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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自考重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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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自考重点章节

文学语言组织的审美特征 一、内指性 是文学语言组织的一个普遍的和基本的特征,是文学语言的无需外在验证而内在自足的特性。文学语言总是返身指向内在心灵世界的,内在地自足的,它总是遵循人的情感和想象的逻辑,而并不一定寻求与外在客观事实相符。 二、音乐性 是文学语言组织所具有的富于音乐效果的特性。 三、陌生化 是俄国形式主义文艺理论术语,最早由什克洛夫斯基提出。他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是对受日常生活的感觉方式支持的习惯化过程起反作用,使熟悉的东西“陌生化”,创造性地损坏习以为常的、标准的东西,从而重新构造我们对现实的普通感觉。 文学形象的概念 关于文学形象概念的争论。 本书认为:文学形象是指文本中呈现出的具体的感性的、具有艺术概括性的、体现着作家审美理想的、具有审美价值的自然的和人生的图画。 文学形象的系统性 1.艺术世界的有机性:作品中的形象组成一个整体,成为一个系统。 例如《红楼梦》是由三百多个人物形象及其关系构成的形象的有机系统,我们不能随意把其中的某个人物形象抽掉来理解《红楼梦》的艺术世界。为此,恩格斯提出了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重要命题。 2.不同性质文学形象审美功能的互补性:情景交融、象外之象、味外之旨。

那么厚的一本书,平时又忙,的确不便记忆,就我个人来说,完整地把教材阅读完成,其次对照每个知识点及下面的材料理解记忆,第三抓重点内容和章节进行强化,过关应该没问题

请问自考专科汉语言文学专业都要考什么啊?都是需要背的吗?需要背得多不多...文学概论该怎么说呢,概念性比较强,要记忆的东西比较多~ 实际上去考试,...

1、感物说:强调文学创作过程中主体心灵与客观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性。

2、养气说:认为气(道德精神)是文学创作活动中最主要的环节,只重“气”,不全面。

3、镜子说:强调文学创作必须反映客观生活。对主观能动认识不够,不全面。

4、深层心理说:文学创作不是人的意识所决定的,而是个人或集体的深层心理(无意识)决定。

5、距离说:布洛观点,主张审美主体不能有过多的功利考虑,在一定的距离外欣赏审美对象的美。

6、表现说:文艺归结为作家心灵或本能的表现,主张创作从主观自我出发。忽视客观社会生活,不全面。

7、艺术直觉:主体从对象的感性形式上直接把握其内在蕴意的思维方式或心理能力。

8、艺术知觉:主体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对象时产生的知觉形象。

9、艺术灵感:在艺术活动中主体情绪激动、思路畅通、创造力极强的思维状态。突发性、迷狂性、创造性。

10、艺术情感:主体在文学艺术活动中产生并促使这一活动进一步展开的心理体验。

11、自然情感:人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心理体验,主体对他与客体之间利害关系的功利性评价的心理反应。自然情感是艺术情感的基础,艺术情感是自然情感的升华。

12、政治情感:建立在一定的政治思想观念基础上,有强烈功利性,是某个社会集团与现实之间利害关系的心理反应。

13、道德情感: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长期深入人心的,对道德规范、道德观念的心理反应。给人压迫感、紧张感。

14、宗教情感:以信仰为依托,将人的心灵引向虚无缥缈的彼岸世界的情感。

15、艺术想象:主体调动过去积累的记忆表象,经过艺术加工创造艺术形象的心理过程。

16、科学想象:主体指向客观事物某种内在规律,通过创造性心理活动认识客体,得到正确结论的心理过程。

17、再造性想象:主体对他过去积累的记忆表象进行回忆的过程。艺术想象的一种。

18、创造性想象:在再现记忆表象的基础上,对对象进行加工改造、重新熔铸,从而创造不同原型的艺术形象的过程。

19、相似性想象:由一物的触发而想到另一物的心理过程。

20、艺术理解:在创作活动中所进行的分析、判断、识别、比较的理性思维活动。

1、符号矩阵:是一种由四个符号学要素组成的显示人物行动意义的矩形图式。这是格雷马斯提出的一种研究行动逻辑的模式。

2、隐含的作者:当现实生活中的作者进入作品中的叙述活动时,便进入了一种与日常现实生活有所不同的特殊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常被称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在作品整体中起支配作用的意识,这就是隐含的作者。

3、隐在叙述者:是指读者在叙事文本中难以发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隐在叙述者”并不是不存在叙述者,“隐在”的叙述者实际上是隐藏在了人物背后,默默地支配着人物,使他们说出叙述者需要叙述的东西。

4、隐含的接受者:叙述者讲述故事是一种语言交流行为,叙述者在叙述时心目中存在着潜在的接受者。这种由叙述者所设定的,隐含在叙述动作中的接受者就是隐含的接受者。

5、抒情原则:在抒情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传情达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遵循着一定的抒情原则。作者在抒发情感、创作抒情作品的过程中,在处理情感与理性、情感与现实、情感与语言等关系的问题上,有意无意间所遵循的原则,称为抒情原则。

6、符号矩阵:是一种由四个符号学要素组成的显示人物行动意义的矩形图式。这是格雷马斯提出的一种研究行动逻辑的模式。

7、隐含的作者:当现实生活中的作者进入作品中的`叙述活动时,便进入了一种与日常现实生活有所不同的特殊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常被称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在作品整体中起支配作用的意识,这就是隐含的作者。

8、隐在叙述者:是指读者在叙事文本中难以发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隐在叙述者”并不是不存在叙述者,“隐在”的叙述者实际上是隐藏在了人物背后,默默地支配着人物,使他们说出叙述者需要叙述的东西。

9、隐含的接受者:叙述者讲述故事是一种语言交流行为,叙述者在叙述时心目中存在着潜在的接受者。这种由叙述者所设定的,隐含在叙述动作中的接受者就是隐含的接受者。

10、抒情原则:在抒情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传情达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遵循着一定的抒情原则。作者在抒发情感、创作抒情作品的过程中,在处理情感与理性、情感与现实、情感与语言等关系的问题上,有意无意间所遵循的原则,称为抒情原则。

11、抒情策略:在创作作品时,作者总是在语法或修辞上采取某种方法和手段以达到抒情的目的并强化抒情的效果,这样的方法和手段谓之抒情策略。

12、抒情的语法策略:是指从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语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这一角度强化抒情效果的方法和手段。成熟、杰出的抒情作家都深谙此道。比如,诗人有所谓的“诗家语”,它指的是与通常语言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诗家语常常打破既有的语言规范,追求某种特殊的语言效果。

13、抒情的修辞策略:是指运用各种修辞方式强化抒情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从文学史和修辞史的角度看,抒情的修辞策略有许多,意象、隐喻、典故、悖论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四种。

14、隐喻:是在彼类事物的暗示之下感知、体验、想象、理解、谈论此类事物的心理行为、语言行为和文化行为。

15、典故:是一种历史化的隐喻,是在神话或历史事件的暗示之下,感知、体验、想象、理解、谈论当下事件、情状或环境的心理行为、语言行为和文化行为。

16、抒情小品文:是一种短小而富有抒情意味的散文。在中国,“小品”一词最早出现于《世说新语》,意为篇幅短小之文;西方的小品文起源于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紧随其后。西方抒情小品文具有这样的特点:第一,它注重描写个人的经历、境遇,抒发个人的情感、情绪;第二,它具有坦荡开阔的心胸和闲适恳切的调格。

17、抒情作品:专门用来抒情达意,它是与叙事作品相对而言的另一类文学作品;具体地说,抒情作品指的是简要地表现、传达作者以情感为核心的内在心性的文学作品。

18、韵律:抒情作品中由字音的有序结合和变化而造成的和谐音调,谓之“韵律”。在西方,韵律是一个统称,它可以分为韵与律两个方面。把同一个音或类似的音予以有规则的反复排列,称为韵。按照某种规律使语音的长短、高低、强弱予以重复变化,称为律。

19、悖论:是指那种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质上千真万确的语句,即所谓“似非而是”的语句。

20、文学风格: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和言语结构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

文学概论自考重点章节分数

联系文学史实际谈谈文学思潮的产生

文学思潮的发生往往在社会、文化、教育发生变动的时代。这时的思想活跃,观念蜂起。文学思潮与社会、文化思潮密切相关,因而它往往在此背景下酝酿兴起。如浪漫主义思潮与法国*,中国新文学思潮与新文化运动。文学思潮的发生,在外在历史文化的影响之外,也具有内在的轨迹与原因。如浪漫主义反对古典主义,后者严格的形式规程对创作造成束缚就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五四新文学也有近代文学逐渐变化的根源。文学思潮的发生在近代文化交流的背景之下,也会由传播移植而来。如浪漫主义在德、英、法三国就有交流、汇合的情况,尤其法国的浪漫主义受国外思潮移入的影响,而中国新文学更是文学思潮移植的好例子。

文学发展中继承与革新的关系

文学的发展离不开继承,同样也离不开革新。继承与革新是辨证统一的。继承是革新的基础和前提,革新是继承的目的和要求,继承是一个有批判、有吸收的扬弃过程,它需要充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革新反映了时代和现实生活的需求,它必须有借鉴、有创造。真正的继承已经包含着部分的革新因素。而革新在摆脱文学传统的束缚时,在一定程度上又总是与传统保持着血的继承关系。文学的继承与革新就是这样既联系又互相区别,共同推进着文学的发展。

文学与科学文化教育的关系

文学(包括艺术)与科学文化教育(我们这里指的自然科学)是不同的,文学的中心问题首先是人,人的感受、情感、愿望和理想,科学的中心问题则主要是自然世界,科学也研究人自身,但在科学中,人主要作为一种自然而进放科学的视野。文学和科学都要揭示世界的奥秘。文学与科学都追求真美,但文学追求的真是人的情感的真,科学则追求规律的真,科学在必须选择时,它选择真而牺牲美,文学则在真与美二者中永不可作单一的选择。但是,文学与科学文化中,科学文化以它的理性智慧的知识性和深刻性塑造了文学家,进而促进了艺术文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总是从某些方面启示艺术文化的开展。反之,艺术文化以它的情感智慧,影响科学家的精神世界,给科学的发展带来动力、感受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等,从而促进科学的发展,文学与科学永远是关联在一起的,文学与科学一样参与了开发世界的统一过程。

文学与历史文化的关系

文学重虚构,重情感,重诗意。历史重真实,重事实,重理智。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这是应该加以区分的,所谓“文之与史,较然异辙”。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无论历史还是文学。都可以达到对事物的普遍性的揭示。就历史而言,辩证表明:历史路径是螺旋型上升的,每一种社会形态(如历史人物、历史行为等)都可能在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重复若干次,因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出现的相似点,就是沟通历史和现实的桥梁,从而具有普遍性。就文学而言,并不因其虚构性而丧失真实性和普遍性。就文学所反映的现实生活层面说,它能深入到现实的底层,达到对现实生活的本质规律的揭示。

文学观念为什么是发展变化的

文学观念是人们对文学的看法,它永远是发展变化的。其原因是:

(1)时代的原因。不同的时代由于社会的需要不同,会产生不同性质的文学。所谓:文变染乎世情。兴系乎时序,世情,时序的变化推动了文学的变化。文学变化发展了,文学观念也跟着变化发展。

(2)文学自身的变化。根据考察,文学与其他艺术一样,有自身的变化运动,这就是由再现到表现,再由表现到装饰,一般总是这样螺旋式发展,它是文学自身的运动。

(3)不同群体不同地位的人,观点不同,对文学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以上三点是文学观念不断发展变化的原因。

本科毕业:在本专业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凡取得本计划所规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19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64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 学位授予: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校授予学士学位。 � 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既是相对独立的两个层次,又有连续性,互相衔接。 �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层 (1)基础科段: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2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2门(8)、文学概论(7)、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6)、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5)、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6)、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6)、外国文学作品选(6)、现代汉语(7)、古代汉语(8)、写作(7)。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英语(7)。 (2)本科段: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0门,总学分不得少于64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美学(6)、中国现代文学史(6)、中国古代文学史(一)(7)、中国古代文学史(二)(7)、外国文学史(6)、语言学概论(6)。 说明: (1)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不得更动。� (2)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必考课程,由全国考委统一组织编写大纲和教材。本专业设置的选考课程,其大纲和教材可由各地自行确定。� (3)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非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文凭的、参加本专业本科段的应考者,均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古代汉语三门课程。� (4)年龄在40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免考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是必须加考三门选考课,并且不授予学位。 (5)在计划实行以前,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课程者,可免考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两门课程;通过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课程者,可免考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两门课程;通过外国文学课程者,可免考外国文学作品选课程;通过中国通史课程者,可顶替一门选考课。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1)各门课程一般均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考试答卷时间均为150分钟。 (2)在本科段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进行毕业考核。毕业考核有综合考试和撰写毕业论文两种方式,采用何种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 (3)综合考试分语言课、文学课两类,由应考者自选一类。综合考试应注重考核应考者应用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必考课程考试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考试时间安排保持相对稳定。 (4)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高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撰写。亦可由应考者自选论题,但须经主考高校的同意。论文以一万字左右为宜,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语言流畅,字迹工整。论文须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五级评定制方法,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凡经发现毕业论文为抄袭或他人代写者,应取消其获得本科学历资格。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 (六)主要课程说明及使用大纲教材� 1.哲学(略) 2.中国革命史(略) 3.政治经济学(略) 4.外语(略) 5.文学概论 (1)课程说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系统地掌握文学的基本原理,培养欣赏、分析、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文学理论修养;为学习其他文学课程打下初步的理论基础。 (2)《文学概论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文学概论》(全国考办组编)童庆炳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6.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1)课程说明:《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课,内容包括"五四"文学革命以来到建国以前的优秀作品和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学习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分析和鉴赏现代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文学修养,并为学习现代文学史打下良好基础。� (2)《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全国考办组编) 1998年版 钱谷融、吴宏聪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7.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1)课程的内容包括建国以来各个时期的优秀作品和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学习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代文学的发展线索及其基本特征,培养分析、鉴赏和评论当代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文学修养。� (2)《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全国考办组编) 1998年版 钱谷融、吴宏聪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8.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9.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1)课程说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学习先秦至唐、五代的文学作品,《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学习宋代至近代的文学作品。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特征,培养阅读、鉴赏、分析、评价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文学素养,并为学习中国古代文学史打下良好基础。� (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全国考办组编)1998年版徐中玉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10.外国文学作品选 (1)课程说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优秀的和有代表性的外国文学作品的基本内容和艺术特征,培养鉴赏、分析、评价外国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文学素养,并为学习外国文学史打下良好基础。� (2)《外国文学作品选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外国文学作品选》(全国考办组编)刘建军主编,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11.现代汉语 (1)课程说明:学习这门课程的主要目的,是掌握语音、词汇、语法以及文学、修辞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提高现代汉语的运用能力。 (2)《现代汉语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现代汉语》(全国考办组编)林祥楣主编,语文出版社出版。 � 12.古代汉语� (1)课程说明:重在应用能力的培养,要结合一定数量的文言文,通过文字、训诂、语法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培养自学者初步具备阅读浅近文言文的能力。� (2)《古代汉语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古代汉语》(全国考办组编)王宁主编,语文出版社出版。 � 13.写作� (1)课程说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写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各种常用文体的基本写作方法,提高写作能力。� (2)《写作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写作》(全国考办组编》王光祖、杨荫浒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14.美学� (1)课程说明:要求学习、掌握艺术和审美活动的性质、规律、特征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培养良好审美素质和能力。� (2)《美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美学》(全国考办组编)朱立元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15.中国现代文学史� (1)课程说明:了解"五四"文学革命以来文艺运动、文艺思潮和文艺发展的基本轮廓与线索,正确认识中国现代文学的性质、特点、主要成就和经验教训,历史地、全面地分析、评价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作家和代表作品。� (2)《中国现代文学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中国现代文学史》(全国考办组编)吴宏聪、范伯群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 16.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17.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1)课程说明:主要目的是为获得较系统的文学史知识,了解文学发展的基本线索,初步理解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提高分析、评价文学作品的能力。� (2)《中国古代文学史自学考试大纲》(一)(二)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全国考办组编)陈洪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18.外国文学史� (1)课程说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掌握欧美文学的发展线索,正确评价欧美文学主要发展阶段的代表性思潮、流派、作家作品,同时要了解亚非拉美文学的概况。� (2)《外国文学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外国文学史》(全国考办组编)夏仲翼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19.语言学概论� (1)课程说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树立科学的语言观,并且初步具备运用语言学的理论与科学方法分析一定语言现象的能力。� (2)《语言学概论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3)学习教材:《语言学概论》(全国考办组编)邢公畹主编,语文出版社出版。另:云南的你参考下吧~

每科平均多少分才能拿到学位专业课平均70分以上每门课程都有自己的学分,考过就得到了,毕业看的是总学分的!课程名称 学分 0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506 写作(一) 7 00529 文学概论(一) 7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6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5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6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6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6 00535 现代汉语 7 00536 古代汉语 8 1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后面的数字就是学分,所有课程都合格就可以毕业了

文学概论自考重点章节总结

1、篇法:又称章法,是文法层面的类型之一,是特定文本的整体语言构成法则。 2、辞格层面:是文学语言组织的基本层面之一,它是富有表现力并带有一定规律性的表现程式的运用状况。 3、文学形象的概括性:文学形象能够传达丰富的内在意蕴的功能称为文学形象的概括性。 4、典型环境:指充分体现现实关系真实风貌的人物的生活环境。它包括以具体独特的个别性反映出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现实关系总情势的大环境;又包括由这种历史环境形成的个人生活的具体环境。 5、虚实相生:这是意境的结构特征。虚与实本是一对哲学范畴,应用于意境理论中,实境指逼真描写的景、形、境,虚境指由实境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的空间。虚境通过实境来实现,实境要在虚境的统摄下来加工,虚实相生成为意境独特的结构方式。 6、象征意象化:营构文学象征意象的原则和方法叫象征意象化。它是象征意象创造的必经之途,即在抽象思维的指导下追求意象应合,不惜以荒诞的幻象求得意念的真实。 7、荒诞性:这是文学象征意象的形象特征,指艺术家有意创造出不合常理、不合常形的形象以达到揭示某种哲理或观念的目的。 8、文学形象:是指文本中呈现的.具体的感性的、具有艺术概括性的,体现着作家审美理想的、能唤起人的美感的人生图画。 9、典型:是指写实型作品言语系统中呈现的显出特征的富于审美魅力的含有丰厚历史意蕴的性格。又称典型人物或典型性格。 10、特征化:在写实型作品中,作家抓住生活中最富有特征性的东西,加以艺术强化、生发的过程,叫做“特征化”,这是创造典型的基本方法。 11、意境:指抒情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 12、象征意象:文学象征意象是指以表达观念或哲理为目的,以象征为基本表现手段的,具有荒诞性和审美求解性的艺术形象。 13、叙事:就是通过语言组织起人物的行动和事件,从而构成艺术世界的文学活动。 14、故事时间:故事时间是故事中事件接续的前后顺序,也就是故事中所虚构的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过程,这个时间的顺序和长短是由所讲述的故事内容给出的。 15、文本时间:是叙述文本中叙述语言排列的前后顺序,或者说是读者阅读文本所依照的顺序;这个时间实际上是叙述语言本身的前后顺序和长短。 16、叙述视角:叙述视角是叙述语言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解的特定角度。叙述视角的特征通常是由叙述人称决定的,主要有四种:第一人称叙述、第二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及人称或视角变换叙述。 17、叙述标记:是文本中出现的对于理解故事来说具有标记作用的叙述手段。 18、故事:是叙述内容的基本成分。组成故事的要素包括社会生活中的事件、由这些事件组织成的因果线索完整的情节,发生这些事件的具体场景这三个主要方面。 19、结构:是故事的各个部分组成的整体存在形态。叙事作品中结构可以分为两层:一层是表层结构,即叙事文本自身的结构;另一层是深层结构,即超出叙事文本的文化结构。 20、叙述功能:是根据人物在情节过程中的特定作用而规定的人物行为模式。对叙述功能的研究问题是俄国形式主义学派的普洛普在民间故事和童话的形态研究中提出的。

首先我们要认真阅读考试大纲,遵循大纲进行复习。复习备考要抓住十六个字:“掌握概念、理清思路、联系实际、全面分析” (一)掌握概念:理论课程首先要求概念要清楚。文学概论各个章节涉及的基本概念术语都要准确把握。掌握概念,当然要背,但不是死记硬背,而是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建议大家首先抓住每一条定义的中心词,然后逐层分析它的修饰语,看它们是怎样从各个方面界定这个中心词的。这样层层剥皮,搞清概念定义的来龙去脉,就能达到对概念的准确理解。而且即使到考试时记忆有失误,漏掉一些内容,但由于把握住了概念的核心,也就不至于全部都是牛头不对马嘴,彻底丢分。 (二)理清思路:这一点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理清全书理论的整体思路。我们学习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理论,它的理论基石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我们看我们这本教材有两个基本的观点,一是: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它是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换言之,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的惟一源泉。我们回答理论问题,就要立足于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第二个基本观点,就是文学是四个要素组成的动态系统,分析许多文学问题,都要从这四个方面全面论证。 理清思路的第二层意义,就是回答每一个具体的理论问题,都要把握住其逻辑推理的脉络。比如回答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我们就要立足于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首先指出文学的源泉是社会生活,然后说明文学对生活具有能动性和反作用(31题,7分)。再比如讲马克思所说的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不平衡原理(33题,7分)。先说是谁在哪篇著作中说的,再谈其基本观点,最后说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把握住这些推理的层次,你就可以层层分析,从容论述,而不怕思路卡壳,丢三落四了。总之,学习理论课程,关键是理解,理解了就好记忆。把握住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甚至不用照搬书上的话,用自己的话来说,也能准确圆满地回答好问题,获得好成绩。因此,在准备理论题目的时候,就要首先理清论述的要点。记住这些要点,就可以胸有成竹地应对考试了。 (三)联系实际:任何一种科学的理论,都是来自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文学概论更是一门紧密联系文学实际、具有鲜明实践性品格的理论课程。文学概论中讲的许多理论,都是在文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同时,要真正学好文学概论,还必须能够运用所学理论来分析阐释具体的文学现象。因此,学习文学概论课程,特别强调要具备起码的文学素养,要有中外文学作品、文学史的基础知识。就拿应对考试来说,现在每一年考试的试题中,都有联系实际分析论证的题目,这类试题的赋分占总分的20-25%左右,也就是说,分值是相当高的。所以考生必须做好实际材料方面的准备,不要在举例说明上丢分。如果自己找实例没把握,害怕不准确,可以用书上阐述这一理论问题时举的例子。所以,对教材上分析比较细致全面的作品实例,要在复习时认真阅读,尽可能在考试答卷时用上。 (四)全面分析: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辩证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方法。它也应该成为指导我们学习理论、回答试卷问题时的理论武器。前面说回答理论问题时要理清思路,要把握各个问题的答案要点,就属于全面分析的范畴。此外,我们还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反对片面性。这是我们分析、论证理论问题时必须把握的一个思想原则。比如,分析西方谚语:“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个问题当然主要是讲文学鉴赏的主观性和个人差异性。但谈完这一点,还必须指出:尽管一千个读者心中的哈姆雷特各个不同,但他们又毕竟是哈姆雷特,不是奥塞罗或李尔王,所以,这里实际上也有文学鉴赏必须服从文学形象的客观规定性问题。这样谈问题,就比较全面了。麻烦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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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自考重点章节汇总

第一章 1,文章:《文心雕龙》《原道》如何出现的,如何形成的背景。 2,名解:文学四要素 p29-30 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提出,在这个基础上明确。为了使人一目了然,第一个要素是作品,艺术产品本身,第二个是艺术家,第三个世界,第四个读者。作品是核心位置如果作品没有进入读者的视野中没有被读者所阅读,这个作品就是不存在的。没有被读者欣赏所消费的文学作品是不存在的。世界是每个时代的人,作家生活在英的时代时空当中,这个时代的生活现实人生对他构成刺激,提供感受,所以才能写出作品,一个作家不可能空中楼阁,不论是什么表达形式出现的,总是和现实人生有各种联系。 3,问题:历史上主要的文学观念(总纲性) p32 第二章 · 全国格斗大赛开始 · 银行卡 安全快捷换Q币 · 沟通无极限手机Q时代 · 魔法表情秀出百变心情 · 全国格斗大赛开始 · QQ秀秀出个性真自我 1,文章:《艺术作为手法》重点p57 作者维克多*鲍里索维奇*什克洛夫斯基。俄国形式主义理论派代表。 什么是形式主义(背景知识)特点:关注语言,文学的语言。P68-69 2,名解:奇特化p71;意生言外p88;自动写作p87 奇特化:俄国什克洛夫斯基提出了他的奇特化(一译"陌生化""反常化")的诗学原则。为了恢复对生活的感觉,为了感觉到事物,为了使石头成为石头,存在着一种名为艺术的东西。艺术的目的是提供作为视觉而不是作为识别的事物的感觉; 艺术的手法就是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是使形势变得模糊、增加感觉的困难和时间的手法,因为艺术中的感觉行为本身就是目的,应该延长; 艺术是一种体验事物的制作的方法,而"制作"成功的东西对艺术来说是无关重要的。比如,在现代汉诗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句子"风变幻云朵的浮雕/修饰夜里发生的事情。我们的青春约会常在/功勋注定要在上午升起。这些诗句通过巧妙的动宾搭配方式,修饰性成分与被修饰性成分富于弹性的组合,主谓的不规则搭配,比喻与象征的新奇等手法,造就了诗歌语言的一种奇特化的效果。 更多内容参看

1、感物说:强调文学创作过程中主体心灵与客观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性。

2、养气说:认为气(道德精神)是文学创作活动中最主要的环节,只重“气”,不全面。

3、镜子说:强调文学创作必须反映客观生活。对主观能动认识不够,不全面。

4、深层心理说:文学创作不是人的意识所决定的,而是个人或集体的深层心理(无意识)决定。

5、距离说:布洛观点,主张审美主体不能有过多的功利考虑,在一定的距离外欣赏审美对象的美。

6、表现说:文艺归结为作家心灵或本能的表现,主张创作从主观自我出发。忽视客观社会生活,不全面。

7、艺术直觉:主体从对象的感性形式上直接把握其内在蕴意的思维方式或心理能力。

8、艺术知觉:主体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对象时产生的知觉形象。

9、艺术灵感:在艺术活动中主体情绪激动、思路畅通、创造力极强的思维状态。突发性、迷狂性、创造性。

10、艺术情感:主体在文学艺术活动中产生并促使这一活动进一步展开的心理体验。

11、自然情感:人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心理体验,主体对他与客体之间利害关系的功利性评价的心理反应。自然情感是艺术情感的基础,艺术情感是自然情感的升华。

12、政治情感:建立在一定的政治思想观念基础上,有强烈功利性,是某个社会集团与现实之间利害关系的心理反应。

13、道德情感: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长期深入人心的,对道德规范、道德观念的心理反应。给人压迫感、紧张感。

14、宗教情感:以信仰为依托,将人的心灵引向虚无缥缈的彼岸世界的情感。

15、艺术想象:主体调动过去积累的记忆表象,经过艺术加工创造艺术形象的心理过程。

16、科学想象:主体指向客观事物某种内在规律,通过创造性心理活动认识客体,得到正确结论的心理过程。

17、再造性想象:主体对他过去积累的记忆表象进行回忆的过程。艺术想象的一种。

18、创造性想象:在再现记忆表象的基础上,对对象进行加工改造、重新熔铸,从而创造不同原型的艺术形象的过程。

19、相似性想象:由一物的触发而想到另一物的心理过程。

20、艺术理解:在创作活动中所进行的分析、判断、识别、比较的理性思维活动。

1、符号矩阵:是一种由四个符号学要素组成的显示人物行动意义的矩形图式。这是格雷马斯提出的一种研究行动逻辑的模式。

2、隐含的作者:当现实生活中的作者进入作品中的叙述活动时,便进入了一种与日常现实生活有所不同的特殊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常被称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在作品整体中起支配作用的意识,这就是隐含的作者。

3、隐在叙述者:是指读者在叙事文本中难以发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隐在叙述者”并不是不存在叙述者,“隐在”的叙述者实际上是隐藏在了人物背后,默默地支配着人物,使他们说出叙述者需要叙述的东西。

4、隐含的接受者:叙述者讲述故事是一种语言交流行为,叙述者在叙述时心目中存在着潜在的接受者。这种由叙述者所设定的,隐含在叙述动作中的接受者就是隐含的接受者。

5、抒情原则:在抒情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传情达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遵循着一定的抒情原则。作者在抒发情感、创作抒情作品的过程中,在处理情感与理性、情感与现实、情感与语言等关系的问题上,有意无意间所遵循的原则,称为抒情原则。

6、符号矩阵:是一种由四个符号学要素组成的显示人物行动意义的矩形图式。这是格雷马斯提出的一种研究行动逻辑的模式。

7、隐含的作者:当现实生活中的作者进入作品中的`叙述活动时,便进入了一种与日常现实生活有所不同的特殊精神状态,这种状态常被称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在作品整体中起支配作用的意识,这就是隐含的作者。

8、隐在叙述者:是指读者在叙事文本中难以发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隐在叙述者”并不是不存在叙述者,“隐在”的叙述者实际上是隐藏在了人物背后,默默地支配着人物,使他们说出叙述者需要叙述的东西。

9、隐含的接受者:叙述者讲述故事是一种语言交流行为,叙述者在叙述时心目中存在着潜在的接受者。这种由叙述者所设定的,隐含在叙述动作中的接受者就是隐含的接受者。

10、抒情原则:在抒情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传情达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遵循着一定的抒情原则。作者在抒发情感、创作抒情作品的过程中,在处理情感与理性、情感与现实、情感与语言等关系的问题上,有意无意间所遵循的原则,称为抒情原则。

11、抒情策略:在创作作品时,作者总是在语法或修辞上采取某种方法和手段以达到抒情的目的并强化抒情的效果,这样的方法和手段谓之抒情策略。

12、抒情的语法策略:是指从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语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这一角度强化抒情效果的方法和手段。成熟、杰出的抒情作家都深谙此道。比如,诗人有所谓的“诗家语”,它指的是与通常语言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诗家语常常打破既有的语言规范,追求某种特殊的语言效果。

13、抒情的修辞策略:是指运用各种修辞方式强化抒情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从文学史和修辞史的角度看,抒情的修辞策略有许多,意象、隐喻、典故、悖论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四种。

14、隐喻:是在彼类事物的暗示之下感知、体验、想象、理解、谈论此类事物的心理行为、语言行为和文化行为。

15、典故:是一种历史化的隐喻,是在神话或历史事件的暗示之下,感知、体验、想象、理解、谈论当下事件、情状或环境的心理行为、语言行为和文化行为。

16、抒情小品文:是一种短小而富有抒情意味的散文。在中国,“小品”一词最早出现于《世说新语》,意为篇幅短小之文;西方的小品文起源于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紧随其后。西方抒情小品文具有这样的特点:第一,它注重描写个人的经历、境遇,抒发个人的情感、情绪;第二,它具有坦荡开阔的心胸和闲适恳切的调格。

17、抒情作品:专门用来抒情达意,它是与叙事作品相对而言的另一类文学作品;具体地说,抒情作品指的是简要地表现、传达作者以情感为核心的内在心性的文学作品。

18、韵律:抒情作品中由字音的有序结合和变化而造成的和谐音调,谓之“韵律”。在西方,韵律是一个统称,它可以分为韵与律两个方面。把同一个音或类似的音予以有规则的反复排列,称为韵。按照某种规律使语音的长短、高低、强弱予以重复变化,称为律。

19、悖论:是指那种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质上千真万确的语句,即所谓“似非而是”的语句。

20、文学风格: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和言语结构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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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概论重点章节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学概论教材内容,2023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对《法学概论》这本书的思考或感想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2006-4-1218:11自考365【大中小】【我要纠错】2006年4月考试在即,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所授课程: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点击查看《法学概论》模拟题张龙:大家好!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再说一下多选题。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A选项当选。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因此C选项当选。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共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民法一题、刑法一题。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法学概论是什么这本《法学概论》。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有利于法制观念的树立。其次,学好法学概论对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再次,学好法学概论对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决定的科学性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学中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与政治、道德密切相连。学好法学概论对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请问《法学概论》2005版和1999版教材内容是否一致?肯定有区别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一、什么是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是一门涵盖法学基础知识的课程,是自考学生学习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课程。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源泉、法律的形成、法律的内容、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变更与变通等。二、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考试的内容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源泉、法律的形成、法律的内容、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变更与变通等。考试形式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三、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学习方法学习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熟悉考试大纲: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明确考试的重点内容,了解考试的内容结构和考试形式。(2)系统学习:其次,要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知识系统化、综合化,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学基础知识。(3)练习模拟题:最后,要经常练习模拟题,多练习完形填空、阅读理解、判断题、简答题等各类考试题型,以便更好地掌握考试技巧和答题技巧。四、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重要性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是一门涵盖法学基础知识的课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在于,它为学习法学提供了基础知识,使学生对法学有一个全面的概念;现实意义在于,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的机会,为他们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学习这门课程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掌握法学基础知识,为今后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有:

1、法律汇编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最常见的方式,它不仅可以为人们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便利。往往是法律编纂的必要准备。

2、法律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3、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所以又称制定法。

5、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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