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最新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最新

发布时间: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最新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我省2020年4月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的通告根据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对机制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尽量减少疫情对自学考试的影响,现将我省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通告如下:我省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至10日如期开展,全部实行远程在线报名,暂停办理现场相关工作。 具体处理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现场工作包括无法远程在线自助完成新生报名和课程报考的,进行护理学、药学、中医药、监狱管理等特殊专业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否推迟,我省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适时公布。广大考生请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江苏省招生考试”发布的公告。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与银行系统互动结算时间。 为确保报考成功,请考生妥善安排时间,不要在这个时间段报名和付款。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人种、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囚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申请报考。二.办理报名手续(一)报名方式在线报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站: sdata.jseea.cn,下同),进行新生报名、认证、听课等工作。 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通过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访问。江苏高考(二)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为新生报名和身份证两个阶段。1 .新生注册新生可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江苏招考”手机APP进行新生报名。新生应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试管理和毕业申请唯一依据的通讯信息作为各级自考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性。填写错误和填写他人手机号码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注册成功后,将生成准考证号。 请考生记住并保存。 此准考证号用于处理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复试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2 .认证新生凭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以下称“三照”)。 要求及规格见附件),系统自动进行核对并进行认证。身份证合格者参加相关课程,能够支付相关考试费用的认证失败者,需要重新上传“三照”进行认证。1天只能进行3次认证,3次认证失败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 考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试验室进行认证,也可以第二天继续在线认证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认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的标准电子证件照。 不这样做,结果就会变得自负。(三)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进行报名,并进行在线缴费。考生未完成认证的,必须先完成认证再报考。每次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报考1-4门科目。 (每人半天只能考一门课。考生在确认考试费之前,应仔细检查所选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过确认,在线支付成功后,无法删除、更改。 支付的考试费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必须重新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报考成功”,确认是否报考成功。三.打印准考证如果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出现问题,考生可以咨询当地自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将相关信息如实录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试违规处理理事前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寄送方式,将在下次报考时按照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邮寄,考生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领取《违章处理决定书》的,全部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事项,考生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江苏招考”APP )、手机扫描下的二维码、官方微信( wechat:jszsksb ),查阅相关文件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2月24日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照电子照相要求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流程图3 )自考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农业银行咨询电话、各市自考咨询电话和地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2〕18号)文件精神,2023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现将报考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生注册条件及要求1.新生注册条件新生注册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本市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2)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3)驻京部队现役军人,须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4)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注册;(5)在京工作的外籍(外国国籍)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注册。2.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注:2022年9月注册信息审核及注册条件审核均通过的,无需再次注册,直接报考即可。二、新生报考与缴费新生报考与缴费,包括网上提交注册信息、网上选择报考课程、注册审核和网上缴费四个环节。网址:第一环节: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证件图片和免冠照片)注册时间:2月26日(周日)9:00至3月2日(周四)17:00,逾期不予办理。请使用电脑版谷歌浏览器、Edg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网上业务办理”→“新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联系方式等,选择对应注册条件的证件类型并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证件原件图片(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须与此身份证件一致)。持电子版《北京市居住证》的,可拍照后上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建议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上传各类证件图像要清晰,个人照片不可过度化妆或修版,以免影响注册信息审核结果。第二环节:网上选择报考课程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图片上传后,新生即可添加专业、报考课程,且必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课程报考。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新生注册信息审核须知”。第三环节:注册审核注册审核包括注册信息审核和注册条件审核。注册信息审核,由各考区负责;注册条件审核,以公安机关及军队核实结果为准。1.注册信息审核考生上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依情况在新生注册时间内可重新上传,重新审核。3月2日(周四)17:00之前已提交注册信息但未通过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3日(周五)9:00至16:00重新上传相关信息。考生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或新生注册结束后,考生重要身份信息将不可更改。2.注册条件审核(1)北京市户籍及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外地户籍的真实性,由公安机关审核。(2)现役军人身份的真实性,由军队审核。(3)其他类型,由各考区审核。第四环节:网上缴费新生网上缴费时间:3月7日(周二)9:00至9日(周四)17:00。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个人中心”,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 30元/科次。新生(不包括现役军人)须在注册信息审核和注册条件审核均通过后,方可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现役军人新生,如注册信息审核通过但注册条件审核未通过,已缴报考费将按原途径退回。三、重要说明新生未完成或通过网上提交注册信息、网上选择报考课程、缴费、注册信息审核、注册条件审核和网上缴费等任一环节,注册均无效,报考资格将被取消,不得参加考试。四、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0日(周一)至考试结束。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304”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五、考试携带物品及要求考生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注册时评价类型一致)、准考证(自行打印的含有考点、考场信息)、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考生须配合考点,对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参加考试时,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六、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七、成绩发布本次考试成绩将于6月5日(周一)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若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八、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九、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9193989转6(工作时间),82837405(考试期间)。举报邮箱:。十、注意事项1.考生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须与注册审核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2.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按照市财政要求,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2023年4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3年下半年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确保新旧专业过渡平稳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一)专业名称和代码。我区现开考专业均调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专业,专业名称和代码具体调整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附件1)。(二)专业课程考试计划。现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计划均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要求,经主考学校专家论证,重新制定了课程考试计划。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和顶替规则详见《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顶替表》(附件2)。(三)停考专业。2022年以前停考的专业,不在本次专业调整范围内,停考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计划不作调整。二、调整时间(一)2023年下半年开始,开考专业统一使用新专业名称、代码和课程考试计划。在籍考生按新专业名称、代码报名报考,并申请毕业。(二)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陆续实施新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具体统考课程安排以正式公布的当年年度统考课程考试安排为准。(三)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三、其他事项(一)2023年下半年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注册相近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顶替该专业名称相同或学分相同课程的成绩。报考专业不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在籍考生,参照上述办法执行。(二)202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英语顶替课程考试,新生不再执行英语顶替课程政策。在籍考生已通过的英语顶替课程可顶替英语,或顶替新专业课程组中课程(见附件2)。(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助学机构,详见《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1.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考试计划顶替表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4.各单位咨询电话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广东省的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全年的考试规划,有参加自学考试意向的小伙伴们可以开始关注明年的考试情况了,目前广东省针对明年的考试发布了一些通知,下面就和我一起来本文中看看这份广东省2023年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吧!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函〔2022〕9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4、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课程安排: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原文。

其中,《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22〕8号)中限期停考专业顺延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安排在4月考试。

二、教材情况及命题原则

(一)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2

(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4184)4门课程预计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纲、教材(附件3备注列)。如有变化,另文通知。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将把从考试之日起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课程,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二)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导致考试安排调整的,另行通知。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大全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吉林省2021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1.报名和报考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时至9月13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9月13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2.报名、报考网址:。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入口: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生报名信息不予建立自考考籍档案。 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 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 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吉林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吉林省印发了《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35号)文件,文件结合吉林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按新的“专业清单”调整吉林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名称、代码和专业类型,详见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2021年下半年起未毕业考生和新生统一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未办理毕业的考生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为方便考生,报考系统会根据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对考生专业信息进行替换,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直接进行报名报考即可,针对部分新专业名称代码中存在多个旧名称代码合并为一个新专业名称代码的情况,系统采用一个专业多个专业方向的模式转换,考生可在新专业名称代码下选择之前所在主考院校旧专业名称代码对应的专业方向进行报名报考。 调整后各专业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吉林省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四、具体要求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在考生报名过程中,报名系统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能会访问学信网核查考生学籍学历信息,考生阅读相关条款,点击进行下一步操作,即代表考生本人同意授权系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在线核查,并允许保留相关资料。为了疫情防控需要,在报考登录界面需如实填写考生现居地。 3.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 4.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吉林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吉林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吉林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 (2)在吉林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吉林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 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 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 (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 5.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6.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 7.为了保障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按照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在考试前接种新冠疫苗,网上报考环节系统会采集考生疫苗接种和个人近期行程情况,请考生如实填写。 8.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 9.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规定。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9月2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 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程序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进入考场。八是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接种新冠疫苗,网上报考环节系统会采集考生疫苗接种和个人近期行程情况,请考生如实填写,如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停考过渡专业补充课程安排表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以后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吉林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 3.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机构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 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 上半年:4月1日8∶00—4月12日18∶00 下半年:10月7日8∶00—10月18日18∶00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及要求 1.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9日 下半年:10月15日 2.送交试卷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 下半年:10月19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视频图像质量,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统计等工作。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超过3门课程。 3.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市(区)与考点、考点与工作人员之间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保密、无委会、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 (三)严明考风考纪,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条款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利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 (五)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试卷安全情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有哪些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山东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二、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三、报名手续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在网上报名版块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点击http://zk.sdzk.cn)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已注册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报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报名网站,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集体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或代报名。四、考生注册、审核及报名缴费时间考生报名时间:6月18日至24日(8:00至17:00)。(一)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流程。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需要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三个报考环节。网上注册时间:6月18日至21日(8:0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信息审核时间:6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确认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由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报考护理学(本科)、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网上提交本人行业在职证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6月24日17:00报名截止前,通过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缴费手续。(二)已注册考生报考流程。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在6月18日至24日(8:00至17:00)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考手续;有准考证号但未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三)报考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元/科,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考手续。五、报名注意事项(一)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生考试和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负。(二)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修改。(三)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请考生务必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四)依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护理(专科)等10个专业的通知》(鲁招考〔2022〕24号),护理(专科)、食品营养与卫生(专科)、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应用日语(专科)、应用韩语(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金融管理(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科)、朝鲜语(本科)自2022年6月1日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2024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5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2025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六、自考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自行购买教材,也可进入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购买,教材一览表详见附件2。七、考场编排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汇总报名数据,做好考场的设置和编排工作。要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编排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5日。八、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周(10月10日至25日每天8:0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九、工作要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自学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系统的参数设置,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处理或上报出现的问题,为考生创造良好的报名环境,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附件:1.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2.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1.报考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2.报考流程及要求:(1)报考流程考生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入“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进行本期(考试期为2210)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考生登录“个人中心”的方式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身份认证为中级以上的用户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2)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报考的同时必须确认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不能办理报考手续。3.报考注意事项: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期间,不办理新生注册。二、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各主考学校具体缴费时间与考试安排,详见《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附件1)。1.北京邮电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4:00。(2)缴费网站、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平台)。(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平台()。2. 北京理工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 9月16日10:00至9月19日14:00,节假日不休息。(2)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登录网址,点击“自学考试——通知公告”查看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缴费流程,根据缴费流程进行缴费。咨询电话:。(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专栏(http://sce.bit.edu.cn/)。(4)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科)和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的课程实行现场缴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宝或微信。考生须在报考后持自行打印的“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凭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不得变更报考课程。3. 中国传媒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7日8:00至9月18日22:00。(2)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见附件2。4.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根据下列要求缴费。(1)缴费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6:00。(2)缴费网站、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查询考试安排: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或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sce.pfc.cn/)。5.北京联合大学组织考试的课程,不收费,报名后联系李老师,电话:64900166。6.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实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地点、方式和考试安排说明见附件1。考生须在报考后持自行打印的“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凭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不得变更报考课程。三、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或“开始自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2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2.考生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和相关主考学校规定的物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参加考试时,按照相关主考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五、成绩发布本次考试成绩将于12月5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附件: 202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报考缴费和考试安排说明 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非笔试课程缴费流程及操作说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文件

2022年广东省的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全年的考试规划,有参加自学考试意向的小伙伴们可以开始关注明年的考试情况了,目前广东省针对明年的考试发布了一些通知,下面就和我一起来本文中看看这份广东省2023年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吧!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函〔2022〕9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4、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课程安排: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原文。

其中,《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22〕8号)中限期停考专业顺延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安排在4月考试。

二、教材情况及命题原则

(一)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2

(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4184)4门课程预计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纲、教材(附件3备注列)。如有变化,另文通知。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将把从考试之日起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课程,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二)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导致考试安排调整的,另行通知。

关于办理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该次办理毕业证主要是参加延期考试后全部课程合格并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及已往考试课程已全部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48号)文件精神,此次毕业时间将统一调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一)受理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二)考生须提交材料:1.申请专科毕业: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2.申请本科毕业:(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2020年9月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年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经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查。(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项目: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需信息更正的毕业生,本次不再受理。(五)各主考学校请于8月28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送自考处(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审核毕业条件之一,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此表请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取消其毕业资格。(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二、办证工作安排和要求(一)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实行省招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办公,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1日—28日。各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送审毕业材料。送审地点为河南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二)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三)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人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做好备份。(四)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措施。(五)各主考学校于2020年10月17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我办自考处403房间。(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我办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时请提醒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存放至个人人事档案里,防止丢失。(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费用,未上缴者将从自学考试报考费中扣缴。审核 | 陈 凯责编 | 黄发强、王璐、刘玉姝来源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10月(21.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举行。现就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审核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个人注册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自行修改。审核期内审核未通过,考生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届时考生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上传;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 (三)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或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2021年10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 7.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五、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附件6)。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5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下载】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下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下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下载】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下载】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 索引序列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最新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大全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范文有哪些
  • 教育部关于自考的通知文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