与省招考办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出现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教育部2019自考改革

总体概括:学费更高,难度更大、管理更严、考核更多1、成人学历教育即将结束“花钱买证”时代,2020年将是过渡的一年。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对学历教育进行改革,以后不仅考试难度会增大,修学历的门槛也会提高;2、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有可能不再招收专科层次学生,只开设本科段。以后想拿211和985等重点名校的专科学历不可能了,只能专升本。前提你得有别的学校专科学历,才能专升本;3、成人学历提升的四个途径:自学考试(自考)、成人高考(成教)、网络远程教育(网教)、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4、国家政策强调延长修学学制,现在提升学历基本上都是2.5年-3年学制;大大增加了毕业周期;5、今年以来,提升学历的难度相较以往加大了,学费上调也是肯定的。重点:凡是国家承认学历,在学信网都是永久可查,并有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正规流程毕业发证。 —— 博艺学历提升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原本考题容易的省份压力变大,教师不熟悉出题者意愿,难以猜题。1、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是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即原成人高等教育)的首份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2、改革后,原来每年一次参加10月份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将和电大、远程网络教育进行合并整合,形成新的一种成人教育模式——改称:继续教育。即原有的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和电大将不复存在。3、以后继续教育无论是报考专科还是本科除需要参加每年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以外,还必须参加学院每年两次的期末考试,并且要完成网上学习课程,网上完成作业等,学生成绩必须修满学分才可以毕业。即改革后的毕业难度大大增加了。4、这个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成人学历教育将结束“宽进宽出”时代,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和学生理论、技能水平,确保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从2018年开始,不仅入学考试难度会增大,修学历的门槛也会提高。5、成人学历的三库平台完成合库工作,涵盖: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考。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6、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不再招收专科层次学生,只开设本科段。即你想读华南师范大学,只能通过其他非211/985学校拿到专科学历后,才能继续报读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改革之前,自考本科最快1.5年可拿到毕业证,改革后全部统一为2.5年学制,毕业时间延长了。综上所述,所有成人教育更名为继续教育,今后每年仍然招生,且是全国统一考试。入学、毕业难度提高了。就你的情况看,其关键是你高中没上完,抓紧报考复习尤为重要,否则是很难通过的。

成人高考专升本函授会改革吗?据悉,根据国家教育部新的教育改革方案决定,自2019年起,教育部就对中国现行成人教育(包括函授、网络、自考)进行了全面改革。虽然一直在提改革,但却迟迟未落地执行。近期一条“2021年成人高考大改革落地执行”的消息却在朋友圈炸开了锅,这让很多人惊慌不已,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条政策消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明年开始落地执行,高升专至少3年,专升本至少4年!初中学历想进修学历,需要先具备高中学历!如果真落地执行,对于想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2021年成人高考“大改革”将要落地的内容: 学制改革 大专由2.5年改为3年毕业,本科由2.5年改为3.5-4年毕业。 考试难度加大 成人高考难度比以往难度要增大,国家之所以出此政策,是为了保证生源质量,从而塑造更多的社会人才,这意味着成人高考的含金量也会提升。 报考条件改革 报考条件:大专的报考年龄由16岁改为满18岁才能报考。且必须是具备高中、中专、技校或同等学历以上的方能报考大专。 专业改革 明年起将缩减或调整大批专本科专业,你想报考的专业也许将取消招生了。今年已经有相当部分高校已经调整或缩减了很多专业了。 录取改革 明年起甚至今年起将大幅提高录取分数,不再是100-120分就能录取了。 学费提高 提升学历的难度加大,各个部门,相关人员的成本将增加,学费上调也将会成为一种趋势。 改变未来从改变学历开始,想要让自己未来拥有更多的机会,更好的发展,一个好的学历是对你的基本条件。因为学历是找工作的敲门砖、是升职晋升的主要要求。 教育部对成人学历教育改革,目的是培养更多的高学历、高素养人才,这也暗示着今后想取得学历,难度更大、管理更严、考核更多。不过这样下来,毕业证书的含金量也相应会大大增加。 准备提升学历的同学,也不必抱怨,趁着现在政策还宽松,大家想要提升学历那么就要抓紧时间,成人高考(函授大专、本科)的报考在以后只会越来越严格,因此大家要抓紧时间,越早报考越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从今年开始 ,国家教育部公布一连串关于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的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管理条例 ,从办学理念管理体系 、监具体措施和对在读学员的考分、考核评价等几种因素进行了一一详细的规定。接下来让我们先详细看看今年国家教育部都已经颁发了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 国家教育部意见和建议稿今年1月国家教育部公布了有关于建议新时期,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关键目的是建立完善与新发展环节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理念管理模式 、质量标准体系 、管理模式 、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办学理念合理配置 、质量标准健全完善 、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合理 、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的新发展局面二、 远程教育全面取消招收学生今年3月14日,全国高校网络远程教育考试的专委会出函中止今年全国各地2022年秋天网络远程教育招生宣传任务,这也将代表着当初让人羡慕的“985高校 、211高校 ”名牌大学将不能再面向全国开展提升学历的招收学生工作任务 。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网上领取名牌大学毕业证书的提高方法将撤出历史舞台 。三、 国开大学改革创新今年4月11日,国开大学出函有关于收集考试的面部识别身份信息核验相片的通告,此通告预示着今后不用考试的 、交费领证的就可以提升学历的方法将一去不返 。今后全部同学都必须通过正规标准的专业学习考试的步骤去达到学习目标,申请办理大学毕业 ,参与线下以及线上的每学年考试的任务规定 ,多方位实施面部识别考试 。 这也促使国家开放大学不会再是“最简单领证 ”的提升学历方法 。四、成人高考改革创新政策措施执行今年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今年 】1号文 :国家教育部有关于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育办学点 布置与监管工作的意见 。1号文关键就严控校外教育教学设点数目和区域 、落实落细教学各阶段规定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入论述 ,明确提出了一连串确保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品质的详细措施 。与此同时我们在国家教育部《有关于推动新时期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 稿》里也发觉 :今后将通过差异的办学理念整体 ,将成人高等教育分成:高等院校成人继续教育 、国开大学教学 、高等学历教育自考考试三种 类型 ;成人继续教育今后将依据差异技术专业和同学特性 ,有效明确线上与线下课时比率 ,线下实体当面授课教学和辅导正常情况下 不少于技术专业 总课时的百分二十 整句改写 。

教育部2019自考本科改革

总体概括:学费更高,难度更大、管理更严、考核更多1、成人学历教育即将结束“花钱买证”时代,2020年将是过渡的一年。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对学历教育进行改革,以后不仅考试难度会增大,修学历的门槛也会提高;2、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有可能不再招收专科层次学生,只开设本科段。以后想拿211和985等重点名校的专科学历不可能了,只能专升本。前提你得有别的学校专科学历,才能专升本;3、成人学历提升的四个途径:自学考试(自考)、成人高考(成教)、网络远程教育(网教)、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4、国家政策强调延长修学学制,现在提升学历基本上都是2.5年-3年学制;大大增加了毕业周期;5、今年以来,提升学历的难度相较以往加大了,学费上调也是肯定的。重点:凡是国家承认学历,在学信网都是永久可查,并有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正规流程毕业发证。 —— 博艺学历提升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自考本科2022年新政策如下:

1、部分地区限制外地户籍报考

专业和院校同等重要,专业决定了你未来的学习方向及职业发展,所以在选择学校之前,根据自身学科特长、性格特征、兴趣、家庭资源、就业情况等找到专业方向。

早在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条件中便公布了外地户籍限制报考的相关规定,明确外地户籍报考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考试时间趋于“全国统考”

2021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3、部分学校增加学位证授予条件

自考学位证和毕业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本科毕业。

但学位证对于我们未来考公、考研、留学或者是求职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各个院校对于学位证的发放也越来越严格。部分大学已经表示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对于颁发学位证的新规定。

4、部分专业取消授予学位证

根据2019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部分学校专业已经开始取消授予学位证以跟进自考全面全面改革政策,多所院校专业将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5、自考本科学位英语改革

自2022年起统一协作组织安排考试。学位英语高校联盟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份。通过近年来自考的诸多政策颁布和改革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于成人自考教育的逐步重视,各项学历教育的逐渐严格也意味着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将获得更大的保证。

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针对的都是社会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大部分都是为了自己有更好的发展,其中也不乏为了自己的职业规划的。

无论是时代背景还是就业环境来看,现在的人面临的压力,都是可想而知的。

那么社会在职人士成考职业规划应该注意什么?

01 社会期待与自我期待

现在很多年轻人身上,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社会在职人士,矛盾就是社会期待和自我期待了。

我们都渴望获得社会的认同。问题在于,怎么样的生活方式是“好的”?怎么样的选择又是“正确的”?这本身就是比较主观的概念。

事实上,独立、关键也痛苦,一个人真正独立的第一步,就是学会区分他人的期待和建议。

02 自我特质与岗位特点

职业定位中的重要部分,就是要评估自我特质与岗位特点是否匹配。

匹配度高,这份职业就可以长久做下去,而且容易获得成就感;匹配度低,则很难获得成就感。

03 文科与理科

在成人高考高升专分文科和理科,很多考生分不清楚,不知道自己要选文科还是理科。

Q

老师,我高中学的文科,现在参加成人高考可以报理科吗?

新科教育

当然可以的,成人高考在高升专方面对于报考文科还是理科是没什么特别限制的,与高中学的文科或理科没有关系,高中学文科现在可以报成人高考理科,高中学理科现在一样可以报成人高考文科。

Q

老师,我成人高考报考工商管理专业是选文科还是理科?

新科教育

这个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成人高考考生都会问,其实选文科和理科就是根据专业来区分的。一般情况下经管类、文史类等专业都是选文科的,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等专业选理科(一些政策特别规定的除外)。

04 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含金量加重

对于那些对成教不太了解的人的无端指责,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按自己选定的目标学习即可,学习成果就是好的回答。

新科说成考

成人高考类型有哪些?

高中起点升专科

专科起点升本科

成考的7个关键时间段

【注】所有具体时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信息为准。

推荐院校及专业

学费一览表

高起专

文史类1700/学年

理工类1900/学年

专升本

经管类:2000/学年

理工类:2200/学年

【注】具体收费以视具体院校情况而定!

《关于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近年来,随着自考本科的普及,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也随之出台,以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一、什么是自考本科新政策自考本科新政策是指针对自考本科教育的一系列新政策,包括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等。二、自考本科考试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考试统一准考证,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考试联考,提高考试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考试地点统一,提高考试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考试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三、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分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分制度,使学生更容易获得学分;2、实行自考本科学分共享,让学生可以在不同院校间自由转学;3、实行自考本科学分转换,让学生可以在不同专业间自由转换;4、实行自考本科学分统计,方便学生查询学分。四、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机构,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考试,提高认证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地点统一,提高认证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总之,自考本科的新政策旨在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2019自考改革学制4年

原本考题容易的省份压力变大,教师不熟悉出题者意愿,难以猜题。1、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是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即原成人高等教育)的首份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2、改革后,原来每年一次参加10月份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将和电大、远程网络教育进行合并整合,形成新的一种成人教育模式——改称:继续教育。即原有的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和电大将不复存在。3、以后继续教育无论是报考专科还是本科除需要参加每年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以外,还必须参加学院每年两次的期末考试,并且要完成网上学习课程,网上完成作业等,学生成绩必须修满学分才可以毕业。即改革后的毕业难度大大增加了。4、这个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成人学历教育将结束“宽进宽出”时代,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和学生理论、技能水平,确保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从2018年开始,不仅入学考试难度会增大,修学历的门槛也会提高。5、成人学历的三库平台完成合库工作,涵盖: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考。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6、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不再招收专科层次学生,只开设本科段。即你想读华南师范大学,只能通过其他非211/985学校拿到专科学历后,才能继续报读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改革之前,自考本科最快1.5年可拿到毕业证,改革后全部统一为2.5年学制,毕业时间延长了。综上所述,所有成人教育更名为继续教育,今后每年仍然招生,且是全国统一考试。入学、毕业难度提高了。就你的情况看,其关键是你高中没上完,抓紧报考复习尤为重要,否则是很难通过的。

可以报考的 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

今年的成考已经结束了,在10月中旬会进行考试,如果想要报名只能等明年了,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私聊加我微信,我有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你!

自考本科和成人本科的区别有: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时间和次数不同、考试难度不同、文凭不同以及办学主体不同。

一、考试方式不同

1、自考无需参加入学考试的,选好专业后,按照课程设置学习,每通过一科就可以获得单科合格证,该专业的所有课程通过后,即可凭所有的单科成绩合格证申请相应学历的自考文凭。

2、成教要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并且每门科目加起来的分数要达到每年国家线规定的分数线,次年3月注册学籍入学,考试形式类似于高考,考前要填报志愿,在两年半内修满学分,即可凭总分的成绩合格证申请专科或本科学历。

二、考试时间和次数不同

1、自考又叫自学考试,从2019年开始,每年开考4次。1、4、7、10月。

2、成教是指国家的成人高考,每年考试一次,每年10月份的第四个周末两天考试。

三、考试难度不同

1、自考是宽进严出,学员入学时不需要通过考试,直接就可入学,但如果你想得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就得一门一门的通过国家的考试。所不同的是,自考是统招考试,难度较大,在报名参加助学班情况下,最快两年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即两年毕业拿证。

2、成教是严进宽出,考生需要参加10月入学考试,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次年3月正式入学,一般正常修满学分,两年半能顺利毕业,拿到专科或本科学历。

四、文凭不同

1、自考的学历文凭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学校,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

2、成教下发的学历文凭上盖的是录取院校章,你考上了哪所大学的成人高考/函授,毕业时就会盖有那所大学的章。与自考不一样的是,其毕业证是由授课学校自己发,而不是由主考院校和自考委联合盖章。二者的性质大体相同。

五、办学主体不同

1、各大学都有相应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所以成教的办学主体一般为国家,但目前也有一些成教是社会力量办学的。

2、自考的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学办的,但一般都是打着大学的旗号而已。学历文凭考试的办学主体是个人或民间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自考本科、百度百科-成人本科

2019专升本改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应征入伍,于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三、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专业计划及形式 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及其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1。 ,普通“专升本”工作继续扩大工科专业和应用型文科专业等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将“红牌”、“黄牌”本科专业纳入到“专升本”招生范围。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报考的本科专业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举办高校应审核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鉴于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相关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指定的一所举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 长江大学 、 湖北师范大学 、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等5所院校。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确定接收退役士兵”专升本”报考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四、普通“专升本”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拔,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自主确定。举办高校应根据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改革“专升本”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在现有考试科目和方法的基础上,可采取“文化+技能”等多种方式,增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针对性、应用性。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5月13日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3.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6月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6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可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监督。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录取监督办法》(鄂教监〔2013〕17号),各高校要将普通“专升本”纳入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 7.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应于7月25日前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报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招生简章、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举办高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的复核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备案工作原则上应于8月22日前完成。我厅于9月30日前完成向教育部报送普通“专升本”录取数据备案工作。 8.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9、注册。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六、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人数少等原因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普通“专升本”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专升本”政策,积极协助举办高校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制定周密方案。各举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周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 3.严格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各举办高校的主要领导是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举办高校,将停止其普通“专升本”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我厅政务网()及时公布,本文有关附件及表样可在我厅政务网下载。各举办高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 ;

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 制”学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四)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且满足前三款条件者,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 (二)“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专科生源的本科院校升本比例不超过10%;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过12%,与自治区大力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6)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和独立学院招生专业按指定的专业(详见附件7)接收升本的学生。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如因同一专业升本学生人数过多确需升入多所本科院校的须经我厅审批;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愿意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我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四)“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前,有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4月10日前,本科院校( 广西大学 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不承担“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与高职专科院校合作开展“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报我厅备案。 (三)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我厅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专科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专科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连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的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七)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6月中下旬公布“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录取名单。 (八)“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可自行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专科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深化“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对“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本科院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接纳“优秀高职专科生选拔制”学生,为构建我区不同教育类型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立交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对升本后的学生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必须与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同,禁止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曦,。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 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 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 学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 5.“专升本”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 6.自治区加快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 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部分专业 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3月18日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试行办法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本科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招生工作,选拔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

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并单列执行。未使用完的计划不得转为普通类本科计划使用。(招生学校、专业、学费及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专科学习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三)录取的考生(体育类、艺术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入学前必须:

1.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

2.通过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B类一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

3.获得云南省高校东南亚南亚语(泰语、缅语、越南语等)应用能力考试A级优秀证书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报考专升本时可以免试公共英语(外语类除外),涉及的考生由就读院校验原件、造册并附A级优秀证书复印件于3月底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获得B级良好以上或A级合格以上证书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报考专升本时可以抵用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

(四)体育成绩合格;

(五)身体健康;

(六)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12月15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12月14日前,考生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签字、盖章(表上粘贴照片,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院校招办。

(二)各考生毕业院校招办作为报名确认地点。

(三)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网报IP地址:

考生端:

管理端:

1.符合报名条件且已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登录报名工作网站网上报名(登录后,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考生须知),请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的后果自负。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与第一志愿必须是同类别。)。

2.毕业学校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网报信息确认、采集照片及收取报名考试费。

3.招生学校审核学生所学专科专业是否能报考本校“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

4.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缴纳报名费130元;按《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费〔2002〕685号)规定,高考专业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体育、艺术、英语专业考试费交专业考试院校。

5.考生体检以专科毕业时体检结论为依据,录取入学后由录取学校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审核未通过或未到报名确认点确认签字的报名无效。

7.考生必须有《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当地州(市)招办将对考生《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进行审核。

8.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身份并采集照片,严禁用考生上传照片采集照片信息。确认点采集考生照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小于取像框的2/3,照片要清晰,能如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

9.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①12月15日至12月17日,考生网上报名。

②12月17日至12月18日,毕业学校确认点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收费(报名资格审核必须要有学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否则审核不能通过)。

③12月18日至12月19日,招生学校报考志愿确认。

④12月23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数据检错纠错、编考号;州(市)招考机构考场、考务参数设置。

⑤12月26日后,毕业学校确认点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签字(只有毕业院校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志愿确认及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书面签字确认后由确认点操作员在网上进行确认才有效。

⑥3月2日前,省招生考试院进行考场编排。

⑦3月3日后,州(市)招考机构打印考场编排表。

四、准考证制作

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进行(3月15日前完成)。

五、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形式:局域网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阅读应用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排序选择题、排序选择填空题)。

“专升本”招生实行单独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命题由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制卷、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升本”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专科学习范围,命题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大纲》(2012版)。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具体工作要求,按《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工作由各考点组织实施。

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7日(时间表见附件5),“专升本”考试科目见附件6、7。

文类、理类考生公共课各科分值为150分,专业课分值为150分,总分450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公共英语二科,各科分值为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300分。

艺术类的专业课考试按附件2的规定,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统一报名考试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进行统一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8日,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0日。考生须凭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

体育类的专业统考报名时间:3月14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明德6号楼大厅),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考试时间:3月15日至3月16日。

广播电视编导和英语(1.听力2.口语)考试按附件2的规定。报名时间:1月9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考试时间:1月10日。

烹饪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4月21日,报名、考试地点:昆明学院(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烹饪楼),考试时间:4月22日。

导游经济类泰语报名时间:3月28日,报名地点:昆明学院(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考试地点:昆明学院博雅楼,笔试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口语、听力考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

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报名时间:3月18日,报名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博文苑东南亚学院,考试时间:3月19日至3月20日。

请报考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编导、烹饪、导游经济、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及英语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若不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

六、考生档案材料

报名信息确认表、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

七、录取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坚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说明详细理由。

(五)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6月25日前直接寄给考生毕业学校招办,各校同时做好学籍移交工作。

(六)各院校新生的学费收费见附件1。

八、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复查等事项,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才能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教处。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就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学校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办法。

九、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和抵制不正之风

举办招收“专升本”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完成招生任务。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又要做好服务。

各学校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对在招生考试各个环节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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