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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自考本科法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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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自考本科法律的归属

自考法律(本科)毕业后毕业证上写的是“法律”专业。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自考的文凭同样是国家承认的文凭,它的课程与大学法学课程无异,可以肯定的说,当然是法学类呀。

是的,如果你是报考公务员绝对没问题。这是国家承认的文凭。但在社会上就不怎么好用了。

自考本科学历是国家承认的有效学历,同全日制学校本科学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除学历以外其它条件也符合申请中级职称就完全有资格申请中级职称,但要注意申请该职称时对专业有无要求。供参考。

教育部关于自考本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考试科目设置1、公共课程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2、专业课程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4、换考课程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5、毕业论文(设计)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1. 报考条件严格: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2. 户籍限制: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3. 人数限制: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4. 重点名校: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教育部不仅认可自考本科学历,并且自考本科学历国家认可。自考是国家继续教育的形式,是国务院批准创立的国家继续教育形式,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习考试为主的继续教育形式,自考毕业生是国家承认的大学生,自考文凭是国家承认的文凭。 自学考试有什么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学历有什么用? 1、就业 从找工作层面来说,本科学历相比专科学历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并不是说高学历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也就越大,发展速度也就越快。 2、工资定级 当下,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要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上海、苏州、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比专科相对要多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考研 本科学历可直接报考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者,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门槛,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相对较为艰巨。自考学生考研须在预录取当年9月1号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4、人事改革 许多用人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尽管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如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 6、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本科学历,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也是非常高的,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新西兰、日本、南非、新加坡、法国、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瑞士、西班牙、印度、德国、丹麦、乌克兰、荷兰、波兰、香港、爱尔兰和瑞典、韩国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及其他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拥有同等待遇。 7、职称评定 而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没有机会,而许多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晋升机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文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及《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6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变化和停考专业情况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笔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编排,以附件1、附件2中各专业课程安排为准。 1.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结合北京自考实际情况,经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同意,北京教育考试院决定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以确保北京自考开设的全部专业考试时间与全国一致,不再另安排其他时间的考试。”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17日和2022年10月22、23日。 2.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汉语言文学(本科)、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动画(独立本科段)等5个专业,本次只公布2022年上半年考试安排,下半年考试安排将另行公布。 3.2022年有7个停考过渡专业不再接收新生,仍安排考试。具体情况见下表:二、笔试课程考试时间 1.2022年笔试课程报考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另行公布。 2.附件1、附件2中无特殊标记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9:00—11:30,14:30—17:00。 3.附件1、附件2中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50分钟,9:00—9:50,14:30—15:20。 4.附件1、附件2中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9:00—10:00,14:30—15:30。 5.附件1、附件2中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9:00—10:30,14:30—16:00。 6.附件1、附件2中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14:30—16:30。 注:附件1、附件2中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为接考本科的加考课。 三、非笔试课程、实践类课程安排 2022年非笔试课程、实践类课程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见附件3、附件4),上半年报考时间为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下半年报考时间为9月11日9时至9月14日17时,主考学校负责非笔试课程、实践类课程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安排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另行公布。 四、教材信息 1.为方便查询,将全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见附件5)。已安排考试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课程或期间教材另有变化的课程,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另行公布。 2.2022年有“教育电视系统”等12门课程启用新教材(具体见附件5中加注●的课程)。 五、其他事项 1.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的专业或课程开考,其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课程可按本文件安排进行考试。 2.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4月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非笔试课程安排 4.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实践类课程安排 5.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教材信息表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考试科目设置1、公共课程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2、专业课程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4、换考课程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5、毕业论文(设计)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1. 报考条件严格: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2. 户籍限制: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3. 人数限制: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4. 重点名校: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规定

《关于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近年来,随着自考本科的普及,自考本科的新政策也随之出台,以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一、什么是自考本科新政策自考本科新政策是指针对自考本科教育的一系列新政策,包括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等。二、自考本科考试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考试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考试统一准考证,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考试联考,提高考试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考试地点统一,提高考试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考试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三、自考本科学分制度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分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分制度,使学生更容易获得学分;2、实行自考本科学分共享,让学生可以在不同院校间自由转学;3、实行自考本科学分转换,让学生可以在不同专业间自由转换;4、实行自考本科学分统计,方便学生查询学分。四、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对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改革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括:1、设置自考本科学位认证机构,实行统一管理;2、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考试,提高认证质量;3、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地点统一,提高认证效率;4、实行自考本科学位认证科目统一,方便学生备考。总之,自考本科的新政策旨在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自考本科教育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地的报考流程不一样,需要参照各省制定的自考规定细则进行报名。

1、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规定:

(1)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务例制定实施细则。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四章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1)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2)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第三十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本科时间规定几年(自考本科时间规定几年考完)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考试有规定年限吗,有要求一定要在多少年内考完吗?单科成绩合格证大多数省市没有时间限制,有些省份一个科目合格之后是8年有效期。具体可以咨询所在省的当地自考部门。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自考考试有规定年限吗,有要求一定要在多少年内考完吗?单科成绩合格证大多数省市没有时间限制,有些省份一个科目合格之后是8年有效期。具体可以咨询所在省的当地自考部门。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自考本科是国家几几年颁发的政策1981年,我国开始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学考试有年限限制吗有的 在一年半至五年里必须考完 都可以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

2022年广东省的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全年的考试规划,有参加自学考试意向的小伙伴们可以开始关注明年的考试情况了,目前广东省针对明年的考试发布了一些通知,下面就和我一起来本文中看看这份广东省2023年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吧!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函〔2022〕9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4、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课程安排: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原文。

其中,《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22〕8号)中限期停考专业顺延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安排在4月考试。

二、教材情况及命题原则

(一)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2

(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4184)4门课程预计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纲、教材(附件3备注列)。如有变化,另文通知。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将把从考试之日起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课程,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二)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导致考试安排调整的,另行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2023年下半年起各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进行考试,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专科专业: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辽宁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 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上半年延期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下半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022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五、报名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至10月进行,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2年9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2年9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2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再次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①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②202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 23日至8月28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9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2年11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 lnzsks. 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15号)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办法(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二)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三)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四)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四、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二)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确认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原则上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4门课程。(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预案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否则,对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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