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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自学考试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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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自学考试解题思路

知识改变命运,学历成就人生,即使参加工作了,提升学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职场看能力也看学历,没有一个好的学历,很难在求职或者晋升中走得顺利,还有可能错过一些非常难得的机会。提升学历也是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么自考各种题型解题思路有哪些?

自考各种题型解题思路有哪些?

一、自考科目题型

自学考试题型一般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要题型。少部分考试科目有判断题,名词解释,计算题。具体题型可以参照往年真题。

二、解题思路

单项选择题:带“根本保证”、“基础”、“目的”、“最重要的手段或依据”、“先决条件”、“核心部分或要素”等只有一个准确答案的题型例为单选题!

多项选择题:将书本2点以上6点以下知识点的题型列为多选题,重点关注3一一5点的知识点!7点以上的知识点可以不看!多选题也经常做为简答出题,两者互通!

简答题将书本4一6个知识点的题型罗列出来,只标识几个知识点,复习时看到题型就能回忆起来,说明本题顺利通过。

论诉题将6一7点的题型罗列出来,只标识几个知识点,复习时看到题型就能回忆起来,说明本题顺利通过。建议只看6点的知识点,因为多了也记不来,在不偏题的情况下,论述题可以按自已的意思答题。

注意:在考试答题时,建议一次性从头做到尾,把所有题型多答满。

三、备考方法

(1)以4月到10月的时间来计划总共是半年的时间,我的做法是前四个月全面看书和背题时期,第五个月进行复习阶段,第六个月融会贯通。

(2)三天一章,每天只学两课,如邓小平理论和马哲,一般课程最多也就是17章,就以最多的计算。

17章用52天就完成了全部章节的学习,不到两个月,那么也就是说总共104天就把三门全部学完了,三天一章,学起来很轻松,而104天把三门学完,进度上也很快。

四、注意事项

1、每天必须坚持看书,如果间断了,就不要往下看了,要重新温习;

2、温故而知新。52天看完两门课程,后52天不是说就不看这两门了,必须每天仍要看,因为已经学过了,所以看起来很轻松,最好这时候多背选择题和多作真题。

自考课程结构分类?

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当然要全面自学,重点是物权、债权、继承权和侵权行为。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湖北自考需要考试的科目比较多,所以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复习时能抓住重点很重要,那么自考民法的重点是什么。全面自学没有重点,大纲都可能会考,这就是自考的特点。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民法学自考通和一考通的出版社不同,内容差不多的。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民法学的内容取决于民法的内容,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民法学习方法把握理论体系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把握住整本书的理论体系,然后串成串,这种体系性地把握知识,可以减少记忆量,便于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学习《民法》更需如此。也许很多考生会觉得民事法律理论所包含的具体民事制度较多,互无联系,又缺乏系统性。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民事法律理论中的各项民事制度绝非一盘散沙,彼此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并有较强的系统性的。我是用民事法律关系将民法所包含的各项民事制度串联成一个整体。因为每项民事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而均通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来表现该民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关键点串知识平时学习要具体全面,学习时要针对细节有重点地进行。如在复习婚姻继承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挑出了这样几个关键词:婚姻的生效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离婚标准;离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点”。而对于继承法中的内容,可以找一条时间的主线,例如:确定死亡时间——确定遗产——确定遗嘱——遗赠或遗嘱继承。联想理解记忆民法中,相近的概念太多了,有些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这时我就采用联想和理解的方法,因为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它们之间都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地记住它们。比如:看见合同的成立,我就会想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等一系列问题。这样,知识就不是独立的了。也就是说,有的时候,掌握合适的学习技巧才是重点,因为每年的考试是不断变化的,正如湖北自考大纲猎考布的内容只有每门科目的教材辅导书,也就是说自考的复习点很多,所以对于自考生来说,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让复习更轻松。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民法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顺利通过民法课程的考试,现依据民法学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和教学大纲,结合本人十余年民法学教学、研究、命题和评卷的经验,谈谈民法学学习中应理解和掌握的重点问题。考生依此重点学习和复习,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编 民法总论本编为民法总论,共有八章,152页的内容。相对于后七编的民法分论而言,本编虽篇幅不大,但内容丰富,高度抽象,后七编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本编的细化和演绎。民法总论学不好,民法分论就很难学好。在民法自学考试卷中,直接考核民法总论的分值一般占全卷的四分之一。由此可见,本纪在整个民法学体系和民法试卷中的重要地位。本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理解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民事普通法与民事特别法、规范民法与学科民法的含义与相互关系。二、理解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苏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典、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史上的重要地位。三、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及民法与行政法、劳动法、婚姻法、经济法、商法的关系。四、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涵义、内容及意义。五、理解民法渊源的种类、层次。六、理解民法的效力,特别是溯及力问题。七、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八、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结合、种类。九、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十、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分类,掌握民事权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区别及法律规定。十一、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十二、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要件、法律后果及撤消失踪宣告与死亡宜告的法律规定。十三、理解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权利与义务。十四、了解住所的概念、意义及确定方法。十五、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特征、责任及法律地位。十六、掌握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及合理组织的财产关系与法律地位。十七、理解和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及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十八、了解法人变更、清算、终止的事由及程序,理解法定代表人的性质与规定。十九,理解物的概念、特征、分类。二十、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理解民事法律行为与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消民事行为及效力不定的民事行为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分类、终止,理解代理权行使的原则,理解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无权代理与表见代表的关系;掌握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二十二、了解时效的概念、条件、种类、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起算、中止、中断、延长;理解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第二篇 物权与所有权本编为物权编,着重介绍物权制度。由于物权制度是整个财产权制度的基础,因此学好本编对学习债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编的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一般占15分以上。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掌握和理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掌握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理解占有的概念及非法占有与合法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有偿占有与无偿占有、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的关系。三、理解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的概念与原因,理解添附的概念、性质、形式与法律后果;了解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了解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方法;了解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产生。四、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的概念、特征。五、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理解和掌握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的概念、特征、效力。六、理解财产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公有的关系;理解按份共有的概念、特征及按份共有权行使的原则;理解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发生及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与争议的处理。七、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处理原则。第三编 债、合同总论本编为债法总论,主要介绍债法的基本原理,债权关系是物权运动的反映,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编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债的概念、特征、要素、发生根据、分类。二、理解和掌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概念、本质、要件及效力。三、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四、理解要约、承诺的概念、条件与效力;理解招标、拍卖的概念、阶段、特征;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五、理解债履行的概念、含义、原则、具体要求;理解份的担保与债权保全的关系。们的担保的特征与方式;理解和掌握保证合同、定金的基本内容。六、理解们的变更、解除的概念、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七、理解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含义、程序、条件及法律后果。八、了解债终止的原因;掌握抵用。提存的概念、条件与法律后果;理解合同更新、债务免除、混同的概念。第四编 合同分论本编为合同分论,详尽介绍各类合同的基本内容,浅显易懂。在民法自学考试试卷中,本编考试的试题多为选择题,当然有时也考名词和简答题,本编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了解转移财物所有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法律后果。二、理解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卖方的义务。三、理解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购销结合合同的特征。四、了解转移财物使用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与法律后果。五、理解财产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转租赁问题。六、了解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及转让与转包的关系。七、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概念、特征。八、了解借用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九、理解借贷合同与借用合同的关系,与信贷合同的关系。十、了解储蓄合同、结算合同的特征。十一、了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的种类与特征。十二、理解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内容。十三、了解提供劳务类合同的特征与种类。十四、理解运送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内容。十五、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特征。十六、理解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房间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相互关系。十七、了解技术合同的特征、分类。十八、理解人伙、退伙、散伙的概念、程序、原因及后果。十九、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内容。第五编 知识产权本编为知识产权,相对于物权、债权等有形产权而言,知识产权为无形产权。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内容在民法学试卷中约占10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和范围。二、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概念,了解著作权与版权、作者权的关系。三、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内容。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与条件。五、了解著作权取得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期限及著作的许可使用。六、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理解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准法定许可。七、了解版权邻接权的种类及其与著作权的关系。八、理解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概念、特征及取得原则。九、理解专利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十、理解专利权的取得、期限;了解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十一、理解和掌握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十二、了解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十三、理解商标权的概念、特征;了解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理解商标权的取得与期限。十四、理解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了解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及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第六编 财产继承权本编系统介绍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内容,在自学考试中,本编考试的题型除了常见的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外,还有简答题、论述题和名词解释。本编考试的分数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了解继承制度的历史类型。二、理解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三、理解遗产的概念;了解遗产的范围;正确区分遗产与共有财产、公有财产、他人财产、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财产或财产权的关系。四、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五、理解代位继承的概念、特征。六、理解转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七、理解和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八、理解遗产的分配原则与具体规定。九、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十、理解和掌握遗嘱的有效条件。十一、了解遗嘱的形式,理解口头遗嘱的适用条件及效力;理解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正遗嘱、自书遗嘱的具体要求。十二、理解遗瞩的设立效力与执行效力的关系。十三、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的具体法律规定。十四、理解遗赠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五、理解和掌握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十六、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七、理解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十八、理解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互抵触时其各自的效力。十九、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原因。二十、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二十一、理解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次事件中遇难的,又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时,其死亡顺序的推定规则。二十二、理解继承权接受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三、理解继承权放弃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四、理解继承权丧失的概念、原因及后果。二十五、理解遗产分割的概念与规则。二十六、理解限定继承、概括继承的含义。二十七、理解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规则。第七编人身权本编为人身权,主要介绍人身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人身权都不比财产权制度次要。但由于该编内容不够丰富,介绍不够深入,因此,在自学考试试题中所占份量不大,一般为10分以下,考题的类型也局限于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等题型。本编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理解和掌握人身权的概念、特征、意义。二、理解人格权的概念,了解人格权的种类。三、了解姓名权、名称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的基本法律规定,理解和掌握肖像权的概念。四、理解身份权的概念,了解身份权的种类。五、理解荣行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六、理解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七、理解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八、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方法。九、理解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十、了解荣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八编民事责任本编为民事责任,系统介绍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民事责任制度是保障民事权利实现、促使民事义务厄行的重要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考试试题的类型主要有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案例分析。本编内容在试卷中所占的分数一般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二、理解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联系与区别。三、理解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与区别。四、理解和掌握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五、理解过错的概念与分类。六、理解混合过错、共同过错、与有过错的概念与后果。七、了解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八、理解不可抗力的概念。九、理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要件与法律后果。十、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十一、理解民事责任的分类,特别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及补充责任的含义。十二、了解民事责任的方式,理解民事责任方式的分类及适用规则。十三、理解赔偿损失的计算和处理规则。十四、理解违约行为的概念,了解违约行为的表现。十五、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十六、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特点,了解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十七、了解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理解违约金的概念,理解违约金的性质、适用及其与赔偿金的联系与区别。十八、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十九、理解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违约行为的区别。二十、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分类。二十二、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二十三、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及抗辩事由。二十四、了解民法关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二十五、理解和掌握国家侵权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与责任承担。二十六、理解和掌握产品及疵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条件、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二十七、理解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二十八、了解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与归责原则。二十九、理解物件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及责任承担。三十、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与责任承担。三十一、理解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辨事由、责任承担。三十二、了解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及适用。

民法学自学考试题解

考试题目每个学校都不一样啊我是学法学的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 A.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由甲单独承担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其代理权 C.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而为代理行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义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是一种(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 A.真意保留行为 B.通谋虚伪表示 C.隐藏行为 D.受欺诈的意思表示 5.民事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中的自卫行为是( ) A.人身拘束行为 B.扣押行为 C.正当防卫 D.提起诉讼 6.李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彩电,张某与多个客户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后,李某突然死亡,而客户正急待供货。这时张某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是(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社会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思想关系 8.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 C.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错误的是( )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 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不具有独立性 D.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10.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1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以一仓单质押。双方于2005年3月5日达成口头协议,2005年3月8日订立质押合同书,甲于2005年3月10日将仓单交付给乙。200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A.2005年3月5日 B.2005年3月8日 C.2005年3月10日 D.2006年5月30日 12.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丙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13.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割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的,首先应由( ) A.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B.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15.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均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 ) A.按法定继承处理 B.按自书遗嘱处理 C.按公证遗嘱处理 D.按口头遗嘱处理 16.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17.下列对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B.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C.只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D.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8.甲将摄录有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光盘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对于人身伤害,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下列属于财产责任方式的是( ) A.恢复名誉 B.消除影响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20.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21.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时,受害人无须证明的是( ) A.存在损害事实 B.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C.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23.下列有关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撤销权针对的均是双方行为 B.撤销权只能针对无偿行为 C.撤销权的行使一律不以第三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D.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为之 24.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不承担保证责任 25.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6.下列事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28.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单一之债,而劳务之债是多数人之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2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监护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30.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 A.债的主体的不同 B.债权内容的不同 C.债务内容的不同 D.债的标的物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张某有妻刘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张某祖父仍健在。张某与刘乙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死后,对该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3间、张丙、张丁和张某的祖父各l间 B.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按份共有 E.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3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 A.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B.有损害事实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E.主体仅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在同一物上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并存 34.下列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有 ( ) A.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代理人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 B.出卖人误将名画真迹当赝品出卖的行为 C.出卖人出售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误把乙出借物品给自己而认为是赠与给自己而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 )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3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8.简述债的发生依据。 39.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40.简述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41.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甲有两个儿子丙、丁,丙常常照顾李某,在甲车祸身亡后,李某搬到丙家,由丙照料起居。李某病逝后,留有遗产10万元人民币。 问:(1)对于李某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2)丙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43.甲与乙系邻居,2003年5月18日,甲搭乘乙的摩托车时,由于乙刹车时误踩油门与大树相撞,甲被摔倒在地上,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后,甲花去医疗费14500元。甲出院后,乙经常去探望,甲未向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乙于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了8000元医疗费。2005年3月,甲向乙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遭到乙的拒绝。2006年2月2日,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 问:甲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1B;2D;3C;4B;5B;6B;7B;8B;9B;10A;11C;12B;13B;14B;15B;16D;17A;18C;19B;20B

题目及答案如下:一、名词解释 (每题4分)1、 宣告死亡: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3、诉讼时效: 4、无因管理: 5、遗嘱继承: 二、填空题 (每空1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 )和( )。2 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 )和(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于其年龄、( )、( )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4、 以民事法律行为于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实物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和( )。5、诉讼时效的中止应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个月内。6、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是( )。7、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一定( )的民事法律关系。8、 当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这是债的( )。9、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 )制度。10、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定金责任的,当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 )。1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 )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12、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代位继承。13、 在人格权多种权利中,唯一可以转让的是( )。14、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的( )、(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单项选择题 (每题1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 )。A 经济关系 B 社会关系 C 财产关系 D 物质关系2、在我国民法体系中,( )起着纲领性的作用。A 宪法 B 民法通则 C 合同法 D担保法3、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A 只能是合法行为 B 只能是表意行为C 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D 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还包括事件4、公民甲被宣告失踪后,其妻乙与他人另行结婚,一年后甲重新出现,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与他人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应( )。A 确认乙与他人的婚姻有效 B 不予受理C 撤销乙与他人的婚姻 D 认定乙与他人的婚姻无效5、公民甲的户籍地在南京,经常居住地为天津,依照法律规定,( )。A 南京与天津都是甲的住所 B 南京视为住所,天津是甲的住所C 南京和天津都不是甲的住所 D 南京是甲的住所,天津视为住所6、民李某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期间应当从( )起算。A 确知李某失踪之日 B 向法院申请之日C 事故发生之日 D 事故发生后七日7、在民事活动中,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独立性表现为( )。A 独立生产经营 B 只独立享有民事权利C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D 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8、王某与张某分别出资3万元和7晚元合伙开一加工厂,后因经营不善,亏损3晚元,王某和张某对此债务承担( )。A 无限连带责任 B 无限责任 C 按份责任 D 有限按份责任9、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相互串通,抬高价金,后由出卖人给予一定回扣,这是一种( )的行为。A 欺诈 B 显失公平 C 恶意串通 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10、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打伤乙的行为 B 甲约乙去看画展C 甲与乙签定一份买卖服装的合同 D 甲、乙共同盗窃1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 )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12、当事人约定“甲的女儿如从外地调回”,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只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 肯定解除条件 B 肯定延缓条件 C 否定延缓条件 D 否定解除条件13、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A 应当收归国家所有 B 应当收归集体所有C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一方 D 保持原状1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为的行为,其后果是( )。A 代理人告知被代理人后,被代理人即承担民事责任B 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C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D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不承担责任15、一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A去购买电教器材,A在百货公司购买器材时,正好公司举行有奖销售,A代购的这批器材可以得到5张奖券,A领到这5张奖券后自己收了起来,开奖后有一张中了头奖,可以得到彩电一台,这台彩电应当( )。A 归A所有 B 归学校所有C 归学校与A共有 D 归学校所有,但应当给予A适当补偿16、第三人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又( )。A 第三人承担责任 B 行为人承担责任C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D 第三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17、委托人知道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而不反对其代理活动,( )。A 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责任 B 谁都不承担责任C 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 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18、某人购得一电热水器,使用时因该热水器漏电而受伤害,如果他向法院起诉,法律保护其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 )。A 2年 B 4年 C 10年 D 1年19、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它是一种( )。A 自物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他物权20、物权是一种( )。A 相对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请求权四、多项选择题 (每题2分)1、依据退伙的原因不同,退伙可以分为( )。A 自然退伙 B 声明退伙 C 法定退伙 D 强制退伙2、下列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有( )。A 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有限责任公司 D 个人独资企业3、下列哪些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A 买卖合同 B 赠予合同 C 借用合同 D 租赁合同4、如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有( )。A 某人花高价买了一辆自行车B 李某倒卖黄金200克C 王某将一临摹画误认为真画而购买D 甲为筹集医药费以200%的利息向他人借债5、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 )。A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 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D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6、以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的有( )。A 土地使用权 B 林木] C 汽车 D 企业设备7、因下列哪些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A 保管合同 B 运输合同 C 买卖合同 D 加工承揽合同8、下列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 汇票、本票、支票B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2年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C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D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9、依据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占有可以分为( )。A 有权占有 B 自主占有 C 直接占有 D 他主占有10、债的发生原因有(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五、简答题(每题8分)债有哪些特征?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六、案例分析(10分) (一)、林某与于某是世交,于某在1990年去世,林某经常照顾于某的独女于文,对其疼爱有加,并希望于文做其儿媳,但是于文不同意。后林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如果其儿子林森在1996年元旦前与于文结婚,则林某的遗产均赠给于文,否则其所有的遗产都由林某的女儿林莉继承。问题:林某的遗赠是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为什么?(5分)该遗赠是否有效?(4分) 民法学考试题答案一、名词解释题目 (25题,每题4分)1 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7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9无因管理:是债的一种发生依据,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事实。 21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二、填空题 (60空,每空1分)答案:1、 主体 客体 内容2、行为 自然事实3、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4、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5、六6、登记7、给付8、 抵销9 、预期违约10 、双倍返还定金11 、合法依据12、 晚辈直系血亲13、 名称权14 制造者 销售者三、单项选择题 (每题1分)答案:单项选择题答案:1-10题: C B C A D C C A C C 11-20题: A A C B B D C D A B 四、多项选择题 (每题2分)答案:多项选择题答案(请横向阅读)1-10题:BCD ABD AD CD ADABCD ABD AC BD ABCD五、简答题与答案(每题8分)第一题:1、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分); 2、债是以特定行为(给付)为客体的民事法律关系(2分); 3、债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2分); 4、债是能用货币衡量评价的财产法律关系(2分)。第二题:1、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2分);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2分); 3、债务人已限于迟延(2分);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2分)。第三题:1、行为的违法性(2分);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2分); 3、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分);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分)。六、案例分析及答案(10题,每题9分) 答案要点:1、该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2分) 期限和条件的主要差别在于: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而条件的发 生与否不确定。(3分)2、该行为无效。(2分)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条件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本案中,林某的遗嘱中所附条件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主权。(3分)

民法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6.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高分强化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提供担保。3.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取乙的羊的所有权,并使得乙受到损失,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授权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指授予代理权,由代理人为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很明显也不存在这种问题。据上,排除选项ACD。4.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的范围。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如卖方发出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出借人支付所借款项,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等都是有偿合同。相反,就是无偿合同。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并非完全按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有些是法律为了更好地调整相关社会关系作出的特别规定,如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等。《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本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表明,法律规定的这两类合同都属于有偿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当然也是有偿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合同法没有要求必须支付保管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9.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担保物权的分类。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10.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项继承遗产、B项受赠图书、D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C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C项。11.D[解析]《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12.A[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1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4.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15.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提存。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故D项正确。16.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认定。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律行为。《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选项A应选。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据此排除选项C。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排除选项D。22.D[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应选D。2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实践性合同的范围。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交付实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要求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而诺成性合同不要求交付实物,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故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A项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根据本法第251条的规定,B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定义表明其为典型的诺成性合同。根据本法第365条的规定,C项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该定义表明合同成立应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根据本法第288条的规定,D项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托运人一经约定即产生约束力,故运输合同也为诺成性合同。综上分析,只有C项符合题干要求,其他三项均为诺成性合同。24.D[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就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因此应当归受托人所有。25.D[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26.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27.C[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其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28.A[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29.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认定。一份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哪种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项。30.D[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二、判断题31.×[解析]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由于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其意思的作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但自然人为法人作出的意思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32.×[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第三人而使第三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代理人。33.√[解析]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34.√[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原则上只能为其设定权利,而不能设定义务。35.×[解析]此种情况为正当防卫而非紧急避险。36.√[解析]《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37.×[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形成之日起产生,而非发表之日。38.×[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39.×[解析]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既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又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40.√[解析]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参考资料: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PDF教材转化成Word怎么做?1、首先,在百度上搜索“捷速文字识别软件”,找到相关网站,下载下来,安装运行就可以了。2、双击打开已经下载好的软件,可以看到弹出的对话框,选择“从PDF读文件”。接着会弹出打开对话框,选择保存PDF的文件夹,打开需要编辑的PDF。或直接进入到操作界面,点击“读取”按钮,然后到打开对话框中选择你需要识别的PDF,添加进去。之后操作界面的窗口就会显示出文件内容。3、文件添加成功,直接用鼠标选中需要识别的文字直接点击“识别”按钮,软件会自动进入到识别程序,不需要任何操作,瞬间就会出现识别结果在原文件的右手边。4、最后得到的识别结果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保存格式,这里需要保存为word就直接点击Word就可以了。浙江自考民法学和民诉现在的考试教材是哪本?浙江省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是翁晓斌编写的,98版的,2001年第四次印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湖北自考需要考试的科目比较多,所以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复习时能抓住重点很重要,那么自考民法的重点是什么。全面自学没有重点,大纲都可能会考,这就是自考的特点。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民法学自考通和一考通的出版社不同,内容差不多的。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民法学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民法学的内容取决于民法的内容,它是法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民法学习方法把握理论体系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把握住整本书的理论体系,然后串成串,这种体系性地把握知识,可以减少记忆量,便于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学习《民法》更需如此。也许很多考生会觉得民事法律理论所包含的具体民事制度较多,互无联系,又缺乏系统性。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民事法律理论中的各项民事制度绝非一盘散沙,彼此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并有较强的系统性的。我是用民事法律关系将民法所包含的各项民事制度串联成一个整体。因为每项民事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而均通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来表现该民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关键点串知识平时学习要具体全面,学习时要针对细节有重点地进行。如在复习婚姻继承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挑出了这样几个关键词:婚姻的生效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离婚标准;离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点”。而对于继承法中的内容,可以找一条时间的主线,例如:确定死亡时间——确定遗产——确定遗嘱——遗赠或遗嘱继承。联想理解记忆民法中,相近的概念太多了,有些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这时我就采用联想和理解的方法,因为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它们之间都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地记住它们。比如:看见合同的成立,我就会想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等一系列问题。这样,知识就不是独立的了。也就是说,有的时候,掌握合适的学习技巧才是重点,因为每年的考试是不断变化的,正如湖北自考大纲猎考布的内容只有每门科目的教材辅导书,也就是说自考的复习点很多,所以对于自考生来说,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让复习更轻松。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民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考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民法学课程,对于学习宪法、行政法、刑法、法理等法学课程将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民法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顺利通过民法课程的考试,现依据民法学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和教学大纲,结合本人十余年民法学教学、研究、命题和评卷的经验,谈谈民法学学习中应理解和掌握的重点问题。考生依此重点学习和复习,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编 民法总论本编为民法总论,共有八章,152页的内容。相对于后七编的民法分论而言,本编虽篇幅不大,但内容丰富,高度抽象,后七编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本编的细化和演绎。民法总论学不好,民法分论就很难学好。在民法自学考试卷中,直接考核民法总论的分值一般占全卷的四分之一。由此可见,本纪在整个民法学体系和民法试卷中的重要地位。本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理解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民事普通法与民事特别法、规范民法与学科民法的含义与相互关系。二、理解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苏俄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典、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史上的重要地位。三、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及民法与行政法、劳动法、婚姻法、经济法、商法的关系。四、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涵义、内容及意义。五、理解民法渊源的种类、层次。六、理解民法的效力,特别是溯及力问题。七、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要素。八、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结合、种类。九、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十、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分类,掌握民事权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区别及法律规定。十一、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十二、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要件、法律后果及撤消失踪宣告与死亡宜告的法律规定。十三、理解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权利与义务。十四、了解住所的概念、意义及确定方法。十五、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特征、责任及法律地位。十六、掌握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及合理组织的财产关系与法律地位。十七、理解和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及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十八、了解法人变更、清算、终止的事由及程序,理解法定代表人的性质与规定。十九,理解物的概念、特征、分类。二十、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要件、分类,理解民事法律行为与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消民事行为及效力不定的民事行为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分类、终止,理解代理权行使的原则,理解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无权代理与表见代表的关系;掌握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二十二、了解时效的概念、条件、种类、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起算、中止、中断、延长;理解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第二篇 物权与所有权本编为物权编,着重介绍物权制度。由于物权制度是整个财产权制度的基础,因此学好本编对学习债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编的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一般占15分以上。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掌握和理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掌握和理解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理解占有的概念及非法占有与合法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有偿占有与无偿占有、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的关系。三、理解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的概念与原因,理解添附的概念、性质、形式与法律后果;了解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了解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方法;了解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产生。四、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的概念、特征。五、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理解和掌握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的概念、特征、效力。六、理解财产共有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公有的关系;理解按份共有的概念、特征及按份共有权行使的原则;理解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发生及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与争议的处理。七、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处理原则。第三编 债、合同总论本编为债法总论,主要介绍债法的基本原理,债权关系是物权运动的反映,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编内容在自学考试试卷中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债的概念、特征、要素、发生根据、分类。二、理解和掌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概念、本质、要件及效力。三、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四、理解要约、承诺的概念、条件与效力;理解招标、拍卖的概念、阶段、特征;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五、理解债履行的概念、含义、原则、具体要求;理解份的担保与债权保全的关系。们的担保的特征与方式;理解和掌握保证合同、定金的基本内容。六、理解们的变更、解除的概念、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七、理解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含义、程序、条件及法律后果。八、了解债终止的原因;掌握抵用。提存的概念、条件与法律后果;理解合同更新、债务免除、混同的概念。第四编 合同分论本编为合同分论,详尽介绍各类合同的基本内容,浅显易懂。在民法自学考试试卷中,本编考试的试题多为选择题,当然有时也考名词和简答题,本编占15分左右。本编应注意的问题有:一、了解转移财物所有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法律后果。二、理解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卖方的义务。三、理解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购销结合合同的特征。四、了解转移财物使用权类合同的种类、特征与法律后果。五、理解财产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转租赁问题。六、了解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及转让与转包的关系。七、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概念、特征。八、了解借用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九、理解借贷合同与借用合同的关系,与信贷合同的关系。十、了解储蓄合同、结算合同的特征。十一、了解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的种类与特征。十二、理解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内容。十三、了解提供劳务类合同的特征与种类。十四、理解运送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内容。十五、了解保管合同的概念、特征。十六、理解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房间合同的概念、特征、内容及相互关系。十七、了解技术合同的特征、分类。十八、理解人伙、退伙、散伙的概念、程序、原因及后果。十九、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内容。第五编 知识产权本编为知识产权,相对于物权、债权等有形产权而言,知识产权为无形产权。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内容在民法学试卷中约占10分左右。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分类,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和范围。二、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概念,了解著作权与版权、作者权的关系。三、理解和掌握著作权的内容。四、理解著作权的主体与条件。五、了解著作权取得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期限及著作的许可使用。六、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理解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准法定许可。七、了解版权邻接权的种类及其与著作权的关系。八、理解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概念、特征及取得原则。九、理解专利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十、理解专利权的取得、期限;了解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十一、理解和掌握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十二、了解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十三、理解商标权的概念、特征;了解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理解商标权的取得与期限。十四、理解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了解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及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第六编 财产继承权本编系统介绍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内容,在自学考试中,本编考试的题型除了常见的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外,还有简答题、论述题和名词解释。本编考试的分数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了解继承制度的历史类型。二、理解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三、理解遗产的概念;了解遗产的范围;正确区分遗产与共有财产、公有财产、他人财产、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财产或财产权的关系。四、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五、理解代位继承的概念、特征。六、理解转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七、理解和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八、理解遗产的分配原则与具体规定。九、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十、理解和掌握遗嘱的有效条件。十一、了解遗嘱的形式,理解口头遗嘱的适用条件及效力;理解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正遗嘱、自书遗嘱的具体要求。十二、理解遗瞩的设立效力与执行效力的关系。十三、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的具体法律规定。十四、理解遗赠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五、理解和掌握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十六、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十七、理解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十八、理解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互抵触时其各自的效力。十九、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原因。二十、了解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二十一、理解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次事件中遇难的,又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时,其死亡顺序的推定规则。二十二、理解继承权接受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三、理解继承权放弃的概念、时间、性质、方式及效力。二十四、理解继承权丧失的概念、原因及后果。二十五、理解遗产分割的概念与规则。二十六、理解限定继承、概括继承的含义。二十七、理解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规则。第七编人身权本编为人身权,主要介绍人身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人身权都不比财产权制度次要。但由于该编内容不够丰富,介绍不够深入,因此,在自学考试试题中所占份量不大,一般为10分以下,考题的类型也局限于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等题型。本编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理解和掌握人身权的概念、特征、意义。二、理解人格权的概念,了解人格权的种类。三、了解姓名权、名称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的基本法律规定,理解和掌握肖像权的概念。四、理解身份权的概念,了解身份权的种类。五、理解荣行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六、理解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七、理解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八、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方法。九、理解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十、了解荣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八编民事责任本编为民事责任,系统介绍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民事责任制度是保障民事权利实现、促使民事义务厄行的重要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编考试试题的类型主要有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案例分析。本编内容在试卷中所占的分数一般为10至15分。本编应注意下列问题:一、理解和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二、理解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联系与区别。三、理解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与区别。四、理解和掌握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五、理解过错的概念与分类。六、理解混合过错、共同过错、与有过错的概念与后果。七、了解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八、理解不可抗力的概念。九、理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要件与法律后果。十、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十一、理解民事责任的分类,特别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及补充责任的含义。十二、了解民事责任的方式,理解民事责任方式的分类及适用规则。十三、理解赔偿损失的计算和处理规则。十四、理解违约行为的概念,了解违约行为的表现。十五、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十六、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特点,了解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十七、了解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理解违约金的概念,理解违约金的性质、适用及其与赔偿金的联系与区别。十八、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十九、理解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违约行为的区别。二十、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二十一、理解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分类。二十二、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二十三、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及抗辩事由。二十四、了解民法关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二十五、理解和掌握国家侵权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与责任承担。二十六、理解和掌握产品及疵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条件、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二十七、理解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二十八、了解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与归责原则。二十九、理解物件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及责任承担。三十、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要件、免责事由与责任承担。三十一、理解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辨事由、责任承担。三十二、了解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及适用。

司法考试民法考试一直是“恒者恒重”,真题的解题思路分析对提高考分的得分能力至关重要,考生学习下列真题解题思路可以迅速提高得分能力。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2006年试卷三第91—93题) 1.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答案]A [考点]买卖合同的有效与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解题思路分析] (1)办理过户登记是履行买卖合同的表现,它决定着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与有效,因此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A选项正确。 (2)我国法律并未一概禁止“一物数卖”,本题中甲乙虽然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甲,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选项B错误。 (3)对于不动产买卖的风险负担何时转移,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自交付时风险转移,有的人认为自登记时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中对此未予以明确,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司法实践中对不动产买卖采取的依然是“交付转移风险说”。本题中,甲、丙虽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房屋尚未交付使用,因此风险依然由出卖人甲承担,故而CD两选项均不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答案]ACD [考点]合同的效力 [解题思路分析](1)《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甲的房屋已经出卖给丙,但依然与不知情的丁签署买卖合同,甲对丁构成了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丁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因此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如果丁撤销该买卖合同,甲应赔偿丁的损失,甲所承担的该项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因为并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2)我国包括《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在内的法律均未确认自始履行不能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到期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一般是通过承担违约责任来解决,因此B选项错误。 (3)《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丙之间签署了买卖合同,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丙。甲又与丁签署以该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该买卖合同效力未定,因此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3.下列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若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B.若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所有 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 D.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 [答案]AC [考点]所有权与占有 [解题思路分析](1)根据在第1题中的分析,从过户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丙,丙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2)所谓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本题中,乙并不知道丙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乙的占有为善意占有;所谓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本题中,甲乙签署了买卖合同,乙是以房屋的所有人的身份占有房屋,因此属于自主占有。故而C选项正确。 (3)买卖合同中存在“交付转移风险”的规则,但该规则适用于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本题中丙、乙之间并非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关系,而是属于物的返还请求权人与物的占有人之间的关系。根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善意占有人在占有物因意外事件而毁损、灭失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二)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2004年试卷三第81—84题) 1.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中禁止转包的规定 [解题思路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因为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所以《合同法》就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转包、分包规定了若干强行性规定,包括: (1)禁止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并且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3)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当事人的协议与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在性质上归于无效。 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答案]C [考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知识点解析]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以请求权为限,解除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其行使只可能受到除斥期间的约束,而不可能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 [解题思路分析]考生应准确把握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详见前文介绍。 3.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答案]D [考点]合同相对性原理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认定 [知识点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6条。 [解题思路分析]本案中丙虽然是实际的施工者,但并非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不具备本诉当事人的地位。丙虽然与本诉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但他对本诉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具备独立的请求权,所以在诉讼地位上应当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4.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AD [考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与合同相对性原理 [解题思路分析]《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为限,丙不具备该主体要件,所以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详解

10 、被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A .自行恢复 B .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 .不能自行恢复 D .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

11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 )。

A .可以要求其交付 B .不可以要求其交付 C .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

12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

A .10 年 B .20 年 C .30 年

13 、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有效。

A .质押合同成立时 B .质押合同登记时 C .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

14 、物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抗辩权

15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

A .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B .拒绝支付违约金 C .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16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自( )时起,由买方承担。

A .合同成立 B .所有权转移 C .标的物交付

17 、名称权是( )。

A .公民享有的人格权 B .自然人享有的身份权 C .法人享有的人格权

18 、担保物权包括( )。

A .典权和抵押权 B .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C .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

19 、配偶权是( )。

A .精神性人格权 B .物质性人格权 C .身份权

20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 )。

A .出租方应当承担责任 B .出租方可以承担责任 C .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二、判断题(本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满分10 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 、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对外所欠债务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均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 )

5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划拨取得。( )

6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7 、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称为紧急避险。()

8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只能使第三人获得利益,不能使第三人承担义务。()

9 、著作权自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

10 、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三、名词解释(本题共5 小题,每小题3 分,满分15 分)

1 、无因管理

2 、诉讼时效

3 、缔约过失责任

4 、驰名商标

5 、提存

四、简述题(本题共2 小题,分别为6 分和10 分,满分16 分)

1 、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6 分)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1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 签订合同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 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 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深圳 B. 北京 C.上海 D. 广州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 A.应由甲赔偿 B. 应由乙赔偿 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 D. 应由甲、乙连带赔偿 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文物 B. 矿藏 C.水流 D. 房屋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 元。该行为属于()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二年后,甲已在国外找到工作,而扫描仪因为更新换代比较快,乙保管的扫描仪基本属于快要被淘汰的产品。因此,乙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该扫描仪出卖,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乙出卖扫描仪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行为 B. 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 超越代理权行为 9.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的债务,这在法律上会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 除斥期间的中断 10. 甲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只狗,甲便捡起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惹恼随即窜上来咬人。 碰巧此时乙也路过丙家门口,甲因为跑得快,未被狗咬着,而乙却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 元。经查狗是由丙替丁家所养。对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丁 11. 甲占有乙借给他的一套西服,其后甲、乙约定将该套西服出卖给甲,自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该套西服的所有权即移转给甲。这种交付方式被称为()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12.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 汽车与备胎 C.上衣和裤子 D. 电视机和遥控器 13.2003 年5 月4 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 月1 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 月2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 月4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 月1 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 月2 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 甲与乙于2003年3 月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 月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乙和丙 1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 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 年后,由乙返还甲8 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 B. 用益权 C.租赁权 D. 典权 16. 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顺序,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论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B.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不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17. 甲公司向乙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 ) A.乙信用社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B.乙信用社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C.乙信用社不能直接受领丙公司的清偿 D.乙信用社可以请求丙公司向自己清偿20万元 18. 下列事实中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赡养其生父母 B.债务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C.送报人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放入王某邻居张某家的报箱中 19. 张某在外地工作,家中房屋年久失修。恰逢要降大雨,如不及时修理,势必会造成该房屋坍塌,为避免房屋倒塌,张某的邻居王某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 千元,请人对张某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因雨过大,房子虽然未塌,但还是漏雨。对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只能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 B.王某可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王某无权请求张某偿还任何费用,因为房屋仍漏雨 D.王某垫付的1 千元由张某和王某分摊 20. 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21. 债的消灭是指() A.债的变更 B. 债的终止 C.债的效力的中止 D. 债的移转 22. 下述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 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23. 王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请人代写后经公证的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街道干部数人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口述遗嘱,有医生、护士见证。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该四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王某的遗产应依哪份遗嘱继承?() A.第一份 B. 第二份 C.第三份 D. 第四份 24. 下面关于继承权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B.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C.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D.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具有专属性 25. 李某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李某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依法定继承各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小儿子依照李某的遗嘱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侄子作为受遗赠人得到1 万元。李某生前欠债5 万元,则此债务()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 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 由三方按比例偿还 26. 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 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7. 下列有关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不属于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8.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9. 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0.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遗产确定时 B. 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 继承人商定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3 年生还,人民法院根据甲的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但是甲的妻子乙已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继承甲的一栋房屋后与丙结婚,儿子由丁收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甲父戊继承遗产包括一台电脑和一台彩电,其中彩电已由第三人购得。现甲向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请求,其中不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所继承的房屋应予以返还 C.丁的收养关系未经甲同意,收养无效 D.戊继承的一台电脑应予以返还 E.第三人购得的彩电应予以返还 32. 在下列情况中,能导致合伙终止的有() A.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C.合伙人仅余一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实现 E.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3. 甲出差前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该手机转卖给丙,丙不知道手机为甲所有,就接受了手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手机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机 C.乙应当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D.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E.丙通过买卖从乙处取得手机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 34. 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相邻权 B. 地役权 C.地上权 D. 承包经营权 E.抵押权 35. 下面有关债务人的义务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A.商场出卖易碎物品应妥为包装 B.债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应及时向债权人通报有关情况 C.代理人不得披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D.出租车司机承载客人后,不应在中途搭载其他人 E.债务人交付仪器设备的,应告知装配和使用方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 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6.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37. 简述典权的法律特征。 38. 简述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39. 简述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40. 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 试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种类,并简要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 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 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 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 万元。 问:(1 )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 )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 )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3. 郭宇华老人晚年一直单独生活,1998年10月1 日,郭宇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照顾他,与他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居民委员会承担郭宇华生养死葬的义务;郭宇华将其房屋遗赠给居民委员会。此后,居民委员会一直供养着郭宇华。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却另立遗嘱,将其房屋指定由其弟弟郭宙华继承。2002年2 月1 日,郭宇华病逝,居民委员会将其安葬。在处理郭宇华遗留的房屋时,郭宙华持其兄所立遗嘱要求继承此房屋,而居民委员会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1 )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何时成立生效?何时发生遗赠的效力?为什么? (2 )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本案中谁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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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自学考试民法真题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梁某和郭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B.梁某代郭某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的关系 C.梁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关系 D.梁某因驾车违章与交管部门形成的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 2.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10万元转让。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A.卖给丁?B.卖给乙 C.由甲选择卖给丁或乙?D.卖给丁和乙各一半 3.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A.董事会?B.董事长 C.总经理?D.党委书记 4.程某和段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程某在五日内赠给段某一台电脑。五日后,段某收到这台电脑。依照民法原理,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诺成性法律行为?B.实践性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D.要式法律行为 5. 石某在甲市工作,老家在乙市。某年春节石某要回家探亲,邻居丁某请石某从乙市带一根山野人参泡酒作药用。春节过后,石某从家乡带回一根价款5000元的山 野人参,送到丁某家,而丁某因急病已去世。丁某的儿子对石某说:“买人参是父亲为泡酒作药用,现在父亲去世了,代理权也就终止了”。请问石某为丁某代买人 参的代理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B.无效 C.效力待定?D.可撤销 6.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是() A.7周岁?B.10周岁 C.16周岁?D.18周岁 7.下列人身权利中,只有公民享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享有的是() A.名誉权?B.荣誉权 C.肖像权?D.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8.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使用名称,变更名称外,还可以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A.国家机关?B.企业 C.社会团体?D.学校、医院 9.下列事实中,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是() A.甲无中生有地散布乙是个毒贩 B.丙通过信访局反映丁有贪污公款的行为 C.戊在人代会发言中指出某企业有偷税漏税情况 D.某报社记者通过采访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揭露某市公安局与黑势力相勾结,保护黑势力的情况 10.岳某有祖传珍贵瓷器一件,段某和梁某均欲购买,段某先与岳某达成协议,拟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三日内交货付款。梁某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岳某处,欲以15万元价格购买该瓷器,岳某欣然应允,当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无效 B.岳某与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梁某返还该瓷器 D.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岳某承担违约责任 11.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A.谢某出资10万元雇用甲建筑队盖成三间平房 B.谢某基于时效取得的财产利益 C.谢某接受好友李某赠与名画一幅 D.谢某因购国库券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12.石某的父亲于1998年2月1日去世,石某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房屋一套。2001年5月1日石某与叶某结婚,婚后双方居住在石某的房屋中,2003年10月21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房屋的权属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依法应() A.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B.属于石某的个人财产 C.属于夫妻按份共有财产?D.属于叶某的个人财产 13.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额抵押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B.保管合同 C.借款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 14.哈某向郭某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郭某因不会用电脑,让哈某将该电脑拿回自用。后哈某又向岳某借款,将该电脑出质给了岳某,岳某对该电脑实际占有。现因哈某无力还款引起纠纷。郭某和岳某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哈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B.哈某与岳某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C.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 D.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到法律保护 15.杜某将私房5间典与黄某,典价10万元。后黄某将承典房屋出租给徐某,黄某与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A.无效,理由是未经杜某同意 B.无效,理由是黄某未将该房出租的事实通知杜某 C.有效,理由是典权人黄某有权将典物出租于他人 D.效力未定,理由是典权合同对承典房屋能否出租未作规定 16.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空调机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商场为买方。合同约定,空调机由丙公司向乙商场交货。甲公司为信托公司,丙公司生产的空调机部分交由甲公司代销,现乙商场发现空调机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乙商场应() A.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B.向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向甲公司或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D.向甲公司和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17.下列事实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本息的行为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的行为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18.A市的罗某在B市的甲商城购买一批货物,但未约定履行地点,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商城认为,罗某应到B市拉货,而罗某认为商城应送货到A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甲商城送货到A市 B.应由甲商城送货到A市,但运费应由罗某承担 C.应由罗某到B市拉货 D.应由罗某到B市拉货,但运费应由甲商城承担 19.甲企业为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现丙企业将其债权转让给丁企业,甲企业是否仍承担保证责任?() A.甲企业一般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抗辩事由的除外 B.甲企业应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 C.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 D.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但经过其事后追认的除外 2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合同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依照定金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乙公司未按合同 约定期限交付钢材,从而影响甲公司的使用而造成经济损失。依照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的定金数额应该是() A.200万元?B.150万元 C.100万元?D.50万元 21.甲、乙两个公司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但在该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立新的丙公司,原甲、乙两个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丙公司,此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适用() A.债的提存?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D.债的清偿 22.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 A.自然人?B.国家 C.企业?D.社会团体 23.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下列谁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贺甲的妻子?B.贺甲的弟弟 C.贺甲的儿子?D.贺甲的祖父母 24.骆某生前立一遗嘱将其收藏的一件古玩赠给郭某。骆某死后郭某表示接受骆某的遗赠,但在骆某的遗产分割前郭某也去世。现应该如何处理该古玩?() A.由骆某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 B.由郭某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 C.由骆某和郭某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经骆某的继承人同意,可让郭某的继承人继承 25.苏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苏某的女儿按苏某的遗嘱继承了房屋一套(价值35万元),苏某女儿和儿子按法定继承各取得20万元遗产,苏某的好友张某按遗赠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经查苏某生前尚欠冯某10万元债务,苏某欠冯某的债务应怎样清偿?() A.由苏某女儿、儿子和张某按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 B.由苏某的女儿单独清偿 C.由苏某的儿子单独清偿 D.由苏某的女儿和儿子共同清偿 26.冯某骑自行车上班,因闯红灯将一横过马路的青年甲撞倒,青年甲立刻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的土对冯某说:“骑车注意点!”便走了。冯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未造成青年甲的损害 B.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已被撞倒 C.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违反交通规则 D.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未追究其责任 27.下列责任形式中,虽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可以适用,但是不属民事责任形式的是() A.停止侵害?B.恢复原状 C.返还财产?D.责令具结悔过 28.杀人犯王某持枪拒捕,被警察李某开枪击中手臂,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警察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有手臂受损害的事实 B.警察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害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警察李某的行为是有过错的 C.警察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害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王某受损害与李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D.警察李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9.下列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受害人在主张权利时,对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 C.加害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无抗辩权 D.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中,责任的确定主要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度来考虑,并且对这种责任往往规定有赔偿限额或限制赔偿范围 30.产品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法规中,属于诉讼时效并且表述正确的是() A.《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D.《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32.甲公司以自有的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甲公司未通知乙银行,便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了丙公司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E.乙银行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33.根据提存的一般法理,债务人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一定的机关保存以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A.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提存期间,提存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提存期间,提存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提存期间,提存物的保管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E.提存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并未消灭 34.下列情形中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是() 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B.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C.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5.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 A.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 C.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D.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过错程度与责任相一致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37.简述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38.简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39.简述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40.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试述法人的责任及其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曹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某商业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二年。曹某开办起服装加工厂后,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 的利润很低,而曹某又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结果不但没有收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家中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来时,某商业银行向曹某催付,曹某答应说,就是变 卖家中财产也要还贷。后曹某拍卖家中财物,其中有一辆运货的面包车,正好有朋友宋某想买一部运货的面包车,为了送人情,曹某就以3千元价格卖给了宋某,而 这部面包车正常的市场价为2万元。在此期间,曹某的父亲去世,曹某表示放弃继承权。两个月后,经核算曹某家中财物共拍得26万元。某商业银行得知曹某以较 低价格把一部面包车卖给宋某后,要求曹某重新拍卖面包车。此时,曹某的另一债权人卢某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自己的5万元债务。某商业银行认为自己向曹某 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卢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为此,发生纠纷。 问:(1)某商业银行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曹某和宋某买卖面包车的合同?为什么? (2)某商业银行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卢某的债权?为什么? (3)某商业银行如果主张撤销曹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法院是否应支持?为什么? 43. 甘风琴为某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甘风琴扶养长大。长子徐明于1990年与高淑英结婚,生有一子徐军,徐明于1992年因 病去世,高淑英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之后,高淑英专心照顾儿子和多病的婆婆,次子徐树未婚,在某公司任职。女儿徐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某国留学。 1999年7月,甘风琴因心脏病突发被高淑英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悉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1999年11月3日病逝。在分割遗产时,远在某国 的徐红来电话称:甘风琴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在她死后全部遗产由徐红继承,并提供在场的一位护工的证言。 问:(1)甘风琴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淑英要求继承甘风琴的遗产应否支持?为什么? (3)徐军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 签订合同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 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 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深圳 B. 北京 C.上海 D. 广州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 A.应由甲赔偿 B. 应由乙赔偿 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 D. 应由甲、乙连带赔偿 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文物 B. 矿藏 C.水流 D. 房屋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 元。该行为属于()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二年后,甲已在国外找到工作,而扫描仪因为更新换代比较快,乙保管的扫描仪基本属于快要被淘汰的产品。因此,乙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该扫描仪出卖,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乙出卖扫描仪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行为 B. 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 超越代理权行为 9.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的债务,这在法律上会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 除斥期间的中断 10. 甲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只狗,甲便捡起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惹恼随即窜上来咬人。 碰巧此时乙也路过丙家门口,甲因为跑得快,未被狗咬着,而乙却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 元。经查狗是由丙替丁家所养。对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丁 11. 甲占有乙借给他的一套西服,其后甲、乙约定将该套西服出卖给甲,自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该套西服的所有权即移转给甲。这种交付方式被称为()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12.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 汽车与备胎 C.上衣和裤子 D. 电视机和遥控器 13.2003 年5 月4 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 月1 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 月2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 月4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 月1 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 月2 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 甲与乙于2003年3 月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 月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乙和丙 1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 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 年后,由乙返还甲8 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 B. 用益权 C.租赁权 D. 典权 16. 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顺序,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论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B.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不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17. 甲公司向乙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 ) A.乙信用社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B.乙信用社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C.乙信用社不能直接受领丙公司的清偿 D.乙信用社可以请求丙公司向自己清偿20万元 18. 下列事实中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赡养其生父母 B.债务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C.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 D.送报人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放入王某邻居张某家的报箱中 19. 张某在外地工作,家中房屋年久失修。恰逢要降大雨,如不及时修理,势必会造成该房屋坍塌,为避免房屋倒塌,张某的邻居王某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 千元,请人对张某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因雨过大,房子虽然未塌,但还是漏雨。对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只能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 B.王某可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王某无权请求张某偿还任何费用,因为房屋仍漏雨 D.王某垫付的1 千元由张某和王某分摊 20. 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21. 债的消灭是指() A.债的变更 B. 债的终止 C.债的效力的中止 D. 债的移转 22. 下述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 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23. 王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请人代写后经公证的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街道干部数人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口述遗嘱,有医生、护士见证。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该四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王某的遗产应依哪份遗嘱继承?() A.第一份 B. 第二份 C.第三份 D. 第四份 24. 下面关于继承权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B.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C.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D.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具有专属性 25. 李某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李某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依法定继承各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小儿子依照李某的遗嘱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侄子作为受遗赠人得到1 万元。李某生前欠债5 万元,则此债务()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 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 由三方按比例偿还 26. 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 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7. 下列有关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不属于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8.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9. 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0.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遗产确定时 B. 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 继承人商定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3 年生还,人民法院根据甲的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但是甲的妻子乙已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继承甲的一栋房屋后与丙结婚,儿子由丁收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甲父戊继承遗产包括一台电脑和一台彩电,其中彩电已由第三人购得。现甲向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请求,其中不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所继承的房屋应予以返还 C.丁的收养关系未经甲同意,收养无效 D.戊继承的一台电脑应予以返还 E.第三人购得的彩电应予以返还 32. 在下列情况中,能导致合伙终止的有() A.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C.合伙人仅余一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实现 E.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3. 甲出差前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该手机转卖给丙,丙不知道手机为甲所有,就接受了手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手机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机 C.乙应当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D.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E.丙通过买卖从乙处取得手机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 34. 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相邻权 B. 地役权 C.地上权 D. 承包经营权 E.抵押权 35. 下面有关债务人的义务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A.商场出卖易碎物品应妥为包装 B.债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应及时向债权人通报有关情况 C.代理人不得披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D.出租车司机承载客人后,不应在中途搭载其他人 E.债务人交付仪器设备的,应告知装配和使用方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 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6.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37. 简述典权的法律特征。 38. 简述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39. 简述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40. 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 试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种类,并简要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 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 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 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 万元。 问:(1 )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 )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 )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3. 郭宇华老人晚年一直单独生活,1998年10月1 日,郭宇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照顾他,与他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居民委员会承担郭宇华生养死葬的义务;郭宇华将其房屋遗赠给居民委员会。此后,居民委员会一直供养着郭宇华。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却另立遗嘱,将其房屋指定由其弟弟郭宙华继承。2002年2 月1 日,郭宇华病逝,居民委员会将其安葬。在处理郭宇华遗留的房屋时,郭宙华持其兄所立遗嘱要求继承此房屋,而居民委员会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1 )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何时成立生效?何时发生遗赠的效力?为什么? (2 )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本案中谁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 A.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由甲单独承担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其代理权 C.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而为代理行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义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是一种(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 A.真意保留行为 B.通谋虚伪表示 C.隐藏行为 D.受欺诈的意思表示 5.民事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中的自卫行为是( ) A.人身拘束行为 B.扣押行为 C.正当防卫 D.提起诉讼 6.李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彩电,张某与多个客户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后,李某突然死亡,而客户正急待供货。这时张某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是(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社会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思想关系 8.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 C.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错误的是( )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 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不具有独立性 D.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10.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1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以一仓单质押。双方于2005年3月5日达成口头协议,2005年3月8日订立质押合同书,甲于2005年3月10日将仓单交付给乙。200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A.2005年3月5日 B.2005年3月8日 C.2005年3月10日 D.2006年5月30日 12.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丙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13.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割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的,首先应由( ) A.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B.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15.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均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 ) A.按法定继承处理 B.按自书遗嘱处理 C.按公证遗嘱处理 D.按口头遗嘱处理 16.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17.下列对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B.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C.只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D.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8.甲将摄录有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光盘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对于人身伤害,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下列属于财产责任方式的是( ) A.恢复名誉 B.消除影响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20.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21.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时,受害人无须证明的是( ) A.存在损害事实 B.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C.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23.下列有关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撤销权针对的均是双方行为 B.撤销权只能针对无偿行为 C.撤销权的行使一律不以第三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D.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为之 24.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不承担保证责任 25.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6.下列事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28.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单一之债,而劳务之债是多数人之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2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监护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30.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 A.债的主体的不同 B.债权内容的不同 C.债务内容的不同 D.债的标的物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张某有妻刘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张某祖父仍健在。张某与刘乙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死后,对该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3间、张丙、张丁和张某的祖父各l间 B.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按份共有 E.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3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 A.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B.有损害事实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E.主体仅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在同一物上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并存 34.下列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有 ( ) A.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代理人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 B.出卖人误将名画真迹当赝品出卖的行为 C.出卖人出售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误把乙出借物品给自己而认为是赠与给自己而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 )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3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8.简述债的发生依据。 39.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40.简述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41.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甲有两个儿子丙、丁,丙常常照顾李某,在甲车祸身亡后,李某搬到丙家,由丙照料起居。李某病逝后,留有遗产10万元人民币。 问:(1)对于李某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2)丙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43.甲与乙系邻居,2003年5月18日,甲搭乘乙的摩托车时,由于乙刹车时误踩油门与大树相撞,甲被摔倒在地上,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后,甲花去医疗费14500元。甲出院后,乙经常去探望,甲未向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乙于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了8000元医疗费。2005年3月,甲向乙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遭到乙的拒绝。2006年2月2日,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 问:甲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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